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正式版 GB 50737-2011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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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737-2011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etroleum storage depot
2011-09-16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运工艺及管道,油罐,消防设施,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电信,建、构筑物,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总则
1.0.1为在石油储备库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地上储存原油类型的国家石油储备库以及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104m3的企业石油库;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岩洞、地下盐穴、海上浮船、山洞、埋地等储存类型的石油储备库及成品油储备库的设计。
1.0.3石油储备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国家石油储备库national petroleum depot·
国家投资建设的长期储存原油的大型油库。·
2.0.2企业石油库commercial petroleum depot·
企业自主经营的储存原油的大型油库。
2.0.3石油储备库petroleum depot
国家石油储备库和企业石油库的统称。
2.0.4明火地点fired site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2.0.5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2.0.6防火堤dike
用于防止油罐泄漏的可燃液态物料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2.0.7隔堤intermediate dike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多个分区的构筑物。
2.0.8油罐组a group of storage tanks
布置在一个防火堤内的一个或多个油罐。
2.0.9油罐区tank farm
一个或多个罐组构成的区域。以环绕油罐区的消防道路中心线为界。
3基本规定
3.0.1石油储备库宜储存低凝原油。
3.0.2原油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3.0.3储罐模数的确定应遵循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储罐单罐公称容量不宜小于10×10^4 m3。
3.0.4石油储备库职工生活设施、维修设施宜依托社会。
3.0.5石油储备库应有防止事故状态下原油及液体污染物流出库外的措施,并应将泄露的油品及液体污染物控制在库区较小的范围内。
3.0.6石油储备库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3.0.7石油储备库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有关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3.0.8石油储备库设计,应有效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提高经济效益。
4库址选择
4.0.1石油储备库的选址,应根据石油储备库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通信、可用土地和社会生活等条件,对可供选择的具体库址进行技术、经济、安全、环保、征地、拆迁、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选择最优建库地址。
4.0.2石油储备库的选址,应根据储备石油应急加工需求以及接卸、运输原油的条件确定,宜设置在石油需求量大、炼油厂较为集中的地区及有可依托的输油管网和大型石油码头的地区。
4.0.3石油储备库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宜选在自然条件有利于废气扩散、废水排放的地区,并宜远离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4.0.4石油储备库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4.0.5石油储备库防洪标准应按重现期不小于100年设计。
4.0.6石油储备库不应设在下列地区和区段内:
1有土崩、活动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的地区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以及其他方面不满足工程地质要求的地区;
2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3蓄(滞)洪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自然保护区;
6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
4.0.7石油储备库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IV类场地地区。(略)




公路工程造价控制以及管理策略有哪些?

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一直都是一个数量大和周期长生产消费的过程,因为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以及影响,在近些年来,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概算超估算、超概算以及决算超预算等三超现象十分严重也十分普遍,最终导致了我国公路工程某些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其资金的缺口也比较大,对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产生了制约。下面,笔者就对自身多年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探讨公路工程控制以及管理策略。

1 公路控制管理现状及问题

(1)公路工程建设前期造价控制及管理。

在公路工程的建设前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首要阶段,这一个阶段主要是由公路企业决策部按照公路工程项目的预可研报告以及可研报告这二者研究的结果来对相关的专家进行组织,组织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个可靠和科学的评价,并且对决策部门进行指导,指导其能够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立项进行准确的决策。但是,纵观近些年的实践过程,通常都存在着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这一个部分工作的深度缺少,其估算工作也并不准确,进而对公路工程造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2)公路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及管理。

当前形势下,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单位数量比较少,其质量也很低,再加上我国一直都处于公路工程建设高峰的时期,对于相关的公路工程设计单位约束机制以及激励机制都存在很多缺陷,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在公路工程项目设计的过程中存在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比较低,多项、漏项以及缺项等等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导致我国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出现偏差最为直接的原因。

(3)公路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及管理。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阶段中存在着对于工程结算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公路工程施工队伍质量低下,其队伍建设投入力量缺乏,施工机械设备不配套,耽误了工期;公路工程施工队伍施工组织以及施工方案的设计不合理,将公路工程施工工序进行了违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计量不准确,其设计变更也不能严格把关;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业务素质低下,对于施工现场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够采取正当手段对其进行及时的处理。

2 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策略

(1)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及管理。

所谓的投资估算就是指在公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中,我们根据相关详细的资料以及科学的方式方法,核定和出这一个公路工程项目工程投资。投资估算工作是否准确不仅仅对公路工程建设前期投资决策产生了直接影响,更加关系到了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正确编制、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造价管理以及设计概算阶段中的造价控制及管理,对于公路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一直都具有一个指导作用和很强的先决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决策阶段主要包括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委任书、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建议书等,还要求我们必须要提出一个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控制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程估算。原因就在于公路工程估算已经成为了项目决策极其重要的依据之一,所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委任书编制的单位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深度进行编制工作,在对建设方案进行优选这一个基础之上,要求我们根据相关的估算指标以及规定来正确的、认真的、合理的对投资估算进行确定,并且要求投资估算必须要经过资深造价咨询的单位来提出对该投资估算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单位的投资主管部门也要严格认真的进行估算的审查,不仅仅要做到防止漏项少算,还要做到防止高估多算,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使公路工程投资估算起到真正控制总价这一个重要作用。

(2)公路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

众所周知,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必须要贯穿于整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之中,但是,我们必须要做到工程造价能够突出自己的重点,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其控制的关键就在于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和决策阶段,然而,只要对公路工程进行投资决策以后,我们就必须要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公路工程的设计阶段中。在我国的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领域中,该项目前期阶段还没有实行监理的制度,因此,在还没有对进行满足这一个前提和背景下面,公路工程设计成果造价也受到水平、经验以及其它相关因素产生影响而存在比较大的差别。除此之外,公路工程设计思想十分保守使得公路工程的造价很高,对高标准和高品质进行盲目追求同样是导致公路工程造价比较高的另外一个原因,所以,笔者认为,如果我们想要对公路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将前期阶段监理的制度进行很好的实施,将限额设计这一个制度进行积极的推行,并且要对多方案比较进行充分的重视。

(3)公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

在整个公路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其造价控制的工作应该由该公路工程的工程师来完成,相关条款和规定中已经赋予了造价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进行支付和计量的相关权利,所以,公路工程的造价工程师必须要将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以及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熟练地运用和掌握,将公路工程计量支付以及工程量清单这两个关键的环节抓牢,对承包商每一笔支付申请都要认真和严格的审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证公路工程的资金能够真正的得到合理控制并且实现资金正常的流动。目前情况来看,公路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造价控制工作主要停留在了公路工程结算这一个环节上面,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在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统计和控制,还必须要在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对国家相关工程造价方面进行掌握,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对价格动态进行及时的了解,并且对各种造价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




Revit模型优化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在建筑行业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及降低硬件耗材等方面,因此来选择使用Revit模型,那么Revit模型优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检视效能

「模型图形型式」设定对视图操控作业 (卷动、平移和缩放) 的效能影响最大。由于元素在视图中重迭时,必须动态产生间隙和隐藏线,隐藏线型式需要最大量处理,因此对包含许多可见元素的视图会造成明显的效能影响。以下最佳实践有助于减轻这种效能影响并简化项目工作流程。

二、建模与图纸视图

若要简化项目工作流程,建议您为建筑的同一区域建立模型视图和图纸视图。请遵循这些指导方针:

1.应将模型视图规划为使用「线架构」模型图形型式。

2.应将图纸视图规划为使用「隐藏线」模型图形型式,以产生营造文件所需的外观。

3.针对您的图纸视图,请使用从属视图,它让您在不同的视图中可以有整体楼层的多个区域,而不需要复制批注。

4.模型视图与图纸视图的视图名称及子领域皆不相同,如此可为用户提供视图的逻辑组织,并协助确保正确用法。

5.使用视图样板可简化这些视图的建立并取得一致性。

6.只有在使用「线架构」模型图形型式的模型视图中,才使用管道和管颜色填满。

三、优化隐藏线效能

对于已启用「隐藏线」模型图形型式的视图,效能与视图中显示的面数直接相关。虽然在 Revit视图中元素显示为 2D 线,在模型中它们是由面组成的3D对象。面是由Revit图形系统处理,在视图中显示为2D线。使用下列最佳实践,将已启用「隐藏线」模型图形型式之视图的效能优化。

1.除非必要,否则在机械视图中工作时,请避免使用「细致」详细等级,因为多线条表现法会降低效能。使用HVAC系统时,以「中等」详细等级将管显示为一条线通常已足够。

2.如果在建筑服务设计中使用复杂的3D组件,请在图纸视图中关闭复杂3D几何图形的可见性。请使用可在族群定义中表达整体组件造型的「模型线」,来代替复杂的3D几何图形。使这些模型线条以图纸视图中定义的详细等级显示。

3.在视图中使用隐藏线时,如果不需要文件上的记录,请将「内侧间隙」和「外侧间隙」的「机械隐藏」值设定为 0 (零),以大幅提升效能。

四、模型操控效能

藉由 Revit,使用者可以建立建筑服务的模型 (通常是以大型连接网的形式)。Revit强大的解析能力,搭配Revit参数式变更引擎,可在进行操控时让数据流过整个连接网。

大型连接网不正确的结构和规划,对于模型操控效能已显示严重影响。在比较测试中,模型在结构适当的情况下能执行地更好。

随着连接网扩大,模型操控 (例如移动元素、变更流量、连接新元素) 的效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了解这些因素,并遵循以下所述的最佳实践,即可让模型获得最佳效能。

五、建立系统

为连接网建立逻辑系统,而不是保留默认系统上的所有元素。将元素关联到系统可以简化数据传播,并有助于系统的分析使用,例如压降计算。

在默认系统上以所有元素测试客户的模型,结果显示当连接网重新建构为逻辑系统时,有显着的改善。

六、设定正确的接点流向

确保连接网中族群的接点「流动方向」参数不是设定为「双向」,除非是放置在连接网线中的族群 (如挡板、阀)。「双向」设定会使流量判定更加困难,并因此影响重生效能。

七、多个档案

在一个连接良好的模型中维持建筑服务的整个设计,可让数据完整传播,而连接网的大小则与操控效能直接相关。测试显示,连接网的大小增加,操控效能便呈线性下降。下降的比例与本节提到的主题直接相关。

由于连接网的效能与大小呈反比,数据传播和连接的优点可能相形之下不如模型操控效能更好的需求来得重要。

对于复杂的大型建筑物,上述最佳实践可能仍无法提供最佳的模型操控效能。在此情况下,应该跨多个Revit项目文件建立模型。

有两种基本方法可建构MEP项目档:依MEP领域或依建筑的区域。这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由BIM/CAD管理员做出最终选择。

1.依领域:此策略为每个MEP领域建立单独的项目档,即单独的机械、电气、卫工和防火档案。

2.依区域:此策略为建筑的不同区域建立单独的项目文件,每个档案中皆涵盖所有领域。

八、简化建筑元素的显示

简化建筑元素的显示,会减少视图中必须产生和保留的可见元素,从而有助于提高效能。若要实施此策略,请在视图中使用详细等级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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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前期分析数据可视化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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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别人愈发华丽的分析图

是不是有时候也会觉得

自己分析图上那几根线条

显得有些简陋?嫌弃。

但是看起来很高级的分析图

又不知道

从哪里下手怎么画

不会没关系

让神器来帮你

今天就分享给大家

能帮你做地形分析的

ArcGis大礼包,

帮你轻松搞定地形分析

ArcGIS 是一个世界领先的地理信息系统 (GIS) 构建和应用平台。你可以使用它来收集、组织、管理、分析、交流和发布地理信息。它能够迅速分析场地信息,帮助你高效而专业完成高程图、坡向图、坡度图、汇水线图和光照分析重要而必备,且能体现实力的前期资料ArcGIS 包括许多分支 ,其中ArcGIS Desktop是最常使用的,在ArcGIS Desktop中我们通常用arcmap来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出图等操作。ArcMap是一个可用于数据输入、编辑、查询、分析等等功能的应用程序,具有基于地图的所有功能,实现如地图制图、地图编辑、地图分析等功能。ArcMap包含一个复杂的专业制图和编辑系统,它既是一个面向对象的编辑器,又是一个数据表生成器。

马上要交图了,竟然还有人在问我

前期的数据分析图怎么做?

真的是急得吐血…

那么做数据分析有什么又快又好的办法吗?

当然有!

今天为大家带来一款

智能数据可视化分析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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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一键完成前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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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可视化分析神器

试用版安装包及教程

比 ArcGis简单的多?

这个数据可视化神器能帮你轻材

完成各种前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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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下

从阿里巴巴的阿里云

到百度的百度图说

项目的前期数据分析

已经成为了各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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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大数据可视化

也为建筑、景观和规划行业

带来了新的契机

许多设计公司的前期分析

如今都做得又快又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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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相比之下自己的前期分析

没有精确的数据支撑,
也不能让甲方和评委信服,
只能等着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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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道交通客流空间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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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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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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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路线图

包括数据统计、地形分析、三维场景模拟、适宜性分析、可视域分析、交通网络分析、项目优化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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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遇到庞大的城市数
据,一下子就崩掉了,更何况是实时更新。
而这个数据分析神器,它提供了自助数据集的功能,
只要拖拽你的数据信息,就可以生成各种各样的表
格,而且还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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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图片太多,这里就不一一展示了

– END –




Revit MEP怎么样?Revit MEP导入管线工程能带来哪些效益与好处

    BIM就是把建筑、营建工程中之各项流程和建筑本身的模型整合在一起,从而提高建筑工程各项相关信息应用之效益。BIM建模应用及研究大多以Revit作三维建筑设计,也应用RevitMEP软件为各项机水电管线与设备等,各项专业设计和建模,今天我们就聊聊RevitMEP导入管线工程能带来哪些效益与好处!

