2024.06.08-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规范》DB51_T 3172-2024

ICS 97.220 CCS Y 55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3172—2024 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规范 2024 – 05 – 08 发布 2024 – 06 – 08 实施 四川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3172—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必备条件 . 2 5 空间规模 . 2 6 发展规划 . 3 7 经营状况 . 3 8 配套设施 . 4 9 安全规范 . 5 10 知名度和影响力 . 6 附录 A(资料性) 体育旅游产品类型及特色程度划分 . 7 参考文献 . 9 I DB51/T 317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体育局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体育局产业处、四川省体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成都体育学院西部体育产 业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毅、杨强、况沁竺、朱婧婷、伏睿晗、林刚、王乔俐。 II DB51/T 3172—2024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 发〔 2019〕43号)提出的“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工作要求,并结合体育总局、文化 和旅游部共同开展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要求,推动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规范建设,促 进全省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的实施,将对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高质量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将进一步扩大体育 和旅游市场供给,将更好地满足旅游者对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推动全省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提 质增效,助力体育强省、旅游强省建设。 III DB51/T 3172—2024 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术语与定义、必备条件、空间规模、发展规划、经营状况、 配套设施、安全规范、知名度和影响力情况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4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19012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GB 19079 (所有部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GB 19272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20033 (所有部分)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GB/T 22517 (所有部分)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GB/T 30240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GB/T 31383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和服务规范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T 31710 (所有部分)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GB/T 3431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总则 GB 37489.2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 37489.3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LB/T 036 自行车骑行游服务规范 LB/T 037 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 LB/T 043 高尔夫管理服务规范 TY/T 3001 体育场所服务质量管理通用要求 TY/T 4001.1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建设要求与开放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1




2024.06.03-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自2024年6月12日起施行)

cbc7eef97119cb703d249df76a140d6a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06 月 目 录 一、 总则 . 1 第一条 目的意义 .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1 第三条 实施保障 . 1 二、 全域空间格局 . 1 第四条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 . 1 第五条 保护环嵩山风貌带 . 2 第六条 彰显沿黄魅力区 . 2 第七条 强化轴线空间感知序列 . 3 第八条 塑造 240 公里环“蓝链” . 4 第九条 市县城市组团引导 . 4 三、 主城区重点片区 . 5 第十条 主城区城市设计重点片区 . 5 第十一条 “一主六次”营城轴线 . 6 第十二条 环蓝链生态休闲区 . 6 四、 地标与眺望系统 . 7 第十三条 城市地标区 . 7 第十四条 城市眺望点 . 8 第十五条 枢纽门户节点 . 8 五、 老城区特色风貌 . 9 第十六条 老城区风貌保护整体要求 . 9 第十七条 商城及商贸文化特质区 . 9 第十八条 省府及科教文化特质区 . 10 第十九条 近现代工业大院文化特质区 . 10 第二十条 老法桐林荫特质区控制要求 . 10 六、 高品质街道空间 . 11 第二十一条 慢行活力街道 . 11 第二十二条 城市特色街道 . 12 第二十三条 街道空间设计 . 12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衔接 . 12 七、 滨水、公园与铁路沿线地区 .13 第二十五条 滨水及城市公园周边管控要求 . 13 第二十六条 铁路沿线地区功能引导 . 13 第二十七条 铁路沿线地区管控要求 . 14 八、 城市与建筑风貌 . 14 第二十八条 重点建筑 . 14 第二十九条 绿地广场 . 15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艺术设施 . 15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立面 . 15 第三十二条 建筑色彩 . 15 第三十三条 夜景照明 . 16 附 表 . 17 附 图 . 23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加强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传导,实现“嵩山下、黄 河边,华夏故里、中原气魄,五千岁月正年轻的国家中心城市” 空间愿景,促进“嵩山、黄河、金轴、绿洲、蓝链”全域空间 格局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营造富有郑州特色、 优美和谐的城市风貌,特编制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区域 环境意向的引导和营造,指导市域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编制、建 设工程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审批。 第三条 实施保障 郑州市各区县(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应 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郑州市主城区分区规划和单元控规、街坊控规等详细规划 应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查应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二、全域空间格局 第四条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包括环嵩山风貌带、沿黄魅力区、“一 — 1 — 主九辅”轴线地区、蓝链沿线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 古城等特色魅力区,以及各县市总体城市设计划定的重点片区。 第五条 保护环嵩山风貌带 环嵩山风貌带是指登封、新密、巩义、荥阳等市县临近嵩 山及其余脉的国土空间风貌带。 (1)应通过城市设计方案充分研究,强化显山透绿,体 现“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山城特色。 (2)临山城市建设组团应依山而建,不得破坏主要山峰 山势走向和城市景观视线,临山建设组团建筑高度应进行专门 的景观视线论证。 (3)环嵩山城市建设应体现区域文化气质,环嵩山区域 建筑设计原则上采用坡屋顶形式,并对景观展开面及视线通廊 内的建筑第五立面的色彩、形式进行研究。 (4)临山地块在《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 行)相关指标基础上,绿地率上调 5%。 第六条 彰显沿黄魅力区 沿黄魅力区是指市域北侧临近黄河,集中展现郑州市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片区,应加强黄河生态保护 治理,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讲好黄河文化故事,打 造黄河对外展示窗口(详见附表 1)。 — 2 — (1)沿黄魅力区管控范围为主城区 S312(郑州沿黄景观 大道)以北的滨黄地区,宜布局低密度、低强度的公共服务设 施、文旅服务设施等功能,建筑风貌应注重彰显黄河文化,不 得破坏及影响黄河景观展示。 (2)沿黄重要景观路径,包括黄河大堤路、S312(郑州 沿黄景观大道),应严格保护沿线自然地貌和多元景观,沿线 区域建筑、景观、标识系统需体现黄河文化特色,并融合地域 特色、历史人文和时代特征,打造黄河文化对外展示窗口。 (3)沿黄重要地标,主要包括炎黄二帝像、郑州铁路黄 河大桥、南裹头黄河会客厅、黄河国家博物馆、花园口纪念碑 等标志性建构筑物。周边新增建筑功能及风貌应与地标景观相 匹配,强化空间秩序,延续历史文脉,塑造黄河文化城市地标 景观。 第七条 强化轴线空间感知序列 通过道路景观和两侧建筑控制,营造开合有致的轴线空间 感知序列;金轴自西往东依次串接 7 处区域级窗口地区,未来 应作为最重要的城市对外展示地段打造,展现城市精神与风貌; 城市辅轴作为区域组团的重要空间组织方式,在下阶段设计中 应重点深化轴线管控内容,深化设计 9 条辅轴的空间形态(详 见附表 1)。 — 3 —




NB_T 32030-2016 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xyc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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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NB/T 32030-2016

标准名称: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16-01-07

实施日期:2016-06-01

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光伏电站,以及装机容量1MWP及以上且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赵桂芝、殷许生、李宏宇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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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特点及住宅类装修精细施工要点

