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2022新-资质标准查询

施工综合

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 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3.6 亿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5000 万元以上;

(3)银行授信额度近3 年均在5 亿元以上;

(4)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2 项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2 项以上对应不同考核指标的工程业绩;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 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1.1.3 企业科技水平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近3 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800 万元以上。

1.1.4 企业工程业绩

具有下列1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业绩:

(1)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②2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③建筑面积15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④单项建安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①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②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③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④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2 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 座以上。

(3)铁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高速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不含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下同)累计正线里程100公里以上,或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300 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5 类中的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2座铁路长隧道或1座铁路特长隧道;

②3座铁路特大桥;

③1个编组站或1个动车段(所);

④2个单项合同额10亿元以上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⑤15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2000榀箱梁架设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6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②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③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④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⑤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⑥4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⑦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⑧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⑨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⑩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近10 年承担过下列6 类中的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 类是①或②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①库容10 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 米以上大坝1 座,或库容1 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②过闸流量〉3000 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 座,或过闸流量〉1000 立方米/米的拦河闸2 座;

③总装机容量300MW 以上水电站1 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 以上水电站2 座;

④总装机容量10MW 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 座,或总装机容量5MW 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 座;

⑤衬砌后洞径〉8 米、长度〉3000 米的水工隧洞1 个,或衬砌后洞径〉6 米、长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2 个;

⑥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6)电力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②单机容量60 万千瓦机组,或2 台单机容量30 万千瓦机组,或4 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③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④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⑤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7)矿山工程

近10 年承担过下列5 类中的2 类以上或某1 类的3 个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800 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②400 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③20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400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④200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⑤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8)冶金工程

近10 年承担过下列11 类中的4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产10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 吨以上转炉,90 吨以上电炉);

②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③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④年产9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 米以上焦炉);

⑤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⑥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⑦年产20 万吨以上铜、铝或10 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⑧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⑨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⑩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⑪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②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③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 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④单罐10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⑤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⑥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 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⑦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⑧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⑨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⑩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 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⑪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⑫项目投资额6 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⑬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⑭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 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 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 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 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

近10 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150 万平方米以上;

②累计修建直径1 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 米以上方沟)工程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5公里以上;

③累计修建内径5 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4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2项以上;

④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4座以上;

⑤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2 座以上,或日供水50 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座以上;

⑥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以上。

(11)通信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5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500 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5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②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年完成30 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网、网管、时钟、计费等)

③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④年完成500 端10G 以上或200 端100G 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⑤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工程;或1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工程,或8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 个以上的数据中心(IDC)系统工程,或15 个以上IP 网核心层、汇聚层工程,或50 个以上IP 网接入层工程;

⑥年完成8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 万以上的电源工程或10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⑦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3万户。

(12)机电工程

近5 年承担过2 个以上单项合同额2 亿元以上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3)民航工程

近10 年承担过2 个以上单项合同额1 亿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或3个以上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 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 80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 8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2)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1 项;

(4)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2 乙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 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项建安合同额 1.5 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50 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150 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 米的桥梁 3 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1 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 米的公路隧道 2 座以上。

2.1.4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2)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4)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3 台;

(5)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1 套,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2.2 乙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2.3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1 台;

(4)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 台。

2.3 承包工程范围

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 甲级资质标准

3.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4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包括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200公里;

(2)2 座中长铁路隧道或 1 座长铁路隧道;

(3)5 座单路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 个单项合同额 3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6)1000 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 1000 榀箱梁架设工程。

3.2 乙级资质标准

3.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3 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

3.3.2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 甲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 5 米的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4)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 吨级以上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7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200 吨以上起重船;

(3)3000 吨级以上半潜驳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5)2000 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 乙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2.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挖泥船;

(4)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3 承包工程范围

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和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 28 万平方米或内河 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 甲级资质标准

5.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5.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衬砌后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 乙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5.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3 承包工程范围

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注: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6.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6.2 乙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3 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7.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以上或某 1 类的 3 个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500 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00 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20 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4)100 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5)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7.2 乙级资质标准

7.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7.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矿业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7.3 承包工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600 万吨/年以下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40 万吨/年以下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炭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 360 万吨/年以下选煤厂工程;

(4)120 万吨/年以下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 1.2 亿元以下的铀矿工程;

(5)合同额 1.2 亿元以下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注:

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8.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10 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6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h4p>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11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 120 吨以上转炉或 90 吨以上电炉);

(2)年产 80 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 100 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 1200 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 180 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 90 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 6 米以上);

(5)小时制氧 10000 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 30 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 15 万吨以上铝或 10 万吨以上铜、铅、锌或 2 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 5 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 5000 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 20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 2500 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 400 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75 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 乙级资质标准

8.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8.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7 人以上,其中机电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8.3 承包工程范围

8.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 120 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 100 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 120 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 240 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 120 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 12000 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 35 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 20 万吨以下铝或 12 万吨以下铜、铅、锌或 2.2 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 6 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 6000 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 4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 6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 550 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 150 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9.1甲级资质标准

9.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9.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9.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3 项;

(2)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9.2 乙级资质标准

9.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9.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

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9.3 承包工程范围

9.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9.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 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 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 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 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 10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3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8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 5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5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 4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 3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2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 5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800 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60 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 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30 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24 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32 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50 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 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4 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 6 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30 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10 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 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 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 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 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10 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 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 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 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 5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 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3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 2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 2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 2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6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 1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500 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30 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 ABS 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15 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12 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16 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30 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 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2 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 2 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20 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4 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 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 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 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 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0.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4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2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 米以上方沟)工程 1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 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4)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1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2 座;

(5)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 项;

(6)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 2 公里以上。

10.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 台。

10.2 乙级资质标准

10.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3 承包工程范围

10.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注: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1.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5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 3000 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1000 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 3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 1 个以上省际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 5 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年完成 20 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网、网管、时钟、计费等)

(3)年完成 10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 500 端群路端口速率在 2.5G 以上或 300 端 10G 以上或 100 端100G 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5)年完成 1 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工程,或 10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工程,或 5 个以上机架规模在 1000 个以上的数据中心(IDC)系统工程,或 10 个以上 IP 网核心层、汇聚层工程,或 30 个以上 IP 网接入层工程;

(6)年完成 5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投资额 800 万以上的电源工程或 8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7)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 2 万户。

11.2 乙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1.3 承包工程范围

1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2.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10 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7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个以上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2 乙级资质标准

12.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2.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2.3 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5 亿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注: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民航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3.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民航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机场飞行区工程 1 项或单项合同额 3000万元以上的机场飞行区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1 项;

(3)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1 项;

(4)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上民航综合工程 1 项。

13.2 乙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3 承包工程范围

1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工程的施工。

13.3.2乙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 4E 以上,单项合同额在 4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 4D,单项合同额在 6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 4C 以下,单项合同额在 8000 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各类飞行区维修工程;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

民航工程包括:机场飞行区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机场飞行区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涵隧、消防管网、管沟(廊)、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辅助设施等。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心(不含土建工程); 空管自动化、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自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行情报系统;常规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雷达、气象网络、卫星云

图接收等航空气象工程、空管设施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离港控制系统;

(4)泊位引导系统;

(5)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标识引导系统;

(7)行李处理系统;

(8)安全检查系统;

(9)值机引导系统;

(10)登机门显示系统;

(11)旅客问讯系统;

(12)网络交换系统;

(13)公共广播系统;

(14)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报警系统);

(15)主时钟系统;

(16)内部通讯系统;

(17)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

(18)综合布线系统;

(19)楼宇自控系统;

(20)消防监控系统;

(21)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机房及功能中心;

(23)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视频监控系统。




精细化审图之优化控制那些事——建筑篇

精细化审图: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图纸质量排查,同辰建筑通过全专业审查师对项目进行360度无死角全维度审查。在保障施工质量与建筑品质、提高图纸质量的同时,有效规避多专业交圈问题、减少施工变更、加快施工进度、节约建安成本、提高项目营销价值。

 

建筑专业作为“龙头”专业,在精细化审图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本文就从节约建安成本的角度来进行简要分析。

一、构造做法
TONSEN ARCHITECTURE
1.1

楼面水泥砂浆厚度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3.1.9规定:水泥砂浆厚度不应小于20mm。某项目楼面做法为30厚水泥砂浆,故此项目楼面水泥砂浆面层做法可优化至20mm厚。

1.2

屋面保护层厚度

某项目屋面保护层采用50mm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单层双向∅4@200钢筋网。那么50mm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单层双向∅4@200钢筋网与40厚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筋网哪个造价更低?

注:钢筋行价:5500元/t;混凝土行价:650元/m³;

经计算:

方案一:采用50mm∅4@200钢筋网的每平方米价格大概是38元

方案二:采用40mm∅4@150钢筋网的每平方米价格大概是33.15元

故采用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筋网更经济。

1.3

屋面防水层

某些项目屋面为瓦屋面但设有两道防水,此类情况瓦材可作为一道防水,故可取消一道防水层,仍视为一级防水。

▲ 瓦材+一道防水=一级防水

二、地下部分
TONSEN ARCHITECTURE
2.1

地库轮廓线

地库外轮廓线应尽量规整,尽量减小不利用空间,减少开挖成本,便于施工支模。

▲ 典型示意图

2.2

设备用房位置

车库内设备用房宜设置在不影响停车的红色框空间内。如设备用房设置在主楼下方、不规整区域等,如下图:

▲ 利用主楼下方及周边不规整区域设置设备

▲ 利用坡道下方区域设置设备用房

2.3

车位的利用

车库内无法利用空间尽可能布置微型车位或子母车位,提高车位利用率。

▲ 无法预留正常车位宽度可做微型车位

▲ 车位空间过长可设置子母车位

2.4

车道宽度

▲ 车道宽度示意图

▲ 出入口宽

2.5

坡道形式

的形式。

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规定:直线缓坡水平长度不小于3.6m,曲线缓坡水平长度不小于2.4m。故采用曲线缓坡比直线缓坡需要长度更短,更加节约地下车库的空间,可以布置更多车位。而且曲线缓坡给驾车人的感觉更加平滑、舒适。如图:

▲ 直线坡道曲线缓坡剖面示意图

▲ 直线坡道直线缓坡剖面示意图

2.6

防火分区

车库层高不宜过高,满足“梁高+设备管+车库净高+面层”即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普通车库净高为2.2m,机械车位净高为3.6m。

▲ 层高示意图

2.7

层高设计

防火分区面积的划分应接近规范规定的面积上限,减少防火分区数量,减少防火卷帘的设计。以设喷淋为例:自走式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4000平方米,机械式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2600平方米,充电车库防火分区面积≤2000平方米。

▲ 自走式汽车库防火分区示意图

▲ 充电汽车库防火分区示意图

2.8

疏散出口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3.7.3)。

▲ 疏散出口布置示意图

2.9

采光通风

当地下车库采用通风采光天井或下沉庭院进行自然补风,可减少或取消机械补风系统设置,并可进一步减少机房面积,增加地下车库的利用面积,更可能布置更多车位。同时可减少车库建成初期的返潮结露现象。

▲ 每个防火分区原则需要“两排一送” ,设置采光井时只需“两排”

2.10

地下室楼面排水设计

两层及以上地下室除底层外其他标准层应采用地漏周围1m内找1%坡排水,相比于楼板做排水沟和集水井,不破坏结构层,节省造价。

▲ 地下室标准层平面图

▲ 地下室底层平面图  

三、地上部分
TONSEN ARCHITECTURE
3.1

室内外高差

单元主出入口室外台阶不宜过大,以免造成住户体验不佳且浪费空间面积和成本。

例:某项目室内外高差做至0.45m高,导致无障碍坡道设置过长,造成空间浪费。

▲ 修改前
▲ 修改后
3.2

户内隔墙

户内隔墙无特殊要求情况下建议采用100厚,以节省成本且增加户内使用面积。

▲ 平面示意图

3.3

造型构件

造型墙体砌筑过厚,浪费材料,可优化为100厚以节省成本。

▲ 修改前
▲ 修改后
3.4

门窗等级

门窗气密性越高,检测要求等级越高,窗户的玻璃和密封材料越好,相对性造价就高。故门窗的气密性满足各地规范要求即可。

≥10层时,满足7级,<10层时,满足6级。

居建:

夏热冬冷地区≥7层时,满足6级;<7层时,满足4级。

夏热冬暖地区≥10层时,满足7级;<10层时,满足6级

湖南地区特殊要求:居建、公建≥10层时,满足7级,<10层时,满足6级。

3.5

卫生间降板

普通住宅卫生间大降板宜采用大小降板形式,以减少回填量,减少楼面荷载和节省成本,提高卫生间净高,提高住宅品质。

▲ 错误示意
▲ 正确示意

工程设计在保证“安全、适用、经济”的原则下,最追求的是项目利润最大化,需要的是升纬思考与手段。而精细化审图服务正是融合了设计、工程、成本、营销、物业……等多个维度对施工图纸进行全视角的严格审查。
 
同辰建筑审图中心拥有顶尖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在审查服务过程中,通过对方案一致性、施工图纸内容遗漏、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违反国家规范、集团标准、成本敏感点、客户敏感点、跨专业交圈的错漏碰缺…等诸多方面逐一严查。为项目提利润、为设计保质量、为施工提效率、为建设降成本、为营销创价值!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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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每平米的造价是多少?看完这个你就懂了!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按预制构件的形式和施工方法分为砌块建筑、板材建筑、盒式建筑、骨架板材建筑升板升层建筑等五种类型。

简单点理解就是,建造房屋可以像机器生产那样,成批成套地制造。只要把预制好的房屋构件,运到工地装配起来就成了。

装配率(又称PC率)建筑单体范围内,预制构件混凝土方量占所使用的所有混凝土方量的比率。通常按正负零以上部分核算,国家暂无统一的明确规定。装配率指标反映建筑的工业化程度。装配率越高,工业化程度越高。

装配化率:达到装配率要求的建筑单体的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装配式建筑的造价高吗?很多人说装配式建筑难以推广普及应用的原因就是:造价太高!那么,是真的吗?装配式建筑有没有“成本账”让我们参考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编制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和措施项目共四章。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对8类pc率不同的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及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工程的投资估算分别给出了参考指标,这使得装配式建筑的“成本账”有了一个清晰、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装配式混凝土住宅

1.装配式混凝土小高层住宅,PC率 20%(±0.00 以上)

2.装配式混凝土小高层住宅,PC率 40%(±0.00 以上)

3.装配式混凝土小高层住宅,PC率 50%(±0.00 以上)

4.装配式混凝土小高层住宅,PC率 60%(±0.00 以上)

 

5.装配式混凝土高层住宅,PC率 20%(±0.00  以上)

6.装配式混凝土高层住宅,PC率 40%(±0.00  以上)

7.装配式混凝土高层住宅,PC率 50%(±0.00  以上)

8.装配式混凝土高层住宅,PC率 60%(±0.00  以上)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

9.装配式钢结构高层住宅(±0.00  以上)




桥梁裂缝原因分析及控制技术

 桥梁裂缝原因分析及控制技术

虽然学术界对于混凝土裂缝的成因和计算方法有不同的理论,但总的来说对于具体的预防和改进措施意见还是比较统一的。因此我们只要在具体的施工实施过程中多观察、多比较,出现问题后多分析、多总结,结合多种预防及处理应对措施,混凝土的裂缝是完全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也不致于对施工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混凝土桥梁结构裂缝的原因复杂多变,有多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但每一条裂缝均有其产生的一种或几种主要原因,就其产生的原因,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六大类: 

混凝土桥梁在常规静、动荷载及次应力作用下产生的裂缝称为荷载裂缝,可分为直接应力和次应力裂缝两种。

(1)直接应力裂缝是指由外荷载引起的直接应力而产生的裂缝。产生的原因有:①设计阶段。计算模型不合理;结构受力假设与实际情况不吻合;结构安全系数不够;结构刚度不足;构造处理不当:荷载少算或漏算;设计断面不足;内力与配筋计算错误;钢筋设置偏少或布置错误;结构设计没有考虑施工的可能性;设计图纸交代不清等;②施工阶段。不加限制地堆放施工机具、材料;不了解预制构件的结构受力特点,随意翻身、起吊、运输、安装;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更改结构施工顺序,改变结构受力模型;不对结构做机器振动下的疲劳强度验算等;③使用阶段。超出设计载荷的重型车辆过桥;受车辆、船舶的接触和撞击;发生大风、大雪、地震、爆炸等。

(2)次应力裂缝是指由外荷载引起的次应力而产生的裂缝。产生的原因有:①在设计外荷载作用下,由于结构物的实际工作状态同常规计算有出入或计算考虑不周,从而在某些部位引起次应力导致结构开裂;②桥梁结构中经常需要开槽、凿洞、设置牛腿等,在常规计算中难以用准确的图形进行模拟受力计算,通常都根据经验布置受力钢筋,而大研究表明,受力构件挖孔之后,力流将会产生绕射现象,在孔洞附近密集,产生巨大的应力集中。例如在大跨径的预应力连续梁中,经常会发生由于跨内截面内力的需要而截断钢束,设置锚头的现象,以致在锚固断面附近产生裂缝诱因,若处理不当,在这些结构的转角处或者构件形状突变处、受力钢筋的截断处容易出现裂缝。在实际工程中,次应力裂缝是产生荷载裂缝的常见原因。

混凝土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当环境或结构内部温度发生变化时,混凝土会发生变形,如变形受到约束,则在结构内会有应力产生,一旦应力超过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就会产生温度裂缝,在一些大跨径的钢筋混凝士桥梁中,温度应力甚至可以超出活荷载的应力。温度裂缝区别于其它裂缝的最主要特征是它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引起温度变化的主要因素有: 