    一、依照自己的思维利于进行各项设计

    BIMMEP的建模式可依据拟真各项MEP的管线来建模,可以将真实的管线直接呈现在实际三维的模型当中,并从整体建筑模型内来分割自己所需的(剖面图)面向(角度),并分析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和电气系统与建筑信息模型链接(Link)在一起,使得相互的关联性更加完整,并能提供项目工程师的设计数据取得及性能分析更佳完整,且能充分发挥BIM的优势。借助BIM的优势,项目工程师可以拟真(优化)建筑设备及MEP(机水电)各系统的结合,更优质的来进行系统仿真与系统分析。同时运用RevitMEP与建筑师及其他相关协力商协同作业,还可以同步与建筑师的建筑模型做实时的修正,取得一致性的建筑信息,且获得实时信息的优势,可避免设计图说的错误和增加设计成本及工程进度落后的趋势。

    二、可依照内部参数化信息来进行符合自己项目管理

    运用RevitBIM软件来建立建筑信息模型,它能够减少机水电等设备事业团队之间与建筑团队的建筑师和结构技师的间的相互沟通。专业团队可以透过协同作业的可视化功能,改善相互的间的沟通并能做出更快速且有效率的决策,减少语言及文书往返所发生的障碍与错误;透过此平台的作业的沟通,更能做出有效率的决策。在规划、设计的建模中,建筑师或业主单位有任何局部变更修正或设计时,RevitMEP可在整体设计和文件档案里,自动更新或更正所有相关变更的内容。这也是符合自己项目的管理方式的一,而不必一一列出变更图文件的位置、配置,再进行修改的优化管理方式。

    三、可透过协同作业的沟通减少错误发生

    项目工程师的设计可以透过拟真建筑设备及各项机水电系统和组件等示意图,建立与业主(甲方)的沟通平台,可透过使用的建筑信息模型的传达,自动交换工程设计的各项性质、参数等信息,从中获取效益,并提早修改错误的图说。且可避免让错误信息进入到工程施工过程当中,而造成严重的变更设计和成本及工期的增加。

    四、建立实际符合施工需求的数量表

    藉由BIM架构模块的参数性质输入各项组件的基本参数后,经由各工项管线径的规划或输入管线尺寸后,实际配置于平面位置后,再透过内部数量表的产出,可实际产出一份有实际数量及表格化的估算表来估设计及施工的依循。再由此表格转换输出成为一份完整的估算表。施工单位也可依此表来备料并作为估价、计价的依据。

   

    

    

  

  

  




revit体量楼层怎么建?Revit使用体量楼层的划分重量,标出分析概念设计的重点

    在建筑项目的早期规划阶段,我们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分析概念设计以用于各种用途。

    例如,可以执行以下类型的分析:

        建筑用途(例如零售、住宅和办公空间)的最佳组合

        根据线性尺寸标注或表面积,粗略估计建筑外部的成本

        建筑的不同标高的HVAC(加热、通风和空气调节)要求

    要执行这些类型的分析,可以根据已经定义的标高使用体量楼层划分体量。对于各个体量楼层,软件会计算楼层面积、外表面积、体积和周长。该信息存储在体量楼层的实例属性中,可将这些值包含在明细表和标记中。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以下内容:

        关于体量楼层

        关于体量顶部的体量楼层

        关于体量底部的体量楼层

        创建体量楼层

        选择体量楼层

        标记体量楼层

        向体量楼层指定用途

        创建体量楼层明细表

    关于体量楼层

    在概念设计期间,使用体量楼层划分体量以进行分析。体量楼层提供了有关切面上方体量直至下一个切面或体量顶部之间尺寸标注的几何图形信息。

    可以在项目中定义的每个标高处创建体量楼层。体量楼层在图形中显示为一个在已定义标高处穿过体量的切面。

    软件会计算每个体量楼层的下列项:

        面积:每个体量楼层的面积,其单位为平方单位。使用该信息可粗略估计成本或确定设计的使用比率。

        外表面积:从该体量楼层向上到下一体量楼层的外表面积。使用该信息可基于平方单位粗略估计建筑外部面积的成本。

        周长:每个体量楼层的周长。使用该信息可基于线性尺寸标注粗略估计成本。

        体积:每个体量楼层的体积,其单位为立方单位。使用该信息可估计HVAC负荷。

    关于体量顶部的体量楼层

    在您使用体量楼层划分某个体量时,软件会在与该体量相交的每个指定标高(与该体量的顶面重合的任何标高除外)上创建可见的体量楼层。

    例如,假设您创建了一个从标高1开始到标高4结束的体量。在“体量楼层”对话框中,选择标高1、2、3和4。这样,Revit会在标高1、2和3处创建体量楼层。该软件不会在标高4处创建体量楼层,因为标高4与体量顶部相重合。标高4没有外表面积(从其周长向上延伸的垂直表面)或体积(从标高4向上)。但是,标高3的外表面积包括了围绕标高3的垂直表面(墙)以及标高4处的顶部水平表面(屋顶)。因此,体量的顶部楼层外表面积可能比较低楼层的面积要大得多。

    关于体量底部的体量楼层

    要分析最低体量楼层下方的体量部分,请在该体量的最底部边界处创建标高和体量楼层。

    否则,软件在计算任何体量楼层的表面积或体积时,都不会将该部分包括在内。另外,也可以检查该体量的“总表面积”和“总体积”参数。

    注:“总表面积”包括体量的底面面积。但是,体量楼层的复合外表面积包括体量的侧面和顶面面积,但不包括底面面积。

    创建体量楼层

    创建概念设计的体量后,在项目中定义的每个标高处创建体量楼层。

    1.将标高添加到项目中(如果尚未执行该操作)。

    体量楼层基于在项目中定义的标高。

    2.选择体量。

    可以在任何类型的项目视图(包括楼层平面、天花板平面、立面、剖面和三维视图)中选择体量。

    3.单击“修改|体量”选项卡→“模型”面板→(体量楼层)。

    4.在“体量楼层”对话框中,选择需要体量楼层的各个标高,然后单击“确定”。

    最初,如果您选择的某个标高与体量不相交,则软件不会为该标高创建体量楼层。但是,如果您稍后调整体量的大小,使其与指定的标高相交,则软件会在该标高上创建体量楼层。

    创建体量楼层后,可以执行下列任一操作:

        选择某个体量楼层,以查看其属性(包括面积、周长、外表面积和体积)并指定用途。

        标记体量楼层。

        从体量楼层创建建筑楼层。

    选择体量楼层

    创建体量楼层后,可以单独选择每个体量楼层。

    如果将光标移到某个体量楼层上,工具提示和状态栏会显示如下信息:

    体量楼层:<体量名称>的体量楼层:<标高>

    如果状态栏显示的是体量的名称,而不是体量楼层的名称,请按Tab键以高亮显示体量楼层。

    在体量楼层高亮显示后,单击以选中它。

    通过直接操作体量楼层,并不能改变其形状。但是,可以通过改变其体量的形状来达到此目的。本软件会自动更新所有受影响的体量楼层和相关信息。

    标记体量楼层

    在创建体量楼层后,可以在二维视图中对其进行标记。标记可以包含各个体量楼层的面积、外表面积、周长、体积和用途的相关信息。

    如果修改了体量的形状,标记也会随之更新,以反映该变化。

    1.打开要在其中应用标记的视图。

    可以在二维视图(包括平面、剖面和立面视图)中标记图元。但不能在三维视图中标记图元。

    2.将标记应用到体量楼层。

    提示:如果很难标记体量楼层,请将光标移到楼层上,并按Tab键。(按Tab键可以将焦点从体量转移到体量楼层上。)然后单击体量楼层,对其进行标记。

    3.(可选)如果标记显示了“用途”标签,请单击“用途”文字并输入值。

    当您在标记中输入用途值后,项目中的其他区域(例如,图元属性和体量楼层明细表)都会更新此信息。

    Revit提供了“体量楼层标记”和“M_体量楼层标记”族。这些标记提供了关于每个体量楼层的用途和平方单位的信息。它们位于以下文件夹中:

    %ALLUSERSPROFILE%AutodeskRVT2020Libraries<区域设置和语言>Annotations

    要在体量楼层标记中显示其他参数值,请创建包含所需信息的标记族,如图所示。

    向体量楼层指定用途

    在创建体量楼层后,可以指定其用途。然后可以在设计时执行各种类型的分析。

    可以使用下列任一种方法指定体量楼层的用途:

        明细表:在体量楼层明细表中包含“用途”字段。然后在明细表中指定用途。打开明细表,单击某一行的“用途”列,然后输入文字。如果已经输入其他体量楼层的用途值,可以单击该字段,然后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值。

        标记:要在视图中标记体量楼层,请使用显示指定给每一种体量楼层的用途的体量楼层标记。单击该标记可修改用途值。

        属性:要向“用途”参数指定值,请使用“属性”选项板,如下所示。

    向体量楼层指定用途

    1.在视图中,选择体量楼层。

    2.在“属性”选项板中,输入一个值作为“用途”。

    创建体量楼层明细表

    创建体量楼层后,创建体量楼层明细表可指定用途或分析设计。

    如果修改体量的形状,明细表会随之更新,以反映该变化。

    1.单击“视图”选项卡→“创建”面板→“明细表”下拉列表→(明细表/数量)。

    2.在“新明细表”对话框中,执行下列操作:

    a.单击“体量楼层”作为“类别”。

    如果“体量楼层”在默认情况下未显示,请选择“在此视图中显示模型类别”。从“过滤器”列表中选择“建筑”。

    b.指定明细表的名称作为“名称”。

    c.选择“建筑构件明细表”。

    d.单击“OK”。

    3.在“明细表属性”对话框中,执行下列操作:

    a.在“字段”选项卡上,选择所需的字段。

    b.使用其他选项卡指定明细表的过滤、排序和格式设置。

    c.单击“OK”。

    该明细表将显示在绘图区域中。如果明细表中包括了“用途”字段,则可以向明细表中的各个体量楼层指定用途。

    通过本篇内容,您已学会设计体量来探究建筑的概念设计。下期,我们将以简单示例了解对概念设计执行的不同类型的分析。

    来源:BIM微信公众号  欧特克BIM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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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施工与应用PDF版下载

作者: 丛蔼森 编

出版社: 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02

版次: 1

ISBN: 9787508404127

定价: 150.00

装帧: 精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1248页

字数: 1860千字

分类: 工程技术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专门讲述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施工与应用的专著。系统地介绍了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施工方法及最新的科研成果。全书共分六篇。第一篇介绍地下连续墙概念、槽孔稳定理论、设计方法和试验检测成果;第二篇介绍泥浆原材料的基本性能,泥浆的技术特性和测试方法、生产和回收技术以及特种泥浆;第三篇介绍地下连续墙的各种墙体材料的性能、配比和施工要点;第四篇介绍地下连续墙的施工机械、工艺和管理;第五篇介绍特种地下连续墙的施工;第六篇介绍地下连续墙的应用状况,对其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本书可供建筑、交通、水利、市政、铁道、地矿等行业从事土建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使用。
作者简介:
丛蔼森 1964年毕业于河北水利学院,先后在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和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27年,任主任工程师和设计总负责人。主持了水利、市政、环保和地基基础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科研工作,获北京市优秀设计二等奖三项,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以及其他多项奖励。被
目录:
序言

前言

第一篇 地下连续墙概论

第一章 地下连续墙的概念

第二章 槽孔的稳定

第三章 地下防渗墙设计

第四章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第五章 深基础工程设计

第六章 地下连续墙的试验研究成果

第二篇 工程泥浆

第七章 工程泥浆概述

第八章 工程泥浆的原材料

第九章 泥浆的基本性能和测试方法

第十章 泥浆性能变化与调整

第十一章 工程泥浆的制备、使用和再生

第十二章 特种泥浆

第二篇参考文献

第三篇 墙体材料

第十三章 刚性混凝土

第十四章 塑性混凝土

第十五章 柔性墙体材料

第四篇 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十六章 工法和设备

第十七章 施工计划和管理

第十八章 挖槽和清孔

第十九章 成墙施工

第二十章 接头和节点

第四篇参考文献

第五篇 特种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二十一章 预制地下连续墙

第二十二章 钢制地下连续墙

第二十三章 薄墙的施工

第二十四章 特种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六篇 应用和展望

第二十五章 深基坑和深基础工程

第二十六章 水利水电工程

第二十七章 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十八章 地下连续墙技术展望




屋顶花园绿化设计,这些不可不知!

屋顶花园的设计和建造要巧妙利用主体建筑物的屋顶、平台、阳台、窗台、女儿墙和墙面等开辟绿化场地,并使之有园林艺术的感染力。
由于屋顶花园的空间布局受到建筑固有平面的限制和建筑结构承重的制约,与露地造屋顶花园园相比,其设计既复杂又关系到相关工种的协同,建筑设计、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和水电等工种配合的协调是屋顶花园成败的关键。由此可见,屋顶花园的规划设计是一项难度大、限制多的园林规划设计项目。

  实用是屋顶花园的造园目的   
衡量一座屋顶花园的好坏,除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外,绿化覆盖率指标必须保证在50%至70%,以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精美是屋顶花园的特色   
屋顶花园要为人们提供优美的游憩环境,因此,它应比露地花园建造得更精美。屋顶花园的景物配置、植物选配均应是当地的精品,并精心设计植物造景的特色。由于场地窄小,道路迂回,屋顶上的游人路线、建筑小品的位置和尺度,更应仔细推敲,既要与主体建筑物及周围大环境保持协调一致,又要有独特的园林风格。  

  安全是屋顶花园的保证   
建筑物能安全地承受屋顶花园所加的荷重,如:植物土壤和其他设施的重量。此外,屋顶的防水也要注意。屋顶花园的造园过程是在已完成的屋顶防水层上进行,园林小品、土木工程施工和经常的种植耕种作业,极易造成破坏,使屋顶漏水,引起极大的经济损失,以至成为建筑屋顶花园的社会阻力,应引起足够重视。另外,屋顶上建造花园必须设有牢固的防护措施,以防人物落下。

  防水设计与施工
防水处理的成败直接影响屋顶花园的的使用效果及建筑物的安全,一旦发现漏水,就得部分或全部返工。所以防水层的处理是屋顶花园的技术关键,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1 漏水原因分析   
无论是原设计建造屋顶花园,或是在已建房屋的可上人屋面顶上增建屋顶花园,屋顶花园在建造过程中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中,均宜破坏屋顶的防水和排水系统,造成屋顶漏水。原因如下:   
        1.1原屋顶防水层存在缺陷   
        结构层和防水层即使保持原有做法,但一般还要在预制空心板上卷材防水层,因此仍不可避免在女儿墙和天沟沿口等薄弱环节处出现渗漏。特别是刚性防水屋面,最严重的问题是防水层在施工完成后可能会出现裂缝而漏水。产生裂缝的原因很多:气候变化及太阳照射引起的屋面热胀冷缩;屋面板受力后的翘曲变形;地基沉降或墙体承重后坐浆收缩等原因引起的屋面变动;屋面板除变或材料干缩变形等。   
        1.2建造屋顶花园时破坏了原防水层   
        屋顶上建造屋顶花园尚且可能漏水,而在较容易出现漏水的屋顶防水层上进行多项园林工程施工,这就更容易造成屋顶防水层破坏而导致漏水。即使不打洞穿孔或埋设固定铁件,如不精心施工,仍会破坏屋顶防水和排水构造,造成屋顶漏水。进行栽植有时也会破坏防水层,比如填土时用的铲子有可能会破坏防水层。   
       1.3屋顶花园水源更多   
        各种植物的浇灌用水、水池、喷泉等水体用水也极为频繁,使屋顶又增加了产生漏水的水源。一般建筑物屋顶的排水系统,均未考虑建造屋顶花园所需的种植物渗漏水和水体工程的排水问题,特别是浇灌水和水池污水中含有植物根叶和泥沙等杂务,会使排水口及管道堵塞,造成屋顶积水和漏水。 不论是何种因素造成漏水,人们往往归罪于屋顶花园,这就为屋顶花园的推广造成了社会阻力。因此规划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均应有足够的认识。,共同处理好屋顶花园的防水问题。  