fec0dfd64d4ae46979426a773902f047装饰装修工程特点及住宅类装修精细施工要点 目 录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二 住宅类装修精细施工要点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1、装饰主体种类不同,精装标准不同 目前市面装饰装修工程大致分为(1)厂房类(2)办公类(3)住宅 类(4)商业类(5)酒店类(6)医疗类(7)幕墙类。 其中:普装标准:厂房类、办公类、住宅类、医疗类; 精装标准:办公类、住宅类、商业类、酒店类、医疗类、厂房 (普装和精装相结合) 装修主体的类别不同,导致施工部署、施工重难点、材料种类及比重、 甲供材以及业主要求的改变。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2、装饰装修的工期特点 l 工期短,根据项目规模不同一般控制在4-10个月左右; l 需根据业主不同使用需求,制定相应里程碑工期节点(哪些房间或区域需提前装修完成); l 因临近消防验收等竣工前验收检查,保洁次数需提前自主规划(消防验收前一次、竣工验收前一 次、还需考虑是否有分批办公入住情况),如合同有规定即按合同执行。 3、装饰装修的材料特点 l 材料种类繁多(繁、杂、碎),数量多少不一(从上万平米到只需要个位数),材料认样需及时; l 分包分供商数量多; l 材料更新换代速度快,业主要求日新月异; l 品牌繁多,质量价格参差不齐,需根据合同中材料品牌参考表询价比价,并分清甲供材种类。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4、装饰装修的施工特点 序号 特点 措施 通常在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完工(部分项 1 目与二次结构同时施工、改造项目二次结 通常属专业分包(如无总包或改造项目,装饰单位即为总包) 构归装饰包施工)后进场施工 通常与机电安装、消防、弱电等包商共同施工(不同装修类 2 交叉作业严重,现场协调、沟通难度大 型可能还包括洁净包、设备安装包等),提前做好计划,加 大沟通和协调力度 装修材料多为最后一道工序,且贵重不可逆,需隐蔽验收后 3 已安装面层材料破坏量大 并会签完成后方可施工,减小因自身管理问题导致的材料损 坏不可索赔造成的损失 库房选址及材料堆放,部分装饰材料怕水,所以应选择室内 4 装饰材料个体性质不同 室外相结合的情况搭设 装饰材料多为易碎易变形材质,所以应提前规划成品保护的 5 成品保护费用投入较大 材料类型及保护方式,减小成品破坏 装饰装修保修期问题突出(防水、开裂、 施工中需提前考虑预留维修材料(同批次瓷砖、同色号同批 6 面层材料问题较集中) 次涂料等) 一、 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 5、装饰装修与相关专业施工需注意事项 序号 相关专业 注意事项 场地、轴线、基线的移交,结构偏差对装饰面层影响的解决, 1 装饰与土建专业 门窗洞口尺寸的预留, 专业叠图后的机电末端点位确认,隐蔽前的管线完成情况及 2 装饰与机电专业 时间节点,厨卫具选型及面层预留,吊顶标高影响及协调 专业叠图后的消防点位确认,防火门、防火卷帘涉及消防联 3 装饰与消防专业 动的设备,消防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时间 装饰包与洁净包的界面划分,洁净包的管理规则,需与洁净 4 装饰与洁净专业 包配合的相关事项 5 装饰与设备安装专业 搬入口的预留,设备搬入房间所需的完成时间及完成状态




2024.04.10-江苏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汇编(2023年)

A Campllatk>n Of Village Plamlng O泗andingCases In Jlangsc Prance 江扑省村几规划优秀案例汇编 Compilation Of Village Planning Outstanding Cases In Jiangsu Province 江苏省村止规划优秀案例汇编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10 . Excellent Cases Compilation of Village Planning in Jiangsu Province 江苏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汇编 Excellent Cases Compilation of Village Planning in Jiangsu Province 江苏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汇编 Preface 序言 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需要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引 江苏乡村规划工作得到了国家层面和省级高度认可, 在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 导和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村庄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培训和系列教材、优秀规划案例等工作中,多次宣传推介江苏经验和做 是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形成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 法。“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得到时任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被自然资源部列 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 为推广责任规划师制度建设首批典型案例全国推广,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明 2019年以来,江苏在延续以往乡村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 了未来乡村规划的工作方向。2022年底以来,省委省政府在《江苏省乡村建设行动实 完善,指导各地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 镇村布局规划+ 村庄规划” 的乡村规划体 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中,多次强调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 系。通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引导要求,引导涉农资金、 工作推进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 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和各类项目有序建设,确保村庄发展方向 “不跑偏”。通过 因地制 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作用,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乡镇人们政府和规划行业做好新 宜编制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建设安排和风貌管控要求,加强美丽乡村规划 时期村庄规划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地从已批准实施的村庄规划中,经过地 引导,确保村庄规划建设“不走样 ”。 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40个优秀案例形成本汇编。案例类型覆盖当前乡村 各地按照上述要求,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分层分类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 振兴各方面,以期为下一步高质量推进全省村庄规划工作提供典型示范和案例参考。 制,系统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和美丽乡村规划引导,全域全要素统筹安排各类设施 和用地布局,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着力彰显乡村多元价值、 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保留乡愁记忆。加强村庄规划和相关涉农政策、行动等统筹谋划、 系统推进,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村民参与等各类乡村建设活动提供规划引导支撑, 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改善、乡村产业发展、全域综合整治、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一系列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开展。 针对乡镇规划人才不足、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自2020年起江苏持续开展以“共 绘苏乡”为主题的规划师下乡活动 ,引导规划师等专业人才深入基层开展“陪伴式” 服务指导。通过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全省市县全覆盖建立下乡工作站,千余名规划师 走进田间地头,在地帮助基层提高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水平 ,打通规划实施“ 最 后一公里”,凝心聚力推动美丽乡村共谋共建共治。




2024.05.28-福建省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厦门市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 月 目 录 1.总则 . 1 1.1制定目的 . 1 1.2规划定义 . 1 1.3适用范围 . 1 1.4制定依据 . 1 1.5编制原则 . 3 1.6编制范围 . 4 1.7底图底数 . 4 2.编审程序 . 4 2.1组织编制 . 4 2.2审查报批 . 4 2.3成果公布 . 5 2.4规划备案 . 5 2.5入库维护 . 5 3.城中村分类指引 . 5 3.1整治提升类城中村 . 5 3.2拆除新建类城中村 . 6 3.3拆整结合类城中村 . 6 4.规划内容指引 . 7 4.1整治提升类城中村 . 7 4.1.1现状调研 . 7 4.1.2规划衔接 . 9 4.1.3规划统筹 . 10 4.1.4提升策划 . 13 4.1.5实施建议 . 23 4.2拆除新建类城中村 . 23 4.3拆整结合类城中村 . 24 4.4 其他要求 . 24 5.管制指引 . 24 5.1 村庄空间管控要求 . 24 5.2城中村住宅管制规则 . 25 6.规划成果 . 26 6.1规划文本 . 26 6.2规划图件 . 27 6.3数据库 . 27 6.4附件 . 28 6.5其他 . 28 7.附则 . 28 附录 . 29 附录1:术语及定义 . 29 附录2: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 30 附录3:城中村主要基础资料收集表 . 33 附录4:规划表格 . 34 附录4-1:用地规划统计表 . 34 附录4-2:用地调整表(与既有规划“一张图”对比) . 36 附录4-3:近期实施项目计划表 . 38 附录5:规划图纸及内容一览表 . 39 附录6:制图配色指引与符号表达 . 41 附录6-1:城中村用地规划图层规定 . 41 附录6-2:城中村配套设施图标规定 . 41




2024最新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土建+电气+架空+电缆)应用图册打包。xycost.com

概述
第1章 编制的总体状况
1.1编制意义和目的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平安质量和工艺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平安质量和工艺水平的确定》,并于2024年正式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成果体系(以下简称“标准工艺”)。随后,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方法》,明确了通过“标准工艺”的探讨制定、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加大成熟施工技术的应用与沟通,不断推动输变电、施工技术进步,促进质量工艺水平的持续提升。
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提升电网建设和发展质量,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平安质量理念和各项要求,实施“质量强网”的号召,公司高度重视标准工艺的探讨和应用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细心组织、扎实推动标准化工艺的探讨及应用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三):工艺标准库》`(2024版)基础上结合电网建设实际分析、探讨、筛选,编制适用于工程特点的工艺标准库。将国家电网公司“质量强网”精神落到实处。
1.2 编制原则
本次《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图册》(2024年版)的编制原则是:平安牢靠、工艺先进、爱护环境、限制成本、提高效率。着重处理和解决标准工艺的维承性、统一性、适应性、先进性、牢靠性、和经济性及其相互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维承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三):工艺标准库》(2024年版)做了广泛的调研,采纳了许多先进、合理的工艺,取得了较好的运用效果我们主动吸取了其优秀成果。
统一性:本次我们编制的《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图册》(以下简称“标准工艺应用图册”),由单位统一思想、整体规划,做到了编制原则的统一适应性:本标准工艺应用图册,充分考虑了北京地区实际状况及工程特点,满意了本地区工程建设须要,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先进性:在充分吸取《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三):工艺标准库》(2024年版)先进成果的基础上,本“标准工艺应用图册”以现行的规程规范。
施工工艺为依据,主动优化、留意环保和成本限制。
牢靠性:本次编制紧密结合现行规程规范,严格限制编制过程,多次组织业内专家评审,保证本“标准工艺应用图册”的好用牢靠。
经济性:在编制过程中,主动实行合理可行的施工工艺,合理限制工程造价,追求全寿命周期内的最优经济效益。




