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上海市《雨水调蓄池运行维护导则(试行)》DB31 SW_Z 046-2024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DB31 SW/ Z 046-2024 雨水调蓄池运行维护导则 (试行) Guide of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tormwater Storage Tan 2024-11-04 发布 2024-12-04 实施 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 1 前 言 为落实《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 年)》、《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 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充分发挥本市雨水调蓄池防治内涝、减少溢流污染的作用, 提高本市雨水调蓄池的运行管理水平,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雨水调蓄设施技术标准》 DG/TJ08-2432-2023 的基础上,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等单位,经广泛 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 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运行与调度 ;5 维护管理 ; 6 安全管理; 7 档案管理;附录 A 雨水调蓄池巡检主要内容;附录 B 下井安全作业票 。 本规程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管理,由 上海市城市排水公司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 意见 反馈至 上海市城市排水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 宜山路 1121 号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邮编: 201103 ),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城市排水公司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汨鸿(上海)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 晖 戴勇华 王 磊 李云辉 张爱平 季敏捷 张辉鹏 吴思全 朱 弋 李春鞠 梁珊珊 智国铮 柯 杭 谢恬颖 郑禹霖 刘淑雅 陶佩欣 张 优 朱珑珑 蔡晙雯 主要审查人: 鞠春芳 黄 瑾 时珍宝 程 炜 卢 宁 i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运行与调度 . 5 4.1 运行 . . . 5 4.2 调度 . . . 6 5 维护管理 . . . 7 5.1 构筑物 . . . 7 5.2 进出水设备 . . 7 5.3 冲洗设备 . . 9 5.4 除臭设施 . . 10 5.5 电气设备 . . 11 5.6 自控和安防设备 . . 13 5.7 附属设施 . . 14 5.8 应用系统及网络 . . 14 6 安全管理 . . . 19 6.1 安全设施 . . 19 6.2 安全标识 . . 19 6.3 下池作业 . . 20 6.4 应急管理 . . 20 7 档案管理 . . . 22 附录 A 雨水调蓄池巡检主要内容 . . 23 附录 B 下井安全作业票 . . 33 本规程用词说明 . . 35 i




SLT 820-2023 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与泄放设计规范

ICS 27. 140 CCS P 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 820-2023 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 计算与泄放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on ecological flow computation and discharge design for water and hydropower projects 2023 – 08 – 07发布 2023 -11 – 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规程》等 2 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3年第 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规程》 CSLjT 819←2023)等 2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水库生态流量 2023. 11. 7 SL/T 819-2023 2023.8.7 泄放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 2 生态流量计算与 SL/T 820-2023 2023.8.7 2023.11. 7 泄放设计规范 水利部 2023年 8 月 7 日 前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 1-2014 <<水 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 10章和 6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 一-工程影响河段(湖泊)生态保护目标; 生态流量组成与分期; 生态流量计算及综合分析与确定; 一一生态流量世放设施、监测及调度设计。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晓新赵蓉诸葛亦斯张祥伟 朱党生金弈张宽李斐 杜强刘扬扬王九大张德敏 李国强张建永 i罩红武王晓刚 张志广刘伟唐景云孙肿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段红东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 军 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2 号;邮政编码: 100053;电话: 010 - 63204533;电子邮箱: bzh@mwr. gov. cn) ,以供今后修订 时参考。 目次 1 总贝tl …………………………………………………………… 1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5 4 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7 4.1 一般规定…………………………………………………… 7 4.2 资料收集与调查范围………………………………………… 7 4. 3 规划与工程资料收集………………………………………… 8 4.4 水文水资源资料收集与调查………………………………… 8 4. 5 水环境资料收集与调查……………………………………… 8 4. 6 水生生态资料收集与调查…………………………………… 9 4. 7 河湖湿地及河谷林草资料收集与调查……………………… 10 4.8 入海(河)口资料收集与调查……………………………… 10 4. 9 涉水独特自然景观资料收集与调查………………………… 11 5 工程影响河段(湖泊)生态保护目标……………………… 12 5.1 一般规定 ……………………………………………… … 12 5.2 基本生态功能确定………………………………………… 12 5. 3 敏感生态保护对象确定 …………………………………… 12 5. 4 生态保护目标确定………………………………………… 13 6 生态流量组成与分期…………….….….15 6. 1 生态流量组成……………………………………………… 15 6.2 生态流量分期……………………………………………… 15 7 生态流量计算………………………………………………… 17 7. 1 一般规定 ……………………………………………… … 17 7.2 控制断面及计算断面确定 ………………………………… 17 7.3 生态基流计算……………………………………………… 17 7.4 水生生物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四 7.5 河湖湿地及河谷林草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 ………………… 19 7.6 入海(河)口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 20 7.7 其他生态保护目标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 …………………… 21 7.8 河流生态系统生态流量整体计算…………………………… 22 8 生态流量综合分析与确定.….…….23 9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与监测设计……………………………… 25 9.1 一般规定 ……………………………………………… … 25 9. 2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25 9. 3 生态流量泄放监测………………………………………… 26 10 生态流量调度设计………………………………………… 28 附录 A 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基流计算方法.……. 29 附录 B 水利水电工程水生生物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方法… 33 附录 C 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湿地敏感期生态流量计算方法… 36 附录 D 水利水电工程入海(河)口敏感期生态流量 计算方法.….……….42 附录 E 水利水电工程其他生态流量计算方法……………… 45 附录 F 河流生态系统生态流量整体计算方法……………… 50 标准用词说明.….………….51 条文说明.…….……….53




2025.05.01-江西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DB36_T 2063-2024

ICS 91.020 CCS P 50 P 50 36 江西 省 地方标准 DB36/T 2063—2024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 Evalution guidelines for city and county spatial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2024 – 11 – 08 发布 2025 – 05 – 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2063—2024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工作总则 .1 4.1 工作原则 .1 4.2 工作组织 .2 4.3 工作流程 .2 4.4 时间安排 .2 4.5 成果构成 .2 5 指标体检内容及要求 .3 5.1 指标分级 .3 5.2 指标分类 .3 6 规划评估内容及要求 .3 6.1 工作要求 .3 6.2 评估内容 .4 附录A (资料性) 实施评估工作流程 .7 附录B (规范性) 实施评估指标体系 .9 附录C (资料性) 评估报告参考大纲 .29 附录D (资料性) 规划评估表 .30 附录E (资料性) 规划实施重点任务完成清单 .31 附录F (资料性) 实施评估分析图件 .32 附录G (资料性) 规划实施社会满意度评价 .34 附录H (资料性) 实施评估数据库汇交要求 .35 参 考文 献 .39 I DB36/T 206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竹ⴳ㌰㰰〱㐾ⴳ㐰㰴㜱㠾〨分⤰㰰㉄㘾㄰㰱䔳㜾〼〷䘶㸱〨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建辉、占晓林、伍锡论、武美楠、张宁波、罗洋浩、甘晓辉、李鹏、邵其、 孙凯、温锦成、程文娟、陈坤、江文亮、汪灏、严广州、邓珺捷、熊天华。 II DB36/T 2063—2024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总则、指标体检与规划评估的内容及 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市、县(含县级市)以及单独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市辖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 年度实施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D/T 1063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 TD/T 1064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implementation and evaluation in spatial planning 对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有效性的重要工具,包括指标体检和规划评估(以下简称“实施评估”)。 [来源:TD/T 1063-2021,3.1,有修改] 3.2 城区范围 urban built-up area 市、县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一㠩㄰㰱范㜾〼ㄱ䍅㸰⡌甩㄰㰱㐲㈾〼ㄵ㌰㸱〼ぁ〱㸰㰱㔲䄾㄰㰴ㅅ䔾〼〱䌳㸱㜰㰱㐳㈀ 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范围。 [来源:TD/T 1064-2021,3.1,有修改] 4 工作总则 4.1 工作原则 4.1.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提供平台,查找 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1.2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效率 1




2025.05.01-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规程》DB36_T 2062-2024

