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施工工期计算方法的争议
某取水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17年9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穿越山区的A进口段和B出口段是本工程的施工重难点和工期控制点,原设计方案为新奥法隧洞施工工艺。承包人在采用新奥法对B段进行施工时,当地村民以爆破震裂房屋为由阻扰施工,导致项目停工,且经多方协调一直无法复工。后经发包人同意,将施工工艺变更为顶管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合同工期调整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并确定该顶管工程采用中国地质学会非开挖技术委员会2016年4月编写的《顶管施工定额》(以下简称“2016顶管定额”)进行计价。本工程AB段顶管距离全长达2653m,单侧顶进超1300m,岩层强度高(最高达185mpa),且需要在山体中完成对接,在国际上无相当规模的成功案例,专家论证会也认为本工程实施超长距离硬岩顶管具有较大挑战性及风险性,因此承包人认为补充协议(二)的工期约定不合理,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要求变更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工期。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探讨,最终拟定了两种工期计算方法,其中方法一为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版)(以下简称“2022工期定额”)相关条文,结合实际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计算;方法二为根据2016顶管定额中所需的台班数进行工期反推计算。
二、双方观点
发承包双方认为两种工期计算方法各有优劣,在采纳哪种方法上发生争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工艺、规模及地质情况均超出2022工期定额适用范围,属于定额缺项,建议发承包双方按照2022工期定额“工期计算规则”第2.1.2条、第2.1.3条规定,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工期数据协商确定。至于根据2016顶管定额中所需的台班数进行工期反推计算的方法,我站并未发布此类方法推算工期的相关规则,也从未采用过按定额台班数量推算工期的做法,能否采用该定额为依据进行工期推算,请发承包双方另行咨询该定额发布单位。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9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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