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63-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863-2017
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Building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Fujian
2017-05-23发布2017-11-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技术政策,推进福建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实际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绿色民用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
1.0.3绿色建筑采用的相关运行维护管理措施、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的技术条款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0.4绿色建筑综合效能调适、交付、运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调试test
竣工阶段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进行测试、调整和平衡,使其满足无运行负荷静态的设计要求。
2.0.3综合效能调适commissioning
通过对建筑设备系统的调试验证、性能测试验证、综合效果验收和季节性工况验证,以确保系统实现不同负荷工况运行和用户实际使用功能的要求。
2.0.4被动技术措施passive technology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极少量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的技术措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
2.0.5建筑能源管理系统building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对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内的变配电、照明、电梯、供暖、空调、给排水等设备的能源使用状况进行监测、控制、统计、评估等的软硬件系统。
2.0.6既有建筑再调适retro-commissioning
对既有建筑各个系统进行详细诊断、修改和完善,确保建筑舒适性,提高能效,降低用能系统的能耗。2.0.7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8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9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2.0.10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3基本规定
3.0.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应包括建筑综合效能调适、交付、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内容。
3.0.2绿色建筑运行应充分考虑各时段气候状况和建筑所处状态,优先使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技术措施。
3.0.3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中的有关规定。
3.0.4绿色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编制针对性的绿色运行维护管理技术手册,并至少应包括节能、节水、节材和绿化等管理制度。
3.0.5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由产权人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的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部门机构实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至少具有I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至少具有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0.6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宜购买物业管理专业化服务。
3.0.7宜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M)技术辅助绿色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
3.0.8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效果可参照本规程附录A进行评价。4综合效能调适与交付
4.1一般规定
4.1.1在工程交工前,建筑设备系统应进行有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调适。
4.1.2综合效能调适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工况的性能验证和调适。
4.1.3建设单位交付给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时,应同步提供综合效能调适的过程资料和报告。综合效能调适报告应包含该项目系统的详细介绍、调适工作流程、风平衡记录、系统联合运行报告、综合效能调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日志及解决方案,以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手册和培训记录。
4.2综合效能调适的组织
4.2.1综合效能调适宜由建设单位组织,在调适顾问的指导下,由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和主要设备供应商共同组成调适团队参与配合。
4.2.2综合效能调适顾问应编制综合效能调适方案,并向成员介绍调适计划、职责范围、综合效能调适过程所需资料清单。
4.2.3调适计划应由综合效能调适顾问负责编制,在汇总团队成员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形成最终的调适计划,并作为最终综合效能调适报告的附件,提交业主方备案保存。
4.2.4调适资料清单应包含系统相关的设计图纸、参数、风平衡计算表、施工过程记录、设备样本以及系统自控逻辑等技术资料。
4.2.5调适问题日志宜由调适团队在调适过程中建立,并定期更新。
4.2.6培训记录应由综合效能调适团队建立并交由业主保管,用以记录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
4.3综合效能调适的技术要求
4.3.1综合效能调适应包括现场检查、平衡调试验证、设备性能测试及自控功能验证、系统联合运转和综合效果验收等过程。
4.3.2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现场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抽样要求为主要设备全数检查,末端设备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50%。每个系统均应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O.1条执行。
4.3.3综合效能调适应对水系统和风系统进行平衡调适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抽样要求为主管路和次级管路全数平衡验证,二级管路平衡验证不少于30%,末端风口平衡验证不少于10%。平衡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2条执行。
2验证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13-83的相关要求。
4.3.4综合效能调适应对主要设备实际性能进行测试,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抽样要求为主要设备全数测试。测试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3条执行。
2实际性能测试与名义性能相差较大时,应分析其原因,并进行整改。
4.3.5综合效能调适应对自控功能进行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控功能验证应包括点对点验证、控制逻辑验证和软件功能验证。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4条执行。
2自控功能验证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4.3.6综合效能调适应对系统进行联合运转及不同工况验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联合运转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工况。联合运转和工况验证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0.5条执行。
2系统联合运转调适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要求。
4.3.7系统联合运转结束后,应出具相应的系统联合运转报告。报告应包括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报告、设备性能检验报告、自控功能验证报告和系统间相互配合调适运转报告。
4.4交付与资料移交
4.4.1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进行正式交付与资料移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移交的资料应齐全、真实;
2应包含所有资料的电子档版本。
4.4.2建筑交付时,应移交绿色建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运行维护方案,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2运行维护人员要求;
3运行维护资金安排计划;
4必要的检测和测评报告。
4.4.3建筑交付时,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方、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自控承包商和调适顾问单位等参加。
DBJ 13-62-2019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13-62-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4503-2018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Fujian