2 施工要点及注意事项
  
2.1 做防水实验和保证良好的排水系统   
建造屋顶花园,必须进行二次防水处理。首先,要检查原有的防水性能:封闭出水口,再灌水,进行96小时(4天4夜)的严格闭水试验。闭水试验中,要仔细观察房间的渗漏情况,有的房屋连续闭水3天不漏,第四天才开始渗漏。若能保证96h不漏,说明屋面防水效果好。这种防水效果,也只适用于非屋顶花园的情况。防水层是保证屋顶不漏的关键技术问题,但屋顶防水和排水是一个两个屋顶花园方面,因此还必须处理好屋顶的排水系统。在屋顶园林工程中,种植池、水池和道路场地施工时,应遵照原屋顶排水系统,进行规划设计,不应封堵、隔绝或改变原排水口和坡度。特别是大型种植池排水层下的排水管道,要与屋顶排水口配合,注意相关的标准差,使种植池排水层下的排水管道,要与屋顶排水口配合,注意相关的标高差,使种植池内的多余灌水能顺畅排出。 
2.2 不损伤原防水层   
实施二次防水处理,最好先取掉屋顶的架空隔热层,取隔热层时,不得撬伤原防水层。取后要清扫、冲洗干净,以增强附着力。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已建成的屋顶防护水层上再穿孔洞与管线和预埋铁件与埋设支柱。因此,在新建房屋的屋顶上建屋顶花园时,应由园林设计部门提供屋顶花园的有关技术资料。如将欲留孔洞和欲埋件等资料提供给结构设计单位,并由他们将有关要求反映到建筑结构的施工图中,以便建筑施工中实现屋顶花园的各项技术要求。如果在旧建筑物上增建屋顶花园,无论是那种做法的屋面防水层,均不得在屋顶上穿洞打孔、埋设铁件和支柱。即使一般设备装置也不能在屋顶上“生根”,只能采取其他措施使他们“浮摆”在屋面上。   
2.3 重视防水层的施工质量   
目前屋顶花园的防水处理方法主要有刚、柔之分,各有特点。由于蛭石栽培对屋盖有很好的养护作用,此时屋顶防水最好采用刚性防水。宜先做涂膜防水层,再做刚性防水层,其做法可参照标准设计的构造详图。刚性防水层主要是屋面板上铺50mm厚细石混凝土,内放ф4@200双向钢筋网片1层(这种做法即成整筑层),所用混凝土中可加入适量微膨胀剂、减水剂、防水剂等,以提高其其抗裂、抗渗性能。这种防水层比较坚硬,能防止根系发达的乔灌木穿透,起到保护屋顶的作用,而且使整个屋顶有较好的整体性,不宜产生裂缝,使用寿命也较长,比柔性卷材防水层更适合建造屋顶花园。屋面四周应设置砖砌挡墙,挡墙下部设泄水孔和天沟。当种植屋面为柔性防水层时,上面还应设置1层刚性保护层。也就是说,屋面可以采用1道或多道(复合)防水设防,但最上面一道应为刚性防水层,屋面泛水的防水层高度应高出溢水口100mm。   
刚性防水层因受屋顶热胀冷缩和结构楼板受力变形等影响,宜出现不规则的裂缝,而造成刚性屋顶防水的失败。为解决这个问题,除30~50㎜厚的细石混凝土中配置钢丝或钢筋网外,一般还可用设置浮筑层和分格缝等方法解决。所谓浮筑层即隔离层,将刚性防水层和结构防水层分开以适应变形的活动。构造做法是在楼板找平层上,铺1层干毡或废纸等以形成一隔离层,然后再做干性防水层。也可利用楼板上的保温隔热层或沙子灰等松散材料形成隔离层,然后再做刚性防水层。干性防水层的分格缝是根据温度伸缩和结构梁板变形等因素确定的,按一定分格预留20㎜宽的缝,为便于伸缩在缝内填充油膏胶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刚性防水层的分格缝施工质量往往不宜保证,除女儿墙泛水处应严格要求做好分格缝外,屋面其余部分可不设分格缝。屋面刚性防水层最好一次全部浇捣完成,以免渗漏。防水层表面必须光洁平整,待施工完毕,刷2道防水涂料,以保证防水层的保护层设计与施工质量。要特别注意防水层的防腐蚀处理,防水层上的分格缝可用“一布四涂”盖缝,并选用耐腐蚀性能好的嵌缝油膏。不宜种植根系发达,对防水层有较强侵蚀作用的植物,如松、柏、榕树等。   
2.4 注意材料质量和节点构造   
应选择高温不流淌、低温不碎裂、不宜老化、防水效果好的防水材料。刚性多层抹面水泥砂浆防水层宜采用标号不低于原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膨胀水泥,亦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砂采用粒径1~3㎜粗砂,要求砂料坚硬、粗糙、洁净;水泥浆和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应根据防水要求、原材料性能和施工方法确定,施工时必须严格掌握。目前一些建筑物也有柔性防水层的,屋顶花园中常有“三毡四油”或“二毡三油”,再结合聚氯乙烯胶泥或聚氯乙烯涂料处理。近年来,一些新型防水材料也开始投入使用,已投入屋顶施工的有三元乙丙卷材,使用效果不错。国外还有尝试用中空类的泡沫塑料制品作为绿化土层与屋顶之间的良好排水层和填充物,以减轻自重。有用再生橡胶打底,加上沥青防水涂料,粘贴厚3㎜玻璃纤维布作为防水层,这样更有利于快速施工。也有在防水层与石板之间设置绝缘体层(成为缓冲带),可防止向上传播的振动,并能防水、隔热,还可在绿化位置的屋顶楼板上做PUK聚氨酯涂膜防水层,预防漏水。   
屋顶防水层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和材料,均构成整个屋顶的防水排水系统,一切所需要的管道、烟道、排水孔、预埋铁件及支柱等出屋顶的设施,均应在做屋顶防水层时妥善处理好其节点构造,特别要注意与土壤的连接部分和排水沟水流终止的部分。整体刚性防水层往往因这些细小的构造节点处理不当,而造成整个屋顶防水的失败。另外,按常规设置纵横分格缝,构造复杂容易渗漏。安装防水板时,当一块防水板宽度不够,需几块并排安放时,应注意板与板之间的空隙也会为根生长提供潜在的空间。   
施工方法以热涂效果为佳,热涂材料加温后可渗透至缝隙。屋面的薄弱部分,如出气孔道周围、女儿墙周边,应加强处理。尤其是女儿墙周边,防水层应延伸上翻至墙上几十厘米,超过将来花坛上层的位置,否则,极宜因此渗漏。防水层的厚度、层数都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至少应是“一布两油”,即2层热涂油质材料,中间1层作“筋”的防水布料。防水处理竣工后应以高标号水泥砂浆抹面,保护防水层。应避免在潮湿条件下施工,屋面未干透也不宜施工。防水层做好后应及时养护,蓄水后不得断水。屋顶花园的各项园林工程和建筑小品只有在确认屋顶防水工程完整无损的条件下才实施。   

  3 体会和总结   
(1)建筑防水观念应该转变。首先要提高防水技术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建筑技术和装修标准在不断提高,而国内建筑防水的标准却有所下降。过去屋面防水工程构造价约占工程造价的5%~10%,而近年却降为2%左右。国外建筑防水概念已在转变,即不是只考虑一次性造价,而是综合考虑防水工程造价和使用期,并且更加强调使用功能的提高。   
(2)重视防水设计与施工工艺、防水材料与结构及基层、施工时间与环境之间的匹配、协同和优化,以求得最佳的防水效应。因此,在建筑屋面的各项与屋顶防水层有关的设施时,均要在屋顶建筑结构施工图中给予表达,并有明确的防水构造做法。   
(3)合理的选材是达到技术经济综合效果的关键。其主要原则是根据建筑物重要性选择其结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防水等级、防水层构造、防水部位和细部构造等;根据当地的气候特征选择防水材料;根据防水材料的性能、防水等级的要求,确定防水层的厚度。现在防水材料品种繁多,产品质量差异很大。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这些材料的性能,正确的选择优质的防水材料,组成既经济合理,又能充分发挥效果的防水层。大型工程的屋面,特别是高层建筑的屋面应选用高档或中高档的防水材料,使它与建筑物的等级、标准相适应。   
防水是屋顶花园安全工作的核心。防水是屋顶花园安全工作的核心。防水工程质量与设计施工和材料3方面都有密切关系。材料为基础,设计为前提,施工为关键。为了搞好屋顶花园的防水工程,我们必须选择质量可靠的防水材料,作出合理的构造,并把好施工质量关。

  植物配置

  一、种植设计的原则   
① 选择耐旱、抗寒性强的矮灌木和草本植物。由于屋顶花园夏季气温高、风大、土层保湿性能差,冬季则保温性差,因而应选择耐干旱、抗寒性强的 植物为主,同时,考虑到屋顶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承重的要求,应注意多选择矮小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利于植物的运输、栽种理。   
② 选择阳性、耐瘠薄的浅根性植物。屋顶花园大部分地方为全日照直射,光照强度大,植物应尽量选用阳性植物,但在某些特定的小环境中,如花架下面或靠墙边的地方,日照时间较短,可适当选用一些半阳性的植物种类,以丰富屋顶花园的植物品种,屋顶的种植层较薄,为了防止根系对屋顶建筑结构的侵蚀,应尽量选择浅根系的植物。因施用肥料会影响周围环境的卫生状况,故屋顶花园应尽量种植耐瘠薄的植物种类。   
③ 选择抗风、不易倒伏、耐积水的植物种类。在屋顶上空风力一般较地面大,特别是雨季或有台风来临时,风雨交加对植物的生存危害最大,加上屋顶种植层薄,土壤的蓄水性能差,一旦下暴雨,易造成短时积水,故应尽可能选择一些抗风、不易倒伏,同时又能耐短时积水的物。   
④ 选择以常绿为主,冬季能露地越冬的植物。营建屋顶花园的目的是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美化“第五立面”,屋顶花园的植物应尽可能以常绿为主,宜用叶形和株形秀丽的品种,为了使屋顶花园更加绚丽多彩,体现花园的季相变化,还可适当栽植一些色叶树种;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布置一些盆栽的时令花卉,使花园四季有花。   
⑤ 尽量选用乡土植物,适当引种绿化新品种。乡土植物对当地的气候有高度的适应性,在环境相对恶劣的屋顶花园,选用乡土植物有事半功倍之效,同时考虑到屋顶花园的面积一般较小,为将其布置得较为精致,可选用一些观赏价值较高的新品种,以提高屋顶花园的档次。   屋顶花园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的要求,并且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结构坚固的要求,具有承载力和隔水、防水层以及排水设施等等。   

  二、屋顶花园植物的选择   
屋顶自然环境与地面、室内差异很大,高屋楼顶风大,夏季炎热而冬季又寒冷,阳光充足,易造成干旱。因此,一般应选择阳性的、耐旱、耐寒的浅根性植物,还必须属低矮、抗风、耐移植的品种。常见的有黑松、罗汉松、瓜子黄杨、大叶黄杨、雀舌黄杨、锦熟黄杨、珊瑚树、棕榈、蚊母、丝兰、栀子花、巴茅、龙爪槐、紫荆、紫薇、海棠、腊梅、寿星桃、白玉兰、紫玉兰、天竺、杜鹃、牡丹、茶花、含笑、月季、橘子、金橘、茉莉、美人蕉、大丽花、苏铁、百合、百枝莲、鸡冠花、枯叶菊、桃叶珊瑚、海桐、构骨、葡萄、紫藤、常春藤、爬山虎、六月雪、桂花、菊花、麦冬、葱兰、黄馨、迎春、天鹅绒草坪、荷花等。可因时因地区确定使用材料。   
对于屋顶花园上,栽培的介质也有一定要求,一般选用轻质材料,如蛭石、锯末、蚯蚓土等等,也可自制一些介质。  
 
三、屋顶花园的植物装饰设计
  
屋顶花园植物装饰,可以利用檐口、两篷坡屋顶、平屋顶、梯形屋顶进行。根据种植形式的不同,常有用观花、观叶及观果的盆栽形式,如盆栽月季、夹竹桃、火棘、桂花、彩叶芋等等,也可利用空心砖做成25厘米高的各种花槽,用厚塑料薄膜内衬,高至槽沿,底下留好排水孔,花槽内填入培养介质,栽植各类草木花卉,如一串红、凤仙花、翠菊、百日草、矮牵牛等,也可以栽种各种木本花卉,还可用木桶或大盆栽种木本花卉点缀其中,在不影响建设物的负荷量的情况下,也可以搭设荫棚栽种葡萄、紫藤、凌霄、木香等藤本植物。在平台的墙壁上、篱芭壁上可以栽种爬山虎、常春藤等。   
根据屋顶花园承栽力及种植形式的配合和变化,可以使屋顶花园产生不同的特色。承载力有限的平屋顶,可以种植地被或其它矮型花灌木,如垂盆草、半支莲及爬蔓植物,如爬山虎、紫藤、五叶地锦、凌霄、薜苈等直接覆盖在屋顶,形成绿色的地毯。对于条件较好的屋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的花园,参照园林式的布局方法,可以做成自然式、规则式、混合式。但总的原则是要以植物装饰为主,适当堆叠假山、石舫、棚架、花墙等等,形成现代屋顶花园。我们要特别注意在城市的屋顶花园中,应少建或不建亭、台、楼、阁等建筑设施,而注重植物的生态效应。   屋顶花园的设置,为人们开辟了新的休息、娱乐活动场所,同时也加强了屋顶的隔热、隔声效果,起到了吸附飘尘和产生氧气的作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设计屋顶花园时应注意一个问题——负荷量有限。而屋顶花园往往比较高 , 所以风力也比较大 ,另外还有屋顶土层薄、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湿度小、水份小,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喜光,温差大,耐寒、耐热、耐旱、耐瘠,生命力旺盛的花草树木。最好是灌木、盆景、草皮之类的植物,总之使用须根较多的树种,水平根系发达,能适应土层浅薄的要求,尽量少使用高大有主根的乔木,若要使用重大的乔大,种植位置应设计在承重柱和主墙所在的位置上,不要在屋面板上。还应该注意的就是屋顶的种植土是采用轻质的,再加上屋顶较高,所以高大乔木的抗风能力明显的弱于地面上,因此,要采取加固措施以利于植物的正常生长。可以使用无土栽培的草坪,带芳香和彩色的植物应用这样我们不需要出门也一样能闻到花香。   
土层厚度控制在最低限度。一般草皮等低矮地被植物,栽培土深16厘米左右;灌木深40-50厘米;乔木深75-80厘米。草地与灌木之间以斜坡过度。   
最后我们还应该注意屋顶的乔木较少灌木和草本花卉较多,所以我们设计时特别要做到树木花草高矮疏密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和谐合理。