(1)年温差。一年四季温度不断变化,由于变化相对缓慢,对桥梁结构的影响主要是导致桥梁的纵向位移产生,该情况一般可通过桥面伸缩缝、支座或者设置柔性墩等构造措施来缓冲,只有当结构的位移受到限制时才会引起温度裂缝。我国的年温差一般以一月和七月的月平均温度作为变化幅度,考虑到混凝土的蠕变特性,年温差内力计算为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应当考虑一定的折减系数。

(2)目照。桥面板、主梁或桥墩侧面受太阳曝晒后,温度会大大高于其它部位,导致温度梯度呈明显的非线形分布,由于受到自身约束力的作用,导致局部的拉应力较大,出现裂缝。

(3)突然降温。突降大雨、冷空气侵袭、日落等可以导致桥梁混凝土结构外表面温度突然下降,而内部的温度变化相对较慢而产生温度梯度,由此造成应力变化而出现裂缝。

在大量的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因收缩而引起的裂缝是最普遍的。在混凝土收缩的种类中,塑性收缩和缩水收缩(干缩)是发生混凝土体积变形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自生收缩和炭化收缩两种情形。

(1)塑性收缩。混凝土浇筑施工后的4 h~5 h左右,此时水泥的水化反应开始剧烈,分子链逐渐形成,出现泌水和水分急剧蒸发现象,混凝土发生失水收缩,同时骨料因自重下沉,此时由于混凝土尚未硬化,故称为塑性收缩。塑性收缩产生的量级一般很大,可达1%左右,若骨料在下沉过程中受到钢筋的阻挡,便可形成沿钢筋方向的裂缝。在构件的竖向变截面处如T梁、箱梁的腹板与顶板、底板的交接处,因硬化前沉实的不均匀多会产生表面的顺腹板方向的裂缝。 

(2)缩水收缩(干缩)。混凝土结硬以后,随着表层水分的不断蒸发,湿度逐步降低,导致混凝土的体积减小,称为缩水收缩(干缩)。由于混凝土表层的水分损失快,而内部损失慢,因此产生表面收缩大、内部收缩小的不均匀收缩,表面收缩变形受到内部混凝土的约束,致使表面混凝土承受拉力,当表面混凝土承受的拉力超过其抗拉强度时,即会产生收缩裂缝。混凝土硬化以后的收缩主要就是缩水收缩。例如配筋率较大的构件(超过3%时),钢筋对混凝土收缩的约束就比较明显,混凝土表面更容易出现龟裂裂纹。混凝士收缩裂缝的特点是大部分属于表面裂缝,裂缝宽度较细,且纵横交错,成龟裂状,没有任何规律。

由于混凝土的质量较差或保护层的厚度不够,导致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侵蚀到混凝土构件内的钢筋表面,使钢筋周围的混凝土碱度降低,或者由于氯化物的介入,使钢筋周围的氯离子含量增大,引起钢筋表面的氧化膜发生破坏,使钢筋中的铁离子与侵入到混凝土中的氧气和水分发生锈蚀反应,其锈蚀物氢氧化铁的体积比原状体积增加2倍~4倍,从而对周围混凝土产生膨胀应力,导致保护层混凝土开裂、剥离,同时会沿钢筋纵向产生裂缝,并有锈迹渗透到混凝土表面。由于锈蚀的原因,使得钢筋的有效截面面积缩小,钢筋与混凝土的包裹力削弱,造成结构承载力下降,诱发其它形式的裂缝产生,严重的还会导致结构破坏。

混凝土主要由水泥、砂、石骨料、拌和水和外加剂组成。配置混凝土用的材料如果质量不合格,亦会导致结构产生裂缝。    

在桥梁混凝土的结构浇筑、预制构件制作、起模、运输、堆放、拼装及吊装的过程中,如果施工工艺不合理、施工质量低劣,易产生纵向、横向、斜向、竖向、水平、浅表、深进和贯穿等各种形式的裂缝,特别是细长的薄壁结构更易出现。裂缝出现的部位和走向、裂缝的宽度因产生的原因而不同,比较典型的有:

(1)混凝土保护施工超标或浇筑过程中踩踏已绑扎好的上层钢筋,致使承受负弯矩的受力筋保护层加厚,导致构件的有效高度减小,形成受力钢筋垂直方向的裂缝; 

(2)混凝土的振捣不密实、不均匀,出现蜂窝、麻面、空洞,导致钢筋锈蚀或产生其它荷载裂缝的起源点;

(3)混凝土浇筑施工过快,混凝士的流动性较低,在硬化前因混凝土沉实不足,而硬化后又沉实过大,容易发生浇筑数小时后产生裂缝(即塑性收缩裂缝)的现象;

(4)混凝土搅拌、运输时间过长,使水分蒸发过多,引起混凝土坍落度过低,使得混凝土体积上出现不规则的裂缝;

(5)混凝土分层或分段浇筑时,接头位置处理不好,易造成新旧混凝土和施工缝之间出现裂缝; 

(6)施工前对支架的压实不够或支架刚度不足,浇筑混凝土后支架发生不均匀下沉,导致混凝土出现裂缝; 

(7)施工时模板的刚度不足,在浇筑混凝士时,由于侧向压力的作用使得模板发生变形,从而产生与模板变形一致的裂缝; 

(8)装配式结构的施工,在构件运输、堆放时,支承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或悬臂过长,或运输过程中剧烈颠跛和碰撞,吊装时吊点位置不当, T梁等侧向刚度较小的构件,侧向无可靠的加固措施等,均可能产生裂缝。

综上所述,桥梁混凝土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大的方向:温度、收缩及抗拉,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控制混凝土裂缝的产生。

(1)选择合适的水泥和严格控制好水泥用量。优先采用525R, 425R普通水泥等高标号水泥,减少水泥用量;选用低热水泥,减少水化热,并尽量选用后期强度大的水泥,并延缓峰值。在满足设计和混凝十可泵性的前提下,将425R水泥用量控制在450 kg/m3, 525R水泥用量控制在360 kg/m3以内,降低混凝士自身产生的拉应力。

(2)严格控制骨料级配和含泥量。选用10mm~40mm的连续级配碎石(其中10 mm~30 mm的级配含量控制在65%左右),细度模数为2·80~3·00的中砂(通过0·315凹筛孔的砂不少于15%,砂率控制在40% ~45% ),砂、石的含泥量控制在1%以内,不得混和有机质等杂物,杜绝使用海砂。

(3)选择适当的外加剂和合适的配合比。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防止开裂,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可以根据设计要求,在混凝土中掺加一定用量的外加剂,如防水剂、膨胀剂、减水剂、缓凝剂等。许多外加剂都有缓凝、增加和易性、改善塑性的功能,我们在工程实践中应多进行试验对比和研究,选择好合适的外加剂比单纯依靠改善外部条件,可能会更加简捷、经济。

(4)增加适当的预埋件。在混凝土易开裂部位埋设应力应变传感片,直接测试拉应力,以便更直接的控制混凝土,保证混凝土不产生裂缝;在基础面筋上可加设铁丝网或小直径的钢筋网,用于提高混凝土的表面抗裂性。

(5)改进施工技术,加强技术管理。例如在施工时加强插筋位置的振捣、抹压、养护,同时加强初凝前的抹压,可以消除初期裂缝,并可提高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在施工前应加强原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施工中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的要求指导施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计量监测工作,定时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认真对待浇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冷缝,并采取措施加以杜绝,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根据施工方案落实到位。 

为了防止裂缝,减轻温度应力可以从控制温度和改善约束条件两个方面着手。控制温度应力的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拌合混凝土时用水将碎石冷却以降低混凝土的浇筑温度;

(2)夏天浇筑混凝土时减少浇筑厚度,利用浇筑层面散热; 

(3)在混凝士中埋设水管,通入冷水进行内部降温;

(4)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桥梁的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最宜选在春秋节施工,如果必须在夏季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入模温度,同时浇筑混凝土时最好不要让混凝土在太阳下直接爆晒;

(5)控制好拆模时间,气温骤降时进行表面保温,避免混凝土表面产生急剧的温度梯度。当混凝土温度高于气温时应适当考虑拆模时间,以免引起混凝土表面的早期裂缝。新浇筑的混凝土如早期拆模,在表面会引起很大的拉应力,出现“温度冲击”现象,与水化热应力迭加后再加上混凝土的干缩,表面的拉应力会达到很大的数值,有导致裂缝产生的危险。如果需要早期拆模,则在拆除模板后应及时在表面覆盖一层轻型保温材料,这些对于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过大的拉应力有着显著的效果。

大量实践证明,混凝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其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造成的,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容易形成裂缝,因此混凝士的保温对防止表面早期裂缝尤为重要。从温度应力观点出发,保温应达到下述要求: 

(1)防止混凝土内外温度差及混凝土表面产生梯度;

(2)防止混凝土超冷,应尽量设法使混凝土施工期间的最低温度不低于混凝土使用期的稳定温度; 

(3)防止老混凝土面的过冷,以减少新老混凝土间的约束。

从保温的角度,就牵涉到混凝土的早期养护问题。混凝土的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湿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度、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另一方面使水泥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适宜的温湿度条件是相互关联的,混凝土的保温措施常常也有保湿的效果。从理论上分析,新浇混凝土中所含水分完全可以满足水泥水化的要求并且有余,但由于蒸发等原因常常会引起水分损失,从而推迟或妨碍水泥的水化,其中表面混凝土是最容易而且最直接的遭受到这种不利影响,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对于混凝土的早期养护在施工中应切实引起重视。

在工程实体质量形成中,特殊过程有可能只是众多环节中的一个或者容易疏漏的一个,但它对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响是重要的。可见,重视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是积极的质量控制。在实践中,过程的系统控制方法是特殊过程质量控制有效的、经济的、可操作的方法;将复杂技术层面上的或难以或无法实施的、或不经济的过程结果的符合性验证,调整为过程影响环节和影响因素的质量控制,有利于监理工程师主动实施特殊过程质量控制。一般情况下,主动实施质量控制的成本低于被动实施质量控制的成本。由此,过程的系统控制方法比较经济,是参建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法,有利于参建各方共同促进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还有人不认识国家队BIM的吗?

图文来源:不得了杂家研究所

国家队的PKPM-BIM依托于国企建研院,其品牌下的BIMBase建模软件,早在2020年拿下了国资委“国企科技创新十大成果”,是建筑业唯一一项入选的技术成果。PKPM品牌下的BIMBase建模软件,基于自主可控P3D图形引擎研发,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BIM技术在国内发展了N多年,众望所归的宇宙尽头要属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BIM了,数据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住建高层们头悬梁的一件大事。实在是不容小觑。PKPM依托中国建研院这座大国企,专做建筑行业计算机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成果可以掰着指头追溯到国家“六五”“七五”时期,也称得上是“老牌国货”了,它家的结构计算、绿建节能、装配式设计软件你可能听过。近些年在建筑业数字化发展任务的推动下,建研院拿出国企担当,埋头苦干好多年,终于不负坚持,研发出基于P3D图形引擎的、技术完全自主可控的“国产BIM”软件体系,名为“BIMBase”,一举拿下了国资委“国企科技创新十大成果”,工信部信息安全性和代码自主性测评S级,作为建筑业独一份,被列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2020年版)》,可以说是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中坚火力所在了。

BIMBase,是一个集建筑、结构、水暖电建模,模型集成、数据转换,以及碰撞检测等基础BIM应用功能于一身的软件,外接Python参数化组件库,掌握P语言的同学这下可以大展拳脚了。
作为开篇,今天我们先有请PKPM-BIM出场并认识几条有关它的常识。

PKPM-BIM全家桶
来到PKPM试用中心,你将会看到,带有BIM字样的软件有7个,分别是:
  • BIMBase参数化建库软件

  • BIMBase浏览器

  • BIMBase场地布置软件

  • BIMBase电力套件系统

  • BIMBase建模软件2022

  • PKPM-BIM建筑全专业协同设计系统

  • BIM钢结构设计软件2022

80%的人会选择“PKPM-BIM建筑全专业协同设计系统”来下载和安装,相信你也一样。这个文件有3~4G那么大,也不愧为一个软件系统平台了。下载完毕,来到安装界面,你会发现其中包含了BIMBase、PKPM-BIM、PKPM-PC、PKPM-PS以及图模大师几个模块,除了PC专注装配式设计和PS电力系统专业领域这两个模块外,剩下的三个,都是PKPM的通用明星产品啊,特别是图模大师,听我的,这个一定要安装!一定要安装!一定要安装!

截图来自:BIMBase KIT 2022 R1.0

打开PKPM-BIM的box!

PKPM-BIM的核心功能,被集成在这个小图标里。目前已更新到R2.0版本。
浅看一下欢迎界面。逐渐成熟的2.0 PKPM-BIM,已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整合在同一网格里,支持单专业间的自由切换,也支持全专业的灵活控制。

打开BIMBASE软件界面后,可以实现单专业或全体功能的快速切换

BIMBase的数据转换
 

这是官网给出的BIMBase数据版图

从软件本身来看,目前BIMBase支持导出的数据格式有:IFC、FBX、PMODEL、DWG,FBX可以任意对接Navisworks、Lumion、Twinmotion等后期应用 ;PMODEL对接的端口是PKPM-BIM自带的图模大师;BIMBase也可以直接导出CAD,看得出来,是充分考虑了国情,率先对多个平台抛出橄榄枝,可以说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设计师和BIMer们非常友好了。

截图来自:BIMBase KIT 2022 R1.0

BIMBase接收数据的方式有两种:链接和导入。支持导入的数据格式有:SKP、IFC、PMODEL、DWG、PM链接功能,目前仅支持P3D、PMODEL两种格式。针对这俩格式,链接管理器中内置了给链接内容高亮显示、更换颜色、控制显影性、冻结的功能,如果被链接的模型发生了变更,在链接管理器面板的一键“刷新”怼下去,BIMBase里的模型就会随之更新到最新状态。

截图来自:BIMBase KIT 2022 R1.0

“导入”功能则不一样,BIMBase是支持模型的部分导入的,它会在,导入界面给你一个构件树,将导入模型的构件、层级关系条分缕析地展示出来,这时,选择你所需的部分模型导入,就避免了冗余问题。导入与链接有一个显著区别,那就是,链接进来的模型,如果本身发生了改变,可以在BIMBase界面实现同步更新;而导入进来的模型,自从导入那一刻,与原模型切断了联系,无法实现后续的同步更新。这一点,跟Revit还挺类似的哈,PKPM充分继承了BIMer们的工作习惯吼。相信你们都懂。DDDD

适用于PKPM-BIM系统的任意专业




超详细的装配式结构拆分详解,图文并茂

 装配式结构最大的特点就是等同于现浇,由于装配式结构是由预制柱、预制剪力墙、叠合梁、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等构成,构件在进行计算时,调整系数与传统结构有细微的差别。

1、预制构件的设计

装配式结构在进行结构布置时,为了减少装配的数量及减小装配中的施工难度,往往不设置次梁。在进行梁柱等构件布置时,应提前知道工厂生产设备生产构件截面尺寸的边界条件,否则设计的构件无法生产。在进行剪力墙布置时,墙的布置应尽量去方便工艺拆分。

板的传力模式应根据产业化公司板的类型确定,如果采用双向叠合板,则可以不改变受力模式,如果采用单向预应力叠合板或者单向预应力空心板,则应把板的受力模式改为对边传到,单向传力。楼板的配筋,在非主要受力方向,应该进行包络设计(构造+现浇厚度双向板该方向计算)。

装配式结构用PKPM等软件进行计算时,周期折减系数梁刚度增大扭矩折减系数等与传统设计有细微的差别,在设计中应认真对待。

装配式结构在绘制施工图时,应尽量减少柱或者剪力墙边缘构件中的套筒个数,节省造价。装配式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进行布置时,除了按传统剪力墙结构中的思维去布置剪力墙外,还应注意如下要点:

(1)在对剪力墙结构进行布置时,多布置L、T型剪力墙,少在L、T型剪力墙中再加翼缘,特别是外墙,否则拆墙时被拆分的很零散。

(2)剪力墙结构中翼缘长度,有两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是,对于L型外墙翼缘长度一般≦600mm,T型翼缘分长度一般≤1000mm(防止边缘构件现浇长度太长而在浇筑中出现问题),在门窗处留出≥200mm的门垛,如图1所示:

1、1800mm为窗宽,200mm为留出的窗垛(方便拆分),1000mm为翼缘长度;

2、箭头处在层高方向,只有梁与现浇边缘构件钢筋进行锚固,在其下的200mm窗垛与现浇边缘构件之间没有钢筋连接,只有预制混凝土与现浇混凝土相连,咬合力不是很好,在地震作用时是薄弱部位,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3、当窗垛≥600mm时,可以做空心外隔墙,也能与现浇边缘构件在交接处形成薄弱部位,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4、装配式规范要求约束边缘构件部位宜现浇,且窗户一般应带≥200的垛,所以留出200mm的混凝土垛也是出于此方面考虑。

第二种是,对于L型外墙翼缘长度可≥600mm,T型翼缘分长度可≥1000mm,翼缘端部顶着窗户,如图1-2所示:

1、1800mm为窗宽,1400mm为翼缘长度,其中600mm为现浇,400mm为预制;

2、梁带外隔墙(含窗户)与400mm剪力墙一起预制,再把钢筋锚入600mm现浇混凝土中;