ICS 91.020 CCS P 50 P 50 36 江西 省 地方标准 DB36/T 2062—2024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2024 – 11 – 08 发布 2025 – 05 – 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2062—202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4.1 任务 .2 4.2 划定原则 .2 4.3 划定主体 .2 4.4 划定期限 .2 4.5 划定程序 .2 5 准备工作 .3 5.1 资料收集 .3 5.2 底图制作 .3 6 现状分析 .3 6.1 基础分析 .3 6.2 评价与评估 .4 7 方案编制 .4 7.1 城镇发展方向与空间格局研判 .4 7.2 规模预测 .4 7.3 边界划定 .4 7.4 分区划定 .5 7.5 形态协调 .5 7.6 调整和局部优化 .6 8 成果汇交 .6 8.1 一般规定 .6 8.2 技术报告 .6 8.3 图件 .6 8.4 矢量数据 .7 附录A(资料性) 技术报告内容大纲 .8 附录B(资料性) 图件编制规范 .10 附录C(资料性) 矢量数据规范 .11 参考文献 .12 I DB36/T 206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ㄩⴳ㌰㰰〱㐾ⴳ㐰㰴㜱㠾〨分⤰㰰㉄㘾㄰㰱䔳㜾〼〷䘶㸱〨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欣、王建辉、伍锡论、邵其、张宁波、邵虹、占晓林、于少康、罗璇、罗洋 浩、武美楠、汪灏、陈坤、梁海芬、江文亮、程文娟、李鹏、孙凯、韩飞、方俊。 II




2025.02.26-山西省太原市《公园城市建设指南》DB1401_T 26-2024

ICS 91.020 CCS P50 1401 太原市 地方标准 DB 1401/T 26—2024 公园城市建设指南 2024 – 11 – 26发布 2025 – 02 – 26实施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401/T 26—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规划原则 . 3 6 建设策略 . 4 7 治理效能 . 9 I DB 1401/T 2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ㄩ〼稀ㄴ㸱〼㐷ㄸ㸰⠈㘩〼〲䐶㸱〼ㅅ㌷㸰㰰㝆㘾〨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绿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质量植保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建忠、白泽、张志梅、刘芳、王洪、冯映宏、杨斌、田宝、陈芳、郭胜涛、 刘娜、支晓蓉、马骥、边丽、韩超、徐宁、侯婧、霍帅、宣晓毛。 II DB 1401/T 26—2024 引 言 编制本指南旨在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探索建设“山水连城、锦 绣太原”的公园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和建设标准体系,解决城市长期快速发展带来的城市生态环境退化、 传统风貌特色缺失、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示范引领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方向、新方法、新路 径,积极推进生态、生活、生产协调发展,打造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新型城市形态。 III DB 1401/T 26—2024 公园城市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园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太原市中心城区公园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44013 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 GB/T 44014 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1143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T 51345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 51346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CJJ/T 75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 85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304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HJ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TD/T 1032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DBJ04/T 344 海绵城市技术标准 DB14/T 2564 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园城市 将城市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与公园形态有机融合,充分体现城市空间的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美 学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价值和社会价值,全面实现宜居、宜学、宜养、宜业、宜游的新型城市。 3.2 公园体系 1




2025.02.26-山西省太原市《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规范》DB1401_T 23-2024

ICS 65.020.40 CCS P53 1 4 0 1 太 原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401/T 23—2024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规范 2024 – 11 – 26 发布 2025 – 02 – 26 实施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1/T 2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种植设计 . 3 6 专项设计 . 3 附录 A(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常绿乔木 .5 附录 B(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落叶乔木 .7 附录 C(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小乔木及单杆灌木 .14 附录 D(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丛生灌木 .19 附录 E(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地被植物 .23 附录 F(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水生植物 .31 附录 G(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藤本植物 .33 附录 H(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适宜选用的耐荫植物 .36 附录 I(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种植屋面适宜选用的植物 .37 附录 J(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停车场绿化适宜选用的落叶乔木 .38 附录 K(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滞尘作用强的园林植物 .39 附录 L(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抗污染作用强的园林植物 .40 附录 M(资料性) 太原市居住区植物组团配置推荐 .41 I DB 1401/T 2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绿化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建忠、王献婧、史王芳、陈芳、白泽、景俐、郭毓麟、郑申平、王志刚、王 洪、冯映宏、杨斌、田宝、支晓蓉、王一凡、李馨宇、马力尧、徐振华、王香兵、王昌威。 II DB 1401/T 23—2024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的基本规定、种植设计、专项设计。 本文件适用于太原市域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 55014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JGJ 155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294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T 2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DB14/T 1860 城市绿地种植设计规范 DB J04/T 344 海绵城市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住区绿地 在居住区用地上植树、栽花、种草,或进行山水、地形的设计和建设的活动,以创造安静、清洁和 优美的生活环境。包括在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公共花园的建造,庭院绿化,住宅建筑绿化,公共建筑绿化, 街道绿化,防护隔离绿化等。 3.2 居住用地绿地率 居住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占该居住用地面积的比率。 3.3 立体绿化 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 1




2025.02.26-山西省太原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DB1401_T 25-2024

ICS 65.060.70 CCS Q 87 1 4 0 1 太 原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401/T 25—2024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 2024 – 11 – 26 发布 2025 – 02 – 26 实施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1/T 2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设计 . 3 5 施工 . 6 6 养护 . 9 7 质量验收 . 9 8 档案管理 . 9 附录 A(资料性)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参考名录 .10 I DB 1401/T 2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太原市园林绿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原市园林绿化建设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晔、刘廷玮、马菁、武敏、范晓娟、周旭东、王鹏飞、武豪杰、王璠、王一 凡。 II DB 1401/T 25—2024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分车绿带、行道树、路侧绿带、花卉布景、立体交通绿化及特殊绿地的设计、 施工、验收及养护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道路绿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 55014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CJJ/T 75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绿地 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的绿化用地,可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池、路侧绿带、花卉布景、立体交通绿 化区域以及其他特殊形式绿地。 3.2 通透式配置 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3.0m之间的范围内,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绿地植物配置方式。 4 设计 4.1 原则 4.1.1 生态效益优先原则 3 DB 1401/T 25—2024 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同时应遵循远期近期结合原则,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 发点。 4.1.2 以人为本、整体和谐原则 达到遮阴、滤尘、减噪、利于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改善环境和美化景观的效果。 4.1.3 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 采用乡土树种数量的比例应不低于相应种植的 70%,在道路绿化中注意市树、市花的普及应用。 4.1.4 节约资源原则 道路绿化方式应有利于节水、节能、降低养护管理成本。 4.1.5 安全原则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人、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4.1.6 保护原有树种资源原则 在道路改建规划中宜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应保护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 侧野生和半野生自然地被的自然生境。 4.1.7 海绵城市原则 城市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相结合。在设计时应结合海绵城市 的设计需求。 4.2 一般规定 4.2.1 道路绿化应与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相适应,符合上位规划对道路交通组织、设施布局、景观风 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应遵守 GB 55014 及 CJJ/T 75 的相关规定。 4.2.2 园林景观路的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 60%。 4.2.3 新建道路绿地面积比例应达到以下标准 城市道路两侧应至少栽植一排行道树,城市道路绿带面积比例应符合表1一般值的规定。在太原市 山地道路、旧城更新等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最小值。快速路绿地面积比例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表 1 城市道路绿带面积比例 城市道路红线宽度W(m) W>45 30<W≤45 15<W≤30 W≤15 一般值 ≥25 ≥20 ≥15 — 绿地面积比例(%) 最小值 ≥20 ≥15 — ≥20 说明: 4