建筑工程地基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术语解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建筑工程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4、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3、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4、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合成材料地基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2、重锤夯实地基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捶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3、强夯地基

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4、注浆地基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也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5、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

6、预压地基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7、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成一固结体。

8、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利用水泥作为固体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10、锚杆静压桩

利用锚杆将桩分节压入土层中的沉桩工艺。锚杆可用垂直土锚或临时锚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锚。

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

1、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现浇结构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3、装配式结构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4、缺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5、严重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6、一般缺陷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7、施工缝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8、结构性能检验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9、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10、通缝

砌体中,上下皮肤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11 、假缝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12、配筋砌体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13、芯柱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14、原位检测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彩色OCR带书签 19D706-2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图集(替代08SD706-2)

资源简介/截图: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
图集号:19D706-2(替代08SD706-2)
统一编号:GJBT-1526
组织编制: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1编制依据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5]140号文“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1.2本图集依据的主要标准规范: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GB16895.24-2005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
1.3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本图集时,应对适用条件加以区分,并对本图集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2适用范围
2.1本图集内容主要针对医疗建筑、医疗场所的电气系统所具有的特殊性而编制,其他常规应用的电气系统(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的设计内容参照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图集。
2.2本图集所称的医疗建筑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医院建筑,包括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二是其他医疗机构建筑,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卫生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
2了本图集所称的医疗场所,定义为用以对患者诊断、治疗(包括整容)、监测和护理的场所。为确保患者免遭受可能发生的电气危害,在医疗场所内需采用附加的防护措施。这些电气危害的类型和表现视所进行的医疗内容的不同而不同。根据各场所的用途,按照不同的医疗内容,需将医疔场所进行划分。
2.4由于各种医疗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不尽相同,为了便于理解,本图集给出了一些工程示例及设备应用示例,
3主要内容
本图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场所分类、供配电系统、低压配电、常用诊疗设备配电及线路敷设、电气照明、防雷、接地及安全肪护、弱电/智能化系统、既有医疗场所物联网改造,以及相关医疗电气设备及产品技术资料等。
4使用说明
4.1由于不同生产厂商、不同系列的医疗用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不尽相同,本图集示例的技术方案和设备参数,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只能作为参考。实际设计应以所选用的医疗电气设备的相应技术要求为准,并应得到设备供应商的确认。
4.2图集中“应急电源”(现行国家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使用)与“安全电源”(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中使用)是同义词。
5其他代号
ICU: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CCU:危症监护病房(Critical Care Unit)
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CR: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
CT:计算机化断层显像(Computed Tomography),
DR:数字放射线照相技术(Digital Radiography)
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
ECT:电休克治疗(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ECT: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扫描仪(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SPECT:光电子发射计算机化断层显像(Single-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MR: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SELV: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afety Extra Low Voltage)
PELV:保护特低电压系统(Protective Extra Low Voltage)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EPS:应急电源装置(Emergency Power Supply)
HlS:医脘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ClS:临床信息系统(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
PACS:医学影像系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uniations Systems)
RIS:放射科信息管理系统(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
CDR:临床数据中心(Clinical Data Repository)
EMRS:电子病案系统(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System)
HRP:人力资源规划(Human Resources Planning)
WEB:全球广域网(World Wide Web)
POE:基于以太网线的供电技术(Power Over Ethernet)
FTP:文件传输协议(File Transfer Protocol)
HL7:卫生信息交换标准(Health Level Seven)
APP:应用程序或应用软件(Application)
MRl: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略)

目录 5
编制说明 9
图例符号 11
医疗场所分类 13
医疗场所及设施的类别划分与要求自动恢复供电的时间 13
供配电系统 14
医疗场所用电负荷分级及供配电系统技术要求 14
供电方案示例 一 15
供电方案示例 二 16
供电方案示例 三 17
供电方案示例 四 18
供电方案示例 五 19
低压配电 20
手术部供电方案示例 20
UPS 配电方案示例 21
常用诊疗设备配电及线路敷设 22
常用诊疗设备电气设计综述 22
CT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23
CT 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一 24
CT 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二 25
CT 诊断室布置示意图 一 26
CT 诊断室布置示意图 二 27
CT 诊断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28
DSA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29
DSA 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30
DSA 诊断室布置示意图 31
DSA 诊断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32
MRI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33
MRI 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一 34
MRI 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二 35
MRI 诊断室布置示意图 36
MRI 诊断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37
DR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38
DR 诊断室布置及线路敷设示意图 39
数字胃肠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40
数字胃肠诊断室布置及线路敷设示意图 41
钼靶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42
钼靶诊断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43
钼靶诊断室布置及线路敷设示意图 44
ECT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45
ECT 诊断室布置及线路敷设示意图 46
PET-CT 诊断室电气设计说明 47
PET-CT 诊断室布置示意图 48
PET-CT 诊断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49
后装机治疗室电气设计说明 50
后装机治疗室布置示意图 51
后装机治疗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52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电气设计说明 53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一 54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布置示意图 一 55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一 56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二 57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布置示意图 二 58
直线加速器治疗室线路敷设示意图 二 59
手术室配电系统方案示例 一 60
手术室配电系统方案示例 二 61
手术室电气平面布置示例 62
手术室专用插座箱 63
ICU CCU 病房配电箱系统示意图 64
ICU CCU 病房照明平面示意图 65
血液透析室配电系统示意图 66
血液透析室照明平面示意图 67
电气照明 68
照明编制说明 68
照明电源及照度表 一 69
照明电源及照度表 二 70
公共区域照明设计示例 一 71
公共区域照明设计示例 二 72
急诊区域标识照明设计示例 73
门诊区域照明设计示例 74
急诊抢救室照明设计示例 一 75
急诊抢救室照明设计示例 二 76
护理单元照明设计示例 77
手术部配电系统设计示例 一 78
手术部配电系统设计示例 二 79
内镜室及B超室照明设计示例 80
CT/DR 室照明设计示例 81
MRI 室照明设计示例 一 82
MRI 室照明设计示例 二 83
直线加速器室照明设计示例 一 84
直线加速器室照明设计示例 二 85
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 86
IT 系统场所接地与等电位联结方案 一 86
IT 系统场所接地与等电位联结方案 二 87
手术室等电位联结平面方案 S型 88
手术室等电位联结平面方案 M型 89
手术室等电位联结平面方案 SM型 90
医用气体管道、风管防静电接地安装 91
管件防静电跨接线安装 92
智能化系统 93
医疗专用智能化系统设计说明 93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表 94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说明 96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总线型 97
护理呼叫信号系统 数字型 99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说明 101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示意图 一次候诊 102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示意图 二次候诊 103
候诊呼叫信号系统安装示意图 104
可视对讲系统图 105
病房视频探视系统图 106
图像监视系统图 107
手术室视频监控管理及视频示教系统说明 108
手术室视频监控管理及视频示教系统图 109
手术室视频监控管理及视频示教系统安装图 110
手术室监控管理系统 111
手术室智能控制面板接线示意图 112
大型医疗设备室呼叫系统图 113
建筑能耗监管系统 114
门诊智能化平面图示例 115
病房智能化平面图示例 一 116
病房智能化平面图示例 二 117
ICU 智能化平面图示例 118
手术部智能化平面图示例 119
洁净新风机组控制原理图 120
正压手术室四管制变频洁净空调机组 配电热加湿段和电再热段 控制原理图 122
负压手术室四管制变频洁净空调机组 配电热加湿段和电再热段 控制原理图 124
正负压转换手术室四管制变频洁净空调机组 配电热加湿段和电再热段 控制原理图 125
全新风式负压手术室四管制变频洁净空调机组 配电热加湿段和电再热段 控制原理图 126
既有医疗场所物联网改造 127
医疗场所常用物联网技术简介 127
既有医疗场所物联网改造常用方案说明 128
既有医疗场所物联网改造平面示例 129
既有医疗场所物联网改造系统示例 130
相关技术资料 131




高清完整 19ZZ05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措施(中南标海绵城市图集)

资源简介/截图:
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措施
图集号:19ZZ05
湖北中南标科技发展中心 编
主编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2019.4.1

1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中南地区的城市道路、城市立交的低影响开发(LID)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工程,以及相关设计、施工人员进行LID雨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中使用。
2设计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73-2012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25993-2010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2010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2012
《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D32-2012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JT/T664-2006
《软式透水管》JC937-2004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3LID雨水系统类型与构成
3.1LID理念及海绵城市的构建
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简称LID。
LID技术按主要功能可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雨水利用等六类。通过LID技术的组合应用,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影响最小等海绵城市建设多目标功能要求。
3.2LID单项设施选用
应结合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水资源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选择LID技术及其组合系统。
各类用地中LID设施的选用应根据不同类型用地的功能、用地构成、土地利用布局、水文地质等特点进行,可参照下列表格选用。
3.3LID系统类型
本图集LID雨水系统类型根据应用的范围分为城市道路LID雨水系统、城市立交LID雨水系统。
3.3.1城市道路典型LID雨水系统流程图
4LID雨水系统设施选用计算
4.1雨水储存设施计算
蓄水池、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以储存为主要功能时,其储存容积通过以下“容积法”和“水量平衡法”方法计算,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
4.1.1容积法
低影响开发设施以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为控制目标进行设计时,设施具有的调蓄容积一般应满足”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的指标要求。设计调蓄容积一般采用容积法进行计算,
如式(4-1)所示:
V=10ΦF (4-1)
式中:
V-设计调蓄容积m3;
H-设计降雨量,皿;应根据不同城市降雨数据推求,可参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附录2;
4.1.2水量平衡法
水量平衡法主要用于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储存容积的计算。设施储存容积应首先按照“4.1(1)容积法”进行计算,同时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如保持设计常水位),再通过水量平衡法计算设施每月雨水补水水量、外排水量、水量差、水位变化等相关参数,最后通过经济分析确定设施设计容积的合理性并进行调整,水量平衡计算过程可参照表4-2。
表4-2水量平衡计算表
4.2水面蒸发量确定方法:
4.2.1水面蒸发量宜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4.2.2当实测数据缺乏时,可按照(4-2)式计算:
4.3雨水渗透量的计算按式4-3计算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As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4.3.1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4.3.2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计算;
4.3.3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
4.3.4各种土壤渗透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缺乏资料时可参考下表确定各种土壤层的渗透系数。
4.4雨水调节设施计算
调节塘、调节池等调节设施,以及以径流峰值调节为目标进行设计的蓄水池、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的容积应根据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准、下游雨水管道负荷(设计过流流量)及入流、出流流量过程线,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调节设施容积按式(4-4)进行计算。
雨水转输量及配置能力计算
植草沟等转输设施的计算方法如下
4.5.1根据总平面图布置植草沟并划分各段的汇水面积;
4.5.2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确定排水设计重现期,参考以下“流量法”计算设计流量Q。
流量法:植草沟等传输设施,其设计目标通常为排除一定设计重现期下的雨水流量,可通过推理公式来计算一定重现期下的雨水流量,如式(4-5)所示。
4.5.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植草沟设计参数取值,确定各设计参数。
5植物选型与种植土要求
5.1植物选型
应综合考虑中南地区的地域特点、植物特性、种植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植物配置。应同时满足低影响开发措施对植物的要求,选择能适应道路及立交桥环境下能良好生长的植物。
选择的植物具有一定耐旱性、耐涝性、抗污染、具有净化雨水功能的植物。
优先选择多年生及乡土植物,根系发达又有一定耐旱抗污能力,以减少养护成本;不同物种应搭配选择,提高生物的景观性、生物多样性、稳定性及功能性。
5.2种植土壤要求:
5.2.1厚度要求
LID设施中的种植土厚度一般不宜小于600mm,不宜大于1200mm。种植土层厚度,可根据植被类型确定,草本宜为300mm以上、灌木宜为600mm以上、乔木宜为1000以上。
5.2.2土壤要求:
(1)如果原始土壤满足渗透能力大于13mm/h,有机物含量应大于5%,阳离子交换能力大于5meo/100g等条件,LID设施中的种植土壤尽量选用原始土壤,以节省造价。对于不能满足条件的,应换土。
(2)对于需要换土的,土壤渗透能力不小于25mm/h。
5.3日常养护
5.3.1在暴雨过后检查植草沟内植被的受损情况,及时更换受损植物。
5.3.2定期清理植草沟表面所过多淤积的植被落叶,以免使其渗透能力下降,降低其效果。
5.3.3定期清理杂草,同时对生长过快的植物进行适当修剪。
5.3.4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及降水情况,适当对植物进行灌溉。
5.3.5雨水湿地、蓄水池、调节池、生物滞留池等,水生植物需收割及植物残体清理。
6索引方法
7其他
7.1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基础。
7.1.1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可能造成陡坡丹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2)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7.1.2下列场所不宜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山地坡度>7%;
(2)地下水位埋深<1m的区域。
7.2敞开式蓄水池边需设安全警示标志。
7.3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系统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7.4雨水储存设施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时,应设溢流或旁通管并排至室外安全处,其检查口等开口部位应防止回灌。

19ZZ05图集内容索引:

目录·……·1
总说明…3
LID道路设计图说明··9
城市道路典型LID雨水系统流程图11
单幅路LID设计横断面图12
双幅路LID设计横断面图.15
三幅路LID设计横断面图..19
四幅路LID设计横断面图….21
透水路面LID设计横断面图….25
LID城市立交设计图说明···…27
城市立交典型LID雨水系统流程图……………28
立交海绵布置示意图……29
立交雨水断接图…·…30
玻璃钢罐体雨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平面图…31
玻璃钢罐体雨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剖面图…32
玻璃钢罐体安装大样图…·…33
玻璃钢罐体回填示意图……..34
混凝土结构雨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平面布置图…35
混凝土结构雨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剖面图……..37
通用设施设计说明…38
人行道树池及绿化带大样图…41
路缘石安装大样图…42
拦水堰做法大样图….43
路缘石类型及不开孔路缘石结构大样图……。44
开孔路缘石结构大样图·….45
分隔带断开大样图…47
机动车道透水路面结构设计图………….48
非机动车道透水路面结构设计图……51
停车场、广场透水路面结构设计图……52
人行道透水路面结构设计图……..53
桥面透水沥青铺装结构设计图……..55
透水路面排水系统设计图………56
桥面透水沥青铺装排水系统设计图…58
道路路面雨水断接典型大样图·59
下沉式绿地典型大样图…60
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大样图······61
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大样图.62
渗透塘系统平/剖面示意图····..63
渗透检查井大样图.64
湿塘系统平/剖面示意图..65
雨水湿地系统平/剖面示意图………..66
调节塘系统平/剖面示意图·67
植草沟选型断面图68
干式植草沟典型大样图69
湿式植草沟典型大样图.70
转输型植草沟典型大样图71
渗透式排水沟大样图……72
离心式雨水弃流装置……73
截流式雨水弃流装置74
植被缓冲带典型大样图….75
平算式双箅溢流雨水口构造图···..76
方形溢流雨水口构造图…77
圆形溢流雨水口构造图·····78
低影响开发植物筛选说明…79
常用低影响开发木本植物性状表……80




