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 JD 37 – 003 – 2024 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 2024 – 08 – 23 发布 2024 – 09 – 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 言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落实《山 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指导全省规范开展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山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曲阜)鲁班古建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 8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材料;5.查勘与鉴定;6.设计;7.施工;8.验收。附录 A 残损检查重点对象和主要内 容;附录 B 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保护清单。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 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山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128 号,邮编 250024,电话 0531-51765570,邮箱 fzylqh@shandong.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曲阜)鲁班古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曲阜市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曲阜市中源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沃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意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刘海泉 赵元刚 肖庆浩 乔 梁 张少红 谢国庆 孔 涛 叶德才 袁永林 刘 刚 汲庆玉 朱心部 颜丙杰 颜 文 孙茂军 王一平 王 阳 董 悦 崔荣杰 赵 新 夏 丹 王凤华 孔建飞 代安鹏 刘 勇 李 真 杲晓东 于卫东 胡日琪 陈 岩 管志鹏 贾东鹏 曹兆军 王安竹 颜 波 主要审查人员:邓庆坦 刘 奎 王 忠 于功汉 宋晓光 曹 枭 林清新 目 次 1 总 则. – 1 – 2 术 语. – 2 – 3 基本规定. – 3 – 4 材料与构件. – 5 – 5 查勘与鉴定. – 7 – 5.1 一般规定. – 7 – 5.2 查 勘. – 7 – 5.3 鉴 定. – 9 – 6 设计. – 12 – 6.1 一般规定. – 12 – 6.2 建筑设计. – 13 – 6.3 结构设计. – 15 – 6.4 机电设计. – 17 – 6.5 专项设计. – 18 – 7 施工. – 22 – 7.1 一般规定. – 22 – 7.2 保养施工. – 23 – 7.3 建筑施工. – 24 – 7.4 结构施工. – 29 – 7.5 设备电气施工. – 32 – 7.6 专项施工. – 33 – 8 验收. – 36 – 8.1 一般规定. – 36 – 8.2 程序和内容. – 36 – 8.3 档案管理. – 37 – 附录 A 残损检查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 39 – 附录 B 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保护清单.- 43 – 本导则用词说明. – 48 – 参 考 文 献.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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