DB32T 4785-2024 城市设计三维数字报建数据库标准

ICS 03.120.20 CCS P 00/09 ! 7 , DB32/T 4785 —2024 城市设计三维数字报建数据库标准 Standard for three dimensional digital construction application for urban design 2024 -05-20 发布 2024 -12-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 版 DB32/T 4785—2024 目 次 前言………………………………………………………………………………………………………………3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三维数字报建数据库入库文件类型与格式 ………………………………………………………………2 5.1 一般规定 ………………………………………………………………………………………………2 5.2 成果内容组织及提交文件格式 ………………………………………………………………………2 5.3 城市设计方案文件格式及命名规定 …………………………………………………………………3 5.4 城市设计规划编制成果要素分类规定 ………………………………………………………………3 5.5 大类码规定 ……………………………………………………………………………………………3 5.6 中类码规定 ……………………………………………………………………………………………4 6 城市设计方案平面入库标准 ………………………………………………………………………………4 6.1 一般规定 ………………………………………………………………………………………………4 6.2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平面入库标准 ……………………………………………………………………6 6.3 片区城市设计方案平面入库标准 ……………………………………………………………………7 6.4 街区城市设计方案平面入库标准 ……………………………………………………………………7 7 城市设计方案模型入库标准 ………………………………………………………………………………8 7.1 一般规定 ………………………………………………………………………………………………8 7.2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模型入库标准 ……………………………………………………………………8 7.3 片区城市设计方案模型入库标准 ……………………………………………………………………9 7.4 街区城市设计方案模型入库标准 ……………………………………………………………………10 8 城市设计方案要点入库标准 ………………………………………………………………………………13 8.1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 ……………………………………………………………………………………13 8.2 片区城市设计方案 ……………………………………………………………………………………14 8.3 街区城市设计方案 ……………………………………………………………………………………15 9 城市设计方案附件入库标准 ………………………………………………………………………………16 10 三维数据库建设标准 ……………………………………………………………………………………18 10.1 一般规定 ……………………………………………………………………………………………18 10.2 总体城市设计平面成果数据库 ……………………………………………………………………18 10.3 片区城市设计平面成果数据库 ……………………………………………………………………20 10.4 街区城市设计平面成果数据库 ……………………………………………………………………21 10.5 总体城市设计模型成果数据库 ……………………………………………………………………23 Ⅰ DB32/T 4785—2024 10.6 片区城市设计模型成果数据库 ……………………………………………………………………24 10.7 街区城市设计模型成果数据库 ……………………………………………………………………26 附录 A(资料性) 各空间要素特层类别 ……………………………………………………………………30 Ⅱ DB32/T 478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东南大学 、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江苏城乡建设职 业学院 、盐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杨俊宴 、史北祥 、朱东风 、梅耀林 、朱骁、李伟、徐海贤 、王青、王树魁 、邵典、韦胜、 王树盛 、李灿灿 、杨双明 、张耘逸 、华梦园 、程洋、蔡纪尧 、张芷晗 、何国枫 。 Ⅲ




TCECS 1505-2023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测试标准

1.0.1 为规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测试,确保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及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测试,1.0.3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测试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2.1 术语
2.1.1 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CIM)
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空间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2.1.2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basic platform for 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
管理和表达城市信息模型,支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工作的基础性信息协同平台,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性、关键性和实体性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本标准简称为 CIM 基础平台或平台。2.1.3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ing(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2.1.4 元数据metadata
关于数据的数据,即数据的标识、覆盖范围、质量、时间和空间模式、空间参考系和分发等信息。
2.1.5 模型单元model 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
2.1.6 几何模型geometrical model
在计算机中用点、线、面、体等几何元素构成的实体,用以表现工程对象单元物理实体形状、尺寸大小、位置与结构关系等几何形态。




TCECS 1494-2023 海绵城市建设浅层土渗透性测试标准

1.0.1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浅层土渗透性测试与评价,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浅层土渗透性测试与评价。1.0.3 海绵城市建设浅层土渗透性测试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和符号2
2.1.术
2.1.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1.2气带vadose zone
土体孔隙未被水充满,处于地面以下潜水面以上非饱和状态的地带。
2.1.3 浅层土 surface soil
地面下2m范围内的包气带土体,
2.1.4 水头water head
含水层某处单位重量水的能量,以液柱高度表示,包括位置水头、压力水头和速度水头。2.1.5水力坡降hydraulic gradient
单位渗流长度的水头损失。
2.1.6 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单位水力坡度下土体内水的稳定渗透速度。




SJG 179-2024 水务工程海绵城市设计标准

深 圳 市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SJG SJG 179 – 2024 水 务 工 程 海 绵 城 市 设 计 标 准 Design Standard for Water Engineering of Sponge City 2 0 2 4 – 11 – 1 5 发 布 2 0 2 5 – 0 1 – 0 1 实 施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联合发布 深 圳 市 水 务 局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水务工程海绵城市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Water Engineering of Sponge City SJG 179 – 2024 2024 深 圳 2 前 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文)以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 2020 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建标 〔2020〕2 号)的要求,规范深圳市水务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深圳市水务局结合国家和行业 既有标准及规范,总结已建水务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 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章节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河湖工程;5.排水防涝工程;6. 水污染治理工程;7.水资源与供水保障工程;8.水土保持工程;附录等。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水务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水务局业务归口并组 织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 或建议,请寄送至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 1098 号水源大厦 1012 室,邮编:518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任心欣 杨 晨 陈世杰 丁 年 王爽爽 孔露霆 蔡志文 朱威达 何江华 王文倩 吴亚男 高 飞 刘 瑶 王政君 李柯佳 颜映怡 张 本 杨守刚 文 铮 孟自蹊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朱宝峰 雷世杰 彭世瑾 王永喜 党晨席 杨 凡 苏君康 3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4 4 河湖工程.5 4.1 一般规定.5 4.2 指标要求.5 4.3 河湖综合整治工程.5 4.4 碧道工程.6 4.5 雨水湿地工程.6 5 排水防涝工程.7 5.1 一般规定.7 5.2 指标要求.7 5.3 内涝点治理工程.7 6 水污染治理工程.8 6.1 一般规定.8 6.2 指标要求.8 6.3 水质净化厂(站)工程.9 7 水资源与供水保障工程.10 7.1 一般规定. 10 7.2 指标要求. 10 7.3 水源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10 8 水土保持工程.12 8.1 一般规定. 12 8.2 指标要求. 12 8.3 水源地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12 8.4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2 8.5 裸露地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12 附录 A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阶段海绵城市专篇(章)设计文件要求.13 附录 B 初步设计阶段海绵城市专篇(章)设计文件要求.14 附录 C 施工图设计阶段海绵城市专篇(章)设计文件要求.15 本标准用词说明.16 引用标准名录.17 附:条文说明.18 4




DB65T 4843-2024 公路建设期碳排放计算方法

公路建设期碳排放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建设期碳排放计算的基本要求、边界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期碳排放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T 3821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JTG/T 3831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2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新交建管2022年第8号 关于印发《新疆沙地区公路工程定额》及《新疆罗布泊地区盐岩路基预算定额》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公路建设期 highway construction公路基础设施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完成的全过程。
3 2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
注:包含二氧化碳(C0z)、甲烷(CH)、氧化亚氮(N0)、氯碳化合物等
3.3
碳排放计算边界 carbon emission calculation boundary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材料生产、运输及施工过程等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范围。
3 A
碳排放因子 carbon emission factor能源消耗量与二氧化碳排放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公路建设期不同阶段相关活动的碳排放。
[来源:GB/T 51366-2019,2.1.3,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4.1 公路建设活动温室气体主要为C0,碳排放应以C0排放为量化因子进行计算




DB15T 404-2024 混凝土集流面工程技术规程

ICS 65.020.01 CCS B 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404—2024 代替DB15/T 404 -2005 混凝土集流面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inwater collection surface lined with concrete 2024 -11-15 发布 2025-12-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404—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工程规划 . . . 2 5 工程规模和工程布置 . . . 2 工程规模 . . . 2 工程布置 . . . 3 6 工程设计 . . . 3 一般规定 . . . 3 材料 . . . 4 混凝土配合比 . . . 4 集流面厚度 . . . 4 集流面四周挡水坎和齿墙 . . 4 伸缩缝 . . . 4 地基处理 . . . 4 7 工程施工 . . . 5 一般规定 . . . 5 场地准备 . . . 5 施工工艺 . . . 5 伸缩缝填充 . . . 6 8 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 . . 6 施工质量控制 . . . 6 工程验收 . . . 6 9 工程管理 . . . 7 工程运行管理 . . . 7 工程维护 . . . 7 I




