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
1.1本图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3]86号文“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1.2本图集依据的主要标准规范: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1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11-2010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2适用范围
2.1 本图集适用于跨度为15m、18m、21m、24m、27m、30m和
36m,柱距为6m、7.5m和9m,檐口高度为4m、6m、8.4m,屋面坡度为1/15,轻型屋面和轻型外墙的单跨封闭双坡门式刚架。2.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采用压型钢板或夹芯板的有体系和轻型钢框板无檩体系。
2.3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及以下地区: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二组,I、Ⅱ和血类场地。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
2.4本图集适用于构件表面温度低于和等于150℃的场所。当构件表面温度高于150℃时,应采用有效热、防护措施。2.5本图集未考虑用于较强腐蚀介质和湿度较高的场所,如遇上述环境应按有关规范规定处理。配用图集
《钢檩条、钢墙梁》G521-1、2
《钢抗风柱》G533
《压型金属板建筑构造》17J925-1材料
4.1门式刚架选用的钢材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规定的Q355B级钢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4.2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手工焊焊条或自动焊焊丝的牌号和性能应与构件钢材性能相适应。焊条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的有关规定。采用自动焊或半自动焊时,焊丝的性能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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