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复函〔2022〕99号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1月3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中山市,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发包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施工区域内地上及地下障碍物等破除或迁改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原有混凝土路面、建筑物基础、承台、桩基础、化粪池、挡土墙、给水管、榕树等阻碍,需破除外运或迁改,双方就障碍物的破除、改迁工程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承包人应对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按中标价包干。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均无上述内容,应予计算。
我站认为,本项目发包人未在招投标阶段提供地质勘察资料,也未组织现场踏勘,且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因缺失,无法在移交施工现场前提供给承包人。本项目是基于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以及相应合同条款达成的总价合同,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4.1条款“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规定,建议双方应厘清施工范围内,可遇见的地面以上及以下障碍物范围,超出招标风险的障碍物破除、迁改的工程计价应予计算。
二、关于地下室侧壁防水等级由二级变一级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原设计地下室侧壁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顶板防水等级为一级,因地下室顶板种植对地下室防水有影响,为增强地下室防水质量,侧壁的防水等级由二级变更为一级。双方就侧壁防水等级的变更工程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按中标价包干。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均无上述内容,应予计算。
我站认为,本次变更由发包人提出要求,由设计单位下达变更通知单,属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根据招标文件第10.5.1(13)“由于非承包方原因,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合同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以及合同补充条款第一.4(3)条“施工期间如因发包人要求或同意的修改、变更……按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结算”,因此,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在结算时应予计算相应的变更费用。
三、关于地下室基坑增设钢板桩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新建综合楼基坑施工中,发现坑中有淤泥质土,土层深度达8.95米,为保证11#宿舍楼及施工人员安全,经甲乙双方会议纪要确认,在靠近11#宿舍楼增设拉森钢板桩。现双方就增设拉森钢板桩的工程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按中标价包干。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均无上述内容,应予计算。
我站认为,本项目增设拉森钢板桩是经甲乙双方在第24次工程会议上洽商通过并经监理确认的。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第一.4(3)“施工期间如因发包人要求或同意的修改、变更……按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结算”。因此,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建议双方结合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参考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计算合理的施工成本与利润,结算时予计取。
四、关于地下室基坑设置大口径井点降水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新建综合楼地下室基坑的地下水位需保持在筏板以下,为保证结构安全,降低地下室水位,需设置大口径井点降水。双方就基坑井点排水工程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按中标价包干。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均无上述内容,应予计价。
我站认为,施工降水、排水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承包方投标报价已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因此,根据招标文件第10.5.1(7)点“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施工排水……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约定,在结算时不予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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