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前言 Qianyan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举措。判定标准的出台,为认定、消除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了重大隐患从行政处罚向刑事责任的转变。… 01 施工安全管理类第三部分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依据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 解读: 事故发生在现场,但根源在市场。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目的及发挥的作用如下: (1)从源头上控制市场准入,保证只有符合资格的企业才能从事相应活动; (2)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3)提升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第三部分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依据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 解读: 此判定标准法律法规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