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拉结筋能否按植筋计价的争议
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5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结构设计图纸要求墙体拉结筋应按建筑图纸中墙体位置预留,同时明确了墙体拉结筋在采用预留或植筋施工时伸入混凝土构件中的长度取值。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墙体拉结筋建议采用二次植筋”,实际施工时墙体拉结筋按植筋方式进行。现发承包双方就墙体拉结筋能否按植筋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设计图纸说明墙体拉结筋应按预留方式进行计价,不计算植筋费用。
承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建议墙体拉结筋采用二次植筋,实际施工也采用二次植筋,且设计图纸中的图例也有植筋方式,因此墙体拉结筋应按植筋进行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图纸明确墙体拉结筋采用预留方式,合同专用条款建议采用二次植筋,且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采用植筋方式。建议发承包双方核实相关程序,如符合工程变更约定的则应视为变更,完善相关变更手续后按植筋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9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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