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依据
1.1 本图集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编制。1.2本图集严格遵守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并同时依据下列主要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工程迂焖潇驄馅浓胸我㊀饢惱猜ẳ舫濖豉胞銪垞标准》GB 5002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JGJ/T466
《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规程》SJG129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2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深圳市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建造,可用于学校教学楼、宿舍、旅馆、办公、住宅等建筑。
3编制说明
3.1 本图集通过对国内已建成的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房屋的应用技术及经验总结,结合《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规程》SJG 129的相关条文,对钢结构模块化建筑设计要点以图示、表格等形式进行直观地表达,指导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生产建造。3.2本图集侧重表达钢结构模块化建筑设计中,具有模块化建筑技术特殊性的建筑、结构彙贝机电、装修设计内容和关键节点,供工程设计人员参考。对于与传统钢结构建筑设计一致的设计内容和节点,可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图集,本图集不做指定性设计。
3.3 本图集关于模块化建筑设计、模块单元设计和关键节点设计的尺寸规格、材料选型等表述,仅是以往工程设计案例常规性做法,各工程设计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灵活调整。
基本原则4
4.1 模块化建筑设计应遵循标准化原则,在模块化建筑中的空间模数参考系统以基本模数1M作为基础,1M-100mm。根据项目要求,可选用2M、3M作为扩大模数数列,可选用1/2M作为分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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