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问各位老师,这一些测试点是用钢筋做为接地材质吗
提问网友:1103
提问日期:2024-07-30 10:50:16
解答网友:worker zhang
白银专家
不全是,每一个后面都有材质要求,例如:b要求铜制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钻石专家
这一些测试点不是用钢筋做为接地材质,是40*4扁钢
提问网友:1103
提问日期:2024-07-30 10:50:16
解答网友:worker zhang
白银专家
不全是,每一个后面都有材质要求,例如:b要求铜制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钻石专家
这一些测试点不是用钢筋做为接地材质,是40*4扁钢
4.3.1 防火材料
1 填充材料
防火门门扇的填充材料,应为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经国家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检验达到《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规定的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B/T20285-2006规定的产烟毒性危害分级ZA2级要求
2 木材
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 JG/T122-2000中对Ⅱ(中)级木材有关材质要求。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检验达到难燃性要求。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木材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3 人造板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2000中对Ⅱ(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经国家认可授权的检测机构按照检验达到难燃性要求。
防火门所用人造板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人造板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4 钢材
防火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8-2006的规定。
防火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热轧钢板和带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提问网友:就是睡觉睡觉睡觉睡觉
提问日期:2024-07-24 15:00:28
解答网友:趁年轻去努力
黄金专家
内外墙影响砌体或者砼墙脚手架,其余没什么影响。
解答网友:Ruin
专家
内墙和外墙不同项目有可能材质不同,价格不一样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黄金专家
墙上无梁时,墙高度计算不一样; 脚手架定额套的也不一样
解答网友:陈
专家
对工程量没有影响,主要影响装饰、脚手架
提问网友:南柯一梦
提问日期:2024-07-22 17:40:53
管道抗震支架,投标的时候还没有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图纸,清单描述中仅提到“按图纸施工”,中标后后出的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图纸中要求抗震支架材质是Q235B,且要求镀锌处理,请问各位老师,此时是否要调整清单中抗震支架单价?(比如调整主材费用,增加镀锌处理的费用)
解答网友:刘建宁
黄金专家
可以的,认可回答请点赞全是免费进行的
提问网友:18031495339
提问日期:2024-07-22 12:19:56
解答网友:米老鼠
黄金专家
在工程量报表或查看构件工程量里就可以看到,一般在墙面抹灰的查看工程量里就有
这个应该是不同材质接缝处增加钢丝网的规定
提问网友:耶耶
提问日期:2024-07-22 11:05:32
已采纳
解答网友:最帅少爷
黄金专家
墙体材质不同,比如砌体和混凝土交接处。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黄金专家
墙体材质不同
解答网友:rsy
专家
就是梁、柱和墙面有通缝的地方
提问网友:源少
提问日期:2024-07-19 17:16:31
解答网友:轻舟淡月
铂金专家
需要措施的,模板写上什么材质的,含不含超高之类的
解答网友:王飞
专家
需要描述
解答网友:cccp
白银专家
需要的,简易的描述一下名称也行,比如过梁就写个过梁模板,也可以描述一下包含了那些施工工艺,看公司对编制质量的要求吧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黄金专家
不用详细描述,写一条 模板及支撑满足使用要求和验收规范 就可以;柱墙梁板再加一条 综合考虑支撑超高
提问网友:૮ · ᴥ · ა
提问日期:2024-07-19 16:34:42
解答网友:造价-…..
专家
钢套管
解答网友:晨俗
白银专家
同管道材质
解答网友:雪莲
铂金专家
一般是钢套管
提问网友:1547
提问日期:2024-07-19 11:04:31
山西省澡堂内排水沟篦子更换套什么清单定额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根据篦子材质套篦子拆除+安装。
在很多刚需或者改善项目中,地下车库往往被视为累赘,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卖不动的车位甚至足以吃掉整个项目的利润。且因为位于“地下”,基本不会有人造访,所以很多项目做得非常敷衍,昏暗潮湿,狭小逼仄。甚至一些所谓“豪宅”,也是“地上”部分恢弘大气,奢华典雅,地下车库却异常简陋。
如果说城市的下水道藏着一个城市的良心,那么一个楼盘的地库,则藏着开发商的用心。地下车库就像一面镜子,能快速折射出一个项目的品质和格局。
为推动住宅地下车库品质全面提升,打造具有地产特色标签的品质车库,本小编利用闲暇时间结合已做项目案例,就车库提升总结为4个维度:礼序地库、光亮地库、颜值地库、舒适地库。
1
地下归家体验凸显礼序感,展示产品用心用情打磨细节品质,彰显质感。
坡道入口顶盖/龙门牌作为客户车行归家的第一个空间节点,展示品质、形象和标识感;
2.入口坡道设置过渡照明,硬装需凸显质感提升项目档次;
入库玄关车行归家第二个节点,天地墙装饰处理,强化仪式感;
4.大堂前区酒店式大堂前区打造归家体验温馨、便捷、有品位;
2
1.入库坡道照明
A档:1.LED拼接灯带,间距为2400mm,2.照度50Ix;
B档:1.LED灯管横向排布,竖向间距建议2400mm,2.照度50Ix;
C档:1.LED灯管竖向排布,灯距为5000mm,以灯管中心起算,2.照度50Ix;
2.入库玄关照明
1.穿孔铝板天花时为暗藏LED灯带,水平间距建议300mm~500mm/组(LED灯带间距不大于灯带到穿孔铝板的距离),2.标准照度值:50~100Ix;
1.LED条形灯+LED灯带+3mm奶白色有机片,2.标准照度值:50~100Ix;
:1.LED条形灯+LED灯带,2.标准照度值:50~100Ix;
3.大堂前区照明
1.穿孔铝板天花时为暗LED灯带,间距建议100~200mm/组,2.照度150~250lx;
B档:1.LED线条灯,通长拼接,2.照度150~250lx;
C档:1.LED线条灯+LED低压灯带,2.照度150~250lx;
3
颜值车库
柱面:使用彩色防霉涂料满柱涂刷;颜色为色彩体系中的主色深色调。
墙身颜色涂装高度2.8m对应3.3m层高地库,若地库层高增加应按比例提高涂装高度。标识及字体样式可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入户大堂墙面:大堂前区无装修外包,仅适用涂料时(适用于低售价项目)使用乳胶漆涂装:颜色为色彩体系中的主色深色调,文字、图案镂空涂刷。
地面涂装(固化剂)
人行道依据所在的地下室分区,使用相应的色彩体
方案一:车位涂装(聚氨酯)适合带弧度或造型的地面弧线涂装,耐久度3~4年后期修补简单,维护成本较低。
方案二:车位涂装(热熔划线)适合直线画线,不适用图案类涂装弧线,耐久度为5~7年,但不耐脏污,维护成本高。
材质:实心铸模橡胶、一次成型;反光膜颜色可根据项目要求选用;
安装:膨胀螺丝固定在每个车位上,必须用弹线,用道钉或螺栓固定一边,确保各车位挡轮器在同一直线上。
材质:橡胶复核材料,标准色为“黑黄色”可根据项目要求调整。
安装:10mm铁质膨胀螺丝固定于地面,防火卷帘门下不得布置减速带。
材质:PC防撞镜面,ABC塑料
安装:在车道交汇处且视线不好的位置安装,安装点距离地面1500mm。
注:禁止安装在地下大堂前区、入库玄关等重要区域。
4
舒适地库
改善地库空气质量环境,划分非机动车停放及垃圾收集位置,增加业主地库使用舒适度。
地下室因受季节性回南天影响会导致墙面结露、发、腻子脱落、地面及管道结露无法施工等问题,为保证地库干燥,项目应于地下室设置除湿机,设置原则为:
①归家动线附近但相对隐蔽的位置设置(不能与归家动线范围完全隔绝以免降低除湿机效率);
②坡道出入口、采光井这种与室外相连且空气对流较大的区域,以保证地库的干燥,提高客户使用舒适度和施工便利性。
Co浓度检测设置
根据《GB/T 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地下车库需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CO浓度监测装置。一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CO检测点并与排风系统联动。项目亦可自行提升安装,以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
当需要在地下车库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时,应设置在地下车库半围合空间中(提前预留好给排水点位),避免设置在机动车位及入户大堂旁影响客户使用体验,收集点必须设置净味设施设备,避免异味在车库中扩散。
提问网友:不熬夜
提问日期:2024-07-16 08:47:06
解答网友:xagcc
钻石专家
混凝土是不可以换成砂浆的。
解答网友:红梅傲雪
钻石专家
砂浆可以换算预拌砂浆
混凝土怎么可能换算成砂浆呢
这是两种不同的材质
提问网友:刘易洋
提问日期:2024-07-10 12:39:21
解答网友:预算小魏
黄金专家
你询的是个箱子的价格吧
解答网友:小的大牛
黄金专家
你好,询价的时候,说清楚内容、规格、材质、要求,地点、税金、付款节点,然后询价,这样的价格更合适。
解答网友:雪落流苏
专家
价格不对,几百块只能买箱子,这种配电箱一套一般价格至少都在3000元以上呢。
2.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标准的新建、扩建及改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公用浴室、盥洗室、洗池、卫生间以及住宅的厨房和卫生间的设计与施工。对于专业性很强,标准很高的构造未予编入。残障人士、老年人专用的无障碍浴室、盥洗间及厕所见新22J10《无障碍设计》。
3.编制内容
本图集内容包括编制总说明、公用卫生间说明、商业(餐饮、办公)建筑公用卫生间、学校建筑公用卫生间、幼儿园建筑公用卫生间、旅馆建筑公用卫生间、医院建筑公用卫生间、其它公共建筑公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大样详图、住宅建筑厨房、住宅建筑卫生间等。
4.采用材料
4.1 混凝土:用于现浇或预制件均采用C25细石混凝土。
4.2 钢筋:4<d<12时,用I级钢(中)。d<4时,用冷拔低碳钢(中b)4.3砖砌体:未特别注明时采用MU10砖、M5混合砂浆。
4.4木材及木材制品:木材采用一、二级杉木、松木或其它材质相似的木材。木材含水率:方木18~20%;板材15~18%。夹板选用酚醛树脂胶合板。人造板选用中密度板。胶合板及中密度板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环保指标。木材及木材制品伸入墙体及楼地面部分均满涂无毒防腐涂料二道。
4.5 塑料隔断:采用硬聚乙烯树脂加工成的建筑塑料制品。
提问网友:BIM
提问日期:2024-07-01 09:25:45
解答网友:一杯红酒
黄金专家
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章节垫层清单列项
其他没有包括垫层的清单项目按D.4垫层列项
例如砖基础下面是灰土垫层,砖基础清单项目没有包括下面的灰土垫层,灰土垫层按本表列项
如果砖基础下面是混凝土垫层,按附录E中垫层项目列项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黄金专家
混凝土垫层按照附录E里垫层的清单项;其他材质的垫层按照附录D里的垫层清单项
提问网友:王王王
提问日期:2024-06-28 18:02:34
同一个项目的两栋建筑,其中一栋吊机空调的风管风口有设计引下管道,一般来说,这个引下管道的规格就是风口规格吗,材质就是普通的镀锌钢板吗?
另一栋的吊机空调风管图上没设计引下管道,一般来说就没有吗?