DB11/T 2242-2024 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安全标准.pdf

资源简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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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号:DB11/T2242-2024 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安全标准 Standard for working safety of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2024-04-01发布 2024-10-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242—2024 北京市地方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作业安全标准 Standard for working safety of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DB11/T 2242-202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4年10月01日 2024北京 DB11/T2242-2024 前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计划》(京市监发(2023)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5、勘察作业点测放及勘探障碍物核 查;6、勘探作业;7、原位测试与现场试验;8、特殊作业条件勘 察;9、勘察设备;10、勘察用电.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组织实 施,并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对具体技术内容进行解释.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负责标准日常管理.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标准化中心(电话:55595000,邮箱:bibb3000@163.)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兵助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复〔2019〕2号 -桂防通[2019]38号

桂防复〔2019〕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函

桂林市人防办:

你办《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在施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结合近期部分市、县人防主管部门咨询的问题,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项目经行政许可后重新申报的面积计算方法问题

2019年5月15日前,已经“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重新申报的,仍按2019年5月15日前的规定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二、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462号)第三条有关内容规定,明确如下:

1.“一次性规划计容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通〔2019〕38号)计算应建面积,并以应建面积计算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500元,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县)每平方米1000元。

2.“一次性规划计容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8元;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县)每平方米10元。

三、关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应建尽建问题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必须应建尽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方可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的,人民防空主管(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不得拆分项目,不得化整为零,规避防空地下室建设。

                                             2019年5月28日




桂防规〔2022〕1 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桂防规〔2022〕1 号 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政务服务改革等要求及国家 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对《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 — 1 — 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0〕 1 号)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将原文“一、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建设范围”第二段 中“工业用地范围内的”表述删除,修改为“工业生产厂房及其 配套设施,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的物流仓储用房等项目(具 体范围详见附件),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也不 需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将原文“二、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中 的关于申请材料的规定全部删除。 三、将原文附件“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不需易地建设不缴 纳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中的第1 点修改为“1.工业生产厂房及 其配套设施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建筑业等门类的生产厂房和与其产品生产有直接关系的设施。包 括:生产车间,给排水、供电、供暖、动力等设备用房,产品检 验用房,生产监控用房,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更衣淋浴室、仓库 等。食堂、宿舍、企业孵化器、产品研发、办公会议用房等建筑 不属于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行业,相应代码 06—46 界定为工业生产企业”。 本次修订的条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规范防空 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 — 2 —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和自 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 见》(桂发〔2018〕10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防空地下室建设, 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助推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 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人防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建设范围 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各类开发区、工业 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和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以 下简称民用建筑),应当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 条件,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防 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上的 物流仓储用房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 室,不需易地建设,也不需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 依法应当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因下列 — 4 — 原因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建设单位申请,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按自治区收费标准缴纳 易地建设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 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一)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 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 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三)一次性规划的各类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 积少于(含)1000 平方米,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无特殊要求的。 (四)民用建筑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五)因场地限制或地势高差大,不能满足防空地下室设计 规范的。 不符合以上易地建设条件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 空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修建, 可以并处罚款;因主体工程完工无法补建的,还应当补缴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严格落实优惠政策 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要坚持应建必建的 原则,符合易地建设条件不能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以下新建民 用建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减免易地建设费: (一)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 5 — 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旧住宅区整治 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予以免收;但上述建设项目中的商 品房以及配建的商业服务等经营性用房,应当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因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建的 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三)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收 容所、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予以免 收;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征收; (四)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新建、维修、 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形式),予以免收;其中,初中包括普通初 中和职业初中;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含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除上述项目外的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 (不含教职工宿舍)减半征收; (五)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减半征收; (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水库移民搬迁项目,予以免收; (七)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或国家委托自治区出台明确的其他 优惠项目。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批准减免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国家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意见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施行,2022 年 12 月 29 日对部 分条款予以修订;原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执行桂人防办 — 6 —




答疑:消电检测费用,合同单价是5元/平米,面积如何确定?

提问网友:聪聪
提问日期:2024-05-29 15:33:45

消电检测费用,合同单价是5元/平米,建设单位规划面积是500m2,施工单位要求按照施工的面积500m2计算,但消电检测报告面积是499m2,结算是按照规划面积还是检测报告面积计算?


解答网友:广岑

钻石专家

499m2

解答网友:雪落流苏

专家

按检测报告




2022.12.13-海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中 共 海 口 市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文 件 海政字〔2022〕72 号 关于印发《海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委政法委,桂林洋开发区、高新区: 现将《海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3 日印发 – 1 – 海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 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服务 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稳定大局,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有关文件以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琼办发〔2022〕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对可 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因素开展调查、分析、预测、评 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预防、控制和化解重大决 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第四条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 治思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评估、应评尽评、评用并重、全程管控的 基本原则,不断提升风险评估的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社 会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章 组织保障 – 2 – 第五条 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必 经程序,做到管决策必须管风险,把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决策程序和政府工作 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区党委办 公室、政府办公室应负责把关,对应评估而未评估的重大决策 事项不提交党委政府研究。 第六条 市、区党委政法委负责牵头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区党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成 员由网信办、发改委、公安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 务局、园林环卫局、信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做 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加 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检查考 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市发改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文 件精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应 当把评估作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对应评未评的 项目不予审批。 第八条 市信访部门应及时主动地将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 的诉求反馈给评估主体和决策主体,并积极敦促责任单位做好 信访化解工作。 第九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费和评估经费 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章 评估范围和内容 – 3 – 第十条 下列重大决策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涉及民生的教育、住房、就医、就业、养老、食品 安全、服务收费等重大政策制定或者调整; (二)涉及人员安置和重大利益调整的事业单位改革、国 有企业改制等重大举措出台;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保、资源开发、垃圾处理等 容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四)涉及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贸、文 化、体育、民族、宗教类的重大活动安排; (五)其他事关群众利益且可能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 重大决策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和立法决策、金融风 险处置决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决策不适用本实施细则。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一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决策主体是否有法定权限并在权限范 围内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及强制性标准。 (二)合理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和新发展理念,是否兼顾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 部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尊重公序良俗,是 否体现以人为本,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政策 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是否会对群众生 产生活造成较大不便等。 – 4 – (三)可行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决策条件是否具备,决策方案、 配套措施是否周全,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依法应当给予的补偿 和救济等是否及时充分,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 否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 攀比等。 (四)可控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法聚集事件、群体 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潜在的网上网下跨界联动传导风险, 以及可能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等是否具备防范化解能力。 第四章 评估主体和方式 第十二条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评估主体组 织实施。评估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作为评估主 体;决策事项由多个部门承办的,由牵头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作为评估主体。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 决策的党政机关作为评估主体。 中央、省事权项目在我市实施的,由中央、省决策部门和 项目所在地政府共同作为评估主体。中央部门和地方共同决策 的项目,由双方商定评估主体。政法委一般不作为评估主体。 第十三条 评估主体可以自行组织评估,除涉及国家安全、 国民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 5 –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享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写规范》T_CI 294-2024

ICS01.110 CCSA01 团 体 标 准 T/CI294—2024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写规范 Writingstandardsforsocialstabilityriskassessmentanalysischapterand evaluationreportformajorfixedassetsinvestmentproject 2024-03-07发布 2024-03-07实施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发 布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T/CI294—2024 目 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4.1 按照政策要求和编制规范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 ………………………………………… 2 4.2 把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 …………………………………………………… 2 4.3 把握社会稳定风险与项目技术经济方案的因果关系 …………………………………………… 2 4.4 注意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的资信要求 …………………………………………………… 2 5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编制 ………………………………………………………………………… 2 5.1 结构和内容 ………………………………………………………………………………………… 2 5.2 编制依据 …………………………………………………………………………………………… 3 5.3 风险调查 …………………………………………………………………………………………… 3 5.4 风险识别 …………………………………………………………………………………………… 4 5.5 风险估计 …………………………………………………………………………………………… 4 5.6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 4 5.7 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 5 5.8 风险分析结论 ……………………………………………………………………………………… 5 6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 5 6.1 编制步骤 …………………………………………………………………………………………… 5 6.2 基本情况 …………………………………………………………………………………………… 6 6.3 评估内容 …………………………………………………………………………………………… 6 6.4 评估结论 …………………………………………………………………………………………… 6 参考文献……………………………………………………………………………………………………… 7 Ⅰ T/CI29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北京中硕伟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榆林生态人水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威海同 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西俊伟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贵州凯龙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吉力勘测设计有 限公司、辽宁中能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常州市深策社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地 理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恒升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藏盈合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和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滨州新锐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希望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宜春市华 普测绘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慧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权丰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澎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金鯤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夏飞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新 疆八方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正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 估与规划有限公司、西藏快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中天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 西禄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云信泽(天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振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渭南市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院、陕西上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硕伟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小丁、于波、刘峰、朱英伟、钟泽欢、王俊、伍海耀、王海静、林国庆、吴继东、 王霞、王立公、武占祖、万洪、王永茂、杨志鹏、李阳、彭大清、辛增泉、赵洪波、赵志刚、柳一玲、徐玉凤、 闫 、高春山、孙冠军、兰先亮、夏云峰、何翠群、简浩标、张学印、聂肖好、邬林燕、解晓艳、杨永锋、 吴增文、石蕊线、白凡、孙明华、张伟、吕岩。 Ⅲ T/CI294—2024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写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两个文件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majorfixedassetsinvestmentproject 需要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或需要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 3.2 社会稳定风险 socialstabilityrisk 由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产生的影响所导致的项目与当地社会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 突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减缓而形成的风险。 3.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socialstabilityriskassessment 针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的分析、评价、论证,以及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 措施。 3.4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 socialstabilityriskanalysischapter 由项目单位组织编制的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评价报告。 3.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socialstabilityriskevaluationreport 由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组织编制的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的分析评价报告。 3.6 项目单位 projectentity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策划、申报、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 注: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单位是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授权的代理机构。 3.7 评估主体 evaluationentity 由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 注:评估主体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或经授权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 1