高清完整19ZD1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与安装 中南标图集

资源简介/截图:

高清无水印完整版19ZD13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图集,实行日期:2019年4月1日,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编制依据
1.1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家能源局发布
《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发(2016)170号
《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6)59号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51号
《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能源(2016)899号
《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琼建城2017)340号
1.2相关标准及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1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3-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7930-2015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T28569-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GB/T29316-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29317-201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29318-2012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2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发展电动汽车的方针政策,推进中南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设计标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高设计人员效率,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外电动汽车的使用、发展现状及相关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中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特点,特编制本图集,供设计、监理、工程管理等人员参考使用。

3编制方式
本图集以实例方式进行图示,方便读者阅读、加深理解;图示的形式包括系统框图、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及安装示例。
4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建筑及社会车辆停车场的电动汽车整车充电模式的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及安装,不适用于换电站、高速公路充电站。
5设计原则
5.1充电设施设置
5.1.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按照近远期结合、快慢充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设置;
(2)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近期充电设备安装数量以当地行政部门要求为准,远期按小区总停车位数量的100%计算变压器容量,并预留高低压配电装置、变压器等安装位置及线缆敷设路径;
(3)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近期充电设备安装数量按当地行政部门的要求实施;
(4)居住建筑以慢充、自用充电设备为主,鼓励在室外设置一定数量的非车载充电机、三相交流充电桩以满足快速充电需求;
(5)公共建筑充电设备应快、慢充结合。




OCR完整版 19J610-3 特种门窗(三)飞机库大门图集(带PDF书签、文字可搜索复制)

资源简介/截图: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特种门窗(三)一飞机库大门
图集号:19J610-3
统一编号:GJBT-1527
组织编制: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

19J610-3图集为新编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飞机维修库、飞机停放库、飞机喷漆库、飞机整机实验室、飞机总装厂房等。
其他的工业建筑可参照选用。可供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使用。

19J610-3图集的内容主要分为6部分:
① 推拉门;② 推拉折叠门;③ 侧转门;④上叠门;⑤ 上折门;⑥ 上翻门。
图集编制主要以飞机库门的材料与安装、参数说明、门窗选用表、门窗大样及安装节点构造详图为主。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结合飞机库门作为超大工业用门的实际工程需求,以及门类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进行编制。19J610-3图集编制结构清晰、选型直观、土建安装节点详细完善,易于设计人员参考学习与选用。

PDF书签目录索引:

目录 5
总说明 7
推拉门 TlM 12
推拉门 TlM 说明 12
推拉门 一 TlM1 平、立、剖面图 14
推拉门 二 TlM2 平、立、剖面图 15
推拉门 三 TlM3 平、立、剖面图 16
推拉门 四 TlM4 平、立、剖面图 17
推拉门 五 TlM5 平、立、剖面图 18
尾翼小门 19
上导轨布置详图 20
门扇顶部密封措施 21
地轨布置、门扇底部密封措施 22
门扇与围护墙体平面密封措施 23
门扇与门扇平面密封措施 24
推拉折叠门 TZM 25
推拉折叠门 TZM 说明 25
推拉折叠门 一 TZM1 平、立、剖面图 27
推拉折叠门 二 TZM2 平、立、剖面图 28
推拉折叠门 三 TZM3 平、立、剖面图 29
推拉折叠门 四 TZM4 平、立、剖面图 30
推拉折叠门 五 TZM5 平、立、剖面图 31
推拉折叠门 六 TZM6 平、立、剖面图 32
上导轨布置详图、门扇顶部密封措施 一 33
上导轨布置详图、门扇顶部密封措施 二 34
门扇底部密封措施、地轨布置详图 35
门扇与门框密封措施 一 36
门扇与门框密封措施 二 37
门扇间对碰、门扇间链接密封措施 38
侧转门 CZM 39
侧转门 CZM 说明 39
侧转门 一 CZM1 平、立、剖面图 41
侧转门 二 CZM2 平、立、剖面图 42
侧转门 三 CZM3 平、立、剖面图 43
侧转门 四 CZM4 平、立、剖面图 44
门扇顶部、底部、侧向密封措施 45
门扇与门扇间密封措施 46
上叠门 SDM 47
上叠门 SDM 说明 47
上叠门 一 SDM1 平、立、剖面图 51
上叠门 二 SDM2 平、立、剖面图 52
上叠门 三 SDM3 平、立、剖面图 53
上叠门 四 SDM4 平、立、剖面图 54
上叠门门扇与传动装置连接详图 55
上叠门活动立柱传动装置及人行小门连接详图 56
上叠门门扇与传动装置连接示意图 57
门扇底部密封详图、门扇及活动立柱定位示意图 58
活动立柱地坑布置详图 59
上折门 SZM 60
上折门 SZM 说明 60
上折门 一 SZM1 平、立、剖面图 61
上折门 二 SZM2 平、立、剖面图 62
上折门 三 SZM3 平、立、剖面图 63
门扇顶部、底部、侧向、门扇问链接密封措施 64
上翻门 SFM 65
上翻门 SFM 说明 65
上翻门平、立、剖面图 66
门扇顶部、底部、侧向密封措施 67




高清无水印 17ZK05 金属静压箱 中南标图集

资源简介/截图:

高清无水印完整版17ZK05图集,pdf格式,生效日期:2017年4月1日,主编单位: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批准单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文号:鄂建文[2017]7号。

1适用范围
1.1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一般通风空调工程的高压及中、低压风管系统。可供设计单位参考选用,也可供施工单位制作安装静压箱时使用。
1.2本图集不适用于净化空调系统、除尘系统、厨房油烟系统、人防工程进排风口部防护通风系统、以及其他有防爆、防腐等特殊防护要求的工程。
1.了本图集所称静压箱为箱体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的风管系统静压箱。
2设计依据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3静压箱分类
3.1普通静压箱分为I型、Ⅱ型、Ⅲ型、Ⅳ型四种,即:
Ⅰ型静压箱—水平进风分配气流静压箱;
Ⅱ型静压箱—竖向进风分配气流静压箱;
Ⅲ型静压箱一水平出风汇合气流静压箱;
Ⅳ型静压箱—竖向出风汇合气流静压箱。
3.2消声静压箱分为I型、Ⅱ型、Ⅲ型、V型四种,即:
Ⅰ型消声静压箱一水平进风分配气流消声静压箱;
Ⅱ型消声静压箱—竖向进风分配气流消声静压箱;
Ⅲ型消声静压箱一水平出风汇合气流消声静压箱;
Ⅳ型消声静压箱一竖向出风汇合气流消声静压箱。
4选用、制作注意事项
4.1静压箱应按其所在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等级选用或制作,静压箱箱体材料宜与所在风管系统的风管材料一致。
4.2系统类别划分:低压系统指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500Pa的风管系统;
中压系统指工作压力大于500Pa小于或等于1500PO的风管系统;
高压系统指工作压力大于1500Pa的风管系统。
4.了为控制静压箱的风阻,平行于进风方向的静压箱的边长(消声静压箱指该方向内空尺寸),不宜小于600,同时满足≥0.9Dv.Dv为静压箱某进风方向接管的最大等速当量直径。对于边长分别为0和b的矩形风管,其等速当量直径计算公式如下:
Dv=2ab/(a+b)
式中Dv、a、b的单位均为mm;矩形风管的宽高比应小于8:1)
4.4静压箱内腔的断面风速不宜大于2.5m/s;静压箱进风方向接口的风速,对于空调系统不宜大于8m/s,对于通风系统不宜大于12m/s.
4.5消声静压箱的吸声层做法,对于中、低压系统,可选用A型或B型构造;对于高压系统、与防排烟共用管道的系统,或静压箱箱体宽度或高度方向的尺寸大于1500mm时,应选用B型构造。
4.6吸声层厚度为50的消声静压箱,消声量为5~8dB(A);吸声层厚度为100的消声静压箱,其消声量比吸声层厚度为50的多0.5~1dB(A).
几种规格尺寸静压箱、消声静压箱的压力损失计算值见第22页~了1页;
几种规格尺寸消声静压箱的消声量实测值见第了2页~了7页。
4.7对于安装空间有限的场所,消声静压箱的吸声层厚度宜取50,而将节省的空间用于加大静压箱的扩张比。
5静压箱箱体材料及厚度
5.1金属静压箱箱体的材料一般采用镀锌钢板、不锈钢板、铝板等,具体由工程设计人员选定。
5.2静压箱箱体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表5.2一1、表5.2一2及表5.2一3的规定。
5.了用于制作静压箱的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附件材料的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注:1.镀锌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规定。
2.静压箱箱体分节制作时,表中的大边尺寸b为箱体节间连接法兰的长边尺寸;当节间法兰长边>2500mm时,箱体板材厚度按设计。
了。箱体节间连接法兰、箱体接口连接法兰的角铜规格及法兰的制作。法兰与箱体的连接方式等,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相关章节的要求执行。
4排烟系统静压箱的箱体板材厚度,按此表的高压系统选定。

内容索引:

目录1
说明2
I型静压箱6
Ⅱ型静压箱7
Ⅲ型静压箱8
Ⅳ型静压箱9
Ⅰ型消声静压箱········10
Ⅱ型消声静压箱·····11
Ⅲ型消声静压箱12
Ⅳ型消声静压箱13
消声静压箱吸声层做法(A型构造)········14
消声静压箱吸声层做法(B型构造,吸声层厚50).15
消声静压箱吸声层做法(B型构造,吸声层厚100)16
静压箱吊架17
吊杆根部大样图·····18
静压箱吊架材料表19
消声静压箱吊架材料表····20
静压箱压力损失计算表.22
消声静压箱消声量表.32




T/CECS 772-202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

标准编号:T/CECS 772-2020

标准名称: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标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tandard for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engineering

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2020-11-09施行日期:2021-4-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广州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参工程兵科研四所

江苏华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防化研究院第一研究所

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大学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

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港基业(北京)岩土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海军核化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北京启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出 版 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3)

  3.1  一般规定(3)

  3.2  地下空间总体规划(3)

  3.3  地下空间详细规划(5)

4  城市地下空间勘察(7)

5  城市地下空间设计(11)

  5.1  结构设计(11)

  5.2  防灾设计(15)

  5.3  环境质量保障设计(18)

6  城市地下空间施工及验收(20)

  6.1  施工准备(20)

  6.2  监测(22)

  6.3  施工(23)

  6.4  检验与验收(25)

本标准用词说明(28)

引用标准名录(29)

附:条文说明(31)




湖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2000]湘价房字第95号

本收费价格在线自动计算请点击:https://calc.xycost.com/calc/37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00〕湘价房字第95号

各市州物价局、计委,省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现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项目专题研究等。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及要求,建设规模和方案的确定要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不仅要计算项目本身的微观效果,而且要衡量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效果和分析对社会的影响。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评估工作从宏观经济效益分析和微观经济效益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相结合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要求评估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数据,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同时严守保密纪律,评估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简练,结论明确。

    四、鉴于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及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其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暂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执行;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五、财政拨款的事业性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按以上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见附表二。

    七、调整系数、工日费用标准按国家计委的规定执行,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执行工日费用标准。

    八、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除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外,还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税务等监督部门的检查。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附: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分档收费标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计委委员会

二OOO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一: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以下的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1500万元 1500万元—3000万元
一、编制项目建设书 0.8-1.6 1.6-2.4 2.4-4.8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6- 3.2 3.2-4.8 4.8-9.6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4-0.8 0.8-1.6 1.6-3.2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0.8-1.6 1.6-2.4 2.4-4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过程,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表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3000万元以下 3000万元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设书 0.6 1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0.9 1.5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4 0.5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0.6 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 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 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 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 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 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第十七条 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咨询期限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咨询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咨询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 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附件一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3000万元-1亿元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10亿元-50亿元 50亿元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设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1、建设项目评估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附件三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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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湘监协[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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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

湘监协[2016]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全面履行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职责,提升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服务的品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范监理市场行为和秩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我省工程监理企业运行成本的测算,并结合我省工程监理市场现行收费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并作为我省行业自律的市场行为基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以尊重市场规律和行业自律为原则,以防止低于成本价等恶性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为指导思想,并作为现阶段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巿政公用工程等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概算编制、招标限价、投标报价和订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参照依据。

第三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收取的监理服务费应当与建设监理单位提供的服务相一致。

第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应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其为业主所提供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品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六条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的义务、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的规定要求,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价办法按综合费率法和人员综合计算法两种形式,根据合同双方意愿选择计费方式(监理服务费所包含的内容参见附录B)。

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在承担项目管理(除工程总承包外)服务的,在计算项目管理服务费时在本《规则》综合费率法(见第二章)的计费基础上增加20%。

第二章 综合费率法

第九条  按综合费率法计算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综合费率×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第十条  计费额是指工程概算投资额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第十一条 综合费率见附表1

第十二条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C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如有必要将施工阶段某一部分工程(如基础工程、人防工程、精装饰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的工程监理业务单独委托给监理单位,则应以该分部工程的概算造价作为计费额计算相应监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如果将保修阶段的监理相关服务连同工程监理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的,则应增加工程总监理服务费的5%作为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的监理服务费用。

第三章 人员综合费用法

第十五条 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的监理服务费=(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相应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时间)×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第十六条 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包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和税金。监理人员综合费用构成与计算见附表2。

第十七条 相应监理人员数量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执行。

第十八条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C。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作为监理单位在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及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内完成约定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的费用,而不包含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服务费用。以下工作按协议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一)非监理单位原因(如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变更等)造成工期拖延,而要求监理单位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费用;

(二)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从事需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施工图审查资质才能执业的各项工作内容的费用,或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内容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从事需要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才能执业的各项工作内容的费用,或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对外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抽检和工程实体质量抽检的费用;

(四)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向其提供任何专用人员、车辆以及其它任何设施的费用;

(五)工程所需的而非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内必须提供的专业顾问服务,导致监理单位聘用各类专家顾问的各项费用;

(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组团外出考察相关工程技术、管理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 每三年一月份,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年收入增长率测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工资增长率,计算并公布监理机构各级别人员综合单价。

附表1

工程监理综合费率表                   

序号 计费额(万元) 综合费率(%)
1 ≤500 3.80
2 1000 3.60
3 3000 3.40
4 5000 3.20
5 8000 3.00
6 10000 2.75
7 20000 2.50
8 40000 2.25
9 60000 2.00
10 80000 1.80
11 100000 1.60
12 200000 1.50
13 400000 1.30
14 600000 1.20
15 800000 1.10
16 ≥1000000 1.00