已采纳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一般来说,这个引下管道的规格就是风口规格,材质同风管材质。
另一栋的吊机空调风管图上没设计引下管道,一般来说就没有(另外看标高)。
资源简介/截图: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tinuous compaction control
in landfill engineering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2 0 2 4 – 1 2 – 2 7 发布2 0 2 5 – 0 3 – 0 1 实施
SJG
SJG 186 – 2024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tinuous compaction control
in landfill engineering
SJG 186 – 2024
2024 深圳
3
前言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0 年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
的通知》(深建标〔2020〕2 号文件),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国外铁路和公路
行业有关连续压实监控技术的应用经验,并在大量试验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7 章和5 个附录,主要章节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目标值校准法、
薄弱区识别法、测值增量法、压实质量报告。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房屋
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铁二路工程质量大厦,
邮政编码:518052)或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生态科技园12B
栋17 层,邮政编码:518063)。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铁科院(深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学会
深圳大学
广东省岩土与地下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深圳市水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江辉煌舒国志高明显张道修潘锦君
吴龙梁罗明亮赵崇基张建东苏怀锋
郑子栋翟翠文黄冬生吴争光范少峰
郭海轮刘学孟照辉张晓东肖兵
李承宗罗启灵袁广州左玉云席毅
任振洋马驰闫晓夏黄晓城杨明新
季永贤张译天于芳王帅张欣
李正东何小军张广泉徐轶昀周武
袁志远于会来姜晓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杨志银李广平汪四新付文光陈发波
曾春鸣温召旺
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4
3.2 设备与信息管理平台……………………………………………………………………………………………………………………………….4
3.3 质量监控方法…………………………………………………………………………………………………………………………………………. 5
3.4 试验校准区………………………………………………………………………………………………………………………………………………7
4 目标值校准法……………………………………………………………………………………………………………………………..8
4.1 一般规定………………………………………………………………………………………………………………………………………………… 8
4.2 校准试验………………………………………………………………………………………………………………………………………………… 8
4.3 相关性分析…………………………………………………………………………………………………………………………………………….. 8
4.4 现场检测……………………………………………………………………………………………………………………………………………….10
5 薄弱区识别法……………………………………………………………………………………………………………………………12
6 测值增量法……………………………………………………………………………………………………………………………….13
7 压实质量报告……………………………………………………………………………………………………………………………14
附录A 相关性校验记录………………………………………………………………………………………………………………. 15
附录B 薄弱区识别报告………………………………………………………………………………………………………………. 16
附录C 测值增量法报告………………………………………………………………………………………………………………. 17
附录D 连续压实记录及统计表…………………………………………………………………………………………………… 18
附录E 连续压实质量报告……………………………………………………………………………………………………………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20
附:条文说明…………………………………………………………………………………………………………………………………21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4
3.2 Equipment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4
3.3 Quality Monitoring Methods………………………………………………………………………………………………………………………5
3.4 Test Zone………………………………………………………………………………………………………………………………………………….. 7
4 Target Value Calibration Method……………………………………………………………………………………………………. 8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8
4.2 Calibration Test………………………………………………………………………………………………………………………………………… 8
4.3 Association Analysis………………………………………………………………………………………………………………………………….8
4.4 On-Site Testing………………………………………………………………………………………………………………………………………. 10
5 Weak Area Identification Method………………………………………………………………………………………………..12
6 Measurement Increment Method………………………………………………………………………………………………… 13
7 Compaction Quality Report…………………………………………………………………………………………………………14
Appendix A Correlation Verification Report………………………………………………………………………………….. 15
Appendix B Weak Area Identification Report………………………………………………………………………………… 16
Appendix C Measurement Increment Record Report……………………………………………………………………… 17
Appendix D Compaction Process Filing Record……………………………………………………………………………..18
Appendix E Continuous Compaction Quality Test Report……………………………………………………………….1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0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1
1
1 总则
1.0.1 为了更好地控制填筑质量,统一连续压实质量监控技术要求,规范连续压实监控技术应
用,做到技术先进、数据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填筑工程采用连续压实监控技术进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压实质
量检测评价。
1.0.3 填筑工程压实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连续压实监控continuous compaction control
土方填筑碾压过程中,根据土体与振动压路机相互动态作用原理,通过连续量测振动压路机
振动轮竖向振动信号,建立检测评定与监控体系,实现对整个碾压面连续压实质量的实时动态监
控。
2.1.2 定位系统positioning system
将无线电接收器固定在某个指定位置,使用卫星信号,在碾压过程中对压实区或压实机械进
行定位的系统。可采用北斗、GPS 等。
2.1.3 振动压实值vibratory compaction value(VCV)
基于振动压路机在碾压过程中振动轮竖向振动响应信号所建立的反映填筑体压实状态的指
标。
2.1.4 振动压实工艺参数vibratory compaction technology parameters
土方填筑碾压过程中,振动压路机的自重、激振力、振动频率、振幅及行驶速度等影响压实
质量参数的统称。
2.1.5 压实稳定性compaction stability
土方填筑碾压过程中,在振动压路机振动压实工艺参数一定的情况下,土方压实程度变化随
碾压遍数趋于稳定的性质。
2.1.6 压实均匀性compaction uniformity
土方填筑碾压过程中,碾压区内土层压实程度分布的一致性。
2.1.7 试验校准区test area
正式施工前,开展仪器设备性能测试和目标值校准等相关试验的区域。
2.1.8 薄弱区weak area
每个检验区中连续振动压实值(VCV)较低的区域,区域面积可大于10m2。
2.1.9 测值单元VCV unit
单个连续压实振动值(VCV)所代表区域的面积,可指压路机振动轮宽度与行驶距离的乘积。
2.1.10 压实合格率qualified rate of compaction
满足压实质量合格要求的测值单元的面积之和与检验区总面积的比值。
2.1.11 相关性校验correlation verification
采用对比试验方式,建立振动压实值与常规检测指标之间相关性的过程。振动压实值与常规
检测指标之间的线性相关程度称为相关系数,用r 表示。常规检测指标可采用灌砂法、灌水法、
动力触探法及K30 法等方法获得。
2.1.12 振动目标值vibration target value
通过相关性校验确定的常规检测指标合格时对应的振动压实值。
2.1.13 目标值校准法target value calibration method
通过对比分析振动压实值与振动目标值的关系评价压实质量的方法。
2.1.14 薄弱区识别法weak area identification method
通过识别压实薄弱区,根据薄弱区的压实质量评价整体压实质量的方法。
3
2.1.15 测值增量法measured value increment method
通过对比分析连续碾压两遍的振动压实值的增量评价压实质量的方法。
2.2 符号
VCV ——振动压实值
VCV i ——碾压面上第i 个测值单元振动压实值的检测结果
VCV ——振动压实值的平均值
VCV ——常规质量验收指标合格值相对应的目标振动压实值,简称振动目标值
Q ——压实合格率,压实质量评价合格的面积与检验区总面积之比
r ——相关系数
δ ——振动压实值的变化率
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连续压实监控系统(图3.1.1)应包括加载设备、定位系统、检测设备和压实信息管理系
统等。
图3.1.1 连续压实系统示意图
1—加载设备;2—定位系统;3—检测设备;3a—振动传感器;3b—数据采集与处理;3c—显示装置;4—压实信息管理系统;4a—后
台信息管理;4b—远程信息管理;5—填筑层
3.1.2 连续压实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将填筑料压实至满足相关质量标准;
2 实时定位;
3 对填筑层的加载和振动响应实时量测与处理;
4 根据反馈信息对填筑质量进行实时评定与监控;
5 对检测数据进行传输和管理;
6 反馈信息显示和数据处理。
3.1.3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査,功能正常才能使用;
2 实施连续压实监控前应根据填料和场地情况,选择合适的连续压实监控指标及质量评价方
法;
3 选用目标值校准法时,实施连续压实监控前应在相应的试验校准区上进行相关性校验;
4 实施连续压实前应根据填料种类、填筑厚度、碾压工艺进行检测批划分;
5 连续压实过程控制应在振动碾压作业过程中根据实时监测的相关信息进行压实质量反馈
控制;
6 连续压实质量检测确认的压实薄弱区应作为压实质量验收的控制区域。
3.1.4 当连续压实质量评价不合格时,可采用常规质量检测方法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时,应
采用增加碾压遍数、调整填料含水率、局部换填等措施进行补充碾压,并重新进行连续压实质量
评价。
3.1.5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的压实质量报告可作为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
3.2 设备与信息管理平台
3.2.1 实施连续压实监控的振动压路机应选用滚轮式振动压路机。
3.2.2 振动压路机除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自重不宜小于20t;
5
2 行驶速度宜为3km/h,最大不宜超过4km/h;
3 具备定位、检测、信号传输等设备的安装条件。
3.2.3 振动压路机在连续压实监控期间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振动频率保持稳定,波动幅值应满足Δf 小于2Hz;
2 振幅保持稳定,波动幅值满足Δa 应小于0.1mm;