2023.03.01-云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云南省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方案 (试行)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 目 录 一、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 (一)目的与任务.1 (二)工作的基本原则.1 二、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2 三、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与内容.2 (一)评估范围.2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2 四、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3 五、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要求.3 (一)基础调查.3 (二)社会稳定风险识别.5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7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9 (五)社会稳定风险对策. 10 (六)采取对策后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确定.11 (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结论. 11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果. 12 六、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验收及应用.12 (二)成果运用.12 (三)成果跟踪监测.13 七、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13 八、附件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13 i 云南省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试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适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 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落实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结合我省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目的与任务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收土地工作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 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对拟征收土地可能引发 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介入”,提出风险防范和 化解措施,确定风险等级、作出风险评估结论。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信访 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地区经济社 会发展氛围。 (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 果由人民共享。 2.科学评估,重在化解。对土地征收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 测、先期评估与化解,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做到应 评估全评估、不评估不决策。 4.坚持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 1 大决策机制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实施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二、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充 分听取发改、自然资源、社会保障、林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 信访等相关部门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与内容 (一)评估范围 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1.合法性。征地项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征地政策是否符合省委、省 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程序是否合法。 2.合理性。征地项目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符合本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和长远 利益;是否兼顾到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拟征用土地的选址、用地规模、 用地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3.可行性。征地项目的决策实施是否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是否征 求相关利益群体意见,是否开展宣传解释工作,是否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 接受和支持。 4.可控性。征地项目的决策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 问题,负面舆论过激等问题;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 2




2021.01.01-《露天煤矿排土场技术规范》MT_T 1185-2020

露天采场开采结束时的空间轮廓。
3.8
排土场
dump
堆放剥离物的场地。
3.9
排土dumping
向排土场排卸剥离物的作业。
3.10
外部排土场external dump
建在露天采场以外的排土场。
3.11
内部排土场internal dump
建在露天采场以内的排土场。
3.12
排弃物row of discard
排土场排弃的所有物料的统称,包括剥离物、煤矸石、粉煤灰等。
3.13
土地复量land reclamation
将开采破坏的土地进行处理以恢复成可利用土地的工程。
4排土场建设
4.1选址
4.1.1排土场应优先选择内部排土场,
4.1.2外部排土场选址应遵守下列原则:
a)宜位于无可采煤层或其他可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b)当位于露天开采境界内或存在压煤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c)当排土场设在井工开采区时,应避免排弃量过大对井工开采造成影响;
d)应与露天煤矿地面设施统一规划;
e)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确定排弃标高;
f)排土场选址地形与基底应有利于地表水排泄与边坡稳定;
g)不得将排土场选在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上,不得侵占名胜古迹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4.1.3外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经济山林、草地和村庄。
4.1.4外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能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广场、
居民区、铁路、公路、农田、水域和排土场周边设施的安全。
4.2勘察
4.2.1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
4.2.2排土场基底勋察应包括基底岩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及物理力学性质实验,钻孔深度应
控制在坚硬土层或基岩下5m~10 m。
4.2.3已堆积剥离物的排土场勘察应包括堆积排弃物岩土勘察与基底岩土勘察两部分,排弃物岩土
勘察应包含排弃物岩土种类调查、颗粒组成及物理力学性质实验;基底岩土勘察应重点研究基底岩土的
物理力学性质变化,特别是含水情况。




市政设计院常见设计问题指导手册

常见设计问题指导手册 1 国内最大BIM网站https://xycost.com 目 录 一、道路专业常见设计问题分析 . 3 (一)总体设计部分 . . 3 (二)具体设计部分 . . 5 二、桥梁专业常见设计问题分析 . 10 (一)说明部分 . . 10 (二)图纸部分 . . 10 (三)计算书部分 . . 19 三、市政排水设计常见问题分析 . 20 (一) 排水管网设计. . 20 (二) 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 . . 22 (三) 解决措施 . . 26 四、环保(污水处理)专业常见设计问题分析 . 27 五、制糖工程专业常见问题分析 . 33 (一)相关规范 . . 33 (二)常见问题及建议. . 33 六、热动专业常见设计问题分析 . 44 (一)总的部分 . . 44 (二)系统及主厂房布置. . 44 (三)锅炉汽水管道 . . 45 (四)其他压力管道设计. . 46 (五)工艺装置布置设计方面 . . 55 (六)其他 . . 70 2 国内最大BIM网站https://xycost.com 一、道路专业常见设计问题分析 针对道路专业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容易犯的错误,编制本常见问 题手册,提醒设计人员注意。 (一)总体设计部分 1、设计人员与业主沟通不够,没有完全了解业主的要求,导致设计 出来的图纸与业主的意图相差很大。 处理措施:设计人员积极主动与项目业主沟通,充分理解项目业主的 意图后再进行设计,设计期间亦应及时保持与项目业主沟通。 2、坐标系、高程基准错误。由于设计说明经常是以别的项目为格式 修改,而地形图中往往未注明坐标系及高程基准,因此设计人员容易 直接沿用前人的“本项目采用北京坐标系,黄海高程”,未去核实。 处理措施:开始设计之前应落实坐标系及高程标准。校审人员应注意 对该问题的校对与审核。 3、缺少必要的附件(如各设计阶段的批复,环评水保等的批复)。 处理措施:应主动要求项目业主提供,遇对市政道路操作程序不熟悉 的业主时要主动提醒协助项目业主办理。 4、缺测量资料,地质资料文件(纸质加盖公章)。 处理措施:应 主动要求项目业主提供,并要求提供的测量、地质资料 须经相关审查部门或提供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正式文件。 5、现场踏勘不仔细,主要的建筑、高压电塔、古树等漏考虑。 处理措施:设计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查明道路沿线的主要地下地上 3 国内最大BIM网站https://xycost.com 管线、建筑物、古树等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及时向项目业主反映。 6、借土、弃土点未与业主充分沟通,涉及到借土未按照要求考虑松 方系数。 处理措施:设计时应与项目业主沟通,落实借土、弃土点位置以便计 算工程费用,借土时均应按照规范要求选用不同的松方系数。 7、交通量预测基础数据未能及时更新。 处理措施:交通量预测基础数据应根据项目所在的城市选用并及时更 新。 8、总平面图及设计说明缺少对沿线用地规划现状重要建筑物,单位 出入口设计情况的描述。 处理措施:设计时应调查清楚道路沿线主要建筑单位情况并做好 对 接。 9、征地未将交叉口超出红线部分、建筑物全部范围统计在内,鱼塘 路段未结合鱼塘占用情况确定征用范围(如全征回部分征用)。 处理措施:设计、校对、审核时注意。 10、征地未能明确土地权属及类别。 处理措施:土地征用应落实土地权属及类别,可要求项目业主提供或 自行调查。 11、对意见答复未能用字体区分意见和答复(比如黑体) 处理措施:审查意见统一采用宋体四号加黑,答复意见统一采用宋体 四号。 4 国内最大BIM网站https://xycost.com




