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备案号J15253-2020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44-2020
四川省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实施与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building and bridge structural monitoring in Sichuan Province2020-07-03发布2020-11-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2.1术语
2.1.1结构监测structure monitoring
频繁、连续观察或量测结构的状态。
2.1.2施工期间监测construction monitoring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结构应力应变、变形及周边环境等实施的一系列监控监测、管控。
2.1.3使用期间监测post construction monitoring
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一段较长的时间进行的连续监测。
2.1.4定期监测regular monitoring
间隔一定时间对结构进行相同内容的监测。
2.1.5实时监测online monitoring
通过安装在结构和(或)设备上的各类监测仪表,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上传至终端接收端,以更全面地反映结构某项性能的连续发展变化趋势。
2.1.6传感器sensor
能感受量程内被测量对象信息变化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
2.1.7监测设备monitoring equipment
监测系统中,传感器、采集仪等硬件的统称。
2.1.8监测点monitoring poin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内/外部)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点位。
2.1.9监测频率frequency of monitor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1.10有线传输wire transmission
在两个通信设备之间通过物理连接,将信号从一方传输到另一方的技术。
2.1.11无线传输wireless transmission
在两个通信设备不使用任何物理连接,将信号从一方传输到另一方的技术。
2.1.12结构性能structural performance
结构在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方面的状态。
2.1.13预警阈值early warning threshold
对施工及使用环境中结构构件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异常或危险,所设定的各监测参数警戒值。
2.1.14损伤识别damage identification
利用结构的响应数据来分析结构模态参数及(或)物理(化学)参数的变化,依据不同的损伤识别理论对结构损伤进行诊断的过程。
2.1.15 GNSS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GNSS接收机的安装。
2.1.16模态modal
结构系统的固有振动特性。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结构监测应分为施工期间监测和使用期间监测。
3.1.2 结构监测施工期间监测宜与使用期间监测统筹考虑。施 工监测的数据移交给使用期间监测 ,以便进行对比分析与鉴别。
3.1.3 应结合结构受力特点、设计寿命、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 等因素模拟计算分析、制订监测方案。
3.1.4 结构监测应遵循下列工作流程:
1 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勘查工程 现场;
2 制订监测方案;
3 仪器设备校验和 元器件标定 ;
4 监测点初始值测定;
5 监测信息采集及传输 ;
6 监测信息处理、分析及 反馈;
7 提交监测 日报、预警快报、阶 段性监测报告;
8 定期提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应的成果资料 。
3.1.5 监测报告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人 员 、监测对象 、监测 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监测标准和监测结论。
2 监测结论应注明结构监测部位是否达到预警 条件。达到 预警条件时,应分析原因,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1.6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应设定监测预警阂值,监测预警阂 值应满足工程设计及被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
3.1.7 结构监测对象包含在建与既有的高层建筑、大跨空间结 构、保护性建筑结构、市政桥梁、已鉴定建筑、隔 (减)震建筑、 工业厂房。4 硬件安装
4.1 一般规定
4.1.1 硬件设施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监测仪器投人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 准,训量 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以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
3 设备寿命应满足监测期间要求;
4 信噪比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5 设备的分辨率不应低于所需监 测参数的最小单位量级。
4.1.2 硬件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感器监测布点应对外界环境变 化和结构变化足够敏感;
2 整体监测布点应根据结构振动、变形特点以及模态参数识别确定 ;
3 传 感器应布置在能确保能源供应和信号传输持续稳定的 空间节点位置 ;
4 监测设 备宜布置在便于设备安装、测读和维护的部位, 并不得妨碍监测对象的施工及正常使用。4.1.3 对已安装的硬件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人为损坏和 环境腐蚀影响等。
4.1.4 硬件设施布置应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使用期间的 硬件设施应按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安装和移交。
4.1.5 应对监测系统配备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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