3 行驶速度保持稳定,波动幅值满足Δv 应小于1km/h。
3.2.4 检测设备应由振动传感器、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显示装置等部分组成,技术性能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各组成部分使用性能应相互匹配,符合国家有关仪器标准要求;
2 振动传感器宜采用加速度传感器,灵敏度不应小于10mV/(m﹒s-2),量程不应小于10g;
3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的模/数转换位数不应小于16 位,采样频率不应小于400 Hz;
4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应实时将采集到的振动信号进行分析与处理,转换成压实质量相关信
息;
5 显示装置应实时以数字和图形方式显示压实质量的相关信息。
3.2.5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的检测设备应进行检定或校准,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
要求。
3.2.6 振动传感器应紧密牢固地垂直安装在振动压路机振动轮的内侧机架中心位置上。
3.2.7 定位系统应信号通畅,基站宜安装在空旷环境,定位终端安装在车顶,接收面应向上。
3.2.8 连续压实监控装备进入现场使用前,应对压路机定位的准确性进行验证。验证时,在碾
压试验道设置3 个障碍物,障碍物可采用木条或其它材质,间隔10m。压路机在设置障碍物的碾
压道来回通过,两次定位差异不宜大于0.5m。
3.2.9 连续压实监控装备进入现场使用前,应对振动压实值的可重复性进行验证。验证时,应
选择完全压实的碾压道进行,两次碾压方向相同的振动压实值的差值不应大于5%。
3.2.10 压实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对现场压实质量信息的后台管理和远程管理,由相关软件、计
算机和网络等组成。
3.2.11 后台管理系统应具备对现场采集的压实质量信息进行处理、生成压实质量报告并具有传
输给远程管理终端的功能。
3.2.12 远程管理系统应具备接收传输的压实质量相关信息、显示或回放现场碾压过程和读取相
关压实质量信息的功能。
3.2.13 信息管理平台生成的压实质量报告可作为全面反映压实质量信息的技术文件,其显示、
存储和传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图形和数字的方式显示整个碾压区域的压实质量状况;
2 相关信息应采用易于读取和存储的数据格式;
3 除应进行常规存档外,尚应进行电子数据存档。
3.3 质量监控方法
3.3.1 连续压实监控覆盖压实过程的连续综合控制和整个压实区域的测试验收,振动压实值可
用于压实工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3.2 可通过谐波比法、刚度/模量法、动力学法和能量法计算振动压实值。
3.3.3 连续压实质量评价方法可包括目标值校准法、薄弱区识别法、测值增量法。连续压实质
量评估方法可按表3.3.3 的规定。
6
表3.3.3 连续压实质量评价方法
质量评价方法适用的工程项目压实测值推荐计算方法
目标值校准法重大工程、一般工程谐波比法、动力学法
薄弱区识别法一般工程、次要工程谐波比法、刚度/模量法、动力学法、能量方法
测值增量法一般工程、次要工程刚度/模量法、动力学法
注:重大工程也可采用薄弱区识别法与测值增量法相结合的方法
3.3.4 当设计有均匀性要求时,应采用目标值校准法,振动压实值应控制在振动目标值的
90%~120%之间,且小于目标值的面积占比不应大于5%。
3.3.5 振动压实值可用来评价填筑层的刚度、压实程度以及压实均匀性等。
3.3.6 连续压实检测过程应保持填料和碾压工艺的一致性,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检验区的填料、含水率、填层厚度等应与试验校准区的参数一致;
2 振动压路机及其振动压实工艺参数应与试验校准区采用的一致;
3 检测设备应与试验校准区采用的一致,使用前经过校准,且应安装牢固;
4 连续压实监控过程,保持振动压路机与填筑层紧密接触,避免出现跳振、偏振。
3.3.7 连续压实监控前应根据工程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填筑工程检测批的划分,单个检测批宜按100m 长度段进行划分,不足100m 的按一个计;
2 单个检测批的长度和宽度,在起始线和终止线处应设置标志;
3 碾压轮迹数,宜根据检测批宽度、压路机轮宽和相邻轮迹间重叠宽度确定;
4 碾压工艺参数应满足相关过程控制要求;
5 采用目标值校准法时,应事先确定振动目标值;
6 采用薄弱区识别法时,应制定常规质量检测和验证的方案。
3.3.8 连续压实监控过程中应实时记录和处理压实过程数据,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每一填筑层碾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压实过程归档记录,碾压全过程控制的相关信息和连续
压实监控的压实质量报告应进行存档,其内容和样式可按照本标准附录D 执行;
2 单个检测批统计的检测结果应包括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变异系数及
分布直方图等。
3.3.9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工艺流程应符合图3.3.9 的规定。
图3.3.9 连续压实监控工艺流程图
7
3.4 试验校准区
3.4.1 工程项目正式使用连续压实监控技术前,宜选择试验校准区进行试验,试验校准区应采
用与工程项目相同的工艺和填料。
3.4.2 试验校准区应具有代表性,充分考虑场地环境条件、填料、摊铺工艺、碾压工艺、碾压
参数等因素。若填料或碾压工艺等关键因素不同,宜分别进行试验。
3.4.3 试验校准区应保持平整,单个试验校准区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宽度不宜小于10m。
3.4.4 试验校准区应设置5 条碾压道,中间3 条用于试验测试,两侧边缘碾压道保持相同碾压。
3.4.5 填筑过程中,填料类型或振动压实工艺参数发生变化时,应评估是否重新进行校准试验。
8
4 目标值校准法
4.1 一般规定
4.1.1 采用目标值校准法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试验校准区进行校准试验。试验校准区
应具有代表性。
4.1.2 校准试验应结合常规检测方法进行,常规检测方法可选用压实度的检测方法、动力触探
法、K30 法等。
4.1.3 填筑环境或施工工艺存在下列情况时,相关性校验应重新进行:
1 填料类型、含水率及填层厚度等发生变化;
2 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压实工艺参数发生变化;
3 机械参数的波动幅度不满足3.2.4 条要求。
4.1.4 重要工程和一般工程的校准试验相关系数不应小于0.70,次要工程的校准试验相关系数
不应小于0.65。
4.2 校准试验
4.2.1 在开始校准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校准试验方案。
4.2.2 不同类型填筑料应分别开展校准试验,校准过程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根据试验段长度应设置试验段起始和终止标志线;
2 校准试验时碾压的振动频率、振幅和行车速度应保持稳定,宜采用低振幅碾压;
3 相关校验中的常规检测试验宜在连续压实后2 小时内完成;
4 试验校准区的基底应具有充足的承载能力和较好的均匀性,满足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4.2.3 根据碾压面压实状态分布图,应选择轻度、中度、重度三种不同压实状态区,分别进行
常规试验,每种压实状态区域内的检测点数量不应少于3 个。
4.2.4 试验完成后,应绘制碾压面压实状态分布图与每一碾压轮迹的振动压实曲线,相关校准
记录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A 执行。
4.3 相关性分析
4.3.1 每个测点的振动压实值应当与常规压实指标进行线性回归分析,根据线性关系得出振动
目标值。
4.3.2 振动压实值与常规检测结果之间的相关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
i
n
i
i i
n
i
i i
x x y y
x x y y
r
1 1
2 2
1 (4.3.2)
1 1
i
i x
n
x ;
1 1
i
i y
n
y
式中:
9
x ——常规质量指标;
y ——振动压实值;
xi,yi ——x 和y 的样本值,其中,i=1,2,…,n,代表常规检测数量;
r ——x 和y 之间的相关系数。
4.3.3 振动压实值与常规检测结果之间的相关关系应采用下列线性回归模型确定:
1 根据常规质量验收指标检测结果确定振动压实值,检测结果的回归模型应按下式计算:
y a bx (4.3.3-1)
a y bx ;
n
i
i
n
i
i i
x x
x x y y
b
1
2
1
式中:
a,b ——回归系数。
2 根据振动压实值检测结果确定常规检测结果的回归模型应按下式计算:
x c dy (4.3.3-2)
c x dy;
n
i
i
n
i
i i
y y
y y x x
d
1
2
1
式中:
x ——常规质量指标;
y ——振动压实值;
xi,yi ——x 和y 的样本值,其中,i=1,2,…,n,代表常规检测数量;
c,d ——回归系数。
4.3.4 相关校验结果应包括振动压实值与常规检测结果之间的相关系数、线性回归模型和振动
目标值等。
4.3.5 振动目标值应根据常规质量验收指标的合格值进行确定(图4.3.5),其公式应按下式计
算:
[VCV ] a b[x] (4.3.5)
式中:
[x] ——按照现行相关标准确定的常规质量验收指标的合格值;
[VCV] ——振动目标值;
a,b ——回归系数。
图4.3.5 振动目标值的确定
4.3.6 相关校验完成后应及时编制相关校验报告,作为连续压实监控的压实质量报告组成部分,
10
其内容和样式可按本标准附录A 执行。
4.3.7 相关性校验工艺流程应满足图4.3.7 的要求。
图4.3.7 相关性校验工艺流程图
4.3.8 当相关系数无法达到本标准第4.1.4 条的要求,应重新试验。如果仍然无法满足,可选
用薄弱区识别法、测值增量法或其组合方法进行连续压实监控。
4.4 现场检测
4.4.1 常规质量验收指标检测应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在选定的位置上进行,其中重度压实状
态区域的检测结果应达到填筑体相关标准规定的压实合格标准。
4.4.2 常规质量验收指标的检测结果可采用公式(4.3.3-2)的线性回归模型计算。其公式应按
下式计算:
xˆ c dVCVi (4.4.2)
式中:
11
ˆx ——常规质量验收指标检测预测值;
VCVi ——目标振动压实值;
c,d ——回归系数。
4.4.3 当振动压实值大于振动目标值时,可判定检测测值单元的压实质量合格。
4.4.4 同一检测批的压实合格率大于95%时,可判定该检测批压实质量合格。压实合格率按下
式进行计算:
100%
2
1
S
Q S (4.4.4)
式中:
Q ——压实合格率;
S1 ——压实质量评价为合格的检测测值单元的面积之和;
S2 ——检测批的总面积。
12
5 薄弱区识别法
5.0.1 采用薄弱区识别法进行连续压实监控时,划分的检测批最大面积不宜超过10000m2,宽度
不宜小于10m。
5.0.2 每个检测批内,宜选取振动压实值最小的3 个区域作为薄弱区。
5.0.3 在薄弱区进行常规验收指标检测,每个薄弱区检测不应少于1 个点。
5.0.4 采用薄弱区识别法的常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点宜在振动压实值最小处;
2 检测的现场工作宜在连续压实后24 小时内完成。
5.0.5 当常规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不小于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90%,最小值不小于相关技术标准
要求的80%,可判定该检测批压实质量合格。
5.0.6 薄弱区识别法的报告可按附录B 编写。
13
6 测值增量法
6.0.1 采用测值增量法进行连续压实监控时,划分的检测批最大面积不宜超过10000m2,宽度不
宜小于10m。
6.0.2 采用测值增量法进行现场检测时碾压参数应满足本标准第3.2 节的规定,用于质量评价
的振动压实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振动压路机同一行驶方向的振动压实值数据;
2 根据同一碾压轮迹上前后两遍振动压实值数据的差异进行判定。
6.0.3 当同一碾压轮迹上前后两遍振动压实值的变化率δ不大于5%时,可判定该检测测值单元
合格。当检测批中合格检测数据单元的面积占比不小于95%时,判定该检测批合格。其中,振动
压实值变化率δ的应按下式计算:
δ 1 100%
n
n nV
CV
VCV VCV
(6.0.3)
式中:
VCVn ——检测数据单元碾压第n 遍时的振动压实值;
VCVn+1 ——检测数据单元碾压第n+1 遍时的振动压实值。
6.0.4 测值增量法的报告可按附录C 编写。
14
7 压实质量报告
7.0.1 压实质量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信息:
1 工程信息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段起始里程、填筑宽度、填筑厚度、填筑层位、填料类型
和含水率、碾压面积、碾压遍数、碾压日期等;
2 加载信息应包括振动压路机自重、激振力、振动频率、振幅、行驶速度等;
3 定位信息应包括定位系统、定位精度等;
4 天气、坡度等其他相关信息。
7.0.2 压实质量报告内容应包括:
1 检测批的检测数据及其统计结果,其记录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D 执行;
2 检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包括振动压实值、压实状态分布图、压实程度分布图。报告结论格
式可按本标准附录E 执行;
3 采用目标值校准法时,还应包括相关性校验试验的对比试验数据、相关关系、回归模型等,
并附有校准试验区压实状态分布图和碾压轮迹振动压实曲线。
15
附录A 相关性校验记录
表A 相关性校验记录表
试验编号工程名称
试验里程振动压路机的型号
填筑厚度振动压实工艺参数
填料类型常规质量检测类型
检测设备试验日期
编
号
检测数据编号检测数据
1 10
2 11
3 12
4 13
5 14
6 15
7 16
8 17
9 18
相关系数r=,n=.