3、箭头处在层高方向,与400mm预制边缘构件整体相连,由于开了很大的窗洞,在箭头处是薄弱部位(地震作用时),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3)剪力墙与带梁隔墙的连接,主要是满足梁的锚固长度,在平面内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因为往往暗柱留有400mm现浇(200厚墙)或者与暗柱一起预制;一字型剪力墙平面外一侧伸出的墙垛一般可取100mm(可能出现套筒个数太多,不好安装。无论在剪力墙平面内还是平面外,门垛或者窗垛≥200mm或者为0mm。当梁钢筋锚固采用锚板的形式时,梁纵筋应≤14mm(200厚剪力墙)。

(4)有时候梁带墙一起预制,起重质量过大,不得不把剪力墙的长度加大;

(5)有时候,门跺部位预制构件长度太短,可以让其与剪力墙一起预制,加大剪力墙长度;

(6)剪力墙结构中梁无论现浇预制,面筋一般一排2根钢筋,最多做2排(现浇时,从理论上面筋可以放三根18,但施工时无法浇筑混凝土)。

(7)电井旁边管线较多时,现浇部分厚度一般60~80mm,以80mm居多。

(8)尽量将柱子的截面尺寸一样,模具不变,根数相同,直径不相同。剪力墙与连梁也是一样,根数一样,直径不一样,侧模不变。

(9)板跨6m以上用预应力,效果比较好,才比较经济,主要是挠度。所以一棟房屋中,建议采用双向叠合板(桁架钢筋)+单项预应力叠合板,这样一般比较经济。

2、墙体的拆分

(1)对于装配式剪力墙结构,L、T形等外部或内部剪力墙中墙身长度≥1000mm时,墙身(非阴影部分)一般预制,但其边缘构件处现浇(图1~图5中阴影部位)。外隔墙(带梁)一般为预制,如图3所示。

1.边缘构件现浇,基于以下因素设计:第一是受力的角度,边缘构件为重要受力部位,应该现浇;第二,边缘构件两端一般为梁的支座,梁钢筋在此部位锚固,应该做成现浇。

2.预制外墙比较短且全部都开窗或者门洞时,预制外墙可以与相邻剪力墙的边缘构件(暗柱)一起预制,将现浇部位向内移。

3.如果预制长度太短,在满足起吊总重量的前提下,该范围的剪力墙可以与边缘构件及外隔墙带梁一起预制,减少装配构件的个数。

(2)L、T形等形状的外部或内部剪力墙中暗柱长度范围内平面外没有与之垂直相交的梁时,如果满足起吊重量,此暗柱与相邻的外隔墙(带梁)、墙身进行预制,如图4所示。

(3)外隔墙或内隔墙垂直方向一侧有剪力墙与之垂直相交时,如果满足起吊重量,可将隔墙连成一块,方便吊装与施工,与剪力墙的连接如图5所示。

(4)现场装配的外部剪力墙设计时,图6中暗柱区域现浇,此时尚存200mm长度的施工空间,现场施工困难,可采用图7中的设计方法。

(5)电梯井、楼梯处的剪力墙宜现浇。

(6)剪力墙与带梁隔墙的连接,主要是满足梁的锚固长度,在平面内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因为往往暗柱留有400mm现浇(200厚墙)或者与暗柱一起预制;一字型剪力墙平面外一侧伸出的墙垛一般可取100mm,门垛≥200m,整体预制时可为0。无论在剪力墙平面内还是平面外,门垛或者窗垛≥200mm或者为0(留刀把)。当梁钢筋锚固采用锚板的形式时,梁纵筋应≤14mm(200厚剪力墙,平面外)。需要注意的是,现浇暗柱的位置可以在图集规定的位置附近转移。

3、其他情况的拆分

(1)图8中,梁带隔墙中的外隔墙会直接传力给下一层梁,并逐渐累加至以下几层,实际受力与计算模型不符合,本工程在重新进行拆分时,将400mm长现浇部分转移,剪力墙下面隔一定间距布置20mm厚垫块,梁带隔墙下不布置,很好的解决了以上问题,如图9所示。

(2)图10中楼梯间外墙采用现浇时,会导致施工周期延长,成本增加等,本工程在重新进行设计时,加大楼梯间相邻板厚,让预制楼梯梯段两侧的剪力墙全部为预制,很好的解决了以上问题,拆墙方法如图11所示:

注:图中虚线为预制梯段板范围。

(3)预制化率不高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规定构造边缘构件可以采用“预制+构造”的施工方法,经相关的研究,把“XX 技术”应用到构造边缘构件中,通过在预制剪力墙上开缺,能提高结构预制化率,采用新的拆墙工艺设计原则后,墙拆如图9、图11~图13所示。

注:边缘构件上开缺,用现浇混凝土与叠合梁进行连接。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最严格绿色建筑条例来了

深圳的绿色建筑探索一直领跑全国。截至目前,深圳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成为全国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最大和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行和改造、性能和评价、促进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七大部分。

《条例》内容聚焦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管理过程,以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为脉络,以绿色建筑的性能及其评价、相关促进和激励措施为支撑,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发展掣肘,以严格责任确保建筑绿色性能要求落到实处。通篇下来,亮点很多。

条例强化了绿色运行阶段的管理。针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行”的痼疾,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使用者、物业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绿色建筑运行主体的义务,将绿色运行管理由政府推动转变为用能单位依法自觉履行。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已经发布的绿色建筑相关条例、办法中最细致、最严格的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条例》是全国首部将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一并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的绿色建筑法规,并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以及首次提出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

01
新建建筑建设和运行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要求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等四个等级。深圳此次立法,全面提升深圳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行标准,基本级根本不考虑,明确规定本市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

此外,《条例》规定实施建筑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创新提出建立建筑碳排放管控工作机制,规定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制定和公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对重点碳排放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核查,同时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示范建设。

02
不符合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条例》从建筑全寿命期视角展开,明确将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全过程活动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全方位、全角度保障绿色建筑的发展。

根据《条例》规定,新、改、扩建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技术路径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绿色专篇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监理活动。

而如果新建建筑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专篇要求,《条例》明确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03
公共建筑用能超标要开展能源审计

针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行”问题,《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绿色建筑运行主体的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在销售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并在房屋交付时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房屋运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

《条例》还规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对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指标超标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此外,还确立了阶梯电价机制,要求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对超限额用电的,实行阶梯价格,倒逼节能减排。

04
购买绿色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当前购买绿色新能源汽车享有不少优惠政策,今后购买绿色建筑住房也能享受优惠。

《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条例》形成了一套激励政策组合拳: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助力绿色建筑企业减负增效等等。

全文附下: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号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  运行和改造
第四章  性能和评价
第五章  促进和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第三条  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标准引领、因地制宜;
(二)以人为本、节能低碳、健康宜居;
(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
在建筑全寿命期内,应当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降低碳排放。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列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绿色建筑活动,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绿色建筑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
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绿色建筑活动。
第五条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
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既有建筑实施整体改造的,应当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以上。
第七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碳统计、碳审计、碳监测、碳公示等制度和机制,推动实现建筑领域碳中和。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建立建筑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成效评估体系和奖惩办法。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及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前款规定的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第九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绿色建筑运行使用主体责任,保障建筑物绿色性能运行良好。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确保建筑物符合绿色建筑等级的运行要求。
第十条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提升。
第十一条  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的示范建设,通过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产品和技术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实现碳排放目标。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
第十三条 新、改、扩建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技术路径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项目绿色专篇进行审查,不符合绿色专篇要求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绿色专篇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监理活动。
绿色专篇的编制要求由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或者委托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符合性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的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第十七条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有效的室内污染防控措施,室内空气质量、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第三章  运行和改造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或者移交使用时,应当向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质量保证书中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等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使用说明书中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相关性能要求、绿色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清单和使用说明。
第十九条  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载明和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并在房屋交付或者移交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验房指南,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第二十条 绿色建筑的运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行管理制度完备;
(二)屋顶、外墙、外门窗等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遮阳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通风、空调、照明、水、电气、计量等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四)节能、节水指标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本市的规定;
(五)室内的温湿度、噪声、空气质量等环境指标达标;
(六)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辐射及其他有害物质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本市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相关专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定期对绿色建筑相关设施设备进行调适、评估、维护和保养,确保节能、节水、计量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绿色建筑运行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服务单位实施。
第二十二条 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运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后评估工作。对不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经评估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标准的,应当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城市更新应当同步实施绿色化改造。
第二十四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筑功能、碳排放情况、所处地理位置等条件,综合确定并公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参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和公布建筑领域纳入碳配额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供电、供气、供水、供冷等单位应当将建筑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数据提供给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向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
第二十六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对超限额用电的,实行阶梯价格。
第二十七条 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准确的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并保证计量、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  房屋拆除工程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
鼓励现场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房屋拆除工程开展现场综合利用。现场无法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进行综合利用。
第二十九条  鼓励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约的有关费用按照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用于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第四章  性能和评价
第三十条  绿色建筑发展应当提高和创新因地制宜、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提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性能。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建筑绿色性能保障的相关政策,明确建筑绿色性能的具体要求,并纳入工程保修范围。
第三十二条 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应当不高于国家和本市现行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和引导值的平均值。
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指标应当不高于国家和本市现行建筑能耗标准的约束值。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当实施节能改造。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建筑能耗标准。
第三十三条  既有民用建筑平均日生活用水量应当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
新建宿舍和公共建筑的平均日生活用水量应当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用水定额的下限值。
第三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应当不高于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限值的百分之八十。
第三十五条  新建住宅建筑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当不低于现行国家隔声性能标准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值的平均值。
第三十六条  实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制度,不同等级的绿色建筑标识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评价。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求,确定应当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范围和要求,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鼓励绿色建筑所有权人在显著位置明示绿色建筑标识。
第三十七条  实行建筑物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能效测评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权人的申请,对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及等级评定。
第三十八条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使用期间的绿色性能定期评估制度,以确保建筑绿色性能持续达到标准要求。
鼓励其他建筑定期开展绿色建筑性能评估。
第五章  促进和保障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市绿色建筑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十条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究开发、生产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予以资助。
第四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绿色建筑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推动新建建筑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采用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以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发展,提高新建建筑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建筑产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互联互通。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评价认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部品部件生产和使用监督管理。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原材料查验制度、产品生产信息档案等,实现对所生产产品的可追溯管理;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品部件使用监管,规范进场验收,统一验收资料和标准,推广应用标准化部品部件。
第四十四条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
第四十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建筑质量等相关绿色保险业务。
第四十六条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或者参与绿色建筑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发展的交流合作。
第四十七条  建设、改造、购买、运行绿色建筑和符合实施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以下激励政策:
(一)因采取隔热保温、遮阳、隔声降噪、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技术措施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二)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绿色建筑,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最大不得超过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四)采用最高等级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以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推荐。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单位未编制绿色专篇,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绿色专篇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报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批准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的,处以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二)在进行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或者委托时,未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且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三)要求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处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伪造或者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评估资格。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或者移交使用时,未在质量保证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等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或者未在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相关性能要求、绿色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清单和使用说明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项目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的,处房屋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相关专营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业服务单位未对建筑物节能、节水、计量等设施设备尽到调适、评估、维护和保养责任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未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或者相关设备未正常运行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的,由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拆除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二千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财政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并采取措施降低能耗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未按要求实施节能改造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处罚情况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第六十条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诚信档案,记录相关主体的诚信信息,将遵守绿色建筑发展法律、法规,承担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等情况载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相关主体的诚信信息纳入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按照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相关规定实施信用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

– END –




15G611 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

  • 规范/图集名称:《15G611 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
  • 实施日期:2015年8月1日
  • 被替标准号:替代03SG611
  • 规范/图集分类:砖混图集、加固图集、修复图集

15G611 砖混结构加固与修复

内容简介

本图集适用于砖混结构房屋及构筑物的静力加固及抗震加固,包括裂损结构的补强加固、完好房屋功能改造加固、单体构件截面承载力加固及结构整体可靠性加固等。主要内容:基础加固、柱加固、墙体加固、梁的加固、楼板加固、结构整体连接加固、悬挑阳台加固、出屋顶烟囱加固、砖烟囱及水塔加固等。
图集较全面地提供了砖混结构构件和建筑结构体系加固的适用方法和构造详图,对砖混结构加固设计和施工均有指导、参考作用,部分内容可直接用于施工。

规范目录

目录 1
总说明 6
砌体结构加固总则
砌体结构加固总则 8
加固方法及相关技术
加固方法及相关技术 15
基础加固
基础加固说明 21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法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条形基础 23
基础承载力加固法
条形基础加腋加固 24
加大基础底面积法
混凝土套加宽砖砌条形基础 25
混凝土套加宽砖砌条形基础(卸荷时) 26
钢筋混凝土套加宽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 27
条形基础改筏板基础 28
砖柱加固
砖柱加固说明 29
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
混凝土围套加固多层房屋壁柱 30
混凝土围套加固单层厂房壁柱 31
混凝土围套加固多层房屋独立柱 32
混凝土围套加固单层厂房独立柱 33
外包型钢加固法
外包型钢加固多层房屋独立柱 34
外包型钢加固单层厂房壁柱 35
外包型钢加固单层厂房独立柱 36
墙体加固
墙体加固说明 37
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
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平面示意图 45
节点详图 46
节点剖面、钢筋网片及拉结筋示意图 48
墙筋穿楼板做法 49
基础及顶部做法 50
门窗洞口做法 51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平面示意图 52
节点详图 53
节点剖面、钢筋网片及拉结筋示意图 55
墙筋穿楼板做法 56
基础及顶部做法 57
门窗洞口做法 58
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法
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平面示意图 59
节点详图 60
粘贴纤维布加固法
粘贴纤维布加固平面示意图 61
节点详图 62
纤维布粘贴方式示意图 63
增设砌体扶壁桂加固法
增设砌体扶壁柱加固 64
增设混凝土壁柱或面层组合柱加固法
混凝土壁柱加固 65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组合柱加固 66
门窗洞口封堵加固法
门窗洞口封堵加固 67
砖过梁加固
角钢托梁或角钢托梁并辅助拉条加固 68
钢筋混凝土托梁或型钢框托梁加固 69
墙体新增洞口加固
角钢托梁加固 70
钢筋混凝土托梁加固 71
梁加固
梁加固说明 72
增大截面加固法
简支梁加固(只增加钢筋) 74
简支梁加固(单面加固) 75
简支梁加固(混凝土围套加固) 76
粘贴钢板加固法
简支梁正截面粘钢加固 77
简支梁综合法加固 78
粘贴纤维布加固法
简支梁受弯承载力加固 79
简支梁正截面、斜截面加固 80
钢绞线网片一聚合物砂浆加固法
梁跨中受弯承载力加固 81
梁受剪承载力加固 82
板加固
板加固说明 83
预制板
预制板增大截面加固 86
预制板粘贴纤维布加固 87
现浇板
粘贴钢板加固,板底扁钢布置 89
粘贴钢板加固,板面扁钢布置 90
粘贴纤维布加固,板底纤维布置 91
粘贴纤维布加固,板面纤维布置 92
楼板开洞
粘钢补偿加固简支板开洞 93
粘钢补偿加固连续板开洞 95
粘贴碳纤维布补偿加固筒支板开洞 97
粘贴碳纤维布补偿加固连续板开洞 99
现浇楼板局部小洞口封堵 101
房屋整体性加固
房屋整体性加固说明 102
增设抗震墙加固
新增砌体抗震墙与原墙的连接 108
新增砌体抗震墙与梁、板的连接 112
新增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与原墙的连接 113
新增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与梁、板的连接 114
外加构造柱加固
新增构造柱平面示意图 115
新增构造柱加固详图 116
新增构造柱底部做法 121
外加圈梁加固
增设圈梁及钢拉杆平面示意图 122
圈梁与墙体的连接详图 123
楼(屋)盖、附墙烟囱处增设圈梁 125
阳台下增设圈梁 126
增设钢拉杆示意图 127
山墙与内纵墙钢拉杆平、剖面 128
单面走廊外墙为砌体墙时钢拉杆平、剖面 129
钢拉杆加强纵、横墙连接做法 130
有烟囱或通风洞的纵、横墙加固 131
钢筋混凝土圈梁中钢拉杆端头做法 132
装配式楼(屋)盖加固
楼(屋)盖支撑长度不够时的加固 133
装配式楼(屋)盖增浇叠合层加固 134
墙体平面布置不闭合加固
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加固 136
增设闭合墙段加固 137
闭合墙段底部做法 138
隔墙连接加固
隔墙与楼板的连接 139
隔墙与梁、墙的连接 140
空旷房屋隔墙与梁、柱的连接 141
楼梯加固
楼梯加固说明 142
板式楼梯加固
粘贴钢板加固板式楼梯梯板 143
粘贴纤维布加固板式楼梯梯板 144
梁式楼梯加固
粘贴钢板加固梁式楼梯梯梁 145
粘贴纤维布加固梁式楼梯梯梁 146
装配式楼梯连接加固
装配式梁式楼梯钢筋套连接加固 147
装配式板式楼梯蚂蟆钉连接加固 148
装配式板式楼梯粘贴钢板连接加固 149
墙体托换拆除加固
墙体托换拆除加固说明 150
墙体托换拆除加固
墙体托换拆除加固平面示意图 152
钢筋混凝土双梁托换墙体拆除加固 153
型钢双梁托换墙体拆除加固 154
框架托换墙体拆除加固 155
悬挑阳台加固
悬挑阳台加固说明 156
梁式阳台支柱法加固
梁式阳台支柱法加固 157
节点详图 158
板式阳台支柱法加固
板式阳台支柱法加固 159
节点详图 160
梁式阳台支架法加固
梁式阳台支架法加固 161
梁式阳台拉杆法加固
梁式阳台拉杆法加固 162
出屋顶烟囱加固
出屋顶烟囱加固说明 163
外包钢加固法
外包钢加固出屋顶烟囱 164
拆除改装钢烟囱
出屋顶砖烟囱改装钢烟囱 165
砖烟囱加固
砖烟囱加固说明 166
扁钢构套加固砖烟囱
扁钢构套加固砖烟囱 168
节点详图 169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砖烟囱
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砖烟囱 170
节点详图 171
砖筒壁水塔加固
砖筒壁水塔加固说明 172
扁钢构套加固法
扁钢构套加固砖筒壁水塔 174
外加圈梁及构造柱加固法
外加圈梁及构造柱加固砖筒壁水塔 175
节点详图 176
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混凝土板墙加固法
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混凝土板墙加固筒壁砖水塔 177
节点详图 178