DB15T 403-2024 固化土集流面工程技术规程

ICS 65.020.01 CCS B 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403—2024 代替DB15/T 403 -2005 固化土集流面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inwater collection surface lined with stabilized soil 2024 -11-15 发布 2024-12-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40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工程规划 . . . 3 5 工程规模和工程布置 . . . 3 工程规模 . . . 3 工程布置 . . . 4 6 工程设计 . . . 4 一般规定 . . . 4 材料 . . . 5 固化土配合比 . . . 5 集流面厚度 . . . 5 集流面四周挡水坎和齿墙 . . 5 伸缩缝 . . . 5 7 工程施工 . . . 6 一般规定 . . . 6 场地准备 . . . 6 施工放样 . . . 6 固化土混合料拌合与摊铺 . . 6 整形 . . . 7 碾压 . . . 7 养生 . . . 7 伸缩缝填充 . . . 7 8 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 . . 8 9 工程管理 . . . 8 工程运行管理 . . . 8 工程维护 . . . 8 I




DB14T 1759-201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标志设置要求

ICS 33.160.40 A 91 D B 1 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1759—201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标志 设置要求 2018 – 12 – 20 发布 2019 – 02 – 20 实施 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4/T 1759—2018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1 5 标志设置.2 参考文献.9 I DB14/T 175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山西路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海峰、郭芸芳、郭建兵、白金亮、徐浩、杨勇、禹长青、王择邻、李锐、左 磊、程强强、关艳峰、韩贵龙、朱季萍、李宝荣。 II DB14/T 1759—2018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标志设置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配套标志设置的术语定义、一般要求、标志设 置。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配套标志的设置,其它公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标志 GB 5768.5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 GB/T 18226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蚀技术条件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16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DB 14/T 1537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设置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14/T 15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通安全监测设备标志 交通安全监测设备标志是与交通安全监测设备相配套并在特定位置设置的警告、禁令、 告示和辅助标志。 3.2 交通安全监测设备辅助标志 交通安全监测设备辅助标志是辅助说明设备位置特性和编码的标志。 3.3 车速反馈动态提示标志 车速反馈动态提示标志是实时显示车辆行车速度的动态标志。 4 一般要求 4.1 标志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2 标志设置应与路段环境及构造物相协调,避免相互间遮挡或干扰。 4.3 标志的支撑应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 4.4 新设标志在规定位置无法设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距离不应大于 200m。 1




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技术指引

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 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2〕17 号)等文件 精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力量,在深入调研、总结实践、借鉴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基 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指引”)。 本指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编制依据;3.术语;4.基本规定;5. 基础类改造;6.完 善类改造;7.提升类改造;附录:改造内容汇总表。 执行本指引时,用词“必须”表示很严格,任何情况下均应遵照执行,反面词为“严禁”; 用词“应”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反面词为“不应”或“不得”;用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反面词为“不宜”;用词“可”表示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编制并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指引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深 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邮编:518031),以供今后修 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章正维 张 燕 张 俊 张益华 韩天宇 浦乔榆 李 扬 朱树园 胡浩文 张雪阳 蒋少华 王 霖 詹汉伟 刘忠华 敖海良 梁秋霞 周小伟 陈 芳 魏允风 主要审查人员:廉大鹏 樊 勇 陈 扬 覃建华 陈 萍 曾 缤 主要指导人员:郭晓宁 陈小锋 李正宁 目 录 1.总则 01 6.5 更换和加装电梯 2.编制依据 02 6.6小区风貌整治 3.术语 05 6.7 公共空间改造 4.基本规定 06 6.8 景观绿化整治 5.基础类改造 07 6.9标识系统改造 5.1 建筑结构加固 6.10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 5.2 楼道整修 6.11停车库(场)及充(换)电设施 5.3屋面整修 6.12体育健身及儿童友好设施 5.4 外墙修缮 6.13文化休闲设施 5.5道路整治 6.14智能快件箱及信包箱设施 5.6给排水设施 6.15物业用房 5.7供配电设施 6.16公共卫生间 5.8弱电设施 6.17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 5.9 燃气设施 58 7.提升类改造 5.10安防设施 7.1 养老服务设施 5.11 消防设施 7.2 托育服务设施 5.12环卫设施 7.3便民医疗设施 5.13照明设施 7.4 社区食堂设施 5.14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 7.5 家政保洁设施 32 7.6 便民商业设施 6.完善类改造 6.1 拆除违法建设 7.7海绵城市建设 6.2 建筑外立面提升 7.8 智慧化改造 6.3 建筑屋面“平改坡” 附录:改造内容汇总表 66 6.4 建筑节能改造 1 总则 1.1 为有序科学指导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 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周边环境提升。 1.3 本指引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 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 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有条件可以适当将2005 年底前 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已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的、已纳入土地整备实 施项目的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1.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除应符合本指引,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省、市相关政策、标准、规 范等规定。 1 2 编制依据 一、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3 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建科〔2021〕63 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21〕3 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府办〔2022〕17 号) 二、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标准、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 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 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 4.《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5.《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8.《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 9.《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 1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12.《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13.《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 1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 15.《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16.《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17.《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1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 2




DB37T 5060-2024海绵城市设计标准

1 总则
1.0.1 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促进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和系统化推进山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
1.0.3 海绵城市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同步开展,既有城区以问题为导向,新建城区以目标为导向。1.0.4 海绵城市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与相关的风景园林、道路、建筑、给水、排水、防洪等城镇建设相协调。
2.0.1 海绵城市sponge city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综合采取“渗、滞、蓄、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0.2下垫面underlying 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0.3 径流污染控制】runof pollution control
以水质净化为主要目标,通过雨水生态净化设施,或在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处理设施,削减径流中的COD、SS等污染物。2.0.4 雨水人渗rainwater infiltration
利用绿地、透水铺装及各类渗透设施将雨水就地消纳,减少雨水径流,回补地下水的一种雨水控制与利用方式。2.0.5雨水收集利用rainwater harvesting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雨水作为水源,经适当处理并达到一




DBJT 15-71-2023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

1总则
1.0.1 为确保广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质量和正常使用功能规范地下空间检测和监测方法,为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提供可靠依据,使城市地下空间检测与监测工作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价正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地下空间施工和运营阶段的检测与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及各类危化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检测与监测。1.0.3 地下空间检测和监测方法应根据其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地下工程隐蔽施工、地下特殊环境和保证安全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合理选择搭配。检测与监测结果应综合分析评价。
1.0.4 地下空间的检测和监测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及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城市地下空间 urban underground space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涵盖地下室、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交通、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库、地下综合管廊和地下商业等多种地下建(构)筑物。2.1.2 地下建筑underground building
地表以下以土和岩石为载体构成的、覆土层深度超过2m的房屋建筑空间,包括地下公共建筑、工业仓储建筑、停车库、地下空间综合体和建筑组合空间形态。
2.1.3地下结构underground structure
地铁隧道等线形结构物以及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娱乐场所及地下餐厅、人防工事等平面结构物的统称。




DBJT 15-64-202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设计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在广东省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设计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功能合理,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与设计。1.0.3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公用事业的需要,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1.0.4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加强地下空间的规划,改善环境;应做好地下空间与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注重地下空间防潮、通风、采光,确保其使用功能。1.0.5 地下建筑设计应统筹兼顾、协调配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安全可靠,并确保建筑质量。尤其应注重防火、防水、防震,应设置灾害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和疏散避难的设施。1.0.6 地下结构设计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施工条件、工期造价及使用要求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选型合理、精心设计。1.0.7 按本标准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设计时,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DBJ 46-072-2024 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民用建筑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7761-2024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HN P DBJ 46-072-2024 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篇) 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in Hainan Province (civil building) 2024-09-23 发布 2025-01-01 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篇) 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in Hainan Province (civil building) DBJ 46-072-2024 主编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 (民用建筑篇)》的通知 琼建定〔2024〕237 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 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指导海南省绿色民用建筑发展,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我 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民用建筑 篇)》,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 DBJ 46-072-2024,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9 月 23 日 前言 为指导海南省绿色民用建筑发展,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进 一步规范我省绿色民用建筑在策划、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 与维护阶段的建设工作,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海南省气候、经济、 文化特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 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绿 色设计策划;5. 绿色设计;6. 绿色建筑施工;7. 检测;8. 验收;9. 运 行与维护。 本标准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海南省建设 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海南省建设 标准定额站(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77 号,邮编: 570203,电话:0898-65359219,电子信箱:bzk_dez@hainan.gov.cn),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热带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南大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三亚市路灯管理所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家僖张蕊许鹏鹏曹玉凤周智 贾 珍周荃吴坤顺吴修文 陈军 谢斯斌王冬冬田颐马广超张亿先 何俊谢聪余文胜洪辉通拉嘎 郭翼敏傅纵刘倩吴长骏赵雁 刘勇王海瑞陈述重黄文莉韩帅 陈旺 兰京昆符国英 主要审查人:潘兢赵立华李艳军李天龙 张巧英 乐立琴孟 喆 张碧阳萧雄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绿色建筑成果文件要求 5 4 绿色设计策划 6 4.1 一般规定 6 4.2 规划与建筑专业策划 6 4.3 结构专业策划 7 4.4 给排水专业策划 8 4.5 暖通空调专业策划 9 4.6 电气专业策划 9 5 绿色设计 11 5.1 场地规划设计 11 5.2 建筑设计 13 5.3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16 5.4 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 18 5.5 给排水设计 20 5.6 暖通空调设计 23 5.7 电气设计 27 5.8园林景观设计 31 6 绿色建筑施工 35 6.1 施工组织与管理 35 6.2 主体结构工程 36 1