回归方程:VCV = a + bx
VCV – x 关系图:
VCV
X
常规质量验收试验指标合格值[x] = ,对应的[VCV] = 。
试验人: 审核人:
16
附录B 薄弱区识别法报告
表B 薄弱区识别法报告
工程信息
项目名称
起始位置碾压层号
终止位置碾压面积
填筑材料碾压轮数
填筑厚度碾压遍数
填筑宽度碾压时间
加载信息
压路机型号振动频率(Hz)
振动质量(kg)
振幅
(mm)
激振力
(kN)
行驶速度(km/h)
薄弱区域信息
整体振动压实值
范围
整体振动压实值平
均值
选点的薄弱区域验收结论
薄弱区域
编号
位置面积
最大振动
压实值
振动压实
值平均值
平均值
下浮
常规质量检测结
果质量判定
结果
01
02
03
04
05
示意图:
试验人: 审核人:
17
附录C 测值增量法报告
表C 薄弱区识别法报告
工程信息
项目名称
起始位置碾压层号
终止位置碾压面积
填筑材料碾压轮数
填筑厚度碾压遍数
填筑宽度碾压时间
加载信息
压路机型号振动频率(Hz)
振动质量(kg) 振幅(mm)
激振力(kN) 行驶速度(km/h)
检验区域信息
整体振动
压实值范围
整体振动
压实值平均值
总体压实
合格率
验收结论
碾压道
编号
起
点
终
点
最小测值增量最大测值增量平均测值增量压实合格率
01
02
03
04
05
示意图:
试验人: 审核人:
18
附录D 连续压实记录及统计表
表D 连续压实记录及统计表
工程信息
项目名称
起始里程碾压层号
终止里程碾压面积
填筑材料碾压轮数
填筑厚度碾压遍数
填筑宽度碾压日期
加载信息
压路机型号振动频率(Hz)
振动质量(kg) 振幅(mm)
激振力(kN) 行驶速度(km/h)
质量信息
目标值常规值
碾压遍数
碾
压
时
间
压实程度
压实均
匀性
压实稳定
通过率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性
变
异
系
数
01
02
03
04
05
06
示意图:
记录人: 审核人:
19
附录E 连续压实质量报告
表E 连续压实质量报告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测单位:
工程信息
监测单元编号
起始位置碾压层号(标高)
终止位置碾压面积
填筑材料碾压轮数
填筑厚度碾压遍数
填筑宽度碾压日期
加载信息
压路机型号振动频率(Hz)
振动质量(kg) 振幅(mm)
激振力(kN) 行驶速度(km/h)
质量信息
质量评价方法验收结论
压实状态分布图(薄弱区分布图)
压实程度分布图(薄弱区常规检测结果)
记录人: 审核人: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1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标准
SJG 186 – 2024
条文说明
22
目次
1 总则…………………………………………………………………………………………………………………………………………..23
3 基本规定………………………………………………………………………………………………………………………………….. 24
3.1 一般规定……………………………………………………………………………………………………………………………. 24
3.2 设备与信息管理平台……………………………………………………………………………………………………………..24
3.3 质量监控方法………………………………………………………………………………………………………………………26
3.4 试验校准区………………………………………………………………………………………………………………………… 26
4 目标值校准法……………………………………………………………………………………………………………………………27
4.1 一般规定……………………………………………………………………………………………………………………………. 27
4.2 校准试验……………………………………………………………………………………………………………………………. 27
4.3 相关性分析………………………………………………………………………………………………………………………… 28
4.4 现场检测……………………………………………………………………………………………………………………………. 28
5 薄弱区识别法……………………………………………………………………………………………………………………………30
6 测值增量法……………………………………………………………………………………………………………………………….31
7 压实质量报告……………………………………………………………………………………………………………………………32
23
1 总则
1.0.1 连续压实监控技术(英文缩写CCC)起源于20 世纪北欧。瑞典于20 世纪70 年代中期提
出了压实计方法,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后,国外对这项技术从原理、量测设备、处理软件等方面
进行了研究。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国外建立了连续压实监控的相关技术标准,自21 世纪以来,
国外着手研究新的评定控制体系并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国内在20 世纪80 年代曾有部门引进瑞典
压实计方法用于碾压混凝土和坝体的压实质量控制,但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应用。20 世纪90 年代
以来,一些科研院所对这项技术从指标体系、量测与分析技术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在公路
领域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工程应用,但没有形成相关技术标准。2008 年铁道部组织技术力量对这项
技术从理论体系、测试技术、工程应用和规程编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系统技术。随后于2015 年和2017 年先后颁布了铁路和公路领域的技术标准《铁路路基填
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技术规程》(Q/CR 9210—2015)和《公路路基填筑工程连续压实监控系统技
术条件》(JT/T 1127—2017)。为适应新时期填筑工程建设需要,充实和完善填筑工程质量的全过
程控制技术,明确连续压实监控技术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操作,建立适用于深圳地区的技术标准是
非常必要的。本标准认真总结连续压实监控技术在深圳机场T4 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深圳市青
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项目实践的科研和应用成果,并在铁路和公路相关科研与工程应用成果的基
础上,综合考虑了国内外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成果以及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而进行编制的。
1.0.2 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是填筑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的有效手段,具有以下优点:(1)
由点的抽样检测转变为覆盖整个碾压面的全面监控与检测,现场可视化显示压实结果;(2)与常
规检测方法结合起来,可以使常规检测的随机控制变为关键(薄弱)区域控制,大量减少常规检
测的数量,并且可以确定常规检测不合格点所处的范围;(3)实现了施工过程的全过程监控,与
施工同步,效率高、不干扰施工,并且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对欠压地段及时进行补充碾压,同时
可以避免过压,保证压实质量的均匀性和优化碾压遍数;(4)量测设备智能化程度高,操作简单,
安装在驾驶室内实时显示压实信息,便于操作使用;(5)对于大粒径填料路基,常规检测很难进
行本项技术是目前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法。同时,这项技术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一是大多数情况下
需要进行相关性校验,建立与常规质量检测指标的相关性时比较费时费力;二是对于一些狭窄地
段,振动压路机使用受限制,很难采用。总体来讲,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随机
抽样检测控制方式,不但使用在碾压的全过程中,还体现在对整个碾压面的全覆盖式控制上,被
誉为筑路技术的第三次革命,采用这项技术不仅能提高生产效率,还能有效地控制和提高压实质
量。
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是土木工程与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在碾压过程中能够实时地
提供大量有用的压实质量信息,可以采用数字和图像等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且可以进行实时的
远程数据传输,供有关部门进行施工管理。
连续压实监控的压实质量报告作为路基工程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这既是填筑工程建设信息
化管理的要求,也将为质量责任追溯、认定以及运营阶段制定养护维修提供可靠依据和基础数据。
报告可以采用数字和图像的方式进行存档。
2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本条规定了连续压实监控系统的组成。从试验的角度看,振动压路机的碾压过程可以看
作是一种动态试验—振动压实试验,其中试验对象为填筑层,振动压路机为试验过程中的加载设
备,加上检测设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振动压实试验系统。连续压实的基本原理是将振动碾压过程
看作一种动态试验过程(振动压实试验),振动压路机为动态加载设备。在碾压过程中振动轮同时
受到来自机械本身的激振力和结构的抵抗力(反力)作用,二者的共同作用引起振动轮的振动响
应,基于这种振动响应建立相应的评定与控制体系,并集合卫星定位系统可获取任意碾压位置处
的碾压参数和压实质量评价结果,从而实现碾压过程中的实时监控。
3.1.2 连续压实系统的定位系统可采用北斗、GPS 等。压实质量相关信息的采集、储存和传输
需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规定。填筑工程的连续压实监控系统需具备对碾压面的实时监测和信
息反馈控制能力,提高压实质量的均匀性。
3.1.3 本条规定了连续压实监控实施过程中的四个环节(设备检查、相关性校验、过程控制和质
量检测)的关键点。连续压实监控可以看作是一个动力学试验过程,加载设备需符合一定的技术
要求方可以进行。对量测设备进行检查是动态测试技术的一般要求。
压实监控是对整个碾压面进行的,除了对碾压面的压实程度做出评定外,更重要的是确定整
个碾压面的不同压实状态(物理力学状况)的分布情况,由此可以识别压实质量的薄弱区域,指
导常规质量验收的选点。填筑碾压过程中,通过对振动压路机碾压过程中的振动轮振动响应信号
的连续跟踪量测,安装在压路机驾驶室中的显示装置能实时形象化地显示当前压实结果及需要反
馈控制的相关信息,做到在碾压过程进行实时的压实质量控制。
目前对压实质量的控制都是基于常规抽样检验进行的,抽样检验隐含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
性能参数一般需服从正态分布规律,在这种状态下,采用“抽样”的方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在一
定保证率条件下能够代表该段的性状。如果结构的物理力学性能发生变异即不均匀,那么采用抽
样方法进行检验的结果不一定具有代表性。碾压面的连续压实质量检测,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
检测和识别压实质量的薄弱区域。当对填筑层进行压实质量验收时,这个区域也是常规质量验收
所需要控制的区域,避免了常规检测的随机性,做到有的放矢。
3.1.4 当连续压实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时,需注意到在连续压实监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情
况。动态检测比静态检测要复杂得多,在量测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最常见的就是数据出
现异常变化(如突然变大或变小),此时需检查振动频率是否异常波动、传感器连接及仪器接口是
否松动、电源电压是否稳定等,另外,碾压层局部含有大粒径石块或在测量深度范围内有空洞等
也会造成数据波动。
3.2 设备与信息管理平台
3.2.1 常用的滚轮式振动压路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单振动轮振动压路机:表面平滑,可驾驶,在行驶速度均匀的条件下能得到最佳压实结果;
2 串联振动压路机:由两个振动轮串联,实用性较低。对于某些和不利的地势(比如斜坡),
压路机可能遭受振动轮的滑移,压实速度有时候也难以控制;
3 智能压路机:通过改变振幅或频率来调节压实能量,智能压路机需要校正振幅和频率。
25
3.2.2 振动压路机在碾压量测过程中,其自重、激振力、振动频率、振幅及行驶速度等振动压
实工艺参数要保持稳定,这是振动压实试验对加载设备的基本要求,只有符合这种规定的振动压
路机才能作为振动压实试验用的加载设备。
振动压路机的自重是决定量测深度(即影响深度)的重要因素。国内外的实测资料显示,
不同自重的振动压路机碾压影响深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对于一定自重的压路机结构刚度越大,
其影响的量测深度也越深。因此在选择振动压路机自重时,需根据所要求的量测深度,进行合理
的选择。此外压路机自重对于连续量测结果也有影响,同样条件下,自重越大,其量测结果一般
也越大。
量测深度尤其取决于滚轮的静态线性加载、振幅、振动频率、压实层的硬度。表1 展示了在
填料均匀的条件下,表面平滑的单滚轮压路机碾压碎石层的预计量测深度。
表1 预计量测深度(碎石层,单滚轮振动压路机)
名称重量静态线性荷载
预计量测深度
低振幅(0.8~1)mm 高振幅(1.5~2)mm
低重量单滚轮<10t (15~30)kN/m 约(0.4~0.6)m 约(0.6~1.0)m
中等重量单滚轮(10~15)t (20~40)kN/m 约(0.4~0.8)m 约(0.6~1.5)m
高重量单滚轮(15~22)t (40~60)kN/m 约(0.6~1.2)m 约(1.0~2.0)m