GB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 规范/图集名称:《GB50738-2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 实施日期:2012年5月1日
  • 被替标准号:新编规范

内容简介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金属风管与配件制作、非金属与复合风管及配件制作、风阀与部件制作、支吊架制作与安装、风管与部件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附件安装、空调制冷剂管道与附件安装、防腐与绝热、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检测与试验、通风与空调系统试运行与调试。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安装。

规范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技术管理
3.2 施工质量管理
3.3 材料与设备质量管理
3.4 安全与环境保护
4 金属风管与配件制作
4.1 一般规定
4.2 金属风管制作
4.3 配件制作
4.4 质量检查
5 非金属与复合风管及配件制作
5.1 一般规定
5.2 聚氨酯铝箔与酚醛铝箔复合风管及配件制作
5.3 玻璃纤维复合风管与配件制作
5.4 玻镁复合风管与配件制作
5.5 硬聚氯乙烯风管与配件制作
5.6 质量检查
6 风阀与部件制作
6.1 一般规定
6.2 风阀
6.3 风罩与风帽
6.4 风口
6.5 消声器、消声风管、消声弯头及消声静压箱
6.6 软接风管
6.7 过滤器
6.8 风管内加热器
6.9 质量检查
7 支吊架制作与安装
7.1 一般规定
7.2 支吊架制作
7.3 支吊架安装
7.4 装配式管道吊架安装
7.5 质量检查
8 风管与部件安装
8.1 一般规定
8.2 金属风管安装
8.3 非金属与复合风管安装
8.4 软接风管安装
8.5 风口安装
8.6 风阀安装
8.7 消声器、静压箱、过滤器、风管内加热器安装
8.8 质量检查
9 空气处理设备安装
9.1 一般规定
9.2 空调末端装置安装
9.3 风机安装
9.4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
9.5 质量检查
10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
10.1 一般规定
10.2 蒸汽压缩式制冷(热泵)机组安装
10.3 吸收式制冷机组安装
10.4 冷却塔安装
10.5 换热设备安装
10.6 蓄热蓄冷设备安装
10.7 软化水装置安装
10.8 水泵安装
10.9 制冷制热附属设备安装
10.10 质量检查
11 空调水系统管道与附件安装
11.1 一般规定
11.2 管道连接
11.3 管道安装
11.4 阀门与附件安装
11.5 质量检查
12 空调制冷剂管道与附件安装
12.1 一般规定
12.2 管道安装
12.3 阀门与附件安装
12.4 质量检查
13 防腐与绝热
13.1 一般规定
13.2 管道与设备防腐
13.3 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绝热
13.4 空调风管系统与设备绝热
13.5 质量检查
14 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
14.1 一般规定
14.2 现场监控仪表与设备安装
14.3 线管与线槽安装及布线
14.4 中央监控与管理系统安装
14.5 质量检查
15 检测与试验
15.1 一般规定
15.2 风管强度与严密性试验
15.3 风管系统严密性试验
15.4 水系统阀门水压试验
15.5 水系统管道水压试验
15.6 冷凝水管道通水试验
15.7 管道冲洗试验
15.8 开式水箱(罐)满水试验和换热器及密闭容器水压试验
15.9 风机盘管水压试验
15.10 制冷系统试验
15.11 通风与空调设备电气检测与试验
16 通风与空调系统试运行与调试
16.1 一般规定
16.2 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16.3 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大中桥梁结构类型的选择

 大中桥梁结构类型的选择

1 桥梁选型原则 

桥梁结构型式的选择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结合桥位处的地形、地质、施工条件等因素,以技术先进、节约投资、施工方便可行、方案合理、行车舒适为原则,具体如下:

(1) 为保证桥面平整,行车舒适,上部结构宜采用连续结构或桥面连续结构。

(2) 受填土高度控制时,为降低路基填土高度,上部结构宜采用建筑高度较小的结构类型。

(3)为缩短工期、降低造价、便于技术质量管理,一般大、中桥尽量采用统一的结构型式。山区桥梁主要采用中等跨径的T型桥梁,平微区推荐采用连续箱梁。

(4) 当跨越深谷,墩高大于20m时,上部结构宜采用较大跨径的连续梁和连续则构桥梁型式,以降低工程造价。

(5) 山岭重丘区的桥梁,由于地面坡度较大,为减少基础工程量,避免深挖基坑带来的地质病害,基础型式宣采用桩基础。

(6)桥梁基础型式根据地质情况及地面坡度的不同,分另采用桩基础和扩大基础,墩身型式根据墩高的不同,分别采用柱式墩和薄壁空心墩。

(7)中桥上部结构型式一般采用跨径20cm或跨径16c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反跨径10cm、13cm的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上部结构采用桥面连续。

2 桥梁结构选型

(1) 上部结构类型及跨径选择

为方便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周期,确保工程安全,对于桥梁结构型式全线进行了统筹考虑,尽量采用便于机械化、工厂化、标准化生产的中等跨径预制安装构件。

位于山区的桥梁,当桥墩较高时,因下部结构造价占全桥总造价的比重增大,选用较大跨径较为合理。一般地,对山区特大、大型桥梁,上部结构根据墩身高度宜采用25m~40 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25m~50 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16m~20 m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析等桥型方案。

对桥墩较低的桥梁,方案设计时亦可考虑预应力混凝土T型梁方案,但T梁方案存在以下缺点:

①建筑高度大,在要求桥下净高相同的情况下,桥头路基土高度基本上由桥梁高度控制,采用T梁势必增大路堤填土高度。

②工程造价稍高,经造价分析,在24.5 m宽的路段,50 mT梁、40 mT梁、30 mT梁、30 m箱梁、25 mT梁、25 m箱梁、20 m空心板、16m空心板上部构造平均每延米建安费依次为40797元、36488元、32360元、29412元、30487元、27715元、27713元、26266元。

根据近几年国内特别是江苏、广东、山西等地的使用经验,矮箱梁比T梁施工工期短,后期养护量小,外形美观,造价便宜(便宜约10%)等特点,因此,大中桥梁上部结构一般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2) 基础类型选择

山区大中桥梁基础型式的选择,若仅从承载力角度出发,可采用扩大基础,山区地面坡度较大,采用扩大基础不仅开挖基坑工程量大,对环境破坏严重,而且开后环形较高的临空面难以防护,可能造成山体失稳或其它病害。与桩基础相比,扩大基础不仅工程造价上没有优势,而且存在工程病害等难以处理的不利因素。故山区大中桥基础宜采用桩基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琼建规〔2022]3号

海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政策性人工费价格时间线详见:https://xycost.com/archives/188301

琼建规〔2022]3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令第 22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7年以后发布的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配式、综合管廊、绿色建筑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等综合定额的工程项目,其定额人工单价调至145元/工日。

二、仍在执行2017年之前发布定额的工程项目,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可参考本次调整幅度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价差不参与取费,只计算税金。

四、以上调整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方法。

五、本次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六、本通知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8日

人防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见下面的文件: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的通知-琼人防规〔2022〕2号




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的通知-闽建价协〔2020〕34号

本收费价格在线自动计算请点击:https://calc.xycost.com/calc/64

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的通知

闽建价协〔2020〕34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需求变化,推动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权益,依据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参照省外收费标准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会组织编制《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并经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四届2020年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收费标准根据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情,按照咨询内容分别列出收费标准,作为市场各方主体确定咨询费的参考,实际收费标准在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中约定。

二、签订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时,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部门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咨询成果的质量要求。

三、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共同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共同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执行过程有何问题请反馈我会秘书处。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

注: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分别按照不同专业计取相应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详见附表。若其他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计费基数均包含甲供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
4.概算金额包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扣除建设用地费)、预备费和专项费用。
5.凡需要对钢筋工程量精细计算或审核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6.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时,仅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的,按收费标准的60%计算;仅编制或审核单价(造价)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算。
7.编制或审核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时,因委托人引起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受托人工作量增加的,增加相应费用。
8.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发生核对情形的,按照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费用计算。
9.采用过程结算的咨询费用,按工程结算相应费用乘1.05系数计算。
10.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包括基本费和驻场人员增加费。
11.施工进度款编制或审核的费用不包括施工图预算工作内容,需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增加相应费用。
12.单独委托对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询价的,另行计算费用。
13.仅对设计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等费用进行审核的,其咨询费按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的50%计算。
14.咨询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15.本收费标准不含BIM 建模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附表:
专业工程系数表

序号 工程类别 系数
1 房屋建筑、装配式工程 1.0
2 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1.2
3 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2.0
4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1.2
5 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 3.5
6 仿古建筑、抗震加固工程 2.0
7 公路、市政(不含桥梁、隧道)工程 0.7
8 桥梁、隧道、水利、电力工程 0.8
9 给水厂、污水厂、泵站、垃圾厂等项目中带工艺部分 1.2
10 机场跑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0.7
11 港口工程 0.8
12 市政维护、爆破工程 1.2
13 其他工程 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插图

手机上自动计算本收费价格请用微信扫码下面的小程序码




DB37/T5013-2022 山东省聚苯模块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前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鲁 建标字(2020)11号)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 统、复合墙体及组成材料性能;5.设计;6.施工与安装;7.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原《EPS模块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37/T5013-2014、《EPS 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DB37/T5014-2014、《EPS模块现 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37/T5015-2014三项工程建设标 准合并,统一重新命名为《聚苯模块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统一编号为DB37/T5013-2022:增加了装配式外固模轻钢构架现浇 混凝土系统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免抹灰空腔聚苯模块混凝土墙体的 技术内容;增加了外墙外保温粘贴系统锚栓的数量;增加了表观密 度35kgm3聚苯模块的性能指标;将条文中的建筑节点构造图均纳 入了条文说明;调整了第3章基本规定的技术内容;调整了第5章 设计的技术内容;调整了规范性附录的技术内容;取消了厚抹灰防 护面层的技术内容。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金富地新 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 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7号汇阳大厦1502室,电话: 18653197966;邮政编码:250014,邮箱:sdjinfudi@163.),以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南沙中医院项目施工综合应用BIM技术应用 BIM模型+PPT+机房装配式模型+样板间精装模型

包含以下文件:

1 项目模型:
1.原始模型:
1.项目模型:
0#地下室:
地下室一层: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1-建筑.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1-结构.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1_1&3区MEP模型.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1_2&4区MEP模型.rvt
地下室二层:
南沙中医院-桩承台(实际桩长&承台标高修改)20201214.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二层-中心文件20220316.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2-建筑.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地下室B2-结构.rvt
1#科研楼:
南沙中医院项目-科研楼-机电模型-20220122.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科研楼(裙楼)-建筑模型-20211012.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科研楼(裙楼)-结构模型-20211012.rvt
2#行政宿舍楼:
南沙中医院项目-行政宿舍楼-MEP-1F-6F.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行政宿舍楼-MEP-7F-15F.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行政宿舍楼-国际医疗-建筑-20210720.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行政宿舍楼(裙楼)-结构模型-20211012.rvt
3#国际医疗楼:
南沙中医院项目-国际医疗-机电模型-20220112.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国际医疗-结构-20210703.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行政宿舍楼-国际医疗-建筑-20210720.rvt
4#住院楼:
南沙中医院项目-4住院楼-建筑20211130.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住院楼-JG-2021-10-14.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住院楼-机电-6F及以上.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住院楼-机电-F1F2F3.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住院楼-机电-F4F5.rvt
5#医技楼:
南沙中医院项目-5医技楼-建筑20211021.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医技楼-机电-F2.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医技楼-机电-F3-F5.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医技楼-结构-20211015.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急诊医技楼-机电-F1.rvt
6#门急诊:
南沙中医院项目-6门急诊-建筑20211022.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急诊-机电-F3-F5.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急诊-结构-20211015.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急诊医技楼-机电-F1.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诊楼-机电-F2.rvt
2.重点应用点模型:
1.医疗专项管线在大体积混凝土预埋施工(xycost.com):
预留套管.rvt
2.装配式制冷机房深化(xycost.com):
南沙中医院制冷机房G3-20220307(全专业支吊架)FUZOR.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机房-结构模型-带降板.rvt
3.医院样板间装修深化(xycost.com):
1.康复区: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急诊-机电-F3-顶对齐.rvt
南沙中医院项目-门诊-3F候诊区结构.rvt
康复科三楼-精装修.rvt
2.首层电梯厅:
首层电梯厅.rvt
3.双人病房:
标准双人病房样板段.rvt
4.卫生间:
卫生间.rvt
2.轻量化模型:
1.项目模型:
广东省中医药南沙医院-建筑.nwd
广东省中医药南沙医院-机电管综.nwd
广东省中医药南沙医院-结构.nwd
2.重点应用点模型:
1.医疗专项管线在大体积混凝土预埋施工:
预留套管(不带支撑).nwd
预留套管(带支撑).nwd
2.装配式制冷机房深化:
南沙中医院制冷机房G3-20220307(全专业支吊架).nwd
3.医院样板间装修深化:
卫生间样板段.nwd
康复科三楼-精装修.nwd
标准双人病房样板段.nwd
首层电梯厅.nwd
2 详细PPT:
2 详细PPT.pptx




DBJ/T13-407-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407-20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6522-2022
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
Design standar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ior assembled decoration engineering in Fujian
2022-08-31发布 2022-12-01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编制<耐腐蚀混凝土钢筋结构设计施工标准>和<装配式建筑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等两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总结我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部品设计:5.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6.施工:7.质量验收:8.使用维护:9.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海峡研究院智慧营造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
洲建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群之英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蓓 沈振江 黄文忠 王世杰
杨俊 罗坚 林峰 方雅君

彭丹青 方丰阳 林心怡 王尧靓
滕潇 郭晓 赵贞旺 安浩亮
宋海军 黄少华 林国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陈志彬 林茶花 杨大东 严咏梅
薛经秋 陈晓凤 林海 陈军坤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推动我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按照安全、节能、绿色、环保、经济、美观、适用等的要求,全面提升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品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集成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
1.0.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以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率、减少人工、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和建筑装修垃圾为基本原则,并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等的要求。
1.0.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等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配式内装修prefabricated interior construction
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设计方法,统筹隔墙和墙饰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收纳系统、内门窗系统、设备及管线等系统,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以干式工法为主进行施工安装,实现工程效率提升的新型装修模式。
2.0.2管线与结构分离pipe and wire detached from skeleton
建筑结构体中不敷设设备及管线,采取设备及管线与建筑结构体相分离的安装方式。
2.0.3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
统筹不同专业、不同系统的技术要求,协调部品部件之间设计、生产、安装、维护等不同阶段的需求,在设计阶段将“设计、生产、安装、维护”全过程问题协调解决的设计过程。
2.0.4千式工法non-wet construction
施工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方法。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应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配合建筑设计进行总体技术策划,满足项目定位、建设条件、技术选择和成本控制等要求。
总体技术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念方案和结构选型的确定:
2部品部件运输的可行性、经济性和低影响性分析:
3生产部品部件工厂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判定:
4工程造价及经济性的评估:
5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路线的制定;
6后期运营、维护、更新、拆除全过程方案的制定。
3.1.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在项目方案设计的前期阶段介入,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一体化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内墙体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2设备管线的系统及技术集成。

4部品设计
4.1隔墙部品
4.1.1一般规定
1装配式隔墙的设计应符合干法施工及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2装配式隔墙常规类型有轻钢龙骨隔墙和轻质板材隔墙。
3隔墙墙面上的设备点位应与设备专业配合,定位准确。
4隔墙墙面上的管线穿墙应设置防火封堵,并采取隔声措施和减震措施。
5隔墙槽盒及设备点位应采用集成设计、集成加工模式生产,并不得降低规范规定的防火、隔声、防潮、防腐、防虫等性能要求。墙面上的洞口、固定或吊挂物件、管线穿墙等位置应采取结构加强措施,满足对应部位结构承载力的要求,预埋件和锚固件应做防腐和加固处理:其中,固定或吊挂物件不能单点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大于300mm。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3.1一般规定4
3.2材料与部品5
3.3室内环境.6
3.4标准化设计和模数设计.6
3.5施工7
4部品设计9
4.1隔墙部品9
4.2墙饰面部品10
4.3吊顶部品11
4.4地面部品12
4.5集成式卫生间13
4.6集成式厨房14
4.7收纳系统15
4.8内门窗系统17
4.9细部工程17
4.10无障碍设计18
5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21
5.1一般规定21
5.2机电管线综合22
5.3给水排水22