2024.11.30-辽宁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技术规范》DB21_T 4028-2024

ICS 07.040 CCS A 75 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4028—2024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for mapping and filing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2024 – 10 – 30 发布 2024 – 11 – 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 4028—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4.1 测绘等级 . 2 4.2 基本原则 . 3 4.3 时空基准 . 3 5 基本信息采集与建档 . 3 5.1 一般规定 . 3 5.2 技术准备 . 3 5.3 基本信息采集 . 4 5.4 档案建立 . 4 6 测绘信息获取和图纸绘制 . 5 6.1 一般规定 . 5 6.2 技术准备 . 5 6.3 测绘信息获取 . 6 6.4 图纸绘制 . 8 7 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10 7.1 质量检查规定 . 10 7.2 质量检查要点 . 10 附 录 A(规范性)历史建筑档案表 . 11 附 录 B(规范性)历史建筑测绘信息采集与图纸绘制内容 . 18 附 录 C(资料性)历史建筑测绘计算机制图图层 . 20 附 录 D(资料性)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格式和命名 . 23 参考文献 . 24 I DB21/T 402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关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城乡 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沈阳建筑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强、李强、夏昕禹、石抒扬、朴玉顺、邹晟、蒋欣、张桂英、张立鹏、刘 人龙、张铭、李美衡。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29 号; 024-62789175。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 1 号;024-83180319。 II DB21/T 4028—2024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的基本规定、基本信息采集与建档、测绘信息获取和图纸绘制、成 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相关工作。 辽宁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村落等其它文化遗产的测绘建档工 作成果验收和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979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 GB/T 183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3236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39610 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 GB/T 50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103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4 建筑制图标准 CH/T 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Z 3004-2021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程 CH/Z 3017 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 CH/T 6005 古建筑测绘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历史建筑测绘 historic building surveying and mapping 对历史建筑的相关几何信息及其随时间变化的信息适时进行采集、测量、处理、绘制、显示、管理、 更新和利用的技术和活动。 3.2 测记法 measurement and record 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钢尺、三角尺、卡尺、水平尺、照相机等工具进行测量,并现场绘制 测稿的全过程。 [来源:CH/T 6005,术语与定义 3.1.15] 1




2024.11.30-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DB21_T 4029-2024

ICS 07.040 CCS A 75 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4029—2024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s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marine hydrographic observation 2024 – 10 – 30 发布 2024 – 11 – 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1/T 4029—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3 4.1 测绘基准 . 3 4.2 作业要求 . 3 4.3 测量精度及方法 . 3 4.4 成果质量检查 . 6 5 控制测量 . 6 5.1 一般规定 . 6 5.2 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 . 6 5.3 导线平面控制测量 . 7 5.4 卫星定位高程控制测量 . 7 5.5 水准测量 . 7 5.6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 8 6 勘测定界 . 8 6.1 一般规定 . 8 6.2 外业调绘 . 9 6.3 界标的埋设与界址点测量 . 9 6.4 面积计算和汇总 . 9 6.5 勘测定界图绘制 . 9 6.6 勘测定界成果资料整理 . 10 7 拨地测量 . 10 7.1 一般规定 . 10 7.2 拨地测量内容及方法 . 10 7.3 拨地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11 8 建筑放线测量 . 12 8.1 一般规定 . 12 8.2 建筑放线测量内容 . 12 8.3 建筑放线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12 9 建筑验线测量 . 13 9.1 一般规定 . 13 9.2 建筑验线测量内容 . 13 9.3 建筑验线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13 I DB21/T 4029—2024 10 规划核实测量 . 13 10.1 一般规定 . 13 10.2 规划核实测量内容及方法 . 14 10.3 规划核实测量面积计算规定 . 14 10.4 规划核实测量车位统计 . 18 10.5 规划核实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19 11 房产测量 . 19 11.1 一般规定 . 19 11.2 房产测量内容及房产图绘制 . 19 11.3 房产面积计算规定 . 21 11.4 房产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26 12 人防工程测量 . 27 12.1 一般规定 . 27 12.2 人防工程测量内容及作业要求 . 27 12.3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 27 12.4 人防工程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28 13 地下管线测量 . 29 13.1 一般规定 . 29 13.2 地下管线调查 . 29 13.3 地下管线测量 . 30 13.4 地下管线竣工图 . 31 13.5 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资料整理 . 32 参考文献 . 34 II




2024.11.18-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监测评估技术导则》DB32_T 4867-2024

ICS 13.020.01 CCS Z 06 !7 , DB32/T 4867 —2024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 监测评估技术导则 Technical directives for ecological effectiveness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projects of territorial space 2024 -10-18 发布 2024 -11-18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中国标准出 版 社 出 版 DB32/T 4867—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工作流程 ……………………………………………………………………………………………………2 5 监测评估范围 ………………………………………………………………………………………………2 6 监测评估指标 ………………………………………………………………………………………………2 7 监测评估频次 ………………………………………………………………………………………………3 7.1 基期 ……………………………………………………………………………………………………3 7.2 实施期 …………………………………………………………………………………………………4 7.3 管护期 …………………………………………………………………………………………………4 7.4 常态化期 ………………………………………………………………………………………………4 8 监测要求 ……………………………………………………………………………………………………4 8.1 资料收集 ………………………………………………………………………………………………4 8.2 遥感解译 ………………………………………………………………………………………………4 8.3 实地调查 ………………………………………………………………………………………………4 8.4 采样测试 ………………………………………………………………………………………………4 8.5 资料汇总 ………………………………………………………………………………………………4 9 评估要求 ……………………………………………………………………………………………………5 9.1 单指标评估 ……………………………………………………………………………………………5 9.2 多指标综合评估 ………………………………………………………………………………………5 10 报告编写……………………………………………………………………………………………………6 附录 A(资料性) 监测评估记录表 ……………………………………………………………………………7 附录 B(资料性) 权重确定方法 ………………………………………………………………………………9 附录 C(资料性) 监测评估报告编制提纲 …………………………………………………………………10 参考文献 ………………………………………………………………………………………………………12 Ⅰ DB32/T 486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金洋、汪媛媛 、黄强、许伟伟 、郝社锋、马闯、梅芹芹 、刘玲、任静华、崔晓丹 、黄顺生、 程勇、汪子意 、贺新星 、宋双双 、苏一鸣、杜维真、范健、何伟、刘玮晶 、李文博 、李文婷 、华明、蔡露明、周强、 徐宏婷 。 Ⅲ DB32/T 4867—2024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 监测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监测评估的工作流程 、监测评估范围 、监测评估 指标、监测评估频次 、监测要求、评估要求和报告编写的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山水林⨩ⴸ㈮ㄹ㜶㰲㌸㈾ⴸ㈮ㄹ㜶⠸甩ⴸ㈮ㄹ㜶㰲ㅃ㔾ⴸ㈮ㄹ㜶㰰㌲䌾ⴸ㈮ㄹ㜶㰰㐷䘾ⴸ㈮ㄹ㜶⠈䈅ग퀅ᨎ㤀 、国土综合整治 、矿山生态修复 、海洋生态修复等生态 保护修复工程 ,其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DZ/T 0258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 (1∶250 000) DZ/T 0295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HJ 710. 1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 HJ 1166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 HJ 1167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8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9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TD/T 1068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project of territorial space 在一定国土空间范围内 ,按照山水林⨩ⴹ㔮〹㐵㰲㌸㈾ⴹ㔮〹㐵⠸甩ⴹ㔮〹㐵⠪䬉꤆鴉㠄缩㈕比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 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 ,为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促进自然生态系统 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应能力的全面增强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 ,对受损 、退 化、服务功能下降的若干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 、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的过程和活动 。 [来源:TD/T 1069—2022,3.1,有修改 ] 3.2 生态成效监测评估 ecological effectiveness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按照一定周期 ,通过资料收集 、遥感解译 、实地调查 、采样测试等方式 ,监测获取可表征监测评估范围 生态质量量化数据 ,对监测评估范围的生态质量变化进行量化评价的过程和活动 。 1