超高重量单滚轮>22t (60~80)kN/m 约(0.6~1.2)m 约(1.0~2.5)m
3.2.3 由于激振力与振动频率的平方成正比,因此在连续量测过程中如果压路机的振动频率波
动较大,将会导致激振力出现更大的波动,量测结果出现异常变化,不能正确反映压实状态的变
化。要求振动压路机行驶速度保持匀速主要是基于振动压实试验的要求而提出的,实际就是要求
单位长度上受到的荷载作用次数应该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对压实效果的判定和控制。行驶速度
大小主要影响到单位长度受到的振动次数(即加载次数)。提高压路机的行驶速度,单位长度上的
振动次数将减少,即减少了力的作用次数,也就相当于减少了碾压遍数,一般会引起连续量测结
果变小,反之亦然。对振动压路机行驶速度的要求主要是基于现行施工规范提出的,考虑到本技
术的特殊性,本标准的要求相对严格。
3.2.4 本条规定了检测设备组成以及对软硬件技术性能的基本要求。现代检测技术的发展,已
经将硬件与软件融为一体,数据的采集与记录工作都是由电脑和软件完成的。
4 碾压过程中,连续采集取得的压路机振动响应信号要经过适当的处理和分析才可以转变成
有用的压实信息,这部分工作由软件完成,也是对软件的基本要求。压实质量相关信息是指根据
振动响应得到的振动压实值数据的统计特性、压实程度、均匀性、稳定性信息以及振动参数等;
5 按照实时监控的要求,安装在驾驶室中的显示装置需能实时地提供可视化的信息。当前碾
压轮迹的压实信息给作业人员(主要是压路机操作人员)提供一个形象的、易于理解的信息,便
于进行实时压实质量控制。
3.2.5 全面检查检定和校准是指采用标准振动装置对量测系统进行的校准,以便检验其动态特
性。设备的校准与检定一般在计量单位进行。
3.2.6 本条规定振动传感器垂直安装在内测机架中心位置上是为了直接接收来自振动轮的振动
信号,而外机架由于经过减振器,其振动信号已经衰减许多,并且减振器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发
生变化,测得的信号很难反映真实的振动情况。此外,如果传感器不垂直安装,得到的信号也不
能准确反映真实的垂直振动情况。
26
3.3 质量监控方法
3.3.2 连续压实监控检测技术确定振动压实值指标的计算方法有十余种。例如,谐波比法CMV、
刚度/模量法KS、动力学法VCV 和能量法DMV 等。不同型号压路机所安装的系统有不同的计算
方法,针对不同填料和碾压工艺选择压路机时,要关注压路机所安装的系统。
3.3.3 连续压实质量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 目标值校准法用于间接进行密度与刚度的连续控制,需要在振动测量前进行相关性校准测
试。目标值校准法适用于刚度测量,也适用于连续的、颗粒状的填筑层和连续的复合填筑层间接
密度测量。每种填筑层填料必须进行校准试验;
2 薄弱区识别法是通过找出振动压实值最低的区域,并在该区域进行常规质量检测以评价整
体压实质量的方法。该方法适于颗粒状、复合材料和细土,需特别注意填筑料的含水率;
3 测值增量法是通过得到不同碾压遍数下的最大测量值,并控制该值与前一次相比增长率不
超出限值以评价质量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所有的颗粒和复合材料填筑层以及岩石填充材料。
3.3.6 本条规定的实质是以试验校准区为参照物,要求检验区与试验校准区在各方面都相同或
相似,包括试验校准区方面、加载设备与量测设备方面等,这样就能将试验校准区的相关校验成
果应用在检验区上。
3.3.8 填筑层在碾压过程中,需要通过连续压路机的测试系统,实时测量压路机振动轮的振幅、
频率、行驶速度、行驶方向、测量深度、土层厚度等参数。连续压实监控技术的突出优点就是对
填筑层碾压全过程进行连续的定量控制,因此要求对每一填筑层都要提交压实过程归档报告。该
报告包含了从振动碾压的第一遍到最后一遍的所有与压实质量相关的特征数据,这是实施信息化
管理不可或缺的资料,也可以作为施工全过程的证明材料。
3.4 试验校准区
3.4.1 试验校准区的填料类型、填筑厚度、摊铺工艺、压路机具和碾压工艺需与所代表的工程
区域保持一致。
3.4.4 试验校准区设置5 条碾压道,中间3 条用于试验测试,两侧边缘碾压道保持相同碾压,以
减少边缘干扰影响。
27
4 目标值校准法
4.1 一般规定
4.1.1 本条规定了在进行施工段压实质量过程控制前需要进行相关校验试验的内容,试验校准
区要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4.1.2 目标值是控制填筑工程压实效果的关键参数,需结合常规控制压实质量的方法进行合理
选择,根据不同的使用用途,选择合适的常规试验方法。常规的压实质量控制方法有灌砂法、灌
水法,动力触探以及K30 法等。
4.1.3 从振动压实试验系统的角度看,只有在加载设备与量测设备相同、试验对象相似的条件
下,所得到的结果才具有可比性。本条规定正是基于动态试验的角度而提出了重新进行相关性校
验的条件。
1 试验对象相似的含义就是施工段与试验段在填料类型含水率、层厚等方面基本相同,在这
种情况下试验段取得的结果才可以应用在后续施工段上。
2 加载设备相同的含义就是试验段与施工段采用的是同一台振动压路机以及相同的振动压
实工艺参数。由于机械原因,不同压路机或者采用的振动压实工艺参数不相同,所引起的振动响
应都有可能是不同的。
3 量测设备相同的含义就是采用包括传感器在内的同一套量测系统对施工路段与试验段进
行量测。更换量测设备中的任一部分都认为是不相同的。但是如果更换量测设备后已经经过计量
部门校准合格的设备也可认为是相同的。
4.1.4 相关系数用于衡量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在统计学上相关系数大小与相关程度之间
并没有严格的划分界限,但在实践中有一个经验判断准则。0.7 是相关程度强弱的一个分界点,同
时便于与国际接轨(目前瑞典规范规定r≥0.6 时相关性成立,德国和奥地利等国家规定r≥0.7 时相
关性成立)。因此,本规定将重要工程和一般工程相关系数的下限定为0.7,次要工程相关系数取
中间值0.65。重要工程、一般工程、次要工程的分类宜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相关规定。
4.2 校准试验
4.2.2 从振动压实试验系统的角度看,只有在加载设备与量测设备相同、试验对象相似的条件
下,所得到的结果才具有可比性。本条规定正是基于动态试验的角度而提出了重新进行相关性校
验的条件。
试验对象相似的含义就是施工段与试验段在填料类型含水率、层厚等方面基本相同,在这种
情况下试验段取得的结果才可以应用在后续施工段上。由于机械原因,不同压路机或者采用的振
动压实工艺参数不相同,所引起的振动响应都有可能是不同的。设置好施工段的起点与终点标志
和轮迹数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数据采集和计算。连续压实检测与常规质量验收指标检测之间的时间
间隔应尽量短暂,以减小时效误差。
4.2.3 碾压面压实状态分布和每一碾压轮迹振动压实曲线的目的是为了更直观形象地进行常规
质量验收指标检测点位的选取。在每一种压实状态中按振动轮压实值低、中、高进行选取的主要
目的也是为了使检测数据分布更广、更均匀一些。需通过控制碾压遍数按轻度(碾压遍数较少)、
中度(碾压遍数增多)和重度(碾压遍数不断增多,直至振动压实值不再变化)三种压实状态进
28
行碾压作业。选择轻度、中度、重度三种不同压实状态区,回归方程的有效范围就能覆盖住常规
质量检测的合格区域,这样就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目标值,避免将回归方程进行外延而预测目标
值缺陷。
4.3 相关性分析
4.3.8 相关系数是一个用来衡量两个独立变量(即振动压实值与常规质量验收指标)之间线性
相关程度的指标,在应用时需要注意两点。(1)相关系数只反映了两个变量之间是否线性相关,
不反映其他形式是否相关;(2)有时个别异常数据可能会影响相关系数的大小,在计算时需注意
并进行必要的数据预处理。在进行相关性校验时,对于普通填料,常规质量验收指标原则上选取
地基系数、二次变形模量、动态变形模量和压实系数都是可行的,只要满足相关性判定要求即可。
但对于粗粒料,由于材料变异性,碾压面各点的标准干密度是有差异的,致使压实系数存在一些
问题,与振动压实值的相关性变差。地基系数是在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都采用的指标,选择地基
系数进行相关性校验更具有普遍性。如果相关性系数无法达到要求,需增加对比试验数量和扩大
试验数据分布范围并重新进行分析计算,仍然达不到要求,可以选用薄弱区识别法、测值增量法
或其组合方法进行连续压实监控。
4.4 现场检测
4.4.2 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非黏性土,振动压实值与常规验收指标之间采用一元线性回归
模型处理是可以满足精度要求的,这已经被工程实践所证明。但是对于黏性土,尽管在一定含水
率条件下可以建立线性回归方程,但当含水率发生变化时该回归方程不一定能够适用,主要是由
于含水率的变化会对路基结构的力学性质产生显著影响。初步研究结果表明:这种情况下需进行
多元回归分析,将含水率作为一个变量考虑更为合适。此外,线性回归关系是建立在统计学意义
下的,与确定性的函数关系不同,它具有一定的统计学意义,即不能将其看作是确定性关系。
4.4.3 目标振动压实值是控制压实程度的主要指标,选择合适的目标值是非常关键的。目标值
是依据路基相关标准确定的常规质量验收指标合格值、采用回归方程确定的,是一种统计学意义
下的取值,具有一定的概率含义,其可靠性与相关系数的大小有关。在应用回归方程时有一个适
用范围的问题,原则上需在自变量的取值范围内(即检测数据范围内)适用,采取内插法求取不
同常规指标值所对应的振动压实值,对于超出检测数据范围部分,使用外插法确定出的振动压实
值是不可靠的,详细情况可以参考有关数理统计方面的资料。
4.4.4 碾压面压实程度评定是在整个碾压面完成某一遍的碾压作业时进行的。对于岩土填料,
碾压面的压实程度通过率要求达到100%是非常高的,现场不易实现。根据实际经验,允许有5%
的不通过区域存在是可行的,但这部分区域的分布要分散若集中地连续分布在一起,有可能会造
成局部的过大变形(沉降),影响上部结构。
对整个碾压面压实程度控制的规定有多种做法。奥地利的规定较为复杂,主要采用目标值进
行控制,但目标值是以常规指标的95%所对应的连续压实检测数据确定的,同时对于连续压实检
测数据的平均值也有要求,并且规定所有连续压实检测数据都不能小于目标值的80%,同时满足
这三方面压实程度才算通过。德国主要有两种做法,其一是按目标值控制,要求90%的连续压实
检测数据要大于目标值才算通过,即允许有不超过10%的点存在,但不能呈连续分布状态;其二
是按10%最小分位点控制,即目标值不是按照常规指标规定的合格标准确定的,而是按照10%最
小分位点要求进行。美国明尼苏达州运输部(MNDOT)规定90%的连续压实检测数据大于目标
值的90%时属于压实通过。此外,我国铁路和公路领域的连续压实监控技术标准明确了压实合格
29
率需大于95%的验收要求。因此,本条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提出了本条要求。
30
5 薄弱区识别法
5.0.4 压实质量薄弱区域是一个相对概念。对于一个碾压面的所有振动压实值数据而言,经过
适当的分组,其低值区域就是压实质量的薄弱区域,从最低值分组开始,可以依次称作压实质量
最薄弱区域、次薄弱区域等,一般都从压实质量的最薄弱区域开始控制。
31
6 测值增量法
6.0.2 测值增量控制是在碾压过程中进行的。控制测值增量除了可以优化压实工艺外,更重要
的目的是控制填筑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振动压实值达到控制值,但路基结构
不一定是稳定的。原则上路基的稳定性需采用疲劳试验方法进行评定,但疲劳试验方法比较费时
费力。在碾压过程中,振动压路机施加给路基结构的是一种重复移动荷载,与疲劳试验的加载方
式类似,可也可看作是一种疲劳试验,因此测值增量法更能控制填筑工程结构的稳定性。
6.0.3 振动压实值的变化率是表示同一填筑工程中同一检测单元连续碾压两遍的振动压实值的
变化幅度,变化率越小表明压实质量越稳定可靠(图1)。
图1 测值增量控制示意图
32
7 压实质量报告
7.0.1 连续压实质量的评价,需要通过压实质量报告体现出来,基本信息包含工程信息、设备
的加载信息,为实现位置控制的定位信息等。填筑质量的控制不仅取决于压实设备和填筑材料,
不同情况下压实控制方法不同。如果施工的填筑面具有一定坡度,其压实方法和压实功率都需要
调整。一般情况下,填筑工程在不下雨的情况下进行,特殊情况下,下点小雨也有助于填筑工程
施工质量的控制,有利于改善填筑材料的含水率,因此压实质量报告还要包含天气、坡度等其他
相关信息。
7.0.2 压实质量报告除了基本信息,还需重点包含检测数据和统计结果。由于连续压实质量检
测不是对碾压面“抽样”而是全部检测,所以检测数据的统计量更能真实地反映路基的压实质量
情况。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是质量控制中重要统计量,从不同
角度对该路段的质量特征进行描述。其中变异系数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指标,其能更准确地反映数
据的波动情况。相关统计数据有利于现场压实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使用单位可利用这些信息来提
高填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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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JG
SJG 185 – 2024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 0 2 4 – 1 2 – 2 7 发布2 0 2 5 – 0 5 – 0 1 实施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Light Pole Perception
Engineering in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合发布
2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Light Pole Perception Engineering
in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SJG 185 – 2024
2024 深圳
3
前言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2 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
批)的通知》(深建设〔2022〕1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工程设计;5.施工要求;6.