5.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
5.5电气25
6施工28
6.1一般规定28
6.2隔墙部品.29
6.3墙饰面部品31
6.4吊顶部品33
6.5地面部品35
6.6集成式卫生间37
6.7集成式厨房40
6.8内门窗部品42
6.9设备及管线集成系统44
6.10其他部品46
7质量验收47
8使用维护50
8.1一般规定50
8.2日常检查维护50
8.3维修更换51
9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52
9.1建筑信息模型(BIM)模型52
9.2设计阶段应用52
9.3生产、运输、施工阶段应用53
9.4运维阶段应用53
附录A装配式内装工程分项工程划分54
本标准用词说明55
引用标准名录56
附:条文说明57




装配式结构墙体的拆分设计

本文分为二部分:

第一部分,墙常规拆分方法;

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拆分方法。

第一,墙常规拆分方法

(1)对于装配式剪力墙结构,L、T 形等外部或内部剪力墙中墙身长度≥1000mm 时,墙身(非阴影部分)一般预制,但其边缘构件处现浇(图1~图5 中阴影部位)。外隔墙(带梁)一般为预制,如图3 所示。

1. 边缘构件现浇,基于以下因素设计:第一是受力的角度,边缘构件为重要受力部位,应该现浇;第二,边缘构件两端一般为梁的支座,梁钢筋在此部位锚固,应该做成现浇。

2. 预制外墙比较短且全部都开窗或者门洞时,预制外墙可以与相邻剪力墙的边缘构件(暗柱)一起预制,将现浇部位向内移。

3 .如果预制长度太短,在满足起吊总重量的前提下,该范围的剪力墙可以与边缘构件及外隔墙带梁一起预制,减少装配构件的个数。

(2)L、T 形等形状的外部或内部剪力墙中暗柱长度范围内平面外没有与之垂直相交的梁时,如果满足起吊重量,此暗柱与相邻的外隔墙(带梁)、墙身进行预制,如图4 所示。

(3)外隔墙或内隔墙垂直方向一侧有剪力墙与之垂直相交时,如果满足起吊重量,可将隔墙连成一块,方便吊装与施工,与剪力墙的连接如图5 所示。

(4)现场装配的外部剪力墙设计时,图6 中暗柱区域现浇,此时尚存200mm 长度的施工空间,现场施工困难,可采用图7 中的设计方法。

(5)电梯井、楼梯处的剪力墙宜现浇。

(6) 剪力墙与带梁隔墙的连接,主要是满足梁的锚固长度,在平面内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因为往往暗柱留有400mm 现浇(200 厚墙)或者与暗柱一起预制;一字型剪力墙平面外一侧伸出的墙垛一般可取100mm,门垛≥200m,整体预制时可为0。无论在剪力墙平面内还是平面外,门垛或者窗垛≥200mm 或者为0(留刀把)。当梁钢筋锚固采用锚板的形式时,梁纵筋应≤14mm(200 厚剪力墙,平面外)。需要注意的是,现浇暗柱的位置可以在图集规定的位置附近转移。

第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拆分

(1)图8 中,梁带隔墙中的外隔墙会直接传力给下一层梁,并逐渐累加至以下几层,实际受力与计算模型不符合,本工程在重新进行拆分时,将400mm 长现浇部分转移,剪力墙下面隔一定间距布置20mm 厚垫块,梁带隔墙下不布置,很好的解决了以上问题,如图9所示。

(2)图10 中楼梯间外墙采用现浇时,会导致施工周期延长,成本增加等,本工程在重新进行设计时,加大楼梯间相邻板厚,让预制楼梯梯段两侧的剪力墙全部为预制,很好的解决了以上问题,拆墙方法如图11 所示。

注:图中虚线为预制梯段板范围。

(3)预制化率不高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中规定构造边缘构件可以采用“预制+构造”的施工方法,经相关的研究,把“XX 技术”应用到构造边缘构件中,通过在预制剪力墙上开缺,能提高结构预制化率,采用新的拆墙工艺设计原则后,墙拆如图9、图11~~图13 所示。

注:边缘构件上开缺,用现浇混凝土与叠合梁进行连接。




4月1日起实行!住建部: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建筑设计强制要求

此前,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附件: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规范要点  

1、 全文强制,必须严格执行。

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

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3、 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4、 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 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 30%和 20%。

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5%;

2)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65%;

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2%。

6、 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

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 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意义和制定背景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适用范围  

从总则可以看到,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碳排放强度  

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可以预计,在2022年4月1日实施后,建筑围护结构行业(门窗、保温材料行业)及建筑节能领域其他行业都将受益并迎来新一波增长。

2.0.3:碳排放强度有了明确强制标准。过去的建筑相关碳排放标准更多是推荐或者建议,例如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GB/T51141-20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和它的2020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碳排放强度进行强制性要求。

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工作成果与亮点

此次发布的节能规范可以说是集大成者,随着它的发布,受到影响的原有标准及规范达到20部。具体参数上,围护结构的限值基本与之前的公共建筑和住宅节能节能设计标准一致,不过也有很多指标提高了要求。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比

  废止标准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7.1.5、7.2.3、8.1.4(2)、8.3.2、8.3.4、8.3.12条(款)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条

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18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

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版)第3.1.1、5.1.1条

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7.2.2、7.2.4、8.3.1、8.3.5、8.3.8、10.1.1、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条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第3.1.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条

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2019第1.0.5、5.1.1、5.1.2、5.1.5、5.2.13条

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5.2.1、5.4.3(1)、5.5.1、5.5.5、5.10.1、7.2.1、8.1.2、8.2.2、8.3.4(1)、8.3.5(4)、8.11.14、9.1.5(1—4)条(款)

1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1.0.4、3.0.6、5.3.3、5.4.2、5.6.2、6.1.1条

1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条

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

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条

1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第3.2.2、3.8.1条

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第4.0.2、4.0.5、4.0.7、4.0.9条

16.《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第3.0.1、3.0.2、4.2.1、5.2.1、7.2.1条

17.《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第5.1.1、6.1.6条

18.《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第4.5.1条

19.《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第3.0.4、4.0.1条

20.《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475-2019第4.2.1、4.2.2、4.3.6、4.4.3条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海南省地方标准合集下载

包含以下地方标准的PDF下载,不断更新中:

  • DBJ46-058-2021 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技术标准.pdf
  • DBJ46 059-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1.36MB)xycost.com.pdf
  • DBJ46 025-2019 海南省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915.96KB)xycost,com.pdf
  • DBJ46-061-2021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技术标准(1.44MB)xycost.com.pdf
  • DBJ46 055-2020 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1.24MB)xycostcom.pdf
  • DBJ46-047-2018 海南省 装配式混凝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 DBJ46-003-2017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82.3MB).pdf
  • DBJ46 009-2017 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优质结构评定标准(883.62KB).pdf
  • DBJ46 053-2020 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标准(16.42MB)xycostcom.pdf
  • DBJ46-062-2022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76.25MB)xycost.com.pdf
  • DBJ 46-07-2022 海南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629.3KB)xycost.com.pdf



案例分享|什么情况下成品吊顶更有优势?

预制装配式石膏板吊顶,即MGRG(玻璃纤维混合增强石膏)吊顶工艺,其引入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的造型装配部件,大大减少了现场造型作业的手工制作、湿作业等施工垃圾,在施工工效、吊顶品质、性价比上大大提升。

MGRG是一种玻璃纤维高强石膏制品(主要成分 :α高强石膏粉 + β普通石膏粉),工厂模具成型,一体化实现了异型吊顶局部异型结构、造型和表面光洁度的需求,装配式吊顶造型或收口使用MGRG集成度高,吊顶造型样式多种多样,满足各种造型需求,造型准确,集成度高。

 

性能方面:

1、整体性好,精确度高

快装吊顶工艺是全系统的预制装配式石膏吊顶,通过轻钢龙骨、快装配件、特制快粘粉等将预制的MGRG预制件拼装在一起,整体性能好,预制件根据图纸工厂生产。

2、不易开裂,防火性好

MGRG预制件为一种玻璃纤维混合增强石膏,强度高、韧性强、不易变形、表面光洁,具有较高的耐磨、耐水、隔声、隔热和防火性能。同时还具有呼吸性能,潮湿时吸附水汽,干燥时释放水汽。

3、施工便捷、节省时间

快装吊顶工艺采用工厂预制节省大量现场制作时间及人工安装费用,现场安装工序更少,工效更高,工费更低,施工周期缩短。尤其是样式复杂的吊顶结构,可大大节省工期。

4、绿色环保

快装吊顶工艺采用MGRG预制件代替人造木质板材、轻钢龙骨(木龙骨),减少木材使用,是一种零甲醛释放的无机建筑材料,材料更加节能环保。预制装配式工法,减少现场加工和材料用量,节能环保。

一、工艺及特性

(点击查看大图)
二、***项目落地成果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客户对居住环境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成品吊顶以集成化程度高,施工便捷、节省时间、绿色环保,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1、项目概况:
某项目位于西北某市,项目占地面积49197.48㎡,总规划建面181345.54㎡,其中:六栋住宅,地上建筑面积131158,楼高24-33层,共计1074户,商业地上建筑面积2453,幼儿园2700㎡,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配套1325㎡,合计137636㎡;
(1)现场情况:结合本项目情况,总结临近项目的成功经验,保证业态及装标一致情况下,对传统吊顶与成品吊顶进行方案对比;
(2)方案对比:传统吊顶与成品吊顶的成本效益对比;
(3)情况分析:项目开发计划时间紧迫,工艺对比不仅仅要考虑成本的影响还要考虑工期的影响。

 

现场施工图片
图纸节点
(点击查看大图)
2、成本对比分析
1)吊平顶(高度300mm)
(点击查看大图)
2)吊平顶价格对比分析: 
(点击查看大图)
3)灯槽价格对比分析:
(点击查看大图)
应用至**项目,其吊顶形式为组合吊顶,吊顶形式为吊平顶+灯槽(宽度350mm,高度300mm)
 
实际成本分析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3、项目总结
通过成本对比分析,同等情况下,成品吊平顶价格高于传统吊顶,但灯槽价格低于传统吊顶,因本项目中边顶灯槽的占比较大,应用至实际项目中,**项目采用成品吊顶较传统吊顶,共计节约56.50万元,成本节约20.09%
 
三、结论及建议
优点:
(1)工期大大节约
成品吊顶施工工艺较传统吊顶施工工艺更为简便,工厂一次加工成型,减少现场裁切施工,节省工序及工期,提高工效;减少了后期精装修单位腻子找平施工工序。
当今房地产市场各房企开发节奏快,预售节点时间紧迫,采用新工艺进行工期提效,可降低资金及进度的隐形成本;
(2)绿色环保
预制装配式工法,减少现场加工和材料用量,节能环保,减少建筑垃圾;
(3)成本优势
对于刚需产品吊顶以灯槽为主的项目有直接节约成本优势(以200mm宽以内灯槽为例,当灯槽长度/平吊顶面积>0.96时,使用成品吊顶成本较低,反之则传统吊顶费用较低)。
不足:
(1)施工工艺要求高:对于施工作业人员要求高,专业化程度高,需进行岗前培训;
(2)专利产品,货源单一:对产品具有垄断性,受供货商影响较大。
武汉瑞兴原创案例



【同辰原创】浅析地下车库优化要点 轻松减少无效成本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连年增长,地下车库已经成为地产开发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配套设施。根据经验,一般地下车库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25%,地库建安成本所占整个开发项目的比例也较大(以西安为例,约占15%~20%),所以对地下车库进行合理优化,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投入,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车库影响了项目的地下基础部分,常常在项目初期要占据大量资金成本,并影响工期及开盘预售等各个节点; 地库的设计优化对项目利润的影响十分可观,且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因此地库设计方向、优化控制点也是甲方控制成本及提升收益的关键之一。

关于如何找到车位的盈亏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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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配比要求会提高,以满足小区业主的日常停车需求。如果地下室停车设计不够饱和,销售又不理想,那地下车位要卖多贵才能避免亏损?

可售车位逐步由售价不高销售利润低甚至赔钱的状态向高利润过渡,最终达到项目开发的获利目的。

万,足以体现当地市场的需求以及城市居民对停车位的关注。在项目地下车库设计中,通过子车位、微型车位、豪华型车位等形式的设计,既可以满足小区业主对车位的使用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开发商的项目溢价点。

对地下车库优化评价的指标:

单车位面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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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停车数,总建筑面积不包括自行车库面积、赠送业主的地下面积且不包括因特殊条件或地域条件设置的设备房。

在实际项目开发中某些高端项目考虑豪华车位占比的情况此值还可适当提高。

无效成本投入。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对以往的车库优化项目并结合同辰建筑设计优化数据库进行了梳理总结,整理提炼出地下车库经济性设计的主要优化要点,供项目开发、设计优化参考。

1、规划方案阶段优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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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项目规划方案阶段,如绿地率、车位配比、楼栋间距、人防设置要求、设备房提资、车库与单体的关系、销售和开发计划、车库层数等诸多因素对地下车库范围有着根本的影响,需综合考虑,减小地下车库的范围以减少地下车库配建面积、降低成本。

1.2

结合用地条件将地下车库轮廓尽量做规整,减少异形、边角空间,以提高车库空间的利用率;根据车位数量、场地周边道路等条件先合理确定车库出入口位置及车道数量。

1.3

景观方案布置应考虑尽量减少覆土厚度,避免在车库范围内布置乔木、高灌木等,可有效降低楼板荷载、降低车库层高。

2、施工图设计阶段优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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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这种商业高端等对品质有要求的项目情况下,柱网一般不做调整。

柱网跨度尺寸 =  车位宽度尺寸 + 柱子截面尺寸 + 抹灰层厚度

。再结合结构专业对地下室柱网方案分析、经济性对比,可直接确定地下室的柱网尺寸,进行柱网排布。

2.2

防火分区划分对地下车库的成本及停车效率也有一定的影响。防火分区数量尽量减少,轮廓尽量规整,以减少防火墙及防火卷帘的设置。2个疏散口可全部借用住宅楼梯,避免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2.3

附属用房一般包括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泵房及水池、报警阀间、换热站、排烟机房、送风机房等,尽量布置到停车效率低的区域,在符合规范及使用要求前提下将面积控制到最小;两排一送”机房布置,可将两部排烟风机放置到一个排烟机房内,节省空间;风机房的风井挤占车位时,可将风井底板抬高,底部净高满足2.2m即可停车。

2.4

规范规定:地下车库内车道、内坡道最小宽度是单行车道3m,双行车道5.5m,垂直车道两侧停车,车道最小宽度为5.5m,一般情况双车道5.5m宽已经能够满足后退式停车要求。

2.5

出入口汽车坡道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4m 。(车库规范4.2.4) 随意加宽会出现车库的无效面积,降低地下车库停车效率;而随意减少宽度,则会不满足车库规范要求,影响车辆出行使用功能。

2.6

地下车库的出入口数量根据车库的规模来定,出入口数量及宽度尽量按规范最低要求设置,设置偏多则降低停车效率,增加成本(据初步计算,地下车库出入口每增加一个,带来成本增加10万元左右)。

车库出入口及车道数量按车库的机动车总数量选取。需注意,当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共用车库时,按非居住类建筑设置出入口。

关于具体的使用方面的问题,需要结合物业管理经验来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应考虑停车管理系统门口设备对出入口宽度的影响。

2.7

对于有人防的车库,人防相邻防护单元出入口尽量结合设置,人防出入口和汽车库出入口尽量结合设置,防护单元的划分应与防火分区的划分吻合避免跨越错位,进而避免出现出口过多浪费面积的现象。

2.8

管线布置、顶板厚度、地面做法等有关:

采用无梁楼盖,在保证车库净高不变的情况下有效降低车库层高。

,具体高度按实际车库情况分析。

风管、电桥架、水暖管道在一般情况下尽量并行设置、避免垂直叠加(如无法避免时,交叉点应远离主车道),上述管线可以考虑和车道垂直布置;

高度),此情况对车库净高影响较大,需关注;

车库顶板排水形式可采用结构找坡。相较常规建筑垫层找坡做法,顶板结构找坡排水效果更好,且比建筑垫层找坡节省造价约50元/㎡,但结构找坡需要更精细化的设计及更高的施工要求。

2.9

地下车库外轮廓的优化,需注意以下几点:

地下车库与单体的挡土墙尽量合并,避免车库与单体间设置专用的连接通道。

地下车库外轮廓尽量规整,避免凹凸造型,有效减少挡土墙的长度。

调整外轮廓将地下车库边缘无效的边界空间去除,提高停车效率、降低成本。

3、其他经济性优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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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微型车位的利用

微型车位的车位尺寸为2.2m x 4.3m(垂直对墙面停车),可以根据外墙不规则情况、车库边柱离墙的距离大小充分利用微型车位、微型子车位,提高地下车库的停车效率。

注:微型车车位的比例与车位计算规则应以当地规划部门的批复为准。以北京地区为例,微型车位数量按实际数量的0.7折算,符合车库规范规定。

3.2

附属设施的合理布置

设备用房、消防栓的布置不应影响停车,更不要挤占停车位布置,尽量布置在不便停车的部位,实在无法避开时可考虑相关措施把影响降到最低。如:消火栓的位置平行于车位布置避免对停车的影响。

总之,地下车库优化设计实际上是精细化设计、分部分项设计的延伸,设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总结、不断创新,让产品更加人性化、让设计创造更大价值。
 
同辰建筑拥有丰富的地下车库项目设计优化的实战经验,拥有业内领先的、地产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与研发团队,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从前期车位优化的准备,到方案的敲定,后期车位优化成果的出具。充分利用地库空间,提供最具价值的地下车库优化解决方案。提升产品质量并有效控制和减少成本,打造“高利润、低成本”的价值工程。
 