2024.10.16-江苏省苏州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DB3205_T 1136-2024

ICS 35.240.01 CCS L 70 D B 3 2 0 5 苏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5/T 1136—2024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 Digital C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Indicator System 2024-10-09 发布 2024-10-16 实施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5/T 1136—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框架 . 2 5 指标分类 . 3 5.1 一级指标分类原则 . 3 5.2 二级指标分类原则 . 3 5.3 二级指标分类及说明 . 3 附录 A(规范性)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核心元数据 .9 附录 B(资料性)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示例 .12 参考文献 . 28 I DB3205/T 113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苏州市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数据局、苏州市信息中心、数字苏州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帆、汤晶、余少华、冯炜、杨韬、肖本亚、潘柯、蔡福明、李旭东、方亮、 李欣星、张振林、黄斌、陈琢。 II DB3205/T 1136—2024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和指标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机构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而制定监测、分析和预警指标,也适用 于数字城市运营管理相关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7408.1—2023 日期和时间 信息交换表示法 第 1 部分:基本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 digital c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indicator 支撑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用来反映数字城市在不同时期状态的指标项。 3.2 元数据 metadata 关于数据或数据元素的数据(可能包括其数据描述),以及关于数据拥有权、存取路径、访问权和 数据易变性的数据。 [来源:GB/T 35295—2017,2.2.7] 3.3 数字城市 digital city 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简称 3S 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及虚拟 仿真等信息技术,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与生产生活发展相关的各方面进行多主体、多层面、全方位的信息 化处理和利用,具有对城市地理、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诸方面进行数字化网络化管 理、服务和决策功能的信息体系。 3.4 一件事一次办 one-stop cross-agency services 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特别是需到多个部门、需经多个环节办理的事 项,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成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政务服务机构从审批“一个事 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最多跑一次” 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1 DB3205/T 1136—2024 4 总体框架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共包含 12 个一级指标分类、82 个二级指标分类。 图1 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2




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指南(试行)

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指南(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0 月 前 言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绿色建筑闭合管理的要求,依据《湖北省绿色建筑 发展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湖北省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 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的 基础上,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指《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指南》,由湖北中城科绿色建筑研究院负 责组织编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 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其它及技术与管理规定和附录。 本指南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湖北中城科绿色建筑研究院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北中城科绿色建筑研究院(地址: 武 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发展三路 2 号;邮政编码:430024) 编制人员:陈桂营 张铭 杨菊菊 饶祎纯 但良波 程琬淋 孙金金 万超 胡钢亮 秦文 李 沛 邓婷婷 石风舜 李雨欣 审查专家:陈宏 陈志敏 王爱勋 彭德柱 马友才 丁云 李传志 栗心国 李蔚 目 录 1.总则.1 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2 3.规划设计.3 4.建筑设计.12 5.结构设计.31 6.暖通空调设计. 35 7.给排水设计. 44 8.电气设计.49 9. 其它及技术和管理措施.57 附录 A 绿色建筑设计需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58 附录 B 设计文件示例.59 附录 C 承诺书示例(标识系统设计). 64 1.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坚持可 持续发展理念,结合湖北省具体情况,编制了本设计、图审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湖北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 1.0.3 本指南依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满足湖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 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2024年版)控 制项修订内容而编制。 1.0.4 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及附录A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湖北省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1 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2.0.1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其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文件和施工的要求。设计深度参附录B。 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审查内容。 2.0.2 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专篇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规划设计、建筑 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其他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内容。 2.0.3 绿色建筑设计项目在图审阶段无法完善、提供的内容,建设单位应明确条目,承诺二次设计达 标。承诺书格式可参考附录C。 2 3.规划设计 3.1 建筑场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避开可能产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段; b) 应避开地震中可能产生滑坡、坍塌、地陷、地裂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 工程抗震危险的地段; c) 建筑场地内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威胁及有毒有害物质危害; d) 建筑场地周边应无电磁辐射危害、场地内土壤氡浓度应符合 GB 50325 的规定; e) 当场地选择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场地对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及 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当场地曾受到过污染,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进行无害化处理, 确保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地标条文:5.1;国标条文编号:4.1.1) 【设计要点】 (1) 项目设计前应对项目选址范围内洪涝灾害、泥石流的威胁、电磁辐射危害以及火、爆、 有毒物质等危险源进行评估,必要时应进行专门的检测,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和 场地有害物检测结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场地的防洪水、防涝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 及《城市防 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 的规定,并避让存在泥石流、滑坡风险的地段; 2) 抗震防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 及《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要求; 3) 项目选址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 的规定,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城市电网发电站、110kV 及以上城市 变电站和高压线等区域。 4) 对于无法避开上述安全隐患的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地质处理,无害化处理,边 坡护理及挡土墙等专项设计,以保证场地符合安全标准。 (2) 项目设计前应对场地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并结合土壤氡浓度检测结果按照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的要求采取防氡措施,具体防 氡措施的设计可参照《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规程》JGJ/T 349; (3) 项目选址应尽量避开存在火灾、爆炸、有害物质渗漏等危险的油库、工厂、仓库和化 工企业等单位,当场地周边或内部存在火灾危险源的厂房或仓库时,应根据厂房或仓 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防火 通用规范》GB55037 确定对应的防火间距;当场地周边或内部存在危险品经营场所时,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18265 确定建筑安 全距离。 【审查要点】 3




聊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常见问题汇编

为提升我市消防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 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批效能,全面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 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经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聊城 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常见问题汇编》(以下简称“本汇编”)。 本汇编分为“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和“消防验收常见问题”两大部分,分别对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阶段高频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规范要求和 正确做法,并附示例图片。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共分4章,主要内容有: 1.建筑专业;2. 给排水专业;3.暖通专业;4.电气专业。消防验收常见问题共分5章,主 要内容有:1.建筑 专业;2.电气专业;3.暖通专业;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5.设备用房。 本汇编验收部分所列问题按重要程度分为三类: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 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B 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 “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 除A类及B类以外的其他 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本汇编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依据性文件,可供全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 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消防从业人 员使用。实际工作中,除执行本汇编外,尚应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地方 消防技术标准。 本汇编中引用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更新或修订时,应执行更新或修订后的规范和标准。 本汇编由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编制组负责技术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对本汇编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监管科(聊城市军需 路1号,电话:0635-8492649,邮箱:lcszjjxfk@lc.shandong.cn),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 编 单 位: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铭产业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市建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聊城华森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聊城市佳汇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山东和瑞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安宇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编委会主任:杨延星 编委会副主任:李济哲 刘全芝 崔铁良 主要起草人:阮兴群 朱来林 许士昌 王益超 江玉龙 宁改存 井振宇 田彦法 杨秀丽 丰百峰 王 业 周晓鹏 娄金栋 韩翠燕 詹 坤 孟凡涛 郑方辉 白 琨 刘彦龙 梁海涛 赵 勇 秦长亭 王럧 良 盛飞龙 冯洪明 武兴灏 韩艳丽 李洪友 史富国 姜清豹 尹义强 高 쿩 魏广彦 主要审查人:陈 萌 崔铁良 白林林 陈国맢 뫂횾룕 맹몣욽 쇵 굚 퓀쫧쏴 헅퇓훒 徐辽前 李 娟 李志宏 消防救援场地和建筑物之间设置影响消防救援的景观树木、停车位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关于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与建筑物之间障碍物问题,应满足下列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3.4.5条:“消防车 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7 消防车道与建筑消 防扑救面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消防车安全作业的架空高压 电线。” 第3.4.7条:“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 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 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GB55037-2022 实施指南》第3.4.5条(6):“消 防车道与建筑 消防扑救面之间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主要为树高且树冠大或密植的树木、架空的 电力线和通信线路、架空管道、凸出建筑主体外墙大于4m的裙房或架空道 路、占据消防 扑救面所在边长较大的雨篷等。当消防车道不兼作消防救援场地时,对在消防车道与建 筑之间的这些物体不作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7.2.2条:“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 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第2.2.5条:“ 2 在消防车道 和建筑物之间设置的室外机动车停车位应视为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1.2.1问 题7解答:“消防车登 高操作场地与建 筑之间不应种植高度大于 4m的高大树木;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可以种植低矮绿植,但消 防救援窗口两侧各3m范 围内不得种植影响消防救援的树木。” – 1 –