验收要求;7.运行维护。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
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
路1004 号,邮编:518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管宣教和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新视达视讯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照明学会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春海吴贵才戴文涛韩梅张少夫
蔡晓坚朱其猛孙慧萍任恺赵诚
刘月英朱华君王桦刘日烈黄湘平
方维祥张嘉辉金红刘榜庞杰
沈永健吴悦玲高亚海彭威杨成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永海许彪傅勇平罗光建蒋昆
何伟张宏鹏
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缩略语……………………………………………………………………………………………………………………………..2
2.1 术语……………………………………………………………………………………………………………………………………2
2.2 缩略语………………………………………………………………………………………………………………………………..3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城管场景…………………………………………………………………………………………………………………………….. 4
4 工程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杆体…………………………………………………………………………………………………………………………………….7
4.3 功能照明…………………………………………………………………………………………………………………………….. 8
4.4 挂载设备…………………………………………………………………………………………………………………………….. 9
4.5 网络传输…………………………………………………………………………………………………………………………… 11
4.6 供配电……………………………………………………………………………………………………………………………….12
4.7 管线…………………………………………………………………………………………………………………………………..13
4.8 防雷与接地…………………………………………………………………………………………………………………………14
4.9 平台…………………………………………………………………………………………………………………………………..15
5 施工要求………………………………………………………………………………………………………………………………….. 16
5.1 一般规定…………………………………………………………………………………………………………………………… 16
5.2 土建施工…………………………………………………………………………………………………………………………… 16
5.3 设备安装…………………………………………………………………………………………………………………………… 16
5.4 平台实施…………………………………………………………………………………………………………………………… 17
6 验收要求………………………………………………………………………………………………………………………………….. 18
6.1 一般规定…………………………………………………………………………………………………………………………… 18
6.2 土建验收…………………………………………………………………………………………………………………………… 18
6.3 设备验收…………………………………………………………………………………………………………………………… 18
6.4 平台验收…………………………………………………………………………………………………………………………… 19
7 运行维护………………………………………………………………………………………………………………………………….. 21
7.1 一般规定…………………………………………………………………………………………………………………………… 21
7.2 维护工作内容…………………………………………………………………………………………………………………….. 21
7.3 维护作业管理…………………………………………………………………………………………………………………….. 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3
引用标准名录………………………………………………………………………………………………………………………………… 24
附:条文说明………………………………………………………………………………………………………………………………… 26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Abbreviation………………………………………………………………………………………………………………. 2
2.1 Terms………………………………………………………………………………………………………………………………….2
2.2 Abbreviation……………………………………………………………………………………………………………………….. 3
3 Basic Requirement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3.2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4
4 Engineering Design…………………………………………………………………………………………………………………….. 7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7
4.2 Pole Body……………………………………………………………………………………………………………………………..7
4.3 Functional Lighting…………………………………………………………………………………………………………………8
4.4 Mounted Device……………………………………………………………………………………………………………………. 9
4.5 Network Transmission………………………………………………………………………………………………………….. 11
4.6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12
4.7 Pipeline………………………………………………………………………………………………………………………………13
4.8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14
4.9 Software Platform…………………………………………………………………………………………………………………15
5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16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6
5.2 Civil Construction……………………………………………………………………………………………………………….. 16
5.3 Device Installation………………………………………………………………………………………………………………..16
5.4 Software Platform Implementation…………………………………………………………………………………………… 17
6 Acceptance Requirements…………………………………………………………………………………………………………. 18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8
6.2 Civil Engineering Acceptance…………………………………………………………………………………………………..18
6.3 Device Acceptance………………………………………………………………………………………………………………..18
6.4 Software Platform Acceptance………………………………………………………………………………………………….19
7 Operating Maintenance………………………………………………………………………………………………………………21
7.1 General Requirements……………………………………………………………………………………………………………21
7.2 Maintenance Work Content…………………………………………………………………………………………………….. 21
7.3 Maintenance Task Management……………………………………………………………………………………………….. 2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4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6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范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建设,保障智慧灯杆安
全可靠、维护方便、经济合理、共建共享,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智慧灯杆的新建、改建工程。
1.0.3 智慧灯杆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2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语
2.1.1 智慧灯杆smart light pole
以灯杆为载体,在满足功能照明需求基础上,挂载各类设备和配套设施,提供通信、控制、
监测、信息交互等功能,可通过平台实现智能化远程监测、控制、管理、校时、信息发布等的灯
杆。
2.1.2 城管场景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
与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相关联的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公园管理、市政绿地管理、垃圾分类管
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中村管理、绿道管理等应用场景。
2.1.3 公园管理park management
对自然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场所内设施、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活动,以实现科
学化管理、提供便民服务。
2.1.4 市容管理urban appearance management
对城市的建构筑物容貌、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置、市政绿地、城市家具等进行整洁、规范
的管理活动。
2.1.5 市政绿地municipal green space
在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
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
2.1.6 城市家具urban furniture
设置于城市道路、公园、绿道等城市公共空间中,为公众户外生活和出行提供服务的公共设
施。
2.1.7 单灯控制single lamp control
采用通信技术实现对单盏灯的智能控制与检测、个性化设置以及能耗、运行状态等数据采集
功能的技术。
2.1.8 移动通信mobile communications
沟通移动用户与固定点用户之间或移动用户之间的通信。
2.1.9 智能照明intelligent lighting
对路灯进行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实现远程开灯、关灯、调光,并根据经纬度、时区等设置
定时任务以实现所有路灯或指定路灯的控制、接收故障告警等功能。
2.1.10 气象监测meteorological monitoring
通过传感器对温湿度、风向风速、降雨量等气象参数进行测量。
2.1.11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通过传感器对噪音、PM2.5、光照等环境参数进行测量。
2.1.12 视频监控video surveillance
通过挂载监控设备,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施显示、记录现场图像,实现现
场情况远程监管,借助存储视频数据供事后回溯。
2.1.13 一键呼叫one button call
通过挂载按钮式通话设备,可进行用户与管理人员间的双向通话,实现事件信息快速上报。
3
2.1.14 智能网关intelligent gateway
实现系统信息的采集、信息输入、信息输出、集中控制、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并具有感知
网络接入、通信能力的智能化设备。
2.1.15 智能电源intelligent power supply
是一种能对智慧灯杆上的设备进行供电及管控,实现各设备电力参数精确测量、电能计量、
漏电监测、故障告警、停供电管理等功能,并根据照明、通信、监控等设备的需求提供对应电压
等级的输出电源。
2.2 缩略语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无线访问接入点(Access Point)
VGA:视频图形阵列(Video Graphics Array)
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NEMA: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PM2.5:细颗粒物(Fine Particulate Matter)
PWM:脉冲宽度调制(Pulse Width Modulation)
WLAN: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
AC/DC:交流/直流(Alternating Current / Direct Current)
LED: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
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城管场景应包括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公园管理、市政绿地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环境
卫生管理、城中村管理、绿道管理等。
3.1.2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应结合业务需求建设,承载城管场景业务所需设备,通过平台统一管
理;宜具备智能照明、视频监控、移动通信、气象监测、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公共无线网络、
一键呼叫、公共广播等功能。
3.1.3 灯杆上挂载除灯具、单灯控制器以外的其他智能化设备时,应按照智慧灯杆标准设计。
3.1.4 智慧灯杆工程实施应考虑各类杆体、机箱、电力和网络设施功能的集约化设置、整合,
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3.1.5 智慧灯杆建设应与城管场景相关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应保
证智慧灯杆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
3.1.6 智慧灯杆工程设计过程中,宜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可靠
性及安装、运行维护的便捷性。
3.1.7 数据应通过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共享,应保证数据传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完整性
和可用性。
3.1.8 智慧灯杆运维应包括日常巡检、杆体维护、设备维护、平台维护等内容。维护单位应建
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应对杆体、挂载设备、管道、基础进行检查、维修、
更换等。
3.2 城管场景
3.2.1 城市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城市道路、公园、城中村、绿道等场景应按相关标准布设照明;
2 应根据使用需求,设置不同的照明模式;
3 交通量较少或通行规律性较强的路段照明,宜基于自动感应环境照度和交通量等环境参数
自动控制灯具启闭;
4 可对智慧灯杆供电线路的接线井盖状态实现智慧感知功能,可提供井盖倾斜监测、井盖位
移监测、井盖丢失及异常报警等功能;
5 应对片区内低洼点、易涝区域的智慧灯杆的杆体、配电箱、专用箱变等设施设备实现积水
水位监测和异常报警的功能,可具备联动断电功能。
3.2.2 市容管理宜具备户外广告监管、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城市家具监管等功能,各项功
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监管应具备户外广告占用公共设施设置事件监测抓拍和联动告警功能;
2 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应具备检测公共场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摊小贩、乱堆放、
垃圾箱满溢、暴露垃圾、沿街晾挂等事件行为的功能;
3 城市家具监管应具备违规使用、破坏、占用、偷盗城市家具等行为监控抓拍和联动报警功
能。
3.2.3 公园管理宜具备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一键呼叫、气象环境监测、无线网络等功能,各
5
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视频监控应具备人流量、人流密度、人员流向等监测预警功能;
2 信息发布应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服务信息的功能;
3 一键呼叫应具备为游客提供在突发情况下向公园管理单位求助呼叫的功能,宜支持紧急呼
叫、定位、高清可视对讲、通话应答、音视频录制等;
4 气象环境监测宜具备公园气象、空气质量、积水等监测功能;
5 无线网络应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无线网络服务的功能;
6 可配置辅助充电业务场景,宜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手机等终端充电服务的功能。
3.2.4 市政绿地管理宜具备行道树监管、侵占绿地检测、绿化病虫害监测、智能灌溉等功能,
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道树监管应具备行道树砍伐、修剪识别检测和提醒功能;
2 侵占绿地检测应具备检测绿地内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车辆或物体、识别绿地内垃圾杂物、
砖石渣土废料等功能;
3 智慧灯杆宜为病虫害数据采集、病虫害处置、智能灌溉数据采集、灌溉控制等设备提供设
备挂载、网络连接等条件。
3.2.5 垃圾分类管理宜具备垃圾分类宣传、违规投放垃圾行为识别、收运过程监控等功能,各
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分类宣传应具备分类知识普及功能,宜具备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功能;
2 违规投放垃圾行为识别应具备投放点暴露垃圾事件检测和提醒功能,宜具备投放人是否破
袋投放厨余垃圾、投放人是否错误投放垃圾等行为检测和提醒功能;
3 收运过程监控应具备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运行过程和收运不及时事件行为检测的功能。
3.2.6 环境卫生管理宜具备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设施监管等功能,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应具备识别环卫作业违规行为并联动预警的功能;
2 环卫设施监管应具备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中心等环卫设施的监控
以及环卫车辆清洁度检测等功能;
3 可配置无人清扫车监管业务场景,宜具备无人清扫车行驶路径监测、通信服务等功能。
3.2.7 城中村管理宜具备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无线网络、设施监测、气象环境监测等功能,
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视频监控应具备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监管的功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和《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的有关规定;
2 信息发布应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公益宣传、生活信息服务等功能;
3 无线网络应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无线网络服务的功能;
4 设施监测应具备城中村智慧灯杆、窨井盖等设施设备状态监测功能;