您是否有地下车库项目设计优化的相关问题?同辰建筑提供地下车库经济性分析等咨询服务,欢迎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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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辰原创】高宽比对超高层塔楼结构经济性影响分析

 
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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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比是指房屋高度与宽度(最小宽度)的最大比值,影响结构刚度、整体稳定性、承载能力和经济性,是建筑结构的宏观控制性指标之一。

,下面以我司结构优化咨询项目案例进行具体对比分析。

▲ 房屋高度和最小宽度示意

2.工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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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概况
项目A塔楼,地上46层酒店办公塔楼,建筑高度217.6米(超B级高度),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10万多㎡。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本风压0.40kN/m2,地面粗糙度按C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建筑场地类别为III类,设计特征周期为0.65s。

项目效果如下图所示:

▲ 项目建筑效果图

2.2 建筑结构方案设计

建筑设计2个平面尺寸不同方案如下:

方案1:48.2×48.2米(核心筒尺寸22.1×22.1米)

方案2:43.3×43.3米(核心筒尺寸20.1×20.1米)

采用钢筋砼(含型钢)框筒结构体系分别建立结构模型计算。建筑方案平面及对应结构计算模型效果如下图所示:

2.3 结构方案分析

2.3.1 高宽比分别计算如下:

方案1:217.6/48.2=4.52

方案2:217.6/43.3=5.03

结构整体计算控制指标统计:

模型结构工程量统计:

 

影响结构基本周期及层间位移角增大约14.0%,含钢量相应增大约11~15%。

3.结论

TONSEN ARCHITECTURE

对超高层结构经济指标控制意义重大。

 

综上所述,超高层塔楼在进行建筑方案选型时,要重视并对建筑高宽比指标进行控制,在施工图阶段能够最终达到结构限额指标设计的目标。

– END –




结合PKPM-PC深入解读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居住类建筑,以及新建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厂房、研发用房均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随着政策的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逐步增多,快速确定初步的方案、快速计算指标、高效完成上会报告,成为当前设计师们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基于PKPM-PC中关于深圳装配率计算功能,从参数设定及相关计算细则解读、程序装配率计算结果、深圳装配式建筑分值建议三个方面,向设计师们分享如何快速实现当前诉求。

01 参数设定及评分细则解读

命令位置:指标与检查→深圳装配率(见图1)。

图1

点击深圳装配率,主要包括以下七栏信息:总体设置、标准化设计、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机电、信息化应用、加分项,各栏参数详细介绍见下文。

1.1 总体设置

总体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实施装配式建筑楼栋号、建筑类型、地下室层数、是否采用全装修、是否非预制构件部分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是否公共建筑外墙全部采用单元式幕墙、是否输出计算书等信息,如图2。

图2

1.1.1 计算楼层、相同楼层、预制楼层

计算楼层、相同楼层、预制楼层分别表示参与指标计算的楼层、拆分方案相同的楼层、有预制的楼层。拆分方案相同的楼层,通过相同楼层的处理,可减少重复拆分工作,提高指标计算效率,如图3中,若自然层4到自然层29对应同一个标准层,且拆分方案一致时,可进行相同楼层的处理。

*评价标准规定当单体建筑主楼可划分标准层时,以标准层作为计算单元,计算比例为所有标准层的算术平均值,因此设定相同楼层即考虑标准层计算比例。

图3

1.1.2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实施装配式建筑楼栋号,主要是为最终输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分计算书》提供基本信息。建筑类型,可通过下拉表选择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

1.1.3 地下室层数

地下室层数,可通过下拉表选择实际的地下室层数即可。

图4

装配率评分规则(见图4)中规定:装配式建筑评分以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为基本单元。程序默认计算楼层为所有楼层,若存在地下室,则可通过下拉表选择正确的地下室层数,此时会出现‘地下室将包含在选中楼层中,是否继续包含?’提示,建议选择‘否’,此时程序在计算装配率时,就会自动扣除对应的地下室层数,见图5。

图5

1.1.6 采用全装修

采用全装修,默认为勾选状态,按照深圳装配式建筑标准(见图6),必须采用全装修,否则认定为非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含义及满足条件,请参考《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以下简称《深标》)装修与机电中全装修项的评分细则。

图6

1.1.5 非预制构件部分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

非预制构件部分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根据《深标》竖向构件(见图7)、水平构件(见图8)评分细则,若采用该工艺则勾选,若不采用则取消勾选。

图7

图8

1.1.6 公共建筑外墙全部采用单元式幕墙

公共建筑外墙全部采用单元式幕墙,根据《深标》竖向构件项评分细则(见图9),即‘非预制构件部分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和‘公共建筑外墙全部采用单元式幕墙’均勾选,则可得5分,若任意一项不勾选则该项不能得分。

图9

1.1.7 输出计算书

输出计算书,若不勾选则输出excel统计表格,包括汇总表及明细表;若勾选,则输出word版详细计算书,详情请参考下文二(2)节。

1.2 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设计,主要包括户型标准化和构件标准化两项内容。

1.2.1 户型标准化

根据《深标》户型标准化项评分细则(如图10),若为非居住建筑,该项为缺少项,则应取消勾选‘包含该项’;程序默认为勾选状态,若为居住建筑,则保持勾选状态。

图10

户型标准化是根据标准户型数占比计算,户型数的数据来源有两种方式(如图11):①按项目实际情况,手动输入对应的户型及套数;②选择‘导入户型表’,导入已有的excel格式户型统计表格。

‘增加行’和‘删除行’,主要是用于户型表格的增减。

*相同户型细则解读:完全相同户型和其镜像户型为相同户型,当仅结构墙柱变截面的上下层相同建筑户型为相同户型。

图11

1.2.2 构件标准化

根据《深标》构件标准化项评分细则(如图12),应保持程序默认‘包含该项’的勾选状态。

图12

构件标准化按标准构件数占比计算,构件数的数据来源有三种方式(如图12):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手动输入对应的构件型号及数量;②选择‘导入构件表’,导入已有的excel格式构件统计表格;③勾选‘自动计算’,程序根据模型信息自动进行统计,建议采用该方式,程序默认该项为勾选状态。

‘增加行’和‘删除行’,主要是用于表格数量的增减。

*相同构件细则解读:由于结构剪力墙厚度上下层不同,其相应位置仅叠合板单一方向有所变化的上下层叠合板,为同一预制构件。

图13

1.3 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竖向构件、水平构件、装配化施工。

1.3.1 竖向构件

竖向构件参数见图14,根据《深标》竖向构件评分项细则,竖向构件得分按体积计算。有以下两种统计方式:①勾选‘自动计算’,此时程序自动根据模型拆分情况评分,建议采用此方式,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②取消勾选‘自动计算’,可手动输入对应的体积,程序根据输入的数据统计结果。

图14

相同楼层同总信息,即总体设置中的相同楼层信息(见上文1.1.1节)。若竖向构件的拆分方式相同的楼层与总体设置中相同楼层一致,则勾选,程序默认为勾选状态。若不一致,则取消勾选,并可在此项中重新设置竖向构件拆分方案相同的楼层。

‘预制承重墙构件窗下填充墙计入预制’项若勾选,则计入到竖向预制构件体积中;若取消勾选,则不计入到竖向预制构件体积中,程序默认为勾选状态。建议若窗下填充墙为非砌筑则勾选,若为砌筑则取消勾选。

‘夹心保温墙体外叶板体积计入预制’选项与‘预制承载构件窗下填充墙计入预制’选项类似,程序默认为取消勾选状态,建议若从严考虑,则取消勾选该项。

1.3.2 水平构件

水平构件参数见图15,根据《深标》水平构件评分项细则,水平构件得分按投影面积计算。其中‘自动计算’和‘相同楼层同总信息’两项参数,程序默认为勾选状态,详细请参考竖向构件部分中的该项内容(见上文1.3.1节)。

图15

叠合板间后浇混凝土可计入预制部分最大宽度值,程序默认为400mm,根据评分细则(见图16),此处按默认值即可。

图16

*总投影面积计算解读:与预制外墙板一起预制的外挑板(如预制凸窗板)投影范围不再计入水平投影总面积和预制部分面积(与竖向不重复计算)。

*预制投影面积计算解读:在同一个标准层中的相同平面位置,存在上下不少于1层的现浇板时,按照几块板投影面积的外围线计算水平投影面积(见图17)。

图17

1.3.3 装配化施工

装配化施工参数见图18,详细评分细则请参考《深标》装配化施工项。其中‘包含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且应保持为勾选状态。

装配化施工得分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是否采用工具式脚手架;②是否采用混凝土布料机;③成品钢筋网比例。前两者,若采用则勾选,若未采用则取消勾选;第三项比例需手动输入实际的应用比值。

图18

1.4 围护墙和内隔音

围护墙和内隔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外墙非砌筑、免抹灰,外墙一体化,内墙非砌筑、免抹灰。

1.4.1 外墙非砌筑、免抹灰

外墙非砌筑、免抹灰项参数见图19,根据《深标》外墙非砌筑、免抹灰项评分细则,该项按外墙长度计算。其中,‘包含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且应保持为该状态;‘自动计算’和‘相同层同总信息’选项,默认为勾选状态,详细可参考竖向构件部分该项内容(见上文1.3.1节)。

图19

‘构件查删’见图19中的注释,自动计算时,点击构件查删,程序会自动搜索到所有参与计算的外围护构件并显红(见图20),在程序搜索自动结果的基础上,可通过单击构件增减参与计算的构件。即若应参与计算的构件,程序未搜索到,则可通过手动单击增加,从而保证该项内容计算的准确性。

图20

1.4.2 外墙一体化

外墙一体化参数见图21,该项得分请参考《深标》维护墙和内隔墙中的外墙一体化项评分细则(见图22)。外墙一体化得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外墙装饰一体化、外墙保温隔热一体化、单元式幕墙。若采用则勾选,若不采用则取消勾选。对于单元式幕墙,若采用则需手动输入实际的应用比例,且该应用比例需满足80%以上才可得分。

图21

图22

1.4.3 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

内隔墙非砌筑、免抹灰项参数见图23,详细参数设置可参考外墙非砌筑、免抹灰部分(见上文1.4.1节),该项得分可参考《深标》维护墙和内隔墙中内墙非砌筑、免抹灰项评分细则。

图23

1.5 装修和机电

装修和机电主要包括以下五项: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机电装修一体化及管线分离、穿插流水施工。

1.5.1 集成厨房

集成厨房的施工工艺形式,可通过勾选的形式进行确定(见图24)。

图24

根据《深标》评分细则(见图25),若为非居住建筑,则应取消勾选‘包含该项’。

*细则解读:若为缺少项,扣除最高分。

图25

1.5.2 集成卫生间

集成卫生间的施工工艺,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26)。其中‘包含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且应保持为该状态。若采用整体卫浴,需手动输入实际应用比例,该比例计算及评分标准请参考《深标》装修与机电中集成卫生间项评分细则。

图26

1.5.3 干式工法

干式工法的施工工艺,需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27)。其中‘包含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且应保持为该状态。该项详细得分标准请参考《深标》装修与机电中干式工法项评分细则。

图28

1.5.4 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

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的施工工艺,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28)。其中‘包含该项’默认为勾选状态,且应保持为该状态。该项详细得分标准请参考《深标》装修与机电中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项评分细则。

图28

1.5.5 穿插流水施工

穿插流水施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29)。

图29

根据《深标》评分细则(见图30),对于30层以下的建筑,该项为缺少项,应取消勾选‘包含该项’。

图30

1.6 信息化应用

信息化应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31),详可参考《深标》信息化应用项。

图31

1.7 加分项

加分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的选项(见图32),详可参考《深标》加分项。

图32

02 装配率计算结果

2.1 默认excel表格统计结果

在不勾选总信息中的‘输出计算书’时,程序会根据模型输出excel形式的统计表格,包括总评分表及各项明细统计表,见图33。

图33

2.2 输出计算书

在勾选总信息中的‘输出计算书’时,程序会根据统计结果,输出word版的深圳装配率计算书,该计算书可作为深圳装配式项目方案阶段的专项评审报告,内容见图34中的目录。

图34

03 深圳装配式建筑分值建议*

对于居住项目:

装配式方案建议选用:预制凸窗+叠合楼板+内墙板+预制楼梯。

对于公建项目:

装配式方案建议选用:

①预制外墙+钢筋桁架楼承板(10%~70%)+内墙板。

②单元式幕墙+钢筋桁架楼承板(≥70%)+内墙板。

以上为装配式项目方案粗选,详细得分见下:

3.1 标准化设计

户型标准化:

对于非居住项目,该项为缺少项,总分可减2分。

对于居住项目一般可满足,该项可得2分。

构件标准化:

一般至少得1分,即标准化比例至少需达到60%。

3.2 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至少拿20分。建议尽量考虑在水平构件部分和凸窗部分多拿分,若水平构件和凸窗部分不满足最低20分的要求时,可考虑非预制构件部分采用装配式模板工艺拿分。

3.3 围护墙和内隔墙

外墙装饰免抹灰:

至少得5分,若采用铝模板施工,基本可满足。

外墙与装饰、保温隔热一体化:

一般考虑采用外墙装饰一体化和外墙保温隔热一体化,可得2分;若采用单元式幕墙,需比例达到80%以上,可拿该项满分5分。

3.4 装修和机电

全装修:满分6分,为必拿分。

集成厨房:若为非居住项目,则为缺省项,总分可减4分;若为居住项目,该项拿满分一般较难满足,但其中厨具、灶具、五金等设备配置齐全该项容易拿2分。

集成卫生间:该项拿满分一般较难满足,但其中洁柜、灶具、五金等设备配置齐全该项容易拿2分。

干式工法:大部分项目,可考虑墙面采用干挂或薄贴工艺,可得1分。

机电装修一体化、管线分离:大部分项目,可考虑建筑、结构、机电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实现各专业协调,满足预制构件生产、装配式施工的要求,争取得2分。

穿插流水施工:对于30层以下的装配式建筑,该项为缺少项,总分可减3分;对于30层以上的项目,可考虑得分。

3.5 信息化应用

BIM应用:设计阶段,必须采用BIM应用,可得1分;后面两个阶段可作为备选项。

信息化管理:该项若需拿分,则应在招标阶段明确。

3.6 总结

装配式建筑得分建议,可见如下汇总表:




装配式结构的预制构件如何设计?

装配式结构是由预制柱、预制剪力墙、叠合梁、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等构成,构件在进行计算时,调整系数与传统结构有细微的差别。

预制构件的设计

装配式结构在进行结构布置时,为了减少装配的数量及减小装配中的施工难度,往往不设置次梁。在进行梁柱等构件布置时,应提前知道工厂生产设备生产构件截面尺寸的边界条件,否则设计的构件无法生产。在进行剪力墙布置时,墙的布置应尽量去方便工艺拆分。

板的传力模式应根据产业化公司板的类型确定,如果采用双向叠合板,则可以不改变受力模式,如果采用单向预应力叠合板或者单向预应力空心板,则应把板的受力模式改为对边传到,单向传力。楼板的配筋,在非主要受力方向,应该进行包络设计(构造+现浇厚度双向板该方向计算)。

装配式结构用PKPM 等软件进行计算时,周期折减系数梁刚度增大扭矩折减系数等与传统设计有细微的差别,在设计中应认真对待。

装配式结构在绘制施工图时,应尽量减少柱或者剪力墙边缘构件中的套筒个数,节省造价。装配式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进行布置时,除了按传统剪力墙结构中的思维去布置剪力墙外,还应注意如下要点:

(1) 在对剪力墙结构进行布置时,多布置L、T 型剪力墙,少在L、T 型剪力墙中再加翼缘,特别是外墙,否则拆墙时被拆分的很零散。

(2) 剪力墙结构中翼缘长度,有两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是,对于L 型外墙翼缘长度一般≦600mm,T 型翼缘分长度一般≤1000mm(防止边缘构件现浇长度太长而在浇筑中出现问题),在门窗处留出≥200mm 的门垛,如图1 所示:

1、1800mm 为窗宽,200mm 为留出的窗垛(方便拆分),1000mm 为翼缘长度;

2、箭头处在层高方向,只有梁与现浇边缘构件钢筋进行锚固,在其下的200mm 窗垛与现浇边缘构件之间没有钢筋连接,只有预制混凝土与现浇混凝土相连,咬合力不是很好,在地震作用时是薄弱部位,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3、当窗垛≥600mm 时,可以做空心外隔墙,也能与现浇边缘构件在交接处形成薄弱部位,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4、装配式规范要求约束边缘构件部位宜现浇,且窗户一般应带≥200 的垛,所以留出200mm 的混凝土垛也是出于此方面考虑。

第二种是,对于L 型外墙翼缘长度可≥600mm,T 型翼缘分长度可≥1000mm,翼缘端部顶着窗户,如图1-2 所示:

1、1800mm 为窗宽,1400mm 为翼缘长度,其中600mm 为现浇,400mm 为预制;

2、梁带外隔墙(含窗户)与400mm 剪力墙一起预制,再把钢筋锚入600mm 现浇混凝土中;

3、箭头处在层高方向,与400mm 预制边缘构件整体相连,由于开了很大的窗洞,在箭头处是薄弱部位(地震作用时),不会与边缘构件形成整体一起受力,不应有安全问题。

(3)剪力墙与带梁隔墙的连接,主要是满足梁的锚固长度,在平面内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因为往往暗柱留有400mm 现浇(200 厚墙)或者与暗柱一起预制;一字型剪力墙平面外一侧伸出的墙垛一般可取100mm(可能出现套筒个数太多,不好安装。无论在剪力墙平面内还是平面外,门垛或者窗垛≥200mm 或者为0mm。当梁钢筋锚固采用锚板的形式时,梁纵筋应≤14mm(200 厚剪力墙)。

