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020 CCS L 70 5 0 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50/T 1700—2024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2024 – 10 – 08 发布 2024 – 11 – 08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1700—2024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公共数据分类.1 4.1 分类基本原则.1 4.2 分类方法.2 5 公共数据分级.4 5.1 分级基本原则.4 5.2 分级要素.5 5.3 定级流程.6 5.4 级别变更.7 附录 A(资料性) 影响程度说明.8 附录 B(资料性) 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流程分级管控措施.10 I DB50/T 1700—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数字重庆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质 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杭州美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骏、刘光杰、刘富阔、曾诚、王石正、季科、毛迦、曾宇航、周金、蒋毅、 张舒展、张旻旻、陈震宇、熊能、范雨晓、郑浩、黄令、郭煜、邹瑜、周浩南、龚才语、王军、谢欣、 梁鹏、张永琛、崔旭涛、李剑峰、罗琳燕。 II DB50/T 1700—2024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数据分类和数据分级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38667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数据分类指南 GB/T 43697—2024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3697—20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数据 public data 各级政务部门、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在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 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 [来源:GB/T 43697—2024,3.8] 3.2 公共数据分类 public data classification 把公共数据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的过程。 3.3 公共数据分级 public data grading 根据公共数据遭到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非法共享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 公共利益、组织权益、个人权益的危害程度,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定级的过程。 4 公共数据分类 4.1 分类基本原则 公共数据分类应符合以下原则: a) 科学性原则:按照数据的多维特征及其相互间客观存在的逻辑关联进行科学和系统化的分类; b) 规范性原则:分类所使用的词语或短语能确切表达数据分类的实际内容范围,在表达相同概 念时,保证用语一致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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