2024.07.0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_T 43824-202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镇供水工程water supply project in towns and villages
向村镇居民和单位供应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不包括港溉用水)的工程。
3.2
城乡供水一体化integration of urban-rural water supply
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
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
3.3
集中供水工程centru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从水源集中取水,视必要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
模大于或等于10m*/d或设计供水人口大于或等于100人的供水工程,
3.4
分散供水工程de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m/d且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的供水工程。
3.5
供水保证率probability of water supply
预期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出现的概率。
注,以百分率表示,
3.6
一体化净水装置integrated water purifier
集混合、絮凝、沉淀或澄清、过滤等净水单元于一体的净水装置。
4基本要求
4.1村镇供水工程可分为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根据设计供水规模,将集中供水工程分为
5种类型,见表1。




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1 南方电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 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2024 年 5 月 知识产权声明 本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 额站所有。对本文件的使用及处置应严格遵循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有关规定或获取本文件的合同及约定的 条件和要求。未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事 先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转载、摘录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atement This document is the property of and contains proprietary information owned by CSG and/or its related proprietor. You agree to treat this document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agreement under which it was provided to you. No reproduce, extract or copy publication of this document in other ways is permitted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CSG. 编制人员名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吴良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乔慧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周 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秦 燕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赵春霞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万元维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黄 赟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李德禹 贵州电力建设经济定额站 王悦婧 贵州电力建设经济定额站 张秋琼 海南电网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袁祖伟 海南电网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陈积芳 深圳供电局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肖 遥 深圳供电局电网规划研究中心 温倚嘉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严思琪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康易良 目 录 一、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1.主网设备. 1 2.主网材料. 25 二、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1.南网统一发布部分(含智能配电). 45 2.广东电网公司. 53 3.广西电网公司. 100 4.云南电网公司. 165 5.贵州电网公司. 214 6.海南电网公司. 260 7.深圳供电局. 289 编制说明 为推进南方电网公司造价精益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提高估概预算的准确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组织 编制了《南方电网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 范围包括 10kV~5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所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适用于南 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 10kV~5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估概预算编制,直流 工程中使用的交流设备材料价格可参照执行。 一、编制原则 1. 设备材料种类参考生产设备品类优化清单、集团招标批次目录、中 国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与典型造价相关成果编制。 2. 设备材料价格以南方电网公司近期设备材料招标价为基础,并参照 全国设备材料价格水平进行确定。 二、使用说明 1. 编制估算、概算时,设备购置费单价以信息价计入本体费用;装置 性材料单价以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计入本体费用,以本信息价计取价差, 列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2.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设备购置费单价执行合同价格或平移审批概算 价格,装置性材料单价以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计入本体费用,以本信息价 计取价差,列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3. 设计单位在编制估算、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应调查编制期市场设 备材料价格水平;评审单位应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评审,如遇市场或地域因 素导致设备材料实际价格与本信息价格差异较大时,可调整计列。 注:1. 设备材料运输均按照公路运输考虑。35kV 及以上工程设备材料按供货到现场考虑, 可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20kV 及以下配网工程设备材料按供货到甲方集中仓库考虑,可根据实际 运输距离计取设备材料配送费。 2. 本信息价所有设备材料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13%),已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改造、桥梁 加固、码头整治、民房拆迁、屋檐整治、空障清理、卸车卸船及特殊措施费、道路补偿费等在运输 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3. 本信息价中红色字体代表该设备材料价格与上一季度信息价格发生变化。




GBT 44012-2024 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术语及分级分类,规划建设、管护和使用中涉及的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基本术语
3.1
避险disaster avoidance
在突发事件的事前及事中紧急躲避危险、保护生命的行为。
3.2
避难sheltering fromdisaster
在突发事件的事中和事后,避险(3.1)人员获得安全场所和一定生活保障的行为和过程。
注。分为分散猎难和集中灌难,
3.3
疏散evacuation
组织避险(3.1)、避难(3.2)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行为和过程。
3.4
安置settlement
将避险(3.1)、避难(3.2)人员安排在安全场所并提供一定生活保障的行为和过程。
3.5
应急避难emergency sheltering
避险(3.1)、避难(3.2)人员转移至安全场所并安置(3.4)的行为和过程,
3.6
[应急]避难场所[emergency ] shelter
新建、改造和指定的用于应急避难(3.5)人员安置(3.4)的具有一定生活服务保障功能的安全场所。
注:包括防疫防空与防灾融合共建共用的方舱医院和人防掩蔽场所,人防疏散基地等.
4 分级分类术语
4.1
避难场所体系emergency shelter system
由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的适宜级别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3.6)及相关法规、标准、
制度、机制等保障要素的组合。




DB11/1026-2013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编 号:DB11/1026—2013 备案号:J10675—2013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 Aspirating Smoke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 2013-11-01 发布 2014-05-01 实施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 DB11/1026—2013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 Aspirating Smoke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 DB11/1026—2013 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 年 05月 01日 2013 北京 DB11/1026—2013 前 言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 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京质 监标发〔2012〕20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 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 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 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 范》进行了修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 容分为7 章,即总则、术语、系统设 计、 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及系统维护。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 容为增加了采样方式内容,重新界定 适用场所、设置 要求和安装要求,明确系统施工、调试等内容。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第 3.3.1 条、第 3.4.4 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 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 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 门内南小街 1 号,邮编 100035,联 系电话:82215000)。北京市城乡 规划标准化 办公室联系电话:68017520,邮箱:bjbb3000@163.com 。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澳大利亚艾克利斯 有限公司 北京华脉京威电子有限公司 DB11/1026—2013 本标准参加单位: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龙 虎、臧桂丛、赵克伟、回呈宇、 周 涛、闫 亮、雷 蕾、张 青、 柴克承、李宏文、孙国庆、张 昊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陈 南、曾 捷、夏令操、徐稳龙、 杨世兴、苏经宇、付 昕、陈国良、 刘建华 DB11/1026—2013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系统设计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适用场所 . 4 3.3 探测区域的划分 . 5 3.4 设计要求 . 5 4 系统施工 . 8 4.1 一般规定 . 8 4.2 施工要求 . 8 5 系统调试 . 10 5.1 一般规定 . 10 5.2 调试要求 . 10 6 系统验收 . 12 6.1 一般规定 . 12 6.2 验收要求 . 12 7 系统维护 . 14 7.1 一般规定 . 14 7.2 维护要求 . 14 附录A 保护对象及设置部位 . 16 附录B 施工记录 . 17 附录C 调试报告 .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9 引用标准名录 . 20 条文说明. 21 1




DB11T 853-2024 封闭式停车库(场)安全防范通用要求

ICS 13.320 CCS A 9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53—2024 代替 DB11/T 853—2012 封闭式停车库(场)安全防范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closed parking’s security protection 2024-03-25 发布 2024-07-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853—202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 2 5 总体要求 . 2 6 防范要求 . 3 7 系统技术要求 . 5 附录 A (规范性)安全防范主要设施配置要求 . 8 I DB11/T 85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853—2012《封闭式停车场安全技术防范通用要求》,与DB11/T 853—2012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疏散用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2012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管理单位”、“停车管理员”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删除了“缩略语”(见2012年版的第4章); c) 更改了封闭式停车库(场)的分类要求(见第4章,2012年版的5.1); d) 增加了“总体要求”,并将2012年版“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要求”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 (见第5章,2012年版的第7章); e) 更改了“防范要求”(见第6章,2012年版的5.2); f) 更改了“系统技术要求”(见第7章,2012年版的第6章); g) 增加了“附录A 安全防范主要设施配置要求”(见附录A)。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希 安科电子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盾世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宇宏 、张建、陈石、肖贵岗、钟永强、张莹、蔡荣琴、孙君、苏望、黄孝斌、 郝璐、张家吏、徐文伟、张超、李巍、杨建军、陈丽仙。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DB11/T 853—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 853—2024 封闭式停车库(场)安全防范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封闭式停车 库(场)安全防范的分类、总体要求、防范要求和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 适用于新 建、改 建、扩建封闭式停车 库(场) 中安全防范系统的设 计、施工、检验 与验收及运 行与维护 。其它 的停车 库(场) 可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 351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T 418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工程指南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149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 55029—2022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1400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GA/T 1781 公共安全社会视频资源安全联网设备技术要求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B11/T 779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




DB/T 29-87-2024 天津市城市排水泵站建设标准-建筑标准 – 地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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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yqbpi78851