(4)有时候梁带墙一起预制,起重质量过大,不得不把剪力墙的长度加大;

(5)有时候,门跺部位预制构件长度太短,可以让其与剪力墙一起预制,加大剪力墙长度;

(6)剪力墙结构中梁无论现浇预制,面筋一般一排2 根钢筋,最多做2 排(现浇时,从理论上面筋可以放三根18,但施工时无法浇筑混凝土)。

(7)电井旁边管线较多时,现浇部分厚度一般60~80mm,以80mm 居多。

(8)尽量将柱子的截面尺寸一样,模具不变,根数相同,直径不相同。剪力墙与连梁也是一样,根数一样,直径不一样,侧模不变。

(9)板跨6m 以上用预应力,效果比较好,才比较经济,主要是挠度。所以一棟房屋中,建议采用双向叠合板(桁架钢筋)+单项预应力叠合板,这样一般比较经济。




GB50334-20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

  • 规范/图集名称:《GB50334-20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
  • 实施日期:2017-01-21
  • 被替标准号:GB50334-2002

内容简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5.地基与基础;6.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7.污水处理设备安装;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9.电气设备安装;10.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1l,管线安装工程;12.厂区配套工程;13.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修改了规范的框架结构,将原施工测量修改为工程测量,将原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和泵房工程三章合并为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一章.将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章细分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和电气设备安装三章.将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并入污泥处理设备安装一章,增加了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一章;2.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验收规定、工程验收划分、验收程序及组织;3.修订了地基与基础、管线工程的验收规定;4.细化了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附属结构的验收规定;5.完善了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的验收规定;6.修订了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装的验收规定。

规范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工程验收规定
3.3 验收程序及组织
4 工程测量
4.1 一般规定
4.2 平面测量
4.3 高程测量
5 地基与基础
5.1 一般规定
5.2 基坑开挖与回填
5.3 地基处理
5.4 桩基础
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
6.1 一般规定
6.2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
6.3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构筑物
6.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
6.5 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
6.6 附属结构
7 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7.1 一般规定
7.2 格栅设备
7.3 螺旋输送设备
7.4 泵类设备
7.5 除砂设备
7.6 曝气设备
7.7 搅拌设备
7.8 排泥设备
7.9 斜板与斜管
7.10 过滤设备
7.11 微、超滤膜设备
7.12 反渗透膜设备
7.13 加药设备
7.14 鼓风、压缩设备
7.15 臭氧系统设备
7.16 消毒设备
7.17 浓缩脱水设备
7.18 除臭设备
7.19 滗水器设备
7.20 闸、阀门设备
7.21 堰、堰板与集水槽
7.22 巴氏计量槽
7.23 起重设备
8 污泥处理设备安装
8.1 一般规定
8.2 钢制消化池
8.3 消化池搅拌设备
8.4 热交换器设备
8.5 沼气脱硫设备
8.6 沼气柜
8.7 沼气锅炉
8.8 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沼气压缩机
8.9 沼气火炬
8.10 混料机
8.11 布料机
8.12 带式输送机
8.13 翻抛机
8.14 筛分机
8.15 污泥贮仓
8.16 污泥干化设备
8.17 悬斗输送机
8.18 干泥料仓
8.19 污泥焚烧设备
8.20 消烟、除尘设备
9 电气设备安装
9.1 一般规定
9.2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9.3 电力变压器
9.4 电动机
9.5 开关柜、控制盘(柜、箱)
9.6 不间断电源
9.7 电缆桥架
9.8 电缆及导管
9.9 接地装置、防雷设施及等电位联结
l0 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2 中心控制系统
10.3 控制(仪表)盘、柜、箱
10.4 仪表设备
10.5 监控设备
10.6 执行机构、调节阀
1l 管线安装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2 工艺管线
11.3 配套管线
12 厂区配套工程
13 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
13.1 一般规定
13.2 构筑物功能性试验
13.3 管线工程功能性试验
13.4 联合试运转
13.5 其他试验
附录A 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划分
附录B 设备安装工程单机试运转记录
附录C 污水处理厂联合试运转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强制性条文

7.15.2 臭氧、氧气系统的管道及附件在安装前必须进行脱脂。

13.3.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管道必须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高清无水印、带书签 20J910-3 模块化钢结构房屋建筑构造图集(OCR完整版)

资源简介/截图: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模块化钢结构房屋建筑构造
图集号:20J910-3
统一编号:GJBT-1575
组织编制:中国建筑标谁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阳地钢(北京)装配式建筑设计研究院
实行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一日

1编制依据
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6]89号文“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1.2本图集依据的主要标准规范: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JGJ/T466-2019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丁227-201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
《集装箱模块化组合房屋技术规程》CCS334:2013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2定义
2.1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
在工厂内制作完成,或在现场拼装完成且具有使用功能的钢结构建筑模块单元,通过装配连接而成的单、多层模块化钢结构房屋,简称模块化钢结构房屋。
2.2箱型房屋模块化集装箱房屋和模块化框箱房屋统称箱型房屋。
2.3既有集装箱
经过一定使用周期后仍具有建筑使用功能的集装箱。
2.4模块化集装箱房屋
使用既有集装箱或部分利用集装箱部件制成的非标准集装箱作为一个建筑单元模块,单独使用或组合成房屋,简称
集装箱房屋。
2.5模块化框箱房屋
在工厂整体预制或采用预制构件现场拼装成箱型,具有框架结构或刚性底盘,单独使用或组成房屋,简称框箱房屋。
2.6模块化构件组合式房屋
用种类较少的标准化构件组装成房屋,其构件作为模块,具有一定的互换性。
3适用范围
3.1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的模块化钢结构房屋的建筑设计和产品设计。模块化钢结构房屋类型与适用范围对照表见表1。
3.2箱型房屋模块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为建筑物使用,还可与其他钢结构组合,见第3页图1。
3.3模块化房屋的选用应满足功能要求并发挥其优势,一般包括:
3.3.1可满足流动性或临时性使用需求。
3.3.2可远程建造或供应房间模块部品。
3.3.3构件集成可海运。
(略)

20J910-3图集PDF书签目录:

目录 6
总说明 9
模块化集装箱房屋 22
模块化集装箱房屋说明 22
通用型既有集装箱(改造)结构示意图 25
(定制)固定式集装箱房屋箱体结构示意图 26
(定制)可变式集装箱房屋类型示意图 27
集装箱房屋箱体加固示意图 28
集装箱房屋箱体连接示意图 29
集装箱房屋外墙做法示意图(内保温) 30
集装箱房屋外墙做法示意图(外保温) 31
集装箱房屋屋顶构造示意图 32
集装箱房屋洞口、中廊铺板及管线构造示意图 33
集装箱房屋防火包覆构造示意图 34
集装箱房屋顶板、壁板构造示意图 35
楼(地)板基层构造做法示意图 36
既有集装箱房屋模块及组合示例 37
定制集装箱房间模块及组合示例 38
设备箱示例—双发电机组房 40
设备箱示例—防爆移动加油房 41
模块化框架箱房屋 42
模块化框架箱房屋说明 42
框架箱式房屋应用示例图 45
框架箱式房屋结构示意图 46
框架箱式房屋组合墙身大样—填充式 47
框架箱式房屋组合墙身大样一-外包式 48
框架箱式房屋拼箱与拼构件详图 49
框架箱式房屋墙柱关系、柱的组合连接 50
框架箱式房屋箱-箱连接详图、箱-基础连接详图、常用型材 51
框架箱式房屋卫浴降板与设备支架示意图 52
打包箱分解图 53
打包箱标准模块基础示意图 54
打包箱标准模块详图 55
打包箱标准模块箱顶、箱底构造图 56
打包箱索引图 57
打包箱大样图 58
底盘箱式房屋 60
底盘箱式房屋说明 60
底盘箱式房屋分解图 62
底盘箱式房屋示例 63
安装示意详图 65
上部结构图 67
模块化冷弯薄壁型钢房屋 68
模块化冷弯薄壁型钢房屋说明 68
模块组合示意图 71
三维构件—厨房 72
三维构件一卫生间 73
二维构件—不带洞口墙板 74
二维构件—带门洞口墙板 75
二维构件—带窗洞口墙板 76
二维构件—楼板、屋面板 77
一维构件—柱子 78
二维构件—墙体连接节点 79
模块化轻型钢框架房屋 80
模块化轻型钢框架房屋说明 80
建筑结构体系示意图 83
建筑结构布置示意图 84
外墙排板示意图 85
钢结构连接示意图 86
构造详图 87
内隔墙结构构造 89
拆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房屋 90
拆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房屋说明 90
单层房屋立面、平面图 92
两层房屋立面、平面图 93
配套附件表 94
建筑节点详图 95
结构安装详图 96
模块化板式房屋 102
模块化板式房屋说明 102
模块化板式房屋示意图 104
模块化板式房屋示例 105
墙板规格表 106
墙板详图 107
结构详图 108
通用构造 110
通用构造说明 110
通用构造材料选用表 111
屋顶、屋面构造做法 112
楼(地)板及箱顶板构造做法 113
骨架式复合外墙构造层 115
实体外墙板及其附加层 116
箱型房屋箱间接缝构造 117
附录 118
40英尺标准集装箱IAA结构图 118
20英尺标准集装箱ICC结构图 120
20、40英尺标准集装箱ICC、IAA结构图 122
集装箱标准、使用条件、涂装与组件 123
集装箱试验条件 124
常用热轧H型钢主要规格 125
常用结构钢管规格 126
常用冷弯型钢规格 127
冷弯薄壁型钢主要规格 128
常用防腐涂层配套 129
常用紧固件—普通螺栓、承压型高强螺栓、抽芯柳钉 130
常用紧固件—自攻螺钉 13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132
板材—定向刨花板(OSB) 133
板材—纤维水泥平板 134
板材—水泥纤维装饰板 135
板材—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137
板材—木塑、竹塑板 139
板材—压花铝复合板 140
板材—PVC外墙挂板 141
板材—贴面人造板 142
常用保温隔热材料 143
真空绝热板 144
防水透汽膜、隔汽膜材料 145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146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147
膜结构 149
整体卫浴间 150
常用平板运输车参数表 152
汽车吊参数表 153
叉车参数表 155
装配式防爆箱房 156
移动式核酸采样站 158
相关技术资料 161




Revit绘制飘窗怎么做?在Revit中创建复杂参数化预制飘窗族案例教学

文章来源:海南省BIM中心

 

    在Revit中创建复杂参数化预制飘窗族,本族为某装配式建筑中实际运用,细部结构极为复杂,本文章以此为例进行参数化BIM设计。本装配式建筑实际运用图片如下:

    以下是教学教程,由许网友奉献:

在预制项目中,由于预制构件的特殊性,可能每个设计院的构造设计都不一样,无法统一,因此Revit中内置的系统族已无法满足。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复杂预制构件的做法。

虽然在预制项目中,预制构件的类型已经足够少了,可能只有两种,但还是会分为标准层和顶层,这时,做参数化的构件族就很有必要了。

首先看一下预制飘窗大概的样子。下图。

    第一步:切换至”参照标高”视图,创建其基本参数。

    随后,切换至立面视图,创建”高度”等基本参数。

    创建”拉伸”命令,将拉伸边界线锁定至”参照平面”上,这时,相关参数修改就会随之变动。

如图所示。

    第二步:切换至”参照标高”平面中,绘制一根”剖面线”,随后切换至”剖面视图”,创建相关参照平面及参数,如图。

    第三步:创建户内线脚,该线脚是留着搁置飘窗平台板的,利用”拉伸”命令,创建其模型。并锁定左右两端。

    第四步:创建窗洞口。通过”空心拉伸”,即可完成。

    随后切换至”剖面视图”,确定其高度,并锁定。

    第五步:创建底部槽口,利用”放样”命令,首先创建”放样路径”并锁定参照平面,切换至”剖面视图”创建轮廓线并锁定。

    第六步:同理,创建顶部槽口,通过”空心放样”。

    最后一步:选中实体模型,添加材质参数即可完成模型。

  




解析同层排水的3种形式:降板式/不降板式/隐蔽式

 装配式建筑可以分为结构体系、维护体系、内装体系以及机电体系等。装配式内装区别与传统内装的一大特点就是同层排水技术。

同层排水是指卫生间内卫生器具排水管不穿越楼板,排水横管在本层套内与排水总管连接,一旦发生需要清理疏通的情况,本层套内就能解决问题的一种排水方式。

同层排水技术优点:

1)房屋产权明晰:卫生间排水管路系统布置在本层套住户家中,管道检修可在本户内进行,不干扰下层住户;

2)排水噪音小:排水支管布置在楼板上,被回填层覆盖后有较好的隔音效果,从而排水噪音大大减小;

3)渗漏水机率小:卫生间楼板不被排水支管穿越,减小了渗漏水的机率,也能有效地防止病菌的传播等。

下面就介绍集中常见的同层排水技术,并进行优劣分析。

降板式

设计施工技术要点

①降板的高度一般采用30~40cm,方可满足横管安装坡度。

②做局部降板时,采用专用配件连接排水支管与立管,可能满足管道安装和排水横管的坡度需要。

③重视做好防水施工,降板层和地面层都应做好防水施工。

④注意考虑沉箱的排水,对于降板沉箱内的积水可在降板最低处设置侧排地漏,排除污水,避免降板区域内积水,地漏外部应包扎过滤网,避免固体颗粒通过地漏排至管道中。

优点

①给排水管道布置在降板中,卫生间无明显管道,卫生洁具布置灵活,排水噪声对下层干扰较小,施工也较方便。

②卫生间楼板不被卫生器具管道穿越,发生漏水的几率比较小,发生漏水或检修时,不影响下层住户使用。

缺点

①结构降板处理增加造价,同时用填充材料填平降低空间,增加荷载,增加住户装修成本。

②下沉板内的积水不易排出。

不降板式

不降板的同层排水,即把排水管敷设在卫生间地面上或将排水横管设在外墙。

排水管敷设在卫生间地面上

设计施工技术要点

此系统中地漏设置是难点,解决方法是紧靠立管处设置地漏,地漏存水弯设在管井内。淋浴器、浴缸的出水口须设存水弯,须将淋浴器或浴缸垫高少许。

优点

该方式最主要的优点即不用降板。

缺点

①坐便器必须用后出水式,选型有局限性,须将淋浴器或浴缸垫高少许,故对使用有一定影响。

②卫生间的布置必须与建筑平面密切配合,卫生洁具应尽量布置在同一侧墙上或相邻侧墙面,有一定局限性。

③侧出口地漏排水的水力条件不好,卫生条件较差。

排水横管设在墙外

设计施工技术要点

①将排水立管、排水横支管和专用通气管布置在墙外,污、废水室内分流,坐便器的污水排水管单独穿出墙外与排水立管连接,其余的洁具、地漏、洗涤等废水排水可分别穿出墙外后接排水横支管,经共用水封再与排水立管连接。

②墙外的横支管的安装高度可以尽可能保持与洁具(尤其是排水口较低的洁具如浴缸地漏)排水口的落差。

③地漏采用侧出口地漏。

优点

①可做到卫生间内所有排水管均不外露,整洁美观。减少排水管道噪声对室内住户的影响。卫生间可不做吊顶,节约二次装修费用。

②易于发现渗漏点。

缺点

①有地域限制,仅限在无冰冻期区域使用。

②因排水管道穿过建筑外墙,故对预留孔洞精度的要求较高,施工较麻烦,易产生位移和误差。

③所有排水管道均安装在外墙面上,给管道维修带来有一定困难;管道布置对建筑美观有一定影响,一般应布置在建筑凹字空间内。

④对卫生洁具要求均靠外墙布置,有一定局限性。排水管道穿过建筑外侧,管道穿外墙的防水处理工作量大。

隐蔽式

设计施工技术要点

①应采用污废水合流系统,卫生器具应尽量布置在同一侧墙面上,当不能做到时,也应布置在相邻墙面。

②在便器应采用挂壁式坐式大便器,冲洗水箱应采用薄管形或超薄型隐蔽式水箱,按照我国现行政策,坐工大便器应采用节水型,冲洗水箱的冲洗水量不超过6L,用两档冲洗。

③排水管材宜采用聚乙烯管,不得将给水管管件用于排水管系,接口采用对口焊接,以改善水力工况,减少水流噪声和节省空间尺寸。

④卫生器具排水支管宜分别独立接入排水立管,尽量减少横管长度,排水横管应保证充满度,横管坡度不宜过大。

⑤不设地漏或少设地漏,设置地漏时可采用侧排地漏或采用高度较矮的新型地漏。

⑥管道隐蔽前应做管道通水试验和灌水试验。

优点

①卫生间平面布置灵活。

②管道和水箱隐蔽,简洁美观。

③卫生间排水支管不穿越楼板,解决了排水横管表面凝水、滴水问题,也相应提高了室内净空高度,有利于防火,更便于堵塞后的维护和清通。

④有效地降低因排水而形成的水流噪声,创造了住宅的安静环境。

⑤支架牢固,安装方法稳妥可靠,卫生器具使用稳固。

⑥适用于住宅、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宾馆客房和体育建筑。

缺点

较难设置地漏。

总结

每一种施工方法都有其局限性,适用范围也是各不相同,在使用时一定要慎重选择。




彩色高清无水印 20G367-2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公共建筑)

资源简介/截图:

彩色高清无水印完整版20G367-2图集,pdf格式,可打印,实行日期:2020年4月1日,统一编号:GJBT-154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编制依据
1.1本图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6]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1.2本图集编制依据下列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JGJ3-2010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01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2适用范围
2.1本图集对工程实践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后,选择了较为常用和成熟的构件及做法编入本图集。设计人员应结合具体工程情况,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结合自身设备和工艺,在全面准确了解本图集各项适用条件和设计参数的基础上,正确使用本图集。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的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和框筒结构的公共建筑(例如办公、酒店、宿舍、宾馆、医疗病房等)。当本图集满足其他建筑类型的要求时,也可参考选用。
2.2本图集中梯板上、下端安装节点既可采用本图集第45页的节点,也可采用15G367-1《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中第27页的节点。当位于框架部分的楼梯采用
15G367-1《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中第27页节点时,应采取措施限制垂直于梯跑方向位移,防止地震作用下变形过大而撞击周边构件。
2.3本图集中梯段板采用立模生产工艺,当采用其他生产工艺时,还应进行脱模验算。
2.4本图集中提供了吊点位置、预埋吊件样式,若采用其他形式或工程吊装有特殊要求时需另行设计。
2.5本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相关尺寸要求:
2.5.1建筑层高:3.3m、3.4m、3.5m、3.6m、3.7m、3.8m、3.9m、4.0m、4.1m、4.2m和4.5m。
2.5.2楼梯间净宽:2750mm;若梯间宽度为其他尺寸,可参照本图集使用。
2.5.3建筑面层做法厚度:本图集安装图以梯断面是清水混凝土面为例进行绘制;梯段板面不是清水混凝土面的安装图和模板图仅给出示意图。当梯段有面层时,面层不得占用梯板的结构厚度。
2.5.4楼梯梯段板为预制混凝土构件,平台梁、板可采用现浇混凝土。
2.5.5若具体工程项目中预制楼梯尺寸与上述规定不同时,可参考本图集另行设计。
3材料
3.1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3.1.1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3.1.2本图集中梯段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3.1.3钢筋采用HPB300(中),HRB400(业),销键锚栓为C级锚栓。
3.2预埋件
3.2.1预埋件的锚板采用Q235B级钢,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规定。
3.2.2锚筋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RB400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取值不应大于300N/mm2,锚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3.2.3锚筋与锚板之间的焊接采用埋弧压力焊,采用HJ431型焊剂。T型角焊缝应采用E50型焊条,或其他性能相近的焊条。
3.2.4吊环应采用HPB300级钢筋或Q235B圆钢制作,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3.2.5构件吊装采用吊环、吊钉或其他形式吊件等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高清无水印20ZTJ005建筑防水构造图集-FBZ系列 中南标推荐图

资源简介/截图:

高清无水印完整版20ZTJ005图集,PDF格式,生效日期:2020年11月10日,20ZTJ005图集适用于中南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和工业辅助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面。

2.设计内容
2.1FBZ屋面防水保温系统材料性能指标、特点及使用方法。
2.2FBZ屋面防水保温系统构造做法。
2.3FBZ屋面防水保温系统节点详图。
3.设计依据
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404-2017《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11-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693-2011《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JGJ26-2018《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55-201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41-2014《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C/T2317-2015《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QB/JZLH001-2016《BZ屋面工程系统施工技术规程》
Q/DXJZL0001-2019《喷涂橡胶沥青防水胶膜》
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
建科评(2016)075号
4.采用材料
4.1结构层
结构层宜采用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控制结构变形。装配式结构层板缝中浇灌细石混凝土上应填放背村材料(聚乙烯泡沫塑料棒),上部嵌填密封材料。
4.2防水层
4.2.1防水层采用FB乙喷涂橡胶沥青防水胶膜、FBZ喷涂硬泡聚氨酯(型)防水保温材料。
FBZ喷涂橡胶沥青防水胶膜保持了橡胶的高弹性、低温柔性、耐老化性;并具有抗穿刺力强、不窜水、耐高温、抗冻、抗化学腐蚀、抗裂、冷施工、自熄阻燃、无毒无异味、无环境污染等优点。同时,FBZ喷涂橡胶沥青防水胶膜破乳固化后,防水层通过析水过程,不断地“抓紧基面,使胶膜分子渗入到混凝土基面的毛细孔隙中,形成牢固的物理卯作用,涂层与基层之间强大的粘结力,保证了混凝土基面永久不窜水。
4.2.2FBZ喷涂橡胶沥青防水胶膜的主要性能详见表4.2.2.

内容索引:

目录1
一、FBZ屋面防水保温系统
FBZ屋面防水保温系统说明3
屋面构造做法表…11
平屋面详图索引17
檐口18
檐沟19
高、低女儿墙泛水…20
屋面出入口、检修……21
横式水落口…22
变形缝23
管道出屋面泛水…24
设备基座、反梁过水洞…25
拉索座26
坡屋面详图索引…27
块瓦屋面檐沟、檐口28
块瓦屋面屋、斜天沟29
块瓦屋面泛水、山墙封檐30
块瓦屋面管道出屋面31
块瓦屋面排气道、检修孔32
块瓦屋面变形缝33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檐沟、檐口34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屋脊、斜天沟35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泛水、山墙封檐36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管道出屋面37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排气道、检修孔38
沥青瓦、波形瓦屋面变形缝…39
二地下室、综合管廊、室内防水
地下室、综合管廊、室内防水说明40
地下室防水构造做法表…44
综合管廊防水构造做法表47
室内防水构造做法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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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以下图集或规范,目前共63个规范或图集:


名称标准号时间链接
渝20Q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pdf20Q012020本文右上角
DB50/T 10001.2-2021 DB51∕T 10001.2-2021智慧高速公路共四册DB50/T 10001.2-20212021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098
DBJ50/T-428-2022 混凝土结构构件质量缺陷检测技术标准.pdfDBJ50/T-428-2022 2023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844
DBJ50/T-431-2022 城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50/T-431-20222023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840
DBJ50/T-374-2020 山地城市室外污水管网建设技术标准DBJ50/T-374-2020 2020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396
DBJ50/T-064-202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DBJ50/T-064-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99
DB50/T 1264-2022 道路信息模型与城市三维模型信息交换与集成技术规范DB50/T 1264-2022 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96
DB50/T1093-2021 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DB50/T1093-20212021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93
DB50/T 1233-2022 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计规范DB50/T 1233-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90
DB50/T1105-2021 城市桥梁加固设计规程DB50/T1105-20212021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84
DB50/T 1308-2022 建设施工承包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范DB50/T 1308-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80
DB50/T 1218-2022 城市公共厕所智能化系统技术规范DB50/T 1218-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77
DB50/T 1263-2022 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系统技术规范DB50/T 1263-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70
DB50/T 1267-2022 民宿分类与评定DB50/T 1267-20222022https://xycost.com/archives/202145
渝17J16 无釉面泡沫陶瓷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建筑构造.pdf17J162017本文右上角
渝20J04-5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 五 排烟窗.pdf20J042020本文右上角
DJBT 50-105泡沫陶瓷保温装饰板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渝17J19).pdfDJBT 50-1052017本文右上角
DJBT 50-119-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一)容器式轻型种植屋面(渝18J12).pdfDJBT 50-1192018本文右上角
DJBT50-108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抗震墙(200mm)(渝18J03).pdfDJBT50-1082018本文右上角
渝17J11 天然花岗石薄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pdf17J112017本文右上角
渝21S01-建筑节水绿化灌溉设计图集.pdf21S012021本文右上角
渝17J18 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图集.pdf17J182017本文右上角
DJBT50-115重庆市钢结构厂房墙体,屋面建筑构造图集(渝18J09).pdfDJBT50-1152018本文右上角
渝18J02 建筑室外透水铺装构造图集:pdf18J022018本文右上角
渝18M03 重庆市综合管廊(现浇)结构设计图集.pdf18M032018本文右上角
渝20M03-3 城市桥梁防撞护栏(三) DJBT50-144.pdf20M032020本文右上角
渝19J03 既有建筑外墙节能改造 外保温.pdf19J032019本文右上角
DJBT50-106酚醛复合板建筑内保温系统构造(渝18J01).pdfDJBT50-1062018本文右上角
渝20M03-2 城市桥梁防撞护栏(二) DJBT50-144.pdf20M03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M03-1 城市桥梁防撞护栏 (一) DJBT50-144.pdf20M032020本文右上角
DJBT50-128浮筑楼板隔声保温系统构造–难燃型改性聚乙烯复合卷材、聚酯纤维复合卷材(渝19J02).pdfDJBT50-1282019本文右上角
渝19M02 重庆市轨道交通基坑内支樘体系构造通用图集.pdf19M022019本文右上角
渝19TJ01 改性沸石刚性防水建筑构造.pdf19TJ012019本文右上角
渝20TJ11浮筑楼板隔声保温系统构造–难燃型改性聚乙烯复合卷材(蜂窝型)DJBT 50-143.pdf20TJ11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1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建筑构造 DJBT50-131.pdf20J01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M02 城市地下道路结构变形缝、施工缝防水构造.pdf20M02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4-4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 四 防火卷帘.pdf20J04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6 民用建筑立体绿化构造图集,pdf20J06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4-1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 一 防火门 DJBT-136.pdf20J042020本文右上角
渝21J03防火玻璃墙设计图集.pdf21J032021本文右上角
渝20J08 薄层砂浆砌筑混凝土复合自保温砌块建筑构造.pdf20J08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M01 城市道路隧道建筑限界及净空断面.pdf20M01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4-3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 三 耐火窗.pdf20J042020本文右上角
渝20J04-2 建筑防火、排烟构造设计图示 二 钢质防火窗.pdf20J042020本文右上角
渝18J10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标准图集 施工围挡及大门(一).pdf18J102018本文右上角
渝20TJ05 增强型水泥基泡沫保温隔声板建筑地面构造.pdf20TJ052020本文右上角
DJBT50-121预制混凝土装配式检查井(渝18S01).pdfDJBT50-1212018本文右上角
渝20J10 既有建筑外门窗改造 保温隔声.pdf20J102020本文右上角
渝21J02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复合型耐火风管设计图集,pdf21J022021本文右上角
渝20J07 轻集料水泥基条板内隔墙系统建筑构造.pdf20J072020本文右上角
渝19J05 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洱系统建筑构造 DJBT50-069.pdf19J052019本文右上角
渝18J1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标准图集 施工围挡及大门(二).pdf18J132018本文右上角
渝18J04 装配式建筑内隔墙墙板图集-层高3米.pdf18J042018本文右上角
渝12J03HSP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图集.pdf12J03HSP2012本文右上角
DBJ/T 50-074-2008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技术规程(14.16MB)DBJ/T 50-074-20082008本文右上角
DBJ50-125-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17MB)DBJ50-125-20112011本文右上角
DBJ50/T 195-2014 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技术规程(3.05MB)(3.05MB)DBJ50/T 195-2014 2014本文右上角
DBJ50/T-037-2017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砌体结构技术标准(4.71MB)DBJ50/T-037-20172017本文右上角
DBJ50/T-046-2013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05MB)DBJ50/T-046-20132013本文右上角
DBJ50/T-061-2021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标准(2.23MB)DBJ50/T-061-20212021本文右上角
DBJ50/T-157-202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539.24KB)DBJ50/T-157-20222022本文右上角
DBJ50/T-192-2019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1.98MB)DBJ50/T-192-20192019本文右上角
DBJ50/T-306-2018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2.95MB)DBJ50/T-306-20182018本文右上角
DBJ50/T-338-2019轻质隔墙条板应用技术标准 (1.54MB)DBJ50/T-338-20192019本文右上角
DBJ50/T-360-2020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标准(2.86MB)DBJ50/T-360-20202020本文右上角
DBJ50/T-361-2020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2.84MB)DBJ50/T-361-20202020本文右上角
DBJ50/T-419-2022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标准(6.31MB)DBJ50/T-419-20222022本文右上角
DBJ50/T-421-2022石膏砂浆应用技术标准(1.56MB)DBJ50/T-421-20222022本文右上角
DBJ50/T-422-2022住宅卫生间建筑装修一体化技术标准(2.87MB)DBJ50/T-422-20222022本文右上角
DBJ50-055-201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1.47MB)DBJ50-055-20162016本文右上角
DBJ50-69-2007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5.26MB)DBJ50-69-20072007本文右上角
DBJ50-184-2014重庆市建筑施工插槽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技术规范(24.92MB)DBJ50-184-20142014本文右上角
DBJ50-255-2022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5.13MB)DBJ50-255-20222022本文右上角
DBJ50/T-240-2016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自承重墙体工程应用技术规程(1.74MB)DBJ50/T-240-20162016本文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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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标准设计图集PDF合集下载

包含以下高清,无水印图集:

桂12J602 住宅厨房、卫生间防火型排气道.pdf
桂19TJ0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品构件标准图集-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pdf
桂19J704: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立体绿化技术应用专项图集19J704.pdf
桂19TJ0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品构件标准图集-预制钢筋混释土板式楼梯,pdf
桂20TJ014:隔声砂浆浮筑楼板构造图集.pdf
桂20TJ013:轨道交通车辆段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图集.pdf




正式版 T/CSCS 029-2022 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1.080.10 P26
中国钢结构协会标准
T/CSCS029-2022
临时建筑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of temporary steel structures
2022-05-16发布
2022-08-15实施
中国钢结构协会 发布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钢结构协会2020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中钢构协〔2020)第1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有关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生产、使用及检测与鉴定的情况,参考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根据我国现有国情,立足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构件;6.连接与节点;7.主体结构;8.围护结构;9.涂装与防护;附录A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记录表。

1总则
1.0.1为确保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建立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定方法,做到技术先进、数据可靠、评定科学,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三层及以下、单次周转设计工作年限不超过5年的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
1.0.3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临时建筑钢结构temporary steel structure
由钢结构承重,轻质墙板作围护,可多次组装拆卸重复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暂设性建筑钢结构。
2.0.2临时建筑钢结构构件members of temporary steel structure
组成临时建筑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如:梁、柱、板、支撑、楼梯、平台等构件。
2.0.3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inspection of temporary steel structure
为评定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质量或鉴定既有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性能所实施的检测工作。
2.0.4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鉴定appraisal of temporary steel structure
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对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性和适用性的评估工作。
2.0.5检测批inspection lot
检测项目相同、质量要求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由一定数量构件等构成的检测对象。
2.0.6抽样检测sampling inspection
从检测批中抽取样本,通过对样本的测试确定检测批质量的检测方法。
2.0.7测区testing zone
按照检测方法布置的,有一个或若干个测点的区域。
2.0.8测点testing point
在测区内,取得检测数据的检测点。
2.0.9非破损检测方法non-destructive testing method
在检测过程中,对结构既有性能没有影响的检测方法。
2.0.10模块单元module unit
模块建筑的基本单元,为钢结构模块建筑在空间上所划分成的若干个箱形钢结构单元。模块单元钢骨架可分为框架模块与框架支撑模块,模块单元在工厂内进行钢结构骨架的制作、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钢结构模块单元的天花板,是模块单元的组成部分。下层模块单元的天花板与上层模块单元的地板分属各自的模块单元。
2.0.11模块单元的连接节点module unit connection
模块建筑结构的三种连接方式,即模块单元内构件间连接、相邻的模块单元间结构连接、模块单元与外部支承结构连接。
2.0.12模块化建筑施工construction of modular building
模块化建筑施工是将在工厂预制完成的模块单元运输至现场进行吊装并实施各模块间的有效连接。
2.0.13模块化建筑围护结构modular building envelope
模块化建筑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门、窗、墙等,能有效地抵御外部环境的影响。
2.0.14钢结构集成式模块建筑
steel module structure
一种在工厂完成模块单元制作,将模块单元运输至施工现场吊装就位,对模块间的连接节点实施拼接所组成的装配式模块化结构形式
2.0.15辅助钢结构设施auxiliary steel structure facilities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以满足施工操作或工艺要求的临时措施。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既有临时建筑钢结构在使用维护期间,应进行相应的检测与鉴定工作。
3.1.2下列情况时,应对既有临时建筑钢结构状况进行检测与鉴定:
(略)
4材料
4.1一般规定
4.1.1临时建筑钢结构现场取样,应根据检测内容和目的确定取样部位和样品尺寸,并保证取样具有代表性。
4.1.2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材料性能检测的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的规定,且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关于计数抽样的规定。
4.2钢材
4.2.1当发现临时建筑钢结构中的钢材存在下列状况时,应对钢材力学性能进行检验:
(略)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3.1一般规定…4
3.2检测基本要求4
3.3鉴定要求…6
4材料…9
4.1一般规定…9
4.2钢材…9
5构件…12
5.1构件检测12
5.2构件安全性鉴定14
5.3构件适用性鉴定15
5.4集成式模块结构模块单元的检测与鉴定16
6连接与节点…19
6.1一般规定19
6.2焊缝19
6.3紧固件20
6.4节点…22
7主体结构…25
7.1一般规定25
7.2主体结构整体尺寸偏差检测·25
7.3主体结构变形检测26
7.4集成式模块结构检测…26
7.5主体结构安全性和适用性鉴定…27
8围护结构…30
8.1一般规定30
8.2围护结构材料…30
8.3檩条和墙梁·30
8.4压型钢板和预制墙板32
9涂装与防护…37
9.1钢材表面除锈质量检测37
9.2涂装与防护质量检测37
9.3涂装与防护质量评定39
附录A临时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记录表…41
本标准用词说明46
引用标准名录47
附:条文说明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