注: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附表2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

单位:(万元/年)

注: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组成详见附录B(1.1-1.4),费用取值以岗位级别、职称与实际工作能力为参考依据;

    2、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造价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等;监理员包括资料员、后勤人员等;

3、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即V=I+II+III+IV。其中:I=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费用;II=I×企业管理费率;III=(I+II)×企业利润;

IV=(I+II+III)×税金费率;

4、企业综合管理费率由监理单位自行测定后报价(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一般按15~20%计算,其他资质企业一般按10~15%计算);

5、企业利润率由监理单位自行确定(考虑监理企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一般按10~15%计算);

6、税金按国家规定计取。

附录A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
9 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10 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委托人。
15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附录B   工程监理费构成表

序号 工程监理费构成表
1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基本费用
1.1 现场监理人员的劳动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1.2 现场监理人员工资性补贴(含交通、伙食、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1.3 企业为现场监理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1.4 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商业)
2 企业综合管理费用
2.1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日常办公费(含电脑、复印、文具、相机、通讯、水电气、车辆折旧等)
2.2 项目监理机构临时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费、租赁费
2.3 工程测试验工器具使用费(包括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工器具等的购置费折旧、维修和摊销费)
2.4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应付工资和工资性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交通、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2.5 劳动保险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应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补助费、6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2.6 特殊性工资(包括监理人员学习、培训期间、休假及探亲期间,停工期间工资、女性孕期及哺乳期,6个月内病假期间的工作等)
2.7 劳动保护费(含工作鞋、安全帽和制服等)
2.8 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过节慰问等)
2.9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办公费(含会议、电脑、打印、复印、文具、账表、通讯、印刷等)
2.10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包括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用于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
2.11 固定资产费(包括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和车辆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房产税、物管费、年检等)
2.12 差旅交通费用(包括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单位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2.13 业务经营费(人员招募费,项目现场检查、考核费用)
2.14 财产保险费(含不动产和动产保险费)
2.15 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活动经费
2.16 企业研发费(含技术转让费和技术开发费)
2.17 其他费用(含投标经费、质量认证审核费、广告、财务费用,法律顾问咨询费和社会组织会费等)
3 利润
4 税金

附录C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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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交叉作业,提高施工效率!

随着业的大力发展,出现了许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工序、繁多,工期紧的工程项目,而在这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是立体交叉作业方法,其可将室内和室外、底层和楼层部分的土建、水电和设备安装等各项工程衔接起来,实现同时施工,以充分利用空间,加快施工进度,有效减少人员窝工,缩短工期。

交叉

作业是指在同一工作面进行的不同作业或相同的作业,以及处于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空作业。如何让交叉作业不乱套,就要看您是否准备好完善的协调措施了。

交叉作业的主要部位

1.钢结构安装。

2.楼层结构施工。

3.外墙立面作业。

4.设备安装。

5.其他存在交叉作业的区域。

”协调措施

施工前的协调配合

加强图纸的学习与会审,发现问题及时交流、沟通。根据各自专业施工图纸,绘制综合叠加图或作深化设计。经多方平衡达成共识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的穿插与协调

各施工队要及时编好月旬施工作业计划,并按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以达到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并建立旬、日的平衡调度会议制度,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发现问题及时调节。

加强沟通

加强施工现场与国内后勤组的信息沟通,确保国内采购的物资能按时发运到现场。

加强人员联系,提出改进意见,供设计人员参考。

施工与监理的协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监理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和规定。对不同观点必须充分讨论协商,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周转材料的流水

在施工各阶段,各种周转材料(模板、脚手管等)根据施工的先后顺序的合理安排及施工段的划分予以周转使用,以确保周转材料的合理投入,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

建立统一制度管理现场

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专业单位间的施工顺序。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协调小组的统一规划、平衡、指挥、调度。

强化现场监督检查

以统一的施工计划、施工顺序指挥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按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各专业施工单位置于统一的施工控制程序中,保证工程按总进度计划进行。

采取经济手段,实行奖惩制度

协调、监督、控制各施工单位的配合状况及进度、质量状况,并与经济手段相配套。经济手段就是严格执行奖惩制度,赏罚严明。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14版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2014版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建筑装饰设计收费行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原建设部共同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及在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组深入讨论、研究,制定了《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2月10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前,已完成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设计收费仍按塬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原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02标准》)是长期以来政府主管部门指导我国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唯一文件在延续使用十余年之后,因市场条件的变化、技术的进步更新、物价和人力资源成本的上涨,《02标准》亟待修订和完善。由于《02标准》对建筑装饰设计条款的描述简单、分类不全、套用等级不准确,导致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在使用《02标准》时,甲、乙双方对计价确认的差距较大。为此,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牵头,编制了本《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制定本规定及《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收费。

第三条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是对建筑装饰设计行业收费依据的补充和完善。使用《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的设计机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上述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在与发包人独立签订合同时,可选择按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收费的标准,也可选择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和具有设计资质的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在既有设计任务,也有施工任务时,设计与施工工程应分别签约。其他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设计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第六条 实行按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建筑裝饰设计收费,其基准价应根据《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中”按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收费的标准”计算;实行按设计面积收费标准的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应按《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中”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凡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3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费的币种、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建筑装饰设计工作量增加,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设计费。由于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及《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负责。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4年12月10日起施行。

按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收费的标准

1 总则

1.1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2建筑装饰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工程项目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的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1.3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3.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x(1±浮动幅度值)

1.3.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1.3.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附加调整整系数

1.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等服务。

1.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7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表4《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核准的工程项目设计概算中的建筑装饰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9.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均按1.0计算。

1.9.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1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表2《建筑装饰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1.9.3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表3《建筑装饰工程附加调整系数表》中查找确定。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应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10改扩建和技术改造装饰工程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根据装饰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装饰工程设计收费。

1.11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12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

1.13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1.14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浚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15建筑装饰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16建筑装饰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1.17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

1.18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方案设计为3份,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8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

1.19本标准不包括本总则第1.1条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2.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

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包含:室内装修、室内装饰、建筑外观设计等相关内容。

2.2建筑装饰工程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

建筑装饰工程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1

注:提供两个以上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2.3建筑装饰工程复杂程度

建筑装饰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2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装饰工程,如:相当于二星级酒店及以下标准的佳宅。办公楼,商,图书馆,餐厅等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工程简单的建筑室外装饰工程
Ⅱ级 大中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装饰工程,如:相当于三星级酒店标准的高档住宅、酒店、办公楼、影剧院、游乐场、商场、图书馆、咖啡厅等技术要求较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一般标准的建筑室外装饰工程
Ⅲ级 高级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装饰工程,如:相当于四、五星级及以上标准的豪华住宅及别墅、酒店、会所、夜总会、餐厅、博物馆、办公楼、医院、航空港、商业空间等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高标准的建筑室外装饰工程5.高级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注:大型建筑工程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20001㎡以上的建筑,中型指5001~20000㎡的建筑,小型指5000㎡以下的建筑

2.4建筑装饰设计的附加系数

建筑装饰设计相关工程的附加系数表 表3

注:1.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2.智能建筑弱电系统设计,以弱电系统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

3.特殊声学装修设计,以声学装修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2.0。

3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基价

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表4

序号 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200 9.0
2 500 20.9
3 1000 38.8
4 3000 103.8
5 5000 163.9
6 8000 249.6
7 10000 304.8
8 20000 566.8
9 40000 1054.0
10 60000 1515.2
11 80000 1960.1
12 100000 2393.4
13 200000 4450.8

注:计费额>200000万元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

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

1总则

1.1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2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见表5

1.3建筑装饰工程不同设计阶段的工作量比例可参照表1

1.4发包方与设计人可根据委托项目的设计面积、复杂程度、建筑类型协商确定收费额。建筑装饰工程复杂程度可参照表2

1.5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协商设计收费的8%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协商设计收费的7%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6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方案设计为3份,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8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

1.7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第1.1条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2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的标准

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面积收费标准 表5

项目类别 I级收费标准(元/㎡) Ⅱ级收费标准(元/㎡) 收费标准(元/㎡)
酒店 100 200 400
商业 80 150 220
办公 80 120 180
展陈 200 300 420
文体 80 120 180
餐饮 100 200 400
娱乐 100 200 400
交通 60 100 170
医疗 60 100 170
住宅 150 450 1000-1200
会所 300 500 1000-1200

注:1.如业主指定设计师则按上述报价上浮10%~20%。

2.项目分类可参照以下说明:

酒店类:各类星级酒店、精品酒店、主题酒店、度假酒店和快捷酒店等。

商业类: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大中型商场、超级市场及专卖店、零售商店等。

办公类:办公楼、企业总部、银行及金融机构办公楼、各类写字楼等。

展陈类: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规划馆、科技馆、展览馆等。

文体类:会议中心、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学校、宗教建筑等。

餐饮类:宴会厅、餐厅、咖啡厅、茶馆、连锁餐饮店等。

娱乐类:主题娱乐空间、健身、养生、酒吧、洗浴中心、歌舞厅等。

交通类:机场航站楼、轨道交通站房、长途汽车站、水岸空间等。

医疗类:医院、门诊楼、住院部及综合医疗场所,各类康复中心、养老院等。

住宅类:各类住宅、公寓、别墅、四合院等居住空间。

会所类:各类会所、商住展示样板间房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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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9]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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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9] 7号

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市政工程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市政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委托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对全国各地区市政工程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7年五个年度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市政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市政工程设计工程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信息在市政工程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相关单位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工程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现将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市政工程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市政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市政工程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市政工程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1、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人工日法综合成本信息表

表2、市政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成本信息表

表3、市政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影响系数及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表4、市政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表5、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系数、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表1  市政工程设计服务人工日法综合成本信息表

职称等级 人工成本(元/天)
正高级技术职称 7105
高级技术职称 5270
中级技术职称 4365
初级及以下技术职称 2790

注:本表适用于市政工程技术服务

附件:

注:

1.“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含税金)是设计单位实际发生的成本(含税金)的采样分析数据,项目工程费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进行成本测算。

3.“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是不同工程复杂程度对设计单位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影响程度的调整系数分析数据。

4.“项目工程费”为经过批准的项目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

5.“设计基本服务成本”为“基本服务成本基数”与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专业系数、附加系数的乘积,其中附加系数如有两项及以上,将各附加系数相加,减去附加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系数成本测算值,专业系数与附加系数信息见后续附表。

附件:

表3  市政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影响系数及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表3-1-1  道路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I级 街区及场区内部道路等 0.85
II级 支路、次干路工程及附属工程 1.0
III级 城市快速路工程、城市主干路、广场工程、停车场工程及附属工程 1.15
Ⅳ级 1.汽车试验场工程;2.城市智能交通工程 1.3

表3-1-2  道路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城市道路通过地下管网密集区 1.1
2 海绵城市及道路下方敷设管廊 1.1~1.2
3 跨越铁路、地铁等既有构筑物 1.3
4 道路维修、改扩建 1.2~1.4

表3-1-3  城市立交、桥梁、隧道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I级 1.单孔跨径为5~20m或多孔跨径总长为8~30m(含30 m)的桥梁;2.长度3km以内的敞开式隔声屏。 0.85
II级 1.单孔跨径为20~40m(含20 m)或多孔跨径总长为30~100m的桥梁;2.简单城市立交桥、梁式结构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涵洞工程;3.长度大于3km的敞开式隔声屏;4.长度≤500m或开挖跨度≤10m的隧道工程。 1.0
III级 1.单孔跨径50米以上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跨径100米以上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或刚构,跨度400米以下拱桥,跨度1000米以下斜拉桥,跨度1500米以下地锚式悬索桥,跨度300米以下自锚式悬索桥;2.500m<长度≤1000m或10 m <开挖跨度≤15m的隧道工程;3.非梁式结构的人行天桥;4.城市高架桥;5.全苜蓿叶型、枢纽型等各类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6.封闭式隔声屏。 1.15
Ⅳ级 1.跨度400米以上拱桥,跨度1000米以上斜拉桥,跨度1500米以上地锚式悬索桥,跨度300米以上自锚式悬索桥,以及不能归类为以上桥型的新型桥型;2.现况桥梁拆除、维修加固工程;3.长度>1000m 或开挖跨度>15m的隧道工程;4.地质条件复杂隧道、水下隧道、大直径盾构隧道(管片外径大于10m)、浅埋暗挖隧道。 1.3

注:隧道工程包括城市地下道路、地下车库联络道、山岭隧道和水下隧道。

表3-1-4  城市立交、桥梁、隧道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桥梁、隧道通过地下管网密集区和敏感建筑群 1.1
2 桥梁景观照明 1.2
3 桥梁、隧道工程改扩建 1.3
4 景观桥梁(含景观人行天桥) 1.5~2.0
5 现况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含安全设施维修加固) 2.0
6 Ⅰ级工程附加 2.0

表3-1-5  公共交通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I级 独立公交站台 0.85
II级 面积≤6000m2的公交场站 1.0
III级 1. 面积>6000m2的公交场站;2. 公共交通专用道、公交枢纽、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交通方式小于等于两种)。 1.15
Ⅳ级 1.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交通方式大于两种);2. 快速公交系统(BRT)。 1.3

表3-1-6  公共交通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快速公交系统(BRT)穿越城市中心密集区域、公交场站改造 1.1
2 运营智能信息系统 1.3
3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改造 1.4
4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位于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地段或换乘高架、地面车站 1.5
5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二次装修工程设计 2.0
6 Ⅰ级工程附加 2.0
7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导向标识 3.0

注:城市客运交通枢纽附加调整系数只适用于分部工程是单独委托的项目。

     表3-1-7  交通专项成本信息表(万元)

序号 (建筑)面积(万平米) 综合交通调查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交通组织设计
1 ≤2 5 15 12
2 5 10 20 16
3 10 10 30 24
4 20 20 40 32
5 50 20 100 80
6 100 30 150 120
7 200 30 200 160
8 500 40 250 200
9 1000 40 300 240
10 ≥2000 50 400 320

注:按项目建筑面积(指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统计,建筑面积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查询专项咨询成本。

表3-2-2  给排水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各类给排水管线(含综合管沟)穿越管网密集区或穿越既有建构筑物(铁路、地铁、河道及道路等) 1.1
2 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泵站 1.1
3 给排水管线(含综合管沟)改扩建 1.1
4 海绵城市、雨水收储设施 1.1
5 地下式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 1.2~1.3
6 二次供水系统改扩建 1.2~1.3
7 厂站改扩建 1.4

注:垃圾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含景观设计要求,景观设计部分参见园林绿化工程。

表3-2-3  环境卫生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表3-2-4  环境卫生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垃圾转运、处理处置设施工程含有渗滤液处理 1.1
2 垃圾处理工程中含能源利用 1.15
3 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含综合利用 1.4