DBT29-87-2024 天津市城市排水泵站建设标准

1 总则
1.0.1 为规范天津市城市排水泵站的建设,保证城市排水泵站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排水泵站(全地下式泵站除外)的建设。
泵站设计应多方协同,立足标准,结合实践,积极推进新1.0.3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
1.0.4天津市城市排水泵站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天津市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泵站pumping station
泵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
2.0.2 排水泵站drainage pumping station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合流泵站、地道泵站统称排水泵站2.0.3一体化预制泵站integrated prefabricated pumping station在工厂内将井筒、泵、管道、控制系统和通风系统等主体部件集成为一体,并在出厂前进行预装和测试后,运至现场安装的泵房。
2.0.4 装置效率 pumpsystem efficiency
流道(或管道)效率与泵段效率的乘积,2.0.5 试车水回流管commissioning test water return pipe
用于雨水泵站或合流泵站试车时,关闭出水池内通向受纳水体一侧的闸门,将泵送的水回流至集水池的管道。2.0.6 扩展角expansion angle
泵站集水池扩散段两侧隔墙的夹角。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3.0.1 泵站选址应根据排水系统的特点,在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下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充分考虑泵站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泵站建设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工作、生活的影响;
2 充分考虑泵站建设位置的工程地质情况,尽量避开不良地理环境及地质条件;
3 站址选择应考虑交通运输及水电供应便利等条件:
4 雨水泵站的站址宜靠近河道,其雨水排放口不应设置在供水厂取水口的附近,且应避让桥梁等建(构)筑物,并应满足相应水源地保护要求:




JTS/T 189-2023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建筑标准 – 规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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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qqkcl74817

JTS/T 189-2023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

近年来,我国港口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注重降低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越来越多的绿色港口建设创新技术得到应用。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可以从源头上为港口绿色建设提供技术保障。为适应国家及行业对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发展的要求,促进港口工程绿色设计的健全发展,提升港口工程绿色设计水平,助力高效实现绿色港口建设目标,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总结国内外绿色港口发展经验和相关行业绿色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港口发展现状和需求,通过深入调査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本导则。本导则共分6章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资源利用与节约、能源结构与能效、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技术内容。

1.0.1 为贯彻国家资源节约、低碳环保的有关政策,指导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引导港口工程绿色设计体系化、规范化,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开展绿色设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港口工程。1.0.3港口工程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Green Design of Port Engineering在港口工程规划、设计中,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满足港口功能和投入产出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系统优化各有关设计内容,以期全面实现港口生命周期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小的设计方法与过程。

3.0.1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应遵循综合协调原则,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生态等绿色要素与功能、效率、服务质量、寿命、投入产出等基本要素要求。3.0.2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应融入港口工程现行设计体系,宜进行绿色设计策划,主要内容包括绿色需求分析、绿色目标和绿色策略制定、绿色设计方案选择、预期效果等。3.0.3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应适合工程内、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其技术内容(表3.0.3)应涵盖港口工程绿色要素。
表3.0.3 港口工程绿色设计主要技术内容




DB11/T 1116-2024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标准-建筑标准 – 地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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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whajj30505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统筹和规范城市道路空间各项规划设计,协调相关行业标准,提升道路空间品质,建立良好的空间秩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红线规划、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适用于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也适用于道路红线以内的交通附属设施、道路绿化、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新建、改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还适用于城市更新、各类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改善、城市道路综合整治、疏堵工程、城市道路养护以及道路交通组织等项目。
城市道路空间各项规划设计应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总体目标,应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安全有序、环境友好、全龄友好的原则,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理念;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契合,协调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合理采用技术标准,合理分配、有效利用道路空间资源。
城市道路空间各项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城市道路urban road
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的总称。包括镇区道路。2.0.2城市道路空间urban road space
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内的空间,包括地上及地下空间。2.0.3 辅路relief road
集散快速路交通的道路,一般设置于快速路两侧或一侧。2.0.4 路侧带 curb side strip
车行道外侧立缘石的内缘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范围。路侧带一般由人行道、行道树设施带、绿化设施带等组成。




DB11/T 1069-2024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建筑标准 – 地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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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yqhlo54515

为充分发挥建筑信息模型(BIM)贯穿建设全周期的信息共享和载体作用,规范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及运维准备各阶段数字成果交付,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及运维准备各阶段建筑信息模型成果交付。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 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 delivery
根据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将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及运维准备各阶段形成的建筑信息模型及相关数据进行移交的行为,简称BIM交付。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各类成果文件,简称 BIM 交付成果。2.0.2 测绘信息模型 surveying information model
反映现状地形地貌、建筑、道路、植被、水系、地下管线、用地红线、规划控制线等信息的模型,简称测绘 BIM模型。2.0.3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model
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评价等信息的模型,简称岩土工程勘察 BIM 模型:
2.0.4 设计信息模型 design information model
反映设计阶段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意图的模型,简称设计BIM模
型。
2.0.5模型关联文件modelrelated document
与建筑信息模型相关联且可辅助解释模型的文件
2.0.6 模型使用说明书 modelinstruction manual反映模型各子项、各专业的成果内容、基本信息、文件分级、文件的组织方式、三维图例、视图使用、参数设置及构件的使用说明文件。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建设项目 BIM 交付包括勘测及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及运维准备阶段的 BIM 交付。
3.0.2建设方应统一接收并整合各阶段BIM交付成果进行交付传递3.0.3 BIM 交付宜由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应用需求,宜以合同形式与相关方明确交付内容、交付深度、交付方式,形成项目交付标准;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部门的 BIM 交付,应根据行政审批的统一要求进行。3.0.4 工程参建各方 BIM 交付应满足统一分类、命名、编码的要求3.0.5 各阶段 BIM 交付成果应包括 BIM 模型和模型关联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BIM 模型宜按勘测与设计、施工、竣工和运维准备阶段划分模型细度应满足各阶段交付要求;
2 各专业、专项模型关联的数据信息应协调一致,并具有连续
性;




TB/T 2629-2023 铁路有砟轨道混凝土弹性轨枕标准下载-行业标准-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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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b80ae628912410b76d507c9057e33

TB/T 2629-2023 铁路有砟轨道混凝土弹性轨枕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TB/T 2629-1995《铁路混凝土轨枕枕下弹性垫板》。与TB/T2629-199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文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三元乙丙橡胶和聚醚型聚氨酯枕下弹性垫板外观质量要求(见4.2.3);b)更改了枕下弹性垫板物理性能要求中硬度、撕裂强度的要求(见4.2.5、4.2.8.1995年版的4.2);
c)增加了三元乙丙橡胶和聚醚型聚氨酯枕下弹性垫板的耐碱性能、耐臭氧老化性能要求(见4.2.4);
增加了枕下弹性垫板接触面积比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6、5.1.8和附录B);d)e)增加了枕下弹性垫板冻融循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7、5.1.9和附录C);f)增加了弹性轨枕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5.2和附录E);g)增加了枕下弹性垫板热空气老化、耐碱性能、耐臭氣老化性能的试验方法(见5.1.4、5.1.5、5.1.6);更改了枕下弹性垫板的型式检验规则(见6.2.1,1995年版的5.1);h)i)增加了弹性轨枕的型式检验规则(见6.2.2);
更改了枕下弹性垫板的出厂检验规则(见6.3.1,1995年版的5.1):i)k)增加了弹性轨枕的出厂检验规则(见6.3.2);
更改了枕下弹性垫板静态模量试验方法(见附录A,1995年版的附录A);1)m)更改了弹性轨枕疲劳性能试验方法(见附录D,1995年版的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继军、尤瑞林、刘伟斌、王梦、蒋函珂、宁娜、杜香刚、朱万超、仇鹏、裴爱华陈传志。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TB/T2629-199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路有砟轨道混凝土弹性轨枕(含岔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及储运。
本文件适用于铁路有砟轨道混凝土弹性轨枕(以下简称“弹性轨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目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2/T 4739-2024 公路堰筑隧道设计规范-建筑标准 – 地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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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twauv42416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堰筑隧道设计的总体设计、结构与防水、围堰工程、基坑工程、地基与基础、运营维护设施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新建公路堰筑隧道设计。

