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空间设计指南 (试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1.1 范围 . 3 1.2 定位 . 3 1.3 原则 . 3 1.4 任务 . 3 1.5 类型 . 4 第二章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 . 4 2.1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 . 4 2.2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设计 . 7 第三章 详细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 . 8 3.1 城市一般片区空间设计 . 8 3.2 城市重点片区空间设计 . 8 3.3 城市重点街区(地块)空间设计 . 10 3.4 乡村空间设计 . 11 第四章 规划管控与引导 . 11 4.1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 . 11 4.2 详细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 . 12 第五章 设计成果形式与内容 . 13 5.1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成果 . 14 5.2 详细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成果 . 16 第六章 附则 . 19 6.1 术语和定义 . 19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9 6.3 附表 . 20 2 第一章 总则 1.1 范围 本指南确立了江西省国土空间设计的原则、任务、类型、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内各市级、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 中国土空间设计方法的运用。 1.2 定位 国土空间设计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技 术方法和有效补充,应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但不得以国土空 间设计代替详细规划设置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 1.3 原则 1)底线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从人与 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整体视角出发,系统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 2)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公众对城市空间实用、安全、舒适 的要求,营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3)因地制宜。尊重地域特点、延续历史脉络,结合时代特征,充分考虑自 然条件、历史人文和建设现状,营建有特色的城市空间。 4)问题导向。针对城市功能、空间形态、风貌品质等问题,提出目标定位、 空间组织、实施措施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应对存量时代的城市需求。 5)有利实施。结合城市发展条件,推进国土空间设计成果与上位规划及相 关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国土空间设计的可实施性。 1.4 任务 明确国土空间设计的内容要点与管控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设计在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优化建设空间与自然要素的整体关系,塑造具有特色的国 土空间格局和空间形态。 3 1.5 类型 结合国家相关要求与江西省实际,全过程对应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用 途管制,本指南将国土空间设计分为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详细规划阶 段的国土空间设计、专项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用途管制阶段的国土空间设 计四个类型。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详细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应结合本指南 进行落实;专项规划阶段、用途管制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可结合部发《国土空 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进行落实。 第二章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 总体规划阶段的国土空间设计包括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和乡(镇)国 土空间总体设计。其中,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分为市(县)域和中心城区 两个层面。市(县)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设计专篇,也可单独 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特色乡(镇)宜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国 土空间设计专篇。 2.1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 2.1.1 市(县)域层面 强化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资源的布 局与利用,优化市(县)域的整体空间秩序,合理组织城镇开敞空间与特色景观 风貌系统。 1)城镇风貌构架 探索全域风貌特征及存在问题,提出全域风貌特色塑造的总体要求,明确全 域整体风貌定位;协同考虑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约 束条件,构建全域空间风貌体系,划分主体风貌区并提出分区指引。 在落实全域风貌导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需重点保护的特色空间,识别特色 乡镇(如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镇、产业镇等),并明确相关设计引导及历史文化 保护传承指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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