表3-2-5  管线综合成本信息表

序号 设计阶段 成本[万元/(根·千米)]
1 规划或方案 0.5
2 施工图设计 1.0

注:单项委托市政工程设计管线综合成本低于8万元,综合成本测算为8万元。

表3-2-6  管线综合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管线累计>7根 1.1
2 改造道路管线综合 1.1
3 管线交叉平均每公里累计>15次 1.2
4 道路路口平均间距<300米 1.2

注:附加系数根据具体情况可累积。

表3-3-1   燃气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I级 1.庭院户内燃气管道工程;2.自然气化的燃气瓶组供应站工程。 0.85
II级 1.小时流量≤30000m3调压站;2.燃气中压管线;3.≤20000户气化站、混气站;4.≤500m³的储配站工程或总容积≤500m3LNG站。 1.0
III级 1.燃气高压管线;2.大于20000户气化站、混气站;3.大于500 m³且≤5000 m³的储配站或≤总容积5000m3LNG站;4.≤500m燃气管线的穿、跨越工程;5.门站,加气站;6.小时流量大于30000m3调压站。 1.15
Ⅳ级 1.大于5000m³的储配站或大于5000m3LNG站;2.大于500m燃气管线的穿跨越工程;3.LNG液化工厂。 1.3

注:1.储配站指高压球罐储存输送,低压气柜储存、净化、加压输送。

2.加气站指CNG加气母站和CNG、LNG加气常规站。

表3-3-2  热力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I级 1.供热小区管网(二级网)工程 0.85
II级 1.≤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2.DN≤400mm热水管道工程;3.10t/h(7MW)及以下锅炉房。 1.0
III级 1.>2MW的换热站工程;2.DN≤400mm蒸汽管道工程;3.400mm4.大于10t/h(7MV),小于等于20t/h(14MV)锅炉房;5.穿、跨越管线。 1.15
Ⅳ级 1.DN>400mm蒸汽管道工程;2.DN≥1200mm热水管道工程;3.供热面积大于500万m2的加压泵站、中继能源站或隔压换热站工程;换热首站;4.多热源联网工程;5.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合建的热源厂;6.不同容量规模锅炉合建的热源厂;7.大于20t/h(14MV)锅炉房。 1.3

表3-3-3  燃气热力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燃气热力工程改扩建 1.4

表3-4-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信息表

复杂程度 工程设计条件 调整系数
Ⅲ级 地铁工程、轻轨工程、单轨、有轨电车 1.15
Ⅳ级 磁浮工程 1.3

表3-4-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成本信息表

序号 类  别 成本(万元/处)
1 高架车站 15
2 地面车站 15
3 地下车站 20
4 风井 8

表3-4-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同期实施的换乘站 按2座计
2 地下车站位于十字路口范围内 1.2
3 明挖区间管线综合费用 按管线长度计算
4 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含2公里区间另计管线综合费用 按管线长度计算

   表3-4-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工程设计条件 附加系数
1 土建工程穿越地下管网及建筑物、构筑物密集地区 1.1
2 高架车站、地面车站
2.1 高架、地面车站位于城市新区、开发区,周边交通环境简单 1.3
2.2 高架、地面车站位于城市一般地区 1.4
2.3 高架、地面车站位于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地段或换乘高架、地面车站 1.5
3 地下车站
3.1 普通地下车站 1.1
3.2 换乘地下站或位于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地段的普通地下车站 1.2
3.3 位于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地段的换乘地下车站 1.3
3.4 多线换乘以及换乘设计涉及既有车站改造的地下车站 1.5
4 控制中心、指挥中心 1.2
5 车辆基地
5.1 停车场 1.1
5.2 车辆段 1.3
5.3 涉及上盖开发的停车场、车辆段 1.5
6 既有线改扩建 1.4
7 装修与景观 2.0
8 导向标识(换乘站取上限) 2.5~3.0

      注:大修厂相关成本附加系数参照车辆段工程。

表3-4-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无投资类单项设计成本信息表

序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类型 成本核算单位 设计成本
1 线路设计 万元/公里 10
2 限界设计 万元/公里 5
3 行车组织与运行管理设计 万元/公里 3
4 车辆设计 万元/项 50
5 环控系统设计 万元/地下公里 6
6 调线调坡设计 万元/公里 5
7 全线市政交通接驳规划设计 万元/公里 8

附件:

表4  市政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注:工程设计总体总包费,其成本按工程费0.55%-0.6%测算(或设计基本服务成本的20%-30%),上表成本附加系数的测算基数为设计基本服务成本。

附件:

表5  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系数、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信息表

表5-1  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系数信息表

表5-2  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信息表

序号       设计阶段工程类型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1 道路交通工程 50 50
2 给排水环境工程 50 50
3 燃气热力工程 50 50
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4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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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6]89号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6]89号

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建筑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

本次设计服务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收入、成本构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的权重比例、服务项目人力资源要素配置、对应建筑工程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等大量生产要素数据信息,采集的数据在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设计分会组织行业专家对采集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与归纳,并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现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报,供建筑设计市场各相关方参考。

由于建筑设计市场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持续开展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通报,以反映建筑设计市场的成本现状,为维护建筑设计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 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表二 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表三 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表一 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

技术人员等级 直接人工成本(元/人工日) 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建筑)师 2679 2.75
高级工程(建筑)师 2083 2.45
工程(建筑)师 1765 2.15
初级技术人员 1176 2.00

注:

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设计服务过程中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支出。

2.“人工日”是参照《全国建筑设计劳动(工日)定额》(2014年修编版)的劳动管理指标与相关规定而定。

3.“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是考虑直接人工成本以外的企业其他成本(含税金)等因素的影响,反映不同等级技术人员直接人工成本与企业综合成本的比例关系。

4.本表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驻场等服务。

附表二   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

注:

1.“设计基本服务”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含税金),是设计单位实际发生的成本(含税金)的采样分析数据。

3.“工程复杂程度影响系数”是不同工程复杂程度对设计单位基本服务成本基数影响程度的调整系数的分析数据。

4.“工程复杂程度”详见《全国建筑设计劳动(工日)定额》(2014年修编版)。

附表三   建筑设计其他服务成本附加系数信息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成本附加系数 备注
1 总体设计 0.1
2 设计总包服务、主体设计协调 0.1-0.2
3 绿色建筑设计 一星: 0.05二星: 0.15三星: 0.30
4 BIM技术设计 0.2-0.5
5 被动式节能设计 0.1-0.3
6 预制装配式设计 0.1-0.3
7 建筑智能化设计 0.1-0.35
8 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 0.1
9 编制工程量清单 0.06-0.1
10 编制施工图预算 0.1
11 建设过程第三方设计咨询 0.1-0.3
12 编制竣工图 0.1

注: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附表三中所列的服务时,设计服务成本相应增加,“服务成本附加系数”反映了所增加成本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基数的比例关系,有区间值的系对不同服务内容、不同深度与复杂程度采集、分析的结果。

2.“总体设计”指初步设计之前,一些项目需要分步建设,发包人要求编制的总体设计(总体规划设计)。一般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或总图设计不属于总体设计范畴。

3.“设计总包服务”指设计人承担全部(含分包)设计管理责任,“主体设计协调”指建设项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时,发包人确定其中一个设计人承担主体设计协调服务,对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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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实施的目的及意义

园林绿化工程实施的目的及意义

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主要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场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

园林绿化泛指园林城市绿地和风景名胜区中涵盖园林建筑工程在内的环境建设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园林铺地工程、绿化工程等,它是应用工程技术来表现园林艺术,使地面上的工程构筑物和园林景观融为一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中的园林绿化要求亦多样化,工程的规模和内容也越来越大,工程中所涉及的面广泛,高科技已深入到工程的各个领域,如光-机-电一体的大型喷泉、新型的铺装材料、新型的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计算机管理等等,无不给从事此项事业的人带来新的挑战。

园林绿化工程是一种公共事业,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下旨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在现阶段的工作往往需要多部门、多行业协同作战。

园林绿化工程是根据法律实施的事业。目前我国已出台了许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等。

随着园林绿化工程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所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成为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之一。




T/CECS 20004-2020 城市供水监管中大数据应用技术指南

资源简介/截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城市供水监管中大数据应用技术指南

Guidelines for big data applications in supervision of urban water supply system

T/CECS 20004一2020

主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 日期 :2 02 1 年 1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20 北 京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 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 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 号)的要求, 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的先进 经验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 6章和 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总则、供水 大数据来源、平台架构与分析方法、水源和水厂大数据应用、供水 管网大数据应用 、供水用户服务信息大数据应用等。

本指南的某些 内容可能直接或 间接涉及专利 ,本 指南 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南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 协会归 口管理 ,由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 。

目 次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一节 编制目的 ·············································…… (1)
第二节 适用范围 ·············································…… (1)
第三节 供水大数据积累和应用基本原则 ···············。··…… (1)

第二章 供水大数据来源 ································。·····一 (2)
第一节 数据质量要求 ·······································…… (2)
第二节 内部来源 ·············································…… (2)
第三节 外部来源 ·············································…… (3)

第三章 平台架构与分析方法 ······························…… (5)
第一节 供水大数据分析平台架构 ···························…… (5)
第二节 数据挖掘方法 ·······································…… (6)
第三节 数据挖掘方法选择····································…… (7)

第四章 水源和水厂大数据应用 ···························…… (8)
第一节 水源和水厂大数据应用 目的 ························…… (8)
第二节 水源和水厂大数据积累要求 ························…… (8)
第三节 水源和水厂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 ··················…… (9)

第五章 供水管网大数据应用 ······························…… (15)
第一节 供水管网大数据应用目的 ···························…… (15 )
第二节 供水管网大数据积累要求 ···························…… (巧 )
第三节 供水管网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 ·····················…… (16)

第六章 供水用户服务信息大数据应用 ··················…… (19)
第一节 供水用户服务信息大数据应用 目的··················…… (19)
第二节 供水用户服务信息大数据积累要求··················…… (19)
第三节 供水用户服务信息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 ············…… (20 )
1
附录 A 网络爬虫获取水质大数据案例 ··················…… (23 )

附录B 水体富营养化预警指标筛选案例 ···············…… (27)

附录 C 水质风险预警分析案例 ···························…… (31 )

附录 D 水厂运行工艺调整辅助决策案例 ···············…… (3 )

附录 E 供水管网运行风险评估案例 ·····················…… (38 )

附录 F 公众反馈供水问题热词分析案例 ···············…… (42 )

附录G 供水用户用水行为特征分析案例 ················· (45)

参考资料 ·························································…… (4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编 制 目 的

为提高城市供水监管信息 的价值挖掘效 率 ,开拓供水大数据 对城市供水水量、水质、水压安全保障的辅助决策应用途径,进一 步提高城市供水的数字化监管水平,根据城市水源、水厂运行、供 水管网运行和客户服务等环节的供水安全监管需求,依据国家和 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本指南 。

第二节 适 用 范 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市供 水单位(指从事城市 公共供水 、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生产或运营的企业或组织机 构)对供水业务 中水质保障、水厂运行 、生产调度 、输 配水设 备运 行 、公众反馈问题处理等领域的信息监控和风险预警管理 ,城市供 水单位 的工艺运行辅助决策也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 第三节 供水大数据积累和应用基本原则

供水大数据积累应涵盖供水服务从水源、水厂 、管 网到用户服 务信息反馈全流程的信息。供水大数据应用宜采用先进 的数据采 集分析方法和模型开发技术 ,技术方法先进 、适用、引领发展 ,数据 采集与应用途径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供水监管需求 , 契合供水监管更全面、更精细 、更安全的发展方 向。




海府办〔2011〕150号关于印发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暂行规定

 海府办〔2011〕1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引资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水利、交通项目的实施可按行业管理要求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发改主管部门通过比选委托或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代理和施工代建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为国有控股公司。
  第四条 市发改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确定代建单位,并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与代建单位及使用单位3方签订《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委托合同》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代建委托合同》(以下统称代理代建合同)。代建项目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使用单位职责,签订代理代建合同。
  财政、住建、规划、土地、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代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行代建单位总揽制,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建设项目业主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和施工代建管理工作,组织办理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和项目移交等相关工作,配合参与征地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对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等承担责任。
  第二章 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前期代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
  (二)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配合提供项目征地所需的立项及规划选址资料;
  (三)组织编制和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移交;
  (五)做好其他前期代理工作。
  第七条 施工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报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负责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招标方案及相关法规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开展招标工作,并签订有关合同;
  (三)协调配合土地、住建部门和项目所在辖区政府,落实项目的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工作;
  (四)负责办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决)算、移交和组织保修等工作;
  (五)做好其他施工代建工作。
  第八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市政府批示及政府投资计划,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提出意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工作;
  (二)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审查工作;
  (三)参与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的监督工作;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产权接收工作;
  (五)对于承担项目资金自筹任务的使用单位,应建立项目建设专门账户,确保自筹资金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六)按要求做好使用单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第九条 市发改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拟定前期代理单位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与前期代理单位及使用单位3方签订《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委托合同》。
  第十条 前期代理单位组织办理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环评、节能减排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审批手续,前期工作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前期工作移交。
  第十一条 市发改主管部门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拟定施工代建单位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与施工代建单位及使用单位3方签订《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代建委托合同》,报市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代建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和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前期工作代理单位重新编制报批。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是项目投资控制和对代建单位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 施工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施工图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预算须提交市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代建单位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代建委托合同》约定对项目建设施工进行组织管理,并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决)算和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前期代理和施工代建单位必须按规范建立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并做好移交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项目质量缺陷维护,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项目维护。
  第十七条 前期代理和施工代建单位每月定期向市重点办、发改、财政、住建(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等报送《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代建工作月报》。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前期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款由前期代理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改主管部门审批拨付。
  第二十条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代建委托合同》签订后,施工代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向市发改主管部门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累计达到工程概算80%时暂停拨付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市审计部门核准的竣工结算为依据办理结算,并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二十一条 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以政府批准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1%-3%的费率计算。具体费率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分档确定(见附表)。
  前期代理单位管理费占代建管理费总额的20%。施工代建单位管理费预留10%待竣工验收1年后支付。
  第五章 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及违约责任。代建单位完成建设管理,工期提前且质量优良的,予以奖励;超出工期、概算或质量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代理代建的,市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誉档案,作为进入本市代建市场的优选资格,未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代理代建的,对违约信息进行公示并记入不良记录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 前期代理单位因工作质量缺陷造成工程损失和施工代建单位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以及虚高概算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理代建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施工代建单位未按批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或擅自不招标的,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合代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致使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或不及时接收已验收合格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发改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代建管理费取费费率表

  建安费+设备费总额

  费率

  基数

  代建管理费

  计算公式

  1000以下

  3.0%

  1000

  30

1000×3.0%

  1001-5000

  2.5%

  5000

  130

  30+(5000-1000)×2.5%

  5001-10000

  2.0%

  10000

  230

  130+(10000-5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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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计价格[2002]125号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行 业 类 别 调整系数
化工  冶金  有色  黄金  煤炭  矿产  纺织  化纤  轻工  医药  区域 1.2
石化  石油天然气  水利  水电  旅游 1.1
林业 畜牧 渔业 农业 交通 铁道 民航 管线运输 建材 市政            烟草  兵器 1.0
邮电  广播电视  航空  机械  船舶  航天  电子  勘探  社会服务 火电 0.8
粮食  建筑  信息产业  仓储 0.6

三、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 调整系数
一  般 0.8
敏  感 1.2

四、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日收费标准(元)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600~800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800~1000
高级咨询专家 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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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适用报告书或报告表请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分类https://xycost.com/archives/203268




计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及琼价营字[1999]344号

海南省物价局文件

琼价营字【1999】344号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办)、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省工程咨询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9]1283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规定的通知1》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咨询收费标准按附件(二)执行。

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协商收取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中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附:(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

单位:万元

3000万元-1亿元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10亿元-50亿元 50亿元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附件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石化分会,各工程咨询单位:

国家计委于今年9月10日颁布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这是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第二条“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本规定第十条“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

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其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由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价格主管部门商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日常协调工作,并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1999年1号令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违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 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 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 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 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 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第十七条 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程咨询期限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咨询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咨询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 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计划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附件一: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3000万元-
1亿元
1亿元-
5亿元
5亿元-
10亿元
10亿元-
50亿元
50亿元
以上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序,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石化、化工、钢铁                  1.3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    1.2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
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空、航天、兵器)   1.0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0.8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0.7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附件三: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         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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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215-2017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规范/图集名称:《GB51215-2017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实施日期:2017年7月1日
  • 被替标准号:新编规范


本站相关规范、图集及软件均存于百度网盘,如下载链接失效,可于本文留言或方发 邮件 至admin@xycost.net 联系博主,谢谢!!