2024.11.21-四川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2部分:建材矿山》DB51_T10010.2-2024 DB50_T10010.2-2024

ICS 13.020 CCS Z 06 DB 川 渝 区域 地方标准 DB50/T 10010.2 —2024 DB51/T 10010.2 —2024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建材矿山 2024 – 10 – 21 发布 2024 – 11 – 21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50/T 10010.2—2024,DB51/T 10010.2—2024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调查 .3 6 设计 .5 7 实施 .11 8 管护 .13 9 监测 .14 10 数据管理与资料汇交 .15 附录 A(资料 性) 建材矿山调查内容 .16 附录 B(规范性) 建材矿山生态问题分级 .20 附录 C(资料性) 建材矿山生态修复措施参考 .21 附录 D(资料性) 建材矿山生态修复植物参考 .22 附录 E(规范 性) 建材矿山生态修复措施施工技术要求 .28 参考文献 .37 I DB50/T 10010.2—2024,DB51/T 10010.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川渝区域地方标准 DB50/T 10010、DB51/T 10010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的第 2 部 分。DB50/T 10010、DB51/T 1001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则。 ——第 2 部分:建材矿山。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归口、解释 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重 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重庆市地质矿产勘 查开发局107地质队,西南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市地理遥感中心,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 与环境研究所,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磊、郑杰炳、杨赟、张律、李萍、蔡建军、王永峰、冯樊、蹇恒、朱冬雪、 梁睿雨、司洪涛、程礼军、杨永川、高明、王素伟、王力、 周佳荣、章旭、杨显华、胡骁、赵利、黄爱 民、李满意、徐召雷、李惠敏、李春利、周川、谭利丽、王科、唐将、肖禾、杨宝佳、杨聪、刘莉、于 慧、张新克、魏鹏、刘云、李鑫、黄盛、毛铮、何君。 II DB50/T 10010.2—2024,DB51/T 10010.2—2024 引 言 为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川渝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 问题进行系统修复,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要求 ,制订川渝区域地方标准 DB50/T 10010、DB51/T 10010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结合川渝地区矿山实际,为满足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的通用性并突出不同矿种的特点,《矿山生态修 复技术规范》拟由六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通则。目的在于确立矿山生态修复的技术流程、总体思路、工作方法等通用内容。 ——第 2 部分:建材矿山。目的在于给出对建材矿山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 ——第 3 部分:金属矿山。目的在于给出对金属矿山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 ——第 4 部分:化工矿山。目的在于给出对化工矿山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 ——第 5 部分:能源矿山。目的在于给出对能源矿山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 ——第 6 部分:水气矿山。目的在于给出对水气矿山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 III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规章库(现行有效规章)丨共计87部下载

规章列表

  1.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2024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9号公布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2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18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6.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201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发布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7.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2017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8.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发布 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9.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5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号发布 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10.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2015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11.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13.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4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0号发布 自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
  14.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1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发布 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1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6.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1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201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8.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9.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12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发布 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20.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11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根据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21.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发布 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22.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发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0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发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4.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5.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0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号发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6.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2008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7号发布 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28.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8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发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发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30.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007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发布 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3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3.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0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34.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200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发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35.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36.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7.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1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38.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0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9.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2006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8号发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40.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6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4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5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发布 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4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43.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44.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发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5.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005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13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6.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005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发布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4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5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48.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9.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2004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200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5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5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00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3.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9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54.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8号发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55.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003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56.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200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3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7.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002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58.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2002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发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59.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60.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1.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2001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发布 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6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发布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64.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1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5.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发布 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66.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00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67.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200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6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0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70.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1999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2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1.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9号发布 自1999年5月1日施行)
  72.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7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1997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8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4.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6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8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75.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996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根据201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76.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199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9号发布 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77.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1995年8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5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6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78.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79.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99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0号公布 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80.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1994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根据2001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5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3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81.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1994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3.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4.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85. 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
    (1992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3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86.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199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87.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1989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导则(审查篇)试行稿.pdf

资源简介/截图:

pdf,审查,导则,施工图,民用建筑,设计资料

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导则 (审查篇) (试行稿)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前言 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办改发函[2021]308号)以及《温州市新型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温州市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建设具有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等 功能的CIM平台,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并逐步规范工程项目的数字化审查交付.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 查研究,参考国内相关规范标准和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完成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审查平台:5审查范围:6审查交付物:7审 查判定标准.

本导则由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且本 标准未涉及专利.

试行稿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香 源路58号展鑫大厦13楼,邮编:325000)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项志峰 沈益锋 陈乐燕 赵百阳 上官宗珊 虞慧忠 潘海洲 王雪然 李小波 陈扬帆 陈宏湛 蔡丰华 丁式横 雷震 叶丰 李上志 潘洋洁 黄叶绿 林琼林 胡海青 涂朦朦 连敏敏 韩亚娟 梅浩博 吴庆令 卓菁 王秋生 李会涛 主要审查人:殷农 曾庆路 马建勇 胡迪 李浏田 莫光辉 瞿哲峰 谷胜洪
目录 1总则 2术… 2 基本规定… 3 4 审查平台.. 4 4.1一般规定.. .4 4.2设计单位操作 4 4.3审查机构操作 审查范围.. 6 5.1一般规定.. .6 5.2模型质量审查. 5.3设计质量审查. ..6 5.4应用选项审查 7 6 审查交付物, 6.1一般规定.

.8 6.2审查交付物要求.

.. 审查判定标准, .11 7.1一般规定.. .11 7.2判定标准.. .11 附录A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报审表 ..13 附录B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结果 .14
1总则 1.0.1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新城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明确数 字化审查范围及审查内容,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以下简称数字化审查),助力建设智 慧城市,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新建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数字化审查,规范了施 工图设计阶段模型及数据的交付和审查,一般工业建筑可参考本导则实施.

1.0.3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除应遵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CIM) 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内 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2.0.2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basic platform of 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 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CIM基础平台)是管理和表达城市立体空间、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等三维数字模 型,支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的基础性操作平台,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信息基础设施.

2.0.3施工图数字化审查BIMreview 以工程图纸、数字化审查模型、结构化数据等为载体,将传统二维审查方式转变为对工程图纸、数字化 审查模型及结构化信息的审查方式,是实现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建设 的有效手段.

2.0.4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 BIMreview platform 以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平台(“四库一平台”)为基础,扩充施工图设计数字化交付和审查功能 的操作平台,并根据设计交付物补充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数据库.

其数据库可成为城市CIM基础 平台的工程信总基础设施.

简称“数字化审查平台” 2.0.5交付物deliverables 基于建筑工程数字化审查需求交付的设计成果.

2.0.6施工图设计交付 Construction Document design delivery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需求,将施工图设计交付物传递给审查平台的行为.