3.4
二次围堰the secondary perpendicular cofferdam
水中翻交施工时,设置于已建结构上方及两侧的围堰。
3.5
回水backwater
结构回填后、围堰拆除前,有序恢复水面的过程。
4
基本规定
4.1应考虑航道、水文、堤防等建设条件,对隧址方案进行综合比选,总体线形应满足安全、舒适的要求。
4.2隧道主体结构应按水久构筑物设计,满足强度、变形、稳定性、耐久性、耐火、防洪、抗浮、防水及抗震
等要求。
4.3防排水设计应遵循”以防为主、堵排截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以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根本、以接缝防
水为重点、辅以柔性外包防水层”的综合防水体系。
4.4围堰工程应遵循安全可靠、就地取材、便于施工及拆除的设计原则,具有抵抗风、浪、流和潮汐等功
能,并满足通航、行洪等要求。
4.5基坑工程应保障隧道施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并为主体结构施工预留足够空间。
4.6地基与基础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满足设计工作年限内主体结构变形控制的要求。
4.7应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等设置完善的通风、照明、消防、排水、供电及监控等运营管理设施,并进行
完善的防灾、逃生及救援设计。
5总体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应根据建设条件、路网规划、公路等级、交通功能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堰筑隧道位置、平
纵线形指标、接线衔接方式和横断面布置等。
5.1.2总体设计应满足通风、消防、照明、监控、防洪(涝)、安全疏散、环保、节能等要求。
5.1.3隧道风井、地面疏散口、敞开段、洞口等开孔下缘标高应至少高出100年一遇洪水位0.5m以上,
并按300年一遇洪水位校核。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淹设施。
5.2隧道位置选择
5.2.1隧道位置应根据规划、接线、防洪、航运、耕地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综合确定,并宜满足下列
要求:
a)避开锚地、码头、文物、水源保护地等;
b)设置在地形平坦、岸线平缓、流速较小的水域,当无法避开穿越深槽,岸线陡变,急弯河道及流速
较大的水域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
c)选择抗震有利地段,无法满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5.2.2洞口距岸堤坡脚宜大于50m。
5.3隧道线形设计
5.3.1隧道总体线形应满足安全、舒适、顺畅、快捷的要求,综合考虑路线总体走向、地质、地形、航道、岸
堤、水文、通风和沿线障碍物等因素。




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第一批:城市园林绿化领域)及(第二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共2册下载

附件 目录 一、广州增城区:高标准建设荔韵公园 引领绿色生态园林 新典范 . – 1 – 二、广州海珠区:城市“边角料”变废为宝绿美口袋公园激 发老城区新活力 . – 6 – 三、广州越秀区:“兰缘盛荟”以兰花为媒,科技赋能,书 写人文经济新篇章 . – 10 – 四、深圳市: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打造家门口的绿 色开放空间 . – 13 – 五、深圳市福田区:以“五园连通”引领绿美生态建设 – 15 – 六、深圳市宝安区:建成全国首个“树木驿站”,为建设美 丽深圳保驾护航 . – 18 – 七、江门市台山市:紧握共建共管共享“金钥匙”破解城镇 公园建管难题 . – 20 – 八、茂名市高州市:守护“会呼吸的文物” 成就“家门口” 的文化公园 . – 23 – 九、佛山市禅城区:开展“百企百园”建设,持续推动“绿 – 1 – 美禅城”生态建设走深走实 . – 27 – 十、河源市紫金县:大力推动县城主干道绿化提升助力“荒 地”变绿岛 . – 31 – 十一、清远市:创新开展古树名木认养,为绿美清远生态建 设注入新活力 . – 34 – 十二、揭阳里湖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共建“睦邻公园” 谋新篇 . – 36 – 十三、韶关市: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生态体育公园 . – 40 – – 2 – 一、背景情况 荔韵公园位于增城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核心区 域,位于增城区荔湖街道,区位优势明显。荔韵公园面积约 254 亩,园区动植物资源丰富,原有山麻黄、黄牛木、土蜜 树等树种,改造后补植香樟、木荷、红锥等乡土树种约 30 种 2000 多株;目前已监测到白鹭、夜鹭等鸟类几十种。荔 韵公园荣获“2023 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 荔韵公园鸟瞰图 二、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任务落实。增城区把荔韵公 园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 究,并到荔韵公园开展巡林调研、现场部署,加快化手中“施 工图”为大地“实景画”。 (二)精心规划,打造多功能分区。乡土树种科普区凸 – 1 – 显乡土植物示范基地的核心定位,提供示范、科普、游览、 体验等功能。公园休闲区突出休闲健身,结合园区内的碧道、 缓跑径、智慧运动系统,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水鸟保护区 通过设置监测设施,严格保护水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 觅食空间。 总体布局图 (三)精准施策,创新针叶林改造模式。结合全省五级 林长义务植树活动,制定针叶林改造方案,采用水平带状清 – 2 – 理方式清除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松树,保留无病虫害的松树 以及乡土阔叶树种,补植乡土阔叶树种,营造生态自然协调 的植物景观。 (四)科技引领,开创生态监测高点。与省林业调查规 划院合作,建成绿美广东数字孪生示范区,设置鸟类智能一 体化监测终端、林木胸径智能监测仪等,科学评估绿美增城 生态建设效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及多要素融合绿美系统示 范。 监测设施 (五)以民为先,打造生态休闲场所。完善便民服务设 施,建设公共厕所、观鸟台、阅江台、五感步道等,完善科 普服务功能,设置乡土树种植物铭牌和水鸟科普知识的标识 系统,增强群众的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 – 3 – 阅江台 卫生间 (六)科学管护,巩固绿美建设成果。健全示范点管 理制度,优化管护机制。邀请专家“远程问诊+现场把脉 开良方”,定期开展无人机巡航,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 24 小时全天候精准监控和可追溯保护。 三、工作成效 (一)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在“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 生态建设的背景下,荔韵公园从配套设施滞后的山体公园, 变身为综合环境改造提升的典型。优化改造后的荔韵公园以 全新面貌开放,成为集全民义务植树示范、自然科普教育体 验、观光游览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型示范园,深受群众喜爱。 – 4 – (二)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荔韵公园保护体系日臻完 善、监测机制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近 期监测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珍稀物种频频现身,生物 多样性不断丰富,得益于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为野生动物 提供了良好栖息地。 (三)森林文化效益显著提升。荔韵公园入选华南国家 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科普点,为人们了解森林、探索自然提 供了场所和条件。生物资源和自然景观不断丰富,满足了人 们对回归大自然的向往,又唤起了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 – 5 –




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9〕1号)

桂建发〔2019〕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日

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缩短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联合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建成全区统一的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事通办、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二)基本原则。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改变互为前置条件、多头报审的现状,实现“最多跑一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企业办事的制度障碍。二是注重便民高效。建立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查全过程数字化、标准化,实现网络共享数据、结果互认。三是依法加强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实施改革后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不含人防指挥工程)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委托一家审查机构实施。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以下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大型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为10个工作日;甲级勘察项目为5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3个工作日。对技术审查合格的,由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承担技术审查责任;技术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正。

    (二)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后,涉及的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并联审批,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未通过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意见后通知建设单位。

    (三)推行审查服务委托方式改革。依托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行审查服务合同网签。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费用可参照联合审查服务费结算参考标准(详见附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各地对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审查机构根据审查项目内容,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合同。

    三、提高审查机构中介综合服务能力

    (一)统一技术审查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梳理建设、消防、人防审查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整合联合审查技术要点,共同编制施工图联合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要点、统一审查标准,于2019年6月底前正式发布。各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对审查机构进行相应的审查技术培训和指导,使其尽快适应联合审图工作的需要,提升服务质量。

    (二)整合施工图审查机构。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认定并公布我区同时具备建设、消防、人防技术审查能力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对因需要委托区外审查机构审查的,区外审查机构应符合我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标准,并同时负责对消防设计和人防设计进行技术审查。

    (三)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全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的专业人员队伍要满足施工图联合审查的需求。现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应经过有关消防技术审查培训,具备承担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作能力;不满足人防设计技术审查专业人员需求的,需补充相关专业人员。

    四、建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一)实行信息系统联合建设。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发,并负责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各设区市自行开发有关信息系统的,应按照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要求,将有关数据实时对接进入全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施工图联合审查涉及的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二)实现全过程无纸化。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等环节全程无纸化,过程文件资料自动电子存档,全过程留痕。建设单位可24小时在线报审,审图专家实时在线审图,设计单位及时修改,提高审图效率,确保审图质量。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施工图审查所有环节、审查进度、审查时限的实时监管。

    (三)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签章认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加密技术,通过施工图电子文件在线审查、签章认证等手段,实现图纸在线审查、实时批注等功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结果文件均采用CA认证签章保护。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审查合格电子签章,电子图纸一旦发生改动,签章自动作废,杜绝“阴阳”图纸。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审查质量监管。各地应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釆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辖区项目开展审查质量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查,每个审查机构每年应至少抽查一次。对于审查机构在审查中存在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或者对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瞒而不报等问题的,以及勘察设计企业存在多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各级各部门应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重点加强对审查质量的事后监管。