内容简介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调研我国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的应用现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制造、研究等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通信局(站)和数据机房的高压直流电源系统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的规划与设计。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以直流方式为通信设备供电,标称电压不小于22V的电源系统。本规范特指240V、288V、336V的直流电源系统。

规范目录

l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运行环境
3.3 系统组成
3.4 市电和备用发电机组
3.5 安全规定
4 整流设备配置
5 配电设备配置
5.1 交流配电设备的配置
5.2 直流配电设备的配置
6 蓄电池组配置
7 导线的选择与布放
7.1 导线的选择
7.2 导线的布放
8 监控系统要求
8.1 绝缘监察
8.2 监控和告警
9 防雷与接地要求
9.1 一般规定
9.2 防雷要求
9.3 接地要求
10 机房与设备布置要求
10.1 机房要求
10.2 设备布置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B/T50600-202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 规范/图集名称:《GB/T50600-202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 实施日期:2021年3月1日
  • 被替标准号:《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GB/T50600-202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工程规划,防渗衬砌材料,工程设计,混凝土预制槽(板)制造,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工程监测,工程管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标准化内容明确为防渗衬砌,提出防渗等级概念及技术指标;
2.对设计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渠基纳入设计章节,完善设计方法,充实结构设计及稳定验算内容;
3.补充渠道衬砌与防渗材料性能检验方法;
4.按有关标准,局部调整了《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中章节结构和有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田灌溉、供水、引水等渠道防渗衬砌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测和管理。

规范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工程规划
3.1 规划目标及防渗等级划分
3.2 渠道设计流量复核
3.3 工程总体布局
4 防渗衬砌材料
4.1 一般规定
4.2 混凝土
4.3 砌石
4.4 沥青混凝土
4.5 土工膜
4.6 模袋混凝土
4.7 膨润土防水毯
4.8 土工格室
4.9 塑料土工格栅
4.10 机编钢丝网
4.11 保温材料
4.12 伸缩缝填充材料
4.13 膜料的过渡层与保护层
5 工程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荷载计算
5.3 渠道断面形式与水力计算
5.4 渠基处理
5.5 渠道边坡设计
5.6 防渗衬砌结构设计与稳定计算
5.7 结构措施与构造设计
5.8 整体预制式混凝土槽结构设计
5.9 附属设施设计
6 混凝士预制槽(板)制造
6.1 一般规定
6.2 原材料
6.3 模具
6.4 钢筋加工
6.5 成型、养护及脱模
6.6 混凝土预制槽(板)检验
6.7 存放、吊运及防护
7 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填筑和开挖
7.3 特殊土渠基处理
7.4 渠基排水设施
7.5 膜料防渗
7.6 砌石防渗衬砌
7.7 混凝土防渗衬砌
7.8 机编钢丝网防渗衬砌
7.9 现场混凝土预制板防渗衬砌7.10模袋混凝土防渗衬砌
7.11 沥青混凝土防渗衬砌
7.12 装配式混凝土槽
7.13 渠坡加筋防渗衬砌
7.14 土工格室防渗衬砌
7.15 保温材料铺设
7.16 伸缩缝填充
8 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
8.3 工程验收
9 工程监测
9.1 一般规定
9.2 静水法渗漏测验
9.3 动水法渗漏测验
9.4 变形监测
9.5 冻胀监测
9.6 渗流监测
10 工程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工程运行管理
10.3 工程维修养护
附录A 膨润土防水毯冻融循环与渗透系数联合测定要求
附录B 机编钢丝网拉伸试验要求
附录C 种植土的质量要求
附录D 推求渠道流量的正向递推水量平衡法
附录E 渠道水力最佳断面及实用经济断面计算方法
附录F 特殊土渠段场地与土质评价要求
附录G 渠基的排水设施
附录H 膜料防渗渠道土料保护层边坡稳定计算
附录J 伸缩缝填充和裂缝处理施工要求
附录K 整体预制式混凝土槽
附录L 混凝土预制槽弯曲强力试验要求
附录M 膜料接缝的要求和质量检查
附录N 进场原材料验收检测项目
附录P 渠道渗漏的静水法测验段设置和成果整理
附录Q 渠道动水法测渗的流量、误差及渗漏水量的计算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别墅园林景观设计理念

 一、风水的观念。

景观设计涉及科学、艺术、社会及经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它们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只有联合多学科共同研究、分工协作,才能保证一个景观整体生态系统的和谐与稳定,创造出具有合理的使用功能、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质量的景观。

二、文化的观念。

别墅不是房子,他是一个生活形态,房子是水泥、沙子、钢筋、门窗构成的。你的房子与别人的房子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要脱颖而出卖得好,就应该赋予它文化的内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营销。

三、整体性的观念。

销售策划工作包括了项目前期的调研、规划定位、业态定位、策划,到后期的销售、招商、物业管理等方面,很多别墅都是集娱乐、休闲、美食、养生于一体的健康开心之地;所谓名盘是名企做的,是一个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四、品牌的观念。

在当今这个时代,无论哪个行业,品牌代表着企业的生命力,没有品牌的企业是走不远、做不大的。

五、和谐性的观念。

各个楼盘别墅都是依据当地的自然条件进行的设计,都有他突出的亮点,如果把这些亮点生搬硬套过来,只能是一种拼凑的感觉,不会给人自然舒适的感觉。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丨苏建质安〔2019〕378号

苏建质安〔2019〕3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细化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流程,严格管理程序,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第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 前期保障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第八条 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和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方面的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包含相应等级岩土工程设计分项的工程勘察资质,深基坑设计施工图必须通过专家评审。

勘察、设计交底时,应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说明。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根据工程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造价中列出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对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在“省安全管理系统”中细化、补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3)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基础上编制的用于指导现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工程)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四条  同一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同类别危大工程在不同位置采用相同施工工艺时,可编制一份专项施工方案并注明相应的实施部位。

第十五条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设计方案(仅针对实行专项设计的危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和技术保障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的配备和分工;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等。

第十六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

第十七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从工程属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本地区专家无法满足需要时,可通过“省安全管理系统”省专家库中选取省内专家或邀请外省、国家部委的专家。论证专家的专业应与论证的危大工程类型相匹配。

施工单位确定专家组成人员后,应在论证会前将专项施工方案文本电子版交于专家进行预审。

第十九条  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与本条(二)至(五)涉及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可派员列席会议。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不能参加论证会的,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会前1个工作日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 专家论证会原则上应当场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结论为“通过”的,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后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论证报告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的程序,修改情况应由专家组长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对方案进行修编,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重新论证专家原则上由原论证专家担任。

施工单位应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施前及时将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附件5)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附件6)扫描件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按分部分项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交底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工作流程、工作条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应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附件7)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审查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核验。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并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实施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在“省安全管理系统”中报告上月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工程实施进展、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巡查、安全员现场巡查、隐患排查的文字说明、相关数据、现场照片等。

第二十六条  论证专家可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阶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邀请论证专家组长或专家组长指定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提出相关意见。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附件8)。

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

第二十九条 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施中需要进行施工监测的,施工单位应自行监测或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鼓励施工企业运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实现实时监测。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的基坑工程进行监测;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危大工程中的基坑工程进行监测。第三方监测不替代施工单位自行进行的基坑工程监测。

建设单位选择的第三方基坑监测单位应具备包含相应等级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的工程勘察资质。

第三十条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监测结果实时传送给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及验收表(附件9)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不能参加验收的,施工单位应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二条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险情发生后的工程安全状态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材料纳入档案管理: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开工申报);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工程实际存在);

(三)每个单项危大工程的完整档案应包括:

1.专项施工方案文本材料(包括图纸和计算书);

2.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专家论证意见的修改情况等;

4.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6.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

7.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记录;

8.论证专家组的现场技术服务记录材料;

9.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记录;

10.第三方监测记录;

11.验收记录;

12.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记录;

13.建设、监理单位下发的各类整改文书、复查记录、施工单位回复记录;

14.行政处罚书、通报、抽查记录单、隐患整改单、(局部)停工整改单等及施工单位回复记录。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单位应当将下列材料纳入档案管理:

(一)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每个单项危大工程的完成档案应包括: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规定的相关材料;

2.专项施工方案文本材料;

3.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专家论证意见的修改情况等;

5.下发给施工单位的监理文书、回复记录和复查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整改文书、复查记录,监理单位回复记录;

7.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记录(监理报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安监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对参建各方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安监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可向本级财政申请予以保障。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安监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信息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江苏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责任记分标准》予以记分处理:

1.危大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履职,或不在现场且无相关请假手续的;

2.未在专家论证会结束后及时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至“省安全管理系统”的;

3.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每月10日前未在“省安全管理系统”填写上月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的,依照《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理。《规定》第六章涉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附件10),作为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列表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交底记录

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9.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10.危大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勘察报告的自然地坪向下)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且没有国家或行业制造标准的各类设备。

非常规起重方法:2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地牛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人力起重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七)冻结法工程。

(八) 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九)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十)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市政排水新老管线拆封碰接工程)。

(十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3m至 5m,且与基坑底部边线水平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存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主干道路或地下管线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混凝土板厚350mm及以上,或混凝土梁截面面积0.45㎡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同附件1),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三)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四)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五)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

(六)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五)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移动操作平台架工程。

(六)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七)不能直接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三)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高度超过10m或单体面积超过5000m2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六)冻结法工程。

(七)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表Word版




正式版(高清扫描) JGJ 48-2014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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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48-2014
备案号J1839-2014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tore buildings
2014-06-12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一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与疏散;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适用范围界定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从事零售业的有店铺的商店建筑设计;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小于100m2的商店建筑设计;2.修改和补充了建筑设计部分的有关内容,增加了家居建材商店的规定;3.增加了术语建筑布局、室内环境等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9号,邮编:430071)。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使商店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从事零售业的有店铺的商店建筑设计。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小于100m的单建或附属商店(店铺)的建筑设计。
1.0.3商店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零售业态的需求,在商品展示的同时,为顾客提供安全和良好的购物环境,为销售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工作条件。
1.0.4商店建筑的规模应按单项建筑内的商店总建筑面积进行划分,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2术语
2.0.1商店建筑the store building
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供给的公共建筑。
2.0.2零售业retail business
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为主的行业。
2.0.3零售业态retail forms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2.0.4购物中心shopping center,shopping mall
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2.0.5百货商场department store
在一个建筑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商店。
2.0.6超级市场supermarket
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零售商店。
2.0.7菜市场food market,vegetable market
销售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场所或建筑。
2.0.8专业店specialty store
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商店。
2.0.9步行商业街commercial pedestrian street
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休闲等活动而设置的步行街道。
2.0.10无性别公共卫生间nonsexual public toilets
为解决特殊人员如厕不便而设置的公共卫生间。
3基地和总平面
3.1基地
3.1.1商店建筑宜根据城市整体商业布局及不同零售业态选择基地位置,并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3.1.2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3.1.3对于易产生污染的商店建筑,其基地选址应有利于污染的处理或排放。
3.1.4经营易燃易爆及有毒性类商品的商店建筑不应位于人员密集场所附近,且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1.5商店建筑不宜布置在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且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1.6大型商店建筑的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不宜小于基地周长的1/6,并宜有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接。
3.1.7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内的雨水应有组织排放,且雨水排放不得对相邻地块的建筑及绿化产生影响。
3.2建筑布局
3.2.1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应留有人员集散场地,且场地的面积和尺度应根据零售业态、人数及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
3.2.2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且不应影响主要顾客人流,其宽度不应小于4m,宜为7m。运输通道设在地面时,可与消防车道结合设置。
(略)
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商店建筑可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区、仓储区和辅助区等三部分。商店建筑的内外均应做好交通组织设计,人流与货流不得交叉,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进行防火和安全分区。
4.1.2营业区、仓储区和辅助区等的建筑面积应根据零售业态商品种类和销售形式等进行分配,并应能根据需要进行取舍或合并。
4.1.3商店建筑外部的招牌、广告等附着物应与建筑物之间牢固结合,且凸出的招牌、广告等的底部至室外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招牌、广告的设置除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外,还应与建筑外立面相协调,且不得妨碍建筑自身及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通风、环境卫生等。
4.1.4商店建筑设置外向橱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略)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基地和总平面3
3.1基地3
3.2建筑布局…3
3.3步行商业街4
4建筑设计6
4.1一般规定6
4.2营业区…8
4.3仓储区12
4.4辅助区14
5防火与疏散…15
5.1防火15
5.2疏散15
6室内环境…17
6.1一般规定17
6.2室内材料17
6.3保温隔热17
6.4室内声环境…17
7建筑设备…18
7.1给水排水18
7.2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8
7.3电气20
本规范用词说明25
引用标准名录26
附:条文说明27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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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0〕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收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政府指导价意见,报我局核定。《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费(2)字〔1993〕300号)自本收费标准执行之日起废止。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1.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30%。
  3.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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