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标准/规范的常识
1.1.1 人类早期的基本建设
原始人类从山洞穴居走向地面生活以后,为了遮蔽风雨、抵御寒暑而进行了最初的建筑活动–构建房屋。在我国,大概自有巢氏以后,古人才开始架木造屋。早期的房屋非常简陋,估计也就是类似过去鄂伦春族的“撮罗子”(窝棚),或半坡人的“地窨子”上加茅草盖顶之类的简易居所。
随着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房屋建造也逐渐呈现出复杂和多样化的趋势。到了夏、商时代,我们的祖先已经有能力建造相当规模的木构宫殿。除了房屋建筑,还要建造城池、修筑陵寝、铺设驰道、架设桥梁、开挖沟渠等,基本建设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建造、施工活动的复杂性。之后,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设置了工部,专门管理国家的基本建设,调动国力兴建了许多伟大的基本建设工程。其巨大规模和精美程度,使今人都叹为观止。我国的悠久文明在建筑方面得到充分的反映。
1.1.2古代的建筑标准/规范
1.古代标准/规范的产生和发展
基本建设的发展使建筑行为成为由许多人参加的公共活动,这就自然出现了分工,形成了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不同部门,也就出现了互相配合、协调的需要。为此,必须确定有关各方都应共同遵守的一些“约定”。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规矩”就形成了最早建筑标准/规范的雏形。古代的《考工记》、中世纪的《营造法式》和许多“鲁班爷”定下的“规矩”,就一直起相当于建筑标准/规范的作用,
对基本建设的要求有三个方面:坚固、舒适和耐用。它们分别代表建筑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并且至今仍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当然,由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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