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增城石滩项目一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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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标定复函〔2023〕8号广州港科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州增城石滩项目一期(小学、幼儿园及地下室)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6月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港科置业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集群教育建筑工程,利用功能建筑联通,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规范”)计算,发承包双方对架空活动空间建筑面积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规范第3.0.9条规定,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承包人认为,规范第3.0.7条规定,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均应计算全面积。

我站认为,争议的架空活动空间部位共5层,其中负一层为半地下室,争议的架空活动空间位于首层且层高大于2.20m,不属于规范第2.0.12条规定的架空走廊,应按第3.0.7条规定计算其建筑面积。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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