5 气象环境监测宜具备气象、空气质量、积水等社区环境数据采集功能;
6 可配置辅助充电业务场景,宜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手机等终端充电服务的功能。
3.2.8 绿道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公园和市政绿地区域的绿道,应分别按本规程第3.2.3 条和第3.2.4 条的有关规定执
行;
2 应在重要节点、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配置视频监控业务场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和《公共安全
6
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的有关规定。
7
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智慧灯杆设计应包括杆体、功能照明、挂载设备、供配电及网络传输设备、管线及平台
等内容。
4.1.2 应根据城管场景业务需求合理设置智慧灯杆,在满足城市照明的基础上,以道路交汇处
为锚点确定灯杆位置,同时应满足城管场景各类应用设备挂载需求。
4.1.3 应根据城管场景业务需求确定挂载设备,并应充分考虑各挂载设备的有效覆盖范围,确
定设备的安装位置。
4.1.4 其他挂载设备在满足业务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宜与智慧灯杆合杆设置。
4.1.5 智慧灯杆挂载设备、管道的设计应遵循集约化、共建共享设计原则。
4.1.6 平台的设计应确保平台自身及其数据信息的安全。
4.2 杆体
4.2.1 杆体结构可由主杆、悬臂、设备舱、基础等组成。杆体宜按图4.2.1 进行分层设计,高度
宜根据实际城管场景及路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层(底部)应包括一键呼叫、检修门、配套设备、设备舱等设施,高度范围宜为0.5m~
2.5m;
2 第二层(中部)应包括视频采集、公共广播、信息屏等设备,高度范围宜为2.5m~5.5m;
3 第三层(上部)应包括交通监控、公共WLAN 等设施,高度范围宜为5.5m~8m;
4 第四层(顶部)应包括气象监测、环境监测、通信基站、智能照明、物联网基站等设施。
图4.2.1 灯杆结构示意图
8
4.2.2 设备安装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挂载方式可分为滑槽式、固定式、机架式、抱箍式,宜采用滑槽式;各种挂载方式接
口应考虑结构承载力要求;
2 杆体设计应充分考虑可拓展性,预留后期功能扩展接口,杆体上应预留设备安装空间,内
部预留穿线空间;
3 设备安装接口应考虑安全性、可靠性,所有载体接口应有紧固防护措施;
4 杆内强弱电电缆应分开敷设或采取物理隔离措施。
4.2.3 设备舱宜采用分舱布置,不同舱室宜设置独立的舱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舱开门方向应结合检修维护安全性、便捷性确定;
2 设备舱内镀锌板分隔宜符合强、弱电线缆布设和维护要求;
3 金属设备舱以及相关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
4 设备舱设计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4.2.4 杆体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体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的有关规定,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有关规定;
2 杆体结构设计应采用50 年一遇平均风速,深圳城区设计风速不应超过35.2m/s,深汕特别
合作区设计风速不应超过51.2m/s,特殊路段应根据安装位置、挂载设备验算迎风面积;
3 杆体在设计风速下最高点的位移挠度值不应大于杆体总高度的1/40;
4 杆体底部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需求。
4.2.5 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高耸结构设计标
准》GB 50135、现行行业标准《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规程》DL/T 52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 的有关规定。
4.3 功能照明
4.3.1 照明方式及灯具配置方式应根据具体城管场景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
4.3.2 照明设施应避免光照对周围环境、生态等造成不良影响,无法避免的应采取措施。
4.3.3 道路功能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现行深圳市标
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程》SJG 22 的有关规定;公园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
设计规范》GB 51192 的有关规定;绿道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 304 的有关规定。
4.3.4 居住区及其附近道路的照明应合理选择智慧灯杆位置、光源及照明方式,在居住建筑窗
口外表面产生的垂直照度和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有关规定。
4.3.5 绿道照明在满足功能照明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具备根据行人流量和环境自动调节照明照度的功能;
2 宜在人群密集地等重点区域或路段加强照度。
4.3.6 挂载安装在智慧灯杆上的视频采集、信息屏、气象监测、环境监测等挂载设备应在确保
功能照明的前提下,与功能照明设备有机协调组合。
4.3.7 新建道路种植树木不应影响功能照明,道路、城市绿地、公园及绿道等功能照明周边树
木宜定期修剪,不得影响功能照明效果。
9
4.4 挂载设备
4.4.1 智慧灯杆挂载设备的布设应充分考虑业务需求,兼顾经济适用性及美观性,并应根据设
备的有效覆盖范围和照明要求确定安装位置。
4.4.2 挂载设备布局应避免设备之间产生相互干扰,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应满足数据采集、
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4.3 宜通过设备功能复用或选用复合功能型设备等措施,在满足功能需求条件下减少设备挂
载数量。
4.4.4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挂载设备配置及设置宜符合表4.4.4 要求。
表4.4.4 城管场景设备配置及设置要求
场景名称功能名称设备配置设置要求
城市照明
智能照明
单灯控制设备逐灯控制
行人感应设备按需设置
窨井盖监测井盖智能传感器按需设置
市容管理
户外广告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临街商铺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
100m,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
管
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地铁出入口、学校路段、医院路段等市容管理违规行为多发
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可复用其
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城市家具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早餐车、报刊亭等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
大于100m,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公园管理
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公园出入口、分叉口、核心景点、客流密集地、保护文物等
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信息发布
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
宜在公园出入口、分叉口、核心景点、客流密集地、危险区域、
保护文物等重点场所设置
公共广播设备宜在重点场所设置,可与公园背景音乐设备合并设置
一键呼叫一键呼叫设备
人流密集区域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0m,偏远区域布设间距不宜
大于200m,有地形、水体、建筑等遮挡时宜加密布设
气象环境监测
气象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300m~500m,10m 范围内不应有
影响源
环境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1000m,50m 范围内不应有明显固
定污染源
积水监测设备应在区域内低洼点及易涝区域设置
公园管理
无线网络无线AP 应在人员集中区域全覆盖设置
辅助充电充电设备宜在游客休憩区域设置
10
续表4.4.4
场景名称功能名称设备配置设置要求
市政绿地
管理
行道树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宜覆盖行道树范围,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侵占绿地视频采集设备
宜覆盖绿地范围,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可
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垃圾分类
管理
垃圾分类宣传
视频采集设备应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宜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垃圾分类
管理
违规行为识别视频采集设备、公共广播设备
应在住宅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可在公共场所生活垃
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收运过程监控视频采集设备应在垃圾中转站车辆出入口设置
环境卫生
管理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视频采集设备应在环卫作业区域设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环卫设施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中心等区域设
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无人清扫车监管
智能网联设备宜在路口、出入口等区域设置
视频采集设备宜覆盖行驶路径范围,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城中村管
理
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
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信息发布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宜在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
无线网络无线AP 应在人员集中区域全覆盖设置
设施监测
视频采集设备应在重要公用设施处设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井盖智能传感器按需设置
气象环境监测
气象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300m~500m,10m 范围内不应有
影响源
环境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1000m,50m 范围内不应有明显固
定污染源
积水监测设备应在区域内低洼点及易涝区域设置
辅助充电充电设备宜在城中村居民休憩区域设置
绿道管理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重要节点、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间
距不宜大于100m
4.4.5 挂载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载设备应采用工业级设备;
2 单灯控制设备宜具备灯具信息上报、开关灯、功率调节、异常告警、电量计量、网络异常
状态下任务自运行等功能;应满足照明控制装置相关技术要求;
3 井盖智能传感器设备功能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井盖》GB/T 41401 的有关规
定;
11
4 视频采集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
要求》GB 4943.1、《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 的有关规定,应具备良好的环境适
应能力,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宜支持通过AI 分析实现各类城管场景的智能感知需求;
5 信息屏设备应具备远程发布、集中发布、实时发布视频、图片、文字等文件的功能;应具
备与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接口互通,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发布信息的功能;应支持系统权限认证、数
据通道加密、多级权限管理、节目审核后发布;应支持播放内容实时监测、运行状态及时反馈;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6 公共广播设备应具备实时发布语音和人工干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
工程技术标准》GB/T 50526、《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规定;可具备定向广播功能;
7 一键呼叫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
术要求》GB/T 28181 的有关规定,宜内置不低于200 万像素低照度高清红外摄像头支持视频采集
功能,宜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公网传输;
8 气象监测设备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总则》GB/T 35221、《地面
气象观测规范自动观测》GB/T 35237 和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气象监测建设规范》
DB4403/T 294 的有关规定,设备宜采用RS485、RS232 或RJ45 接口;
9 环境监测设备宜采用RS485、RS232 或RJ45 接口;
10 无线AP 应满足Wi-Fi 6 协议标准,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音
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规定;
11 手机终端充电设备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
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T 32638 和现行行业标准《移动通信终端快速充电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3815 的有关规定。
4.5 网络传输
4.5.1 有线传输可采用光纤传输或电信号传输的方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光缆传输方式时,预留的光纤芯数应满足智慧灯杆远期功能扩展的需要;
2 采用电信号传输时,应满足电信号传输距离限制要求,网线类别等级不宜低于超五类网线,
传输距离不应超过100m;
3 网络传输应结合所处行政区域智慧灯杆现状网络架构及可利用外部网络资源设计;
4 汇聚箱应设置在易操作维护区域;箱体外观宜与道路整体景观一致;箱体内部宜根据使用
需求分仓布置。
4.5.2 无线传输宜采用授权频谱通过公共或专用网络。应对各设备的无线传输使用频率进行合
理规划。
4.5.3 杆体应预留标准光纤线缆接口,同类功能设备宜统一接口,主要挂载设备的通信传输接
口类型及传输方式可符合表4.5.3 要求。
表4.5.3 主要挂载设备的接口类型及传输方式
设备名称接口类型(参考) 传输方式(参考)
智能照明
RS485、NEMA 标准接口
0~10V、PWM 输出接口
无线或有线
12
续表4.5.3
设备名称接口类型(参考) 传输方式(参考)
视频采集设备网口或光口有线
基站设备光口有线
公共WLAN 网口有线
公共广播网口有线
环境监测网口或串口无线或有线
气象监测网口或串口无线或有线
一键呼叫网口有线
信息屏网口或VGA/HDMI 视频接口有线
辅助充电USB、无线充电面板无线或有线
4.5.4 通信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慧灯杆信息安全等级和建设要求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规范》DB4403/T 455 的有关规定;
2 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在传输及存储过程中应加密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GB/T 41479、《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
(TLCP)》GB/T 38636 的有关规定;
3 信息屏、广播等特殊的信息传播设备,应采用断网离线式操作;
4 应在汇聚层和信息屏、广播等信息传播设备接入层的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
问控制功能;
5 应对挂载设备实行身份认证和绑定,确保操作安全。
4.5.5 当存在挂载设备接入及数据计算需求时,应在智慧灯杆设备舱内或就近设置智能网关,
智能网关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能网关宜通过光纤上联到上一级业务汇聚设备接入平台,与平台间可通过有线或无线传
输;
2 智能网关应具备边缘计算能力;
3 智能网关应支持不同接口类型挂载设备接入,应符合工程实际设备接入要求,宜具备不少
于2 路光接口、4 路RJ45 网口、2 路RS485/RS232 接口等;
4 智能网关应具有良好的协议兼容性。
4.6 供配电
4.6.1 智慧灯杆用电宜为三级负荷,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或人流集中区段的照明用电
等负荷可为二级负荷;平台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确定。
4.6.2 不同等级负荷的供配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的有关规定。
4.6.3 智慧灯杆宜采用专用变压器配电,其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
4.6.4 智慧灯杆的交流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3
1 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85%;
2 LED 灯具端电压应为其标称值的85%~105%;当回路上支接有非LED 灯具时,端电压应
为其标称值的90%~105%;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端电压应为其标称值的95%~105%;
3 当回路接有交通信号灯、挂载设备等其他负荷时,其回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4 变压器低压配电屏宜预留备用回路;
5 城市道路照明交流回路采用架空线路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且应满足流经不
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的要求。
4.6.5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过负荷保护电器额定电流或过负荷长延时整定电流不应大于线路允许持续载流量,且不应
小于回路负荷计算电流;
2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
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 倍;
3 交流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4.6.6 智慧灯杆配电线路保护电器与灯具保护电器之间宜具有上、下级的动作选择性。
4.6.7 当AC/DC 变流柜直流输出端电压高于安全特低电压且采用IT 接地方式时,输出端直流正
负母线应具备绝缘监测报警功能。
4.6.8 对照明、感知与监测设备等用电,应分别设置计量装置。
4.6.9 当无法就近取得市政电源时,可采用风能、光能及其组合方式供电。
4.6.10 智慧灯杆宜采用智能电源为各类不同挂载设备供电。
