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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质函〔2016〕24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适应建筑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 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经审查,现批准 颁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2008年版)》同时废止。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多孙 城建 2016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一一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一一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一一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一一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一一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一一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 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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