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红线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切实维护企业的信誉,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公司技术质量的管控水平,确保在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满意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技术质量管理过程中对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公司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实行红线数量递进法,每半年由公司负责更新一次红线规定清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红线规定。 第四条:项目经检查违反技术质量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 首次违反技术质量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并由检查负责人对项目经理实施约谈; 相同条款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罚款,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1000元罚款,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实施约谈; 同一项目第三次违反同一条款,由公司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约谈,并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 同一项目违反同一条款三次以上的,对项目班子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规定采取每月一次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同步在公司季度综合检查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实施,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公司在内网平台上公布。 第六条:2014年8月1号新开工的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本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七条:所有罚款由项目经理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交到公司财务,并将相关凭证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中建五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附件1: 房屋建筑类技术质量红线规定清单 第一条: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进行会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分级进行,由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一级交底;项目栋号长、施工员向劳务人员进行二级交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必须采用可视化的形式(PPT),并留存照片、交底记录备查。 项目开工前,必须建立方案辨识清单并上报公司,内容包括方案属性、类别、使用材料特点、是否需专家论证等。 第二条: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 第三条:模架体系 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楼层内主次梁交叉部位加固节点、楼梯转换平台及坡道等各主要支撑节点的搭设及加固要求节点图必须全部体现,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搭设; 2、支模架纵横向必须设置扫地杆,并且上部自由端高度控制标准:承插式不得大于700mm,碗扣式不得大于600mm,扣件式不得大于500mm; 3、支模架步距严禁超过1.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00mm;顶托使用时必须有防偏心受力措施; 4、梁的两侧立杆高开梁边不得超过250mm,大于600mm高的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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