2.0.7ZDB 数据文件 ZDB data file 浙江省建筑工程项目结构化数据库文件的简称,用公开、标准的数据库格式封装、记录、交付的工程设计 数据文件,实现对工程设计数据文件的无损读取和特定需求目标的应用,用于温州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的交付 格式.

ZDB数据文件通过转换插件生成导出,是一种免编辑的文件格式.

2.0.8设计信息design information 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所形成的描述建筑物本体特征的数据.

2.0.9设计信息表 design information table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信息的结构化数据集合.

2.0.10应用选项professional task 本导则中特指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表5.3.2中“应用选项”所 列的内容.

是BIM实施中基本的、典型的、突出显现成效的应用技术,简称应用选项.

2




2024版《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OCR).pdf

资源简介/截图:

2024,OCR,pdf,勘察,导则,设计资料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 20249 版 FEE 收费导则 GUIDELINES JIANGSU PROVINCE ENGINEERING SURVEY ANDDESIGN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合发布单位: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主编单位: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委主任:孙晓文赵伟梅军何平 编委副主任:刘宇红胡爱文张斌赵亚萍李浩年郭海星 吴建伟季春华稽卫东姜艾青 编写人员:董文俊谭东林汪凯张胜松冯瑜张华军 姜丛梅朱蔚朱元武刘华郭涛刘弥 吴旭强杜娟袁亚坤吴敦军朱海建顾曦元 朱慧娴吴雯霞李铮黄兰可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4版)1 前言 勘察设计行业作为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2年起,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收费执行由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 标准”),该标准有效推动了勘察设计行业的稳步发展.

2015年国家发改委公布《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02 版标准废止,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以来,勘察设计收费价格竞争日趋激烈,设计收费与勘察设计 应有的价值明显不匹配,严重影响了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水平提升.

面对新 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勘察设计要求不断提高,设计内容不断增加,对于BIM、 城市更新、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等各类专项设计服务缺乏相应的收费 标准,增加的设计工作量的价值无法体现.

为维护本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促进有序公平竞争,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 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行业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2023年4月1日颁布的《江 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或者收费规则等,引导发包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勘察、设计费用” 的相关要求,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牵头 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根据全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成本分析,通过充分调研、数据论证、专家指导编 制完成的《导则》,分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项目前期策划和其他咨询服务三部 分内容.

《导则》旨在体现四个方面的指导原则:一是积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解 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面临的现实问题:三是体现优质优价、鼓励创新、树立精品意 识,四是体现工作导向,关注行业新兴业务和市场需求变化,与城乡建设商质量发 展工作导向相辅相成.

《导则》可以作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计算参考依据.

同时,基于避免不正当
2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4版) 竞争,以高质量设计引导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建议勘察设计收费浮动幅度值不超过 ±20% 《导则》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和 帮助,13个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对《导则》的编制提出了很 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导则》由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与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24年9 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导则》的实施接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相关主管部门 的指导和监督.

本《导则》由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9月1日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4版)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68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 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 月1日起施行.

许昆林 省长 2023年1月30日




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导则(设计篇)试行稿.pdf

资源简介/截图:

pdf,导则,施工图,民用建筑,温州市,设计资料

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导则 (设计篇) (试行稿)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前言 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办改发函[2021]308号)以及《温州市新型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温州市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建设具有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等 功能的CIM平台,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并逐步规范工程项目的数字化审查交付.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 查研究,参考国内相关规范标准和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完成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BIM实施管理:5.模型组织:6.模型精细度:7.BIM 设计与应用:8.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交付.

本导则由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且本 标准未涉及专利.

试行稿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香 源路58号展鑫大厦13楼,邮编:325000)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项志峰 沈益锋 陈乐燕 赵百阳 上官宗珊 虞慧忠 潘海洲 王雪然 李小波 陈扬帆 陈宏湛 蔡丰华 丁式横 雷震 叶丰 李上志 潘洋洁 黄叶绿 林琼林 胡海青 涂朦朦 连敏敏 韩亚娟 梅浩博 吴庆令 卓菁 王秋生 李会涛 主要审查人:股农 曾庆路 马建勇 胡迪 李浏田 莫光辉 瞿哲峰 谷胜洪
目录 1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 4 BIM实施管理.. .5 4.1一般规定.. .5 4.2BIM实施策划. .5 5 模型组织. .6 5.1一般规定. 6 5.2项目基准设置 6 5.3模型架构. 6 5.4命名规则 .7 5.5颜色设置 . 5.6模型视图与图纸规划 8′ 模型精细度 .10 6.1一般规定. 01′ 6.2模型精细度等级, BIM设计与应用 .11 7.1一般规定. .11 7.2BIM设计准备. .11 7.3BIM设计实施.

..11 7.4BIM设计应用 .12 8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交付. ..15 8.1一般规定 .15 8.2交付物及ZDB交付要求 15 8.3交付前自检及说明 15 附录A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设计信息表. 17 附录B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模型精细度表 .17 附录C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设计图纸规划 .43
1总则 1.0.1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新城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规范和引 导建筑工程数字化设计及审查应用,支撑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化实施,助力建设智慧城市,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温州市民用建筑工程新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数字化审查,规范了施工图审查阶段模型及数 据的创建、应用和交付,工业建筑可参考本导则实施.

1.0.3温州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阶段数字化审查模型及数据的创建和应用,除应遵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遵 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 modeling(CIM) 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 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2.0.2施工图数字化审查BIMreview 以工程图纸、数字化审查模型、结构化数据等为载体,将传统二维审查方式转变为对工程图纸、数字化审 查模型及结构化数据的审查方式,是实现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数据库建设的 有效手段.

2.0.3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BIMreview platform 以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平台(“四库一平台”)为基础,扩充施工图设计数字化交付和审查功能 的操作平台,并根据设计交付物补充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数据库.

其数据库可成为城市CIM平台 的工程信息基础设施.

简称“数字化审查平台”.

2.0.4设计信息表 design data sheet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信息的结构化数据集合.

2.0.5数字化审查模型BIMreviewmodel 通过图形图像等方式,实现对实体工程的数字表达,以满足特定审查需求的模型的统称.

包含SketchUp、 3Dmax、Rhino、Revit、Bentley、PKPM、YJK等及其轻量化模型.

2.0.6ZDB 数据文件ZDB data file 浙江省建筑工程项目结构化数据库文件的简称,用公开、标准的数据库格式封装、记录、交付的工程设计 数据文件,实现对工程设计数据文件的无损读取和特定需求目标的应用,用于温州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的交付 格式.

ZDB数据文件通过转换插件生成导出,是一种免编辑的文件格式.

2.0.7交付物deliverables 基于建筑工程数字化审查需求交付的设计成果.

2




2024.10.12-福建省厦门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技术规程》DB3502_T 144-2024

ICS 03.080.30 CCS A 12 3502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3502/T 14 4—2024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gional division of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storm sewer design 2024-10-12 发布 2024 -10-12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厦门市地方 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厦市监标准〔2023〕3 号)的要求, 编制组经广泛 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 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 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总则 、术语 、一般规定 、重点区域识 别、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 等。 本规程 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 本规程 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 由厦门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管理 。 本规程起草单位: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2 号501;邮编 361012 )。 本规程 主要起草人: 黄黛 诗 王开春 陈俊宇 姚晓婧 王连接 王小凤 谢鹏贵 王 宁 吴连丰 关天胜 许 昊 张李翔 林卫红 许贤芳 许 骏 本规程 主要审查人: 李益勤 翟作卫 洪永福 张 青 周真明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一般规定 . 3 3.1 基础调查 . 3 3.2 设计标准 . 4 4 重点区域识别 . 6 5 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 . 8 附录A 暴雨强度分区 . 11 附录 B 重点区域 . 11 附录 C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图 . 16 附录D 示例 . 17 本规程用词说明 . 22 引用标准名录 . 23 附:条文说明 . 2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 1 2 Terms . 2 3 General requirements . 3 3.1 Basic survey . 3 3.2 Design standards . 4 4 Key region recognition . 6 5 Regional division of recurrence interval . 8 Appendix A Rainstorm intensity zoning . 11 Appendix B Key region . 11 A ppend ix C Map of regional division of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storm sewer design . 16 Appendix D Case . 1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2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 . 23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