2019-02-21发布2019-06-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福建省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夏季空调、冬季供暖的能源利用效率,结合福建省的省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福建省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
2.0.1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2.0.2夏热冬暖地区北区the north region of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夏热冬暖地区中,以一月份平均气温11.5℃的等温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北的部分为北区。
2.0.3夏热冬暖地区南区the south region of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夏热冬暖地区中,以一月份平均气温11.5℃的等温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南的部分为南区。
2.0.4建筑体形系数shape factor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围的体积的比值。
2.0.5平均窗墙面积比(CMw)mean of window to wall ratio
建筑物地上居住部分外墙面上的窗及阳台门(含露台、晒台等出入口)的洞口总面积与建筑物地上居住部分外墙立面的总面积之比。
2.0.6房间窗地面积比window to floor ratio
房间外墙面上的门窗洞口的总面积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2.0.7传热系数(K)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为单位温差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
2.0.8建筑遮阳系数(SCs)shading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lement
在照射时间内,同一窗口(或透光围护结构外表面)在有建筑外遮阳和没有建筑外遮阳的两种情况下,接收到的两个不同太阳辐射量的比值。
2.0.9遮阳系数(SC)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在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玻璃、外窗或幕墙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透过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
2.0.10综合遮阳系数(SCw)gen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建筑遮阳系数和透光围护结构遮阳系数的乘积。
2.0.11太阳得热系数(SHGC)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在照射时间内,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部件(如:窗户)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透光围护结构外表面(如:窗户)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
2.0.12综合太阳得热系数(SHGCw)general 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综合考虑了透光围护结构部件(如:窗户)的建筑遮阳设施遮阳效果后的太阳得热系数,即建筑遮阳系数和透光围护结构部件太阳得热系数的乘积。
2.0.13导热系数(A)thermal conductivity
在稳态条件和单位温差作用下,通过单位厚度、单位面积匀质材料的热流量。
2.0.14热阻(R)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
2.0.15蓄热系数(S)coefficient of heat accumulation
当某一足够厚度的匀质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0.16热惰性指标(D)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抵御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各构造层材料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之和。
2.0.17参照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采用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评价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假想建筑。
2.0.18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评价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or building envelop thermal performance
将所设计建筑物的空调采暖能耗和相应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作对比,根据对比的结果来判定所设计的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2.0.19换气次数air exchange rate
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即通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2.0.20典型气象年(TMY)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1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10年的平均值作为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0.21空调年耗电量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22空调采暖年耗电量annual cooling and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和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23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t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的比值。
2.0.24通风开口面积ventilation area
外围护结构上自然风气流通过开口的面积。用于进风者为进风开口面积,用于出风者为出风开口面积。
2.0.25通风路径ventilation path
自然通风气流经房间的进风开口进入,穿越房门、户内(外)公用空间及其出风开口至室外时可能经过的路线。2.0.26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solar heat reflecting insulation coatings for buildings
具有较高太阳热反射比和半球发射率,可以达到明显隔热效果的涂料。
2.0.27太阳辐射吸收系数solar radiation absorbability factor
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受到的太阳辐射热之比。3基本规定
3.0.1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环保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使用适宜技术。
3.0.2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暖通空调、给排水和电气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舒适的前提下,将建筑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3.0.3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区划分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南区。宁德、南平和三明属夏热冬冷地区,福州、平潭、莆田和龙岩属夏热冬暖地区北区,泉州、厦门和漳州属夏热冬暖地区南区。
3.0.4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应主要考虑夏季空调,兼顾冬季供暖。夏热冬暖地区南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应考虑夏季空调,可不考虑冬季供暖。
3.0.5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夏季空调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应取26℃,计算换气次数应取1.0次/h;
2冬季供暖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应取16℃,计算换气次数应取1.0次/h。
3.0.6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中的节能措施、节能指标和构件(材料、设备)性能参数应一致,空调(供暖)负荷计算采用的建筑热工参数应与建筑专业一致,内容应完整。建筑节能设计的相关技术措施应纳入施工图设计说明,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强制性条文措施汇总表应按附录A的要求填写。
3.0.7新建居住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采光和减轻热岛效应。当项目用地面积达到或超过10万平米时,宜在典型气象条件下进行室外风环境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划布局。
4.1.2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4.1.3建筑遮阳设计应依据建多日照等条件合理确定遮阳形式,并兼顾采光、通风、隔热、视野、安全等功能。
4.1.4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已保存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6,当窗地面积比小于115时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5。
4.1.5外窗加权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和加权平均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加权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为建筑各个朝向平均综合遮阳系数按各朝向窗面积和朝向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的数值,并应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