    (二)加强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信用档案,及时将施工图审查中相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记入信用档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根据审查机构条件、审查质量、内部管理、举报投诉等情况,加强对审查机构的动态监管,并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三)审查服务费结算与服务质量评价相挂钩。各地应开展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等内容为核心的审查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审查服务费结算与审查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相挂钩,并依法在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消除阻力,化解矛盾,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工作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职的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启动问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用结算参考标准

附件

                                        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用结算参考标准

    为全面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业管理,针对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制定费用结算参考标准如下:

    一、建设审查

工程类别 计费基数 收费参考标准
居住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A(万㎡) 累进计费(元/㎡)
A≤5 2.0
5<A≤20 1.8
A>20 1.5
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工程概(预)算额M(万元) 累进计费率(‰)
M<5000 2.0
5000 1.9
8000 1.8
10000 1.65
20000 1.5
40000 1.35
60000 1.15
80000 0.95
100000 0.75
200000 0.55
M>200000 0.35
工程勘察 每进尺(米) 10元

注: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计价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二、消防审查

建筑面积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5 0.6
5<A≤20 0.5
A>20 0.4

    注:室内装修、改扩建工程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标准执行。

    三、人防审查

建筑面积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1 4.0
1<A≤2 3.5
A>2 3.0

    注:按送审人防建筑面积计取。

说明:

    一、施工图审查收费=收费参照标准×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二、专业调整系数: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为0.9;建筑、市政公用为1.0;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为1.1。

    三、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复杂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0.85;较复杂(Ⅱ)1.0;复杂(Ⅲ)1.15。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执行。

    四、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审查内容及工作量的增加进行调整,分别为:

    绿色建筑审查调整系数(一星)1.10,(二星)1.15,(三星)1.20;

    装配式建筑审查调整系数1.20;

    BIM技术审查调整系数1.20;

    改扩建工程1.10;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市政抗震设防审查难度附加调整系数:居住建筑为1.05;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为1.1。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可将各调整系数相加,减去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五、单独设计并单独委托审查的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技术、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和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六、单个计算的施工图审查项目,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

    七、因重大变更重新设计的项目(如因建筑性质或功能改变、规划重新报批等原因),可按施工图审查收费的60~80%计收;属于重大变更但不属于重新设计的修改内容,由业主提供设计修改部分的工程概算造价,重新计收。对于无法提供设计修改部分的工程概算造价的项目,按各专业实际工作量与专业比例测算折减系数,以原审查费为基数折减后计收。其中,重大变更的项目,收费金额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收。

本收费价格在线自动计算请点击:https://calc.xycost.com/combine/gxtsf.aspx




2024.08.01-《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HJ 1359-202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标 准 HJ 1359—2024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formulating plans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General principle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4-05-11 发布 2024-08-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359—2024 目 次 前 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现状分析与评价.4 6 趋势预测与形势研判.5 7 目标指标设计与制定.6 8 任务方案拟定与优选.7 9 工程项目谋划与投资估算.8 10 保障措施.9 11 规划编制成果要求.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一般工作流程.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搜集内容与要求.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主要技术方法.13 i HJ 1359—202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 编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5 月 1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HJ 1359—2024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四级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等生态环境 规划编制。 乡镇,以及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724 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HJ 927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环境规划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在一定时期 内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一定规范,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措施作出的预先安排。包括 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3.2 生态环境综合规划 integrated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对生态环境保护各个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的规划。包括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纲要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3 生态环境区域规划 regional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对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特定区域或其他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细化部 署和工作安排的规划。包括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等国家区域重大战 略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特定区域,以及城市群、都市圈等其他跨行政区域的规划。 3.4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specific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对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领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及美丽中国系列建设等作出生态环境保护细 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规划。包括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噪声、海洋、生态、 新污染物、光、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电磁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 1




2024.05.09-福建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导则(2024年版)

福建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导则 (2024 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5 月 前 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 估机制的改革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 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等关于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相关要求,经广泛调查研究和总结城市 体检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期于 2023 年 8 月 发布《福建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导则(试行)》,后于 2024 年 结合住建部和我省城乡建设新要求,更新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 4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要求、城 市体检内容与技术要点、城市体检成果与提交形式,并附具指 标体系、指标数据调查表、城市体检报告提纲和社会满意度调 查与评价工作手册。 本导则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由福建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 242 号,邮编:350001)和福建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 6 号,邮 编:350008),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编制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员:张利 陈明发 谢建和 李丹青 邹惠珍 秦瑜洁 钟嵘 蔡爱玲 曾元恒 郑承智 黄兆函 肖林橙 胡静云 吴在栋 陆珍 郭螣昕 余增涛 李芳 主要审核人员:谢景琛 江泳 张强 黄盛尚 王伟 蒋勇 苏莉 陈腾 目 录 1.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 适用范围………………………………………………………………1 1.3 工作目标………………………………………………………………1 2.基本要求…………………………………………………………………2 2.1 工作原则………………………………………………………………2 2.2 工作组织………………………………………………………………4 2.3 工作流程………………………………………………………………4 2.4 工作内容………………………………………………………………5 2.5 城市体检对象…………………………………………………………8 3.城市检查内容与技术要点………………………………………………9 3.1 指标体系构建…………………………………………………………9 3.2 数据采集与指标评价方法…………………………………………10 3.3 体检成果应用……………………………………………………12 4.城市体检成果与提交形成……………………………………………13 4.1 体检成果……………………………………………………………13 4.2 技术审查……………………………………………………………15 4.3 成果提交与备案……………………………………………………15 附录 A 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提纲……………………………………………16 附录 B 福建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试行)………………………………17 附录 C 住建部城市体检指标计算解析……………………………………27 附录 D 福建省级城市体检指标计算解析………………………………134 附录 E 指标分析参考图集与数据库汇交说明…………………………156 附录 F 城市体检报告提纲…………………………………………………158 附录 G 福建满意度调查与评价工作手册………………………………161 附录 H 各维度体检问题清单……………………………………………167 附录 I 各维度体检整治建议清单…………………………………………173 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城市体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 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一项工作制度。城市体检主要通过建立 指标体系,运用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采集和分析城市相关信 息,全面系统查找城市建设的优势和短板,把握城市健康状 态,发现城市问题,督促开展城市治理活动,推动城市建设高 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广城市体检工作经验、规范城市体检工作成 果,更好指导我省城市体检的工作实践,特制定本导则。 导则规定了我省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开 展城市体检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组织和工作内容,说 明了各设区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时的指标计算、成果应用以及 成果提交形式等内容。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各设区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各地 可根据本导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县和县级市可 参照本导则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 1.3工作目标 以整体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打造宜 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目标,查找城市规划、建设、治理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努力实现“三个一”的工作目标。 形成一套具有特色、解决问题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根据 住建部城市体检基础指标,结合福建城市发展阶段需求,客观 反映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形成“部级+省级+地市 1 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部级”城市体检指标是指住建部发布的 当年度城市体检基础指标;“省级”城市体检指标是指我省城市 体检指标;“地市级”城市体检指标是指各地根据地方城市特点 和规划建设治理需要提出的城市体检指标。 建立一个系统性的城市“体检+更新”闭环长效机制。通过 “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方式,逐年对城市规划、建设、 治理工作整体状况和重点专项领域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检查、评估。对照城市体检查找的问题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统筹城市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 护、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有计划、有步 骤地提出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强化城市体检成果转化运用,以 城市体检推动城市更新行动。 建设一个功能完备、操作性强的城市体检评估管理信息平 台。以系统性诊断城市发展建设问题为目标,开展城市体检评 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地可通过独立建设或作为模块嵌入城 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方式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管理信 息平台建设,实现城市体检“数据收集、指标分析、诊断预警、 整改跟踪、考评调度”等工作的系统化、集成化、数字化,推动 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的有效衔接。 2. 基本要求 2.1工作原则 (1)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 区)、街区、城区(城市),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 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以 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 2




SL/T 821-2023 节水规划编制规程标准下载-行业标准-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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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821-2023 节水规划编制规程

1.0.1 为指导节水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编制内容和技术要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区域(流域)的节水规划的编制,其他类型节水规划或节水规划篇章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规划编制应遵循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管理等方针和政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分类施策,注重调查研究,衔接相关规划成果,吸纳先进节水科技成果。1.0.4规划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