4.6.11 智慧灯杆采用直流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C/DC 变流柜输入宜为三相交流电源,输出直流额定电压允许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中低压直流配电电压导则》GB/T 35727 的有关规定;
2 输出侧可采用单极性或双极性结构,其电源回线应采用配电线缆芯线;
3 可为集中远程供电方式。
4.6.12 智慧灯杆单个挂载设备参考功率宜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
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4.7 管线
4.7.1 智慧灯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宜埋地敷设,敷设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
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
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4.7.2 管道设计应符合道路地下管线规划要求,在河道或海堤范围内的设置的管道应满足河道
相关条例及技术规范要求。管道宜建在人行道下,当在人行道下无法建设时,可建在同侧非机动
车道或绿化带下。
4.7.3 管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供配电线路、光纤通信线路需求,强弱电缆应分别单独穿管敷设,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干路、次干路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4 孔φ110
管道;
2 支路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110 管道;
14
3 公园、绿道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50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50 管道;
4 环路口强电管孔数量不宜少于4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宜少于6 孔φ110 管道;
5 新建管孔宜区分不同用途;
6 存在其他需求时,应同步考虑管道建设设计。
4.7.4 配电线路应采用电力电缆,截面选择应满足允许电压降、机械强度等要求。
4.7.5 配电和通信线路宜采用穿保护管埋地敷设,在偏僻路段可采用铠装线缆直埋敷设。
4.7.6 配电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管敷设时,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
2 直埋敷设时,机动车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m,非机动车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
0.7m。
4.7.7 低压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不应在额定电压10kV 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沟内穿行。
4.7.8 电缆保护管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含有酸、碱强腐蚀或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电缆应穿非金属保护管;
2 机动车道下埋设电缆保护管应有备用管道。
4.7.9 桥梁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桥梁人行道下或防撞墙内设电缆通道;
2 在桥梁两端和伸缩缝处应留有裕量并采取可伸缩的套管保护;
3 电缆敷设宜消隐设计。
4.7.10 强、弱电管道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DBJ/T 15-164 的
有关规定。
4.7.11 智慧灯杆体旁应设置接线井,电缆分支接线应在接线井内实施完成。接线井的设计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井深不应小于1m;井底应设渗水孔;
2 井中进出管道总数量少于4 个时,井宽宜为500mm;管道数量为4~8 个时,井宽宜为700mm;
管道数量大于8 个时,井宽应按实际需求施工;
3 接线井应避开盲道;
4 窨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4.8 防雷与接地
4.8.1 智慧灯杆宜根据周边地理环境进行雷电风险评估,直击雷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有关规定。
4.8.2 智慧灯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通
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
测方法》GB/Z 41299、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的有关规定。
4.8.3 智慧灯杆低压配电柜母线上和智慧灯杆处进线电源前端宜设置浪涌保护器。
4.8.4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系统可采用TN-S 或TT 接地型式,直流配电系统可采用TN、TT 或IT
接地型式。
4.8.5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宜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2 变压器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共用接地极;
3 当采用配电箱配电时,应进行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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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接地系统接地形式采用TT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应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2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额定动作电流(A)与相应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Ω)
的乘积,不应大于50V;
3 智慧灯杆处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应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且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4.9 平台
4.9.1 平台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
关规定。
4.9.2 平台应综合考虑预留与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应用业务系统对接接口。
4.9.3 平台宜具备系统管理、资产管理、告警监控、统计分析、移动端APP 管理等功能,宜符
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管理宜具备组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备份与日志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
2 资产管理宜具备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等资产管理,支持位置信息采集和录入,具备精准定
位、远程集中管理控制、查询、资产统计、资产数据管理等功能;
3 告警监控宜具备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控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功能,可实时
监听记录保存告警信息、支持策略配置,可对不同的告警及事件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定义,可实现
告警及事件和设备之间的智能联动控制;
4 统计分析宜具备多种报表、分析图表的显示,支撑各类信息资源的可视化表达和分析等功
能;
5 移动端APP 管理宜具备设备查询、控制、故障定位导航、系统报警、工单处理等功能。
4.9.4 平台宜建立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的识别编码。
4.9.5 平台设施设备数据地图展示时宜采用城市现有数据底图。
4.9.6 机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通信局站共建共享
技术规范》GB/T 51125、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 的有关规定;机房环
境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 1821 的有关规
定;机房与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
的有关规定。
4.9.7 机房平台设备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业务需求,平台设备应预留足够的接口资源且应具备
良好的可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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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
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5.1.2 施工单位宜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选型、系统连接、平台等内容进
行深化设计。
5.1.3 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变更设计时应按相应程序报审,并经相关单位批准
后实施。
5.1.4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进场验收、检验、调试、试运行和变更设计等相
关记录。
5.1.5 施工单位在工程移交前,应做好成品保护。
5.1.6 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
5.2 土建施工
5.2.1 新建工程的智慧灯杆基础和电缆保护管安装位置及敷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 保护管设备材料内壁应光滑无毛刺;保护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
5.2.3 电缆保护管宜伸出接线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缆管时,管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
上翘下坠现象。
5.2.4 接线井进出线孔应进行密封处理,应采用阻燃材料封堵;应设置良好的排水措施,避免
井内长时间积水。
5.2.5 智慧灯杆基础宜采用现场浇筑混凝土的方式制作,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5.3 设备安装
5.3.1 杆体安装前应提供进场报验等资料,应依据设计文件检查外观缺陷、尺寸、设备性能等。
5.3.2 杆体起重吊装施工前应对管理人员及工人技术交底。
5.3.3 杆体安装完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校正,安装完成后杆体应稳固无异常,垂直度偏差值应
小于半个杆梢。
5.3.4 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连接好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全防护装置。
5.3.5 挂载设备安装完成后,杆体及挂载设备应稳固无异常。
5.3.6 设备舱内接地装置和杆顶端的防雷装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施,防雷装置、引下线、
接地装置应形成有效的电气通路,测试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5.3.7 杆体安装完成后应对地脚螺栓进行防腐处理及混凝土包封。
5.3.8 设备舱内所有线缆应设置标识牌,标识应清晰正确。
5.3.9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的有关规定。
17
5.3.10 电缆敷设前应对敷设线路进行规划,合理布设接线相序,三相负荷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1 电缆、光缆在保护管中不应有接头,接头盘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 的有关规定,保护管
外的电缆连接应在智慧灯杆设备舱内进行。
5.3.12 应在线缆终端、接线井内线缆设置标识牌。
5.4 平台实施
5.4.1 平台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单位需求,对平台架构及功能进行深化和开发。
5.4.2 应对平台进行功能、性能、安全、可靠性等集成测试并形成测试报告。
5.4.3 应将平台安装部署到用户的生产环境并形成安装部署文档及用户使用手册,并应对用户
进行操作培训。
5.4.4 机房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462 的有关要
求。
18
6 验收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预
验收、专项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6.1.2 杆体及各挂载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6.1.3 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过程记录资料及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
1 系统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 系统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5 分部工程预验收记录;
6 试运行记录。
6.1.4 土建基础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 的有关规
定。
6.2 土建验收
6.2.1 基础钢筋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有关规定。
6.2.2 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的有
关规定。
6.2.3 管沟验收应重点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资料。
6.2.4 杆体及设备防雷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第4.8 节的有关规定;配电系统浪涌保护器
设置及挂载设备的雷电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的有关规定。
6.3 设备验收
6.3.1 杆体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体性能参数应符合本规程第4.2 节的有关规定;应查验智慧灯杆杆体的材质、焊缝质量、
防腐涂层质量、接地电阻值的检测报告;
2 杆体高度、载荷要求、设备挂载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
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3 杆体的材料、规格、防腐、焊接及其他技术条件与验收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照
明灯杆技术条件》CJ/T 527、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杆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 的有关规定;设备舱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
6.3.2 挂载设备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9
1 挂载设备宜统一采用标准专用电源供电,电源设备应做电流、低压、功率、过载及短路保
护、漏电流、绝缘电阻、持续性等性能测试;电源、信号接口及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4208 的有关规定;
2 智能照明应包括照明设备与智能管理,应具备远程集中管理、控制和照明运行状态监测、
照明用电监测等功能;
3 视频采集设备应进行分辨率、画质、夜视功能、对焦速度及准确性、稳定性等性能测试,
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视频采集设备应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
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中规定的数据采集要求及信息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4 无线AP 设备应进行信号强度测试、传输性能测试、安全功能设置测试,并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
规定;
5 信息发布系统应进行系统权限、实时性、一致性检测,信息屏设备应做光学、电气、电磁
兼容、光辐射安全、光色电综合性能分析、色彩还原性等性能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
标准《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 的有关规定;
6 公共广播设备的性能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526 的有关规定;公共广播系统应做紧急广播、业务广播和背景广播的功能测试;广播设
备应做声压级、频率响应、失真度、灵敏度、瞬态响应、指向性、阻抗测试以及主观听觉等性能
测试。
6.2.3 管线敷设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型号、间距、弯曲半径、线缆接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2 线管连接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3 管线敷设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
6.4 平台验收
6.4.1 平台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系统功能需求文件的要求,平台验收时应对平台各功能的完
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及网络连通性等予以验证。
6.4.2 平台软件验收应包括功能性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容错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
易用性测试、适应性测试、文档测试等内容。
6.4.3 平台安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
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028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 的有关
规定。
6.4.4 平台设备验收应检查平台设备的型号、功能、性能、数量等,应与设计文件、工程合同、
设备清单相符合。
6.4.5 有新建机房时,机房环境、安全检查、安装工艺检查、通电测试前的检查、节点测试、
全网测试、工程验收等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数据中心基
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462 和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
YD/T 1821、《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 2199 的有关要求。
6.4.6 平台验收应依据本规程第4.9 节各功能开展测试及验收工作;数据信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369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
20
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的有关规定。
6.4.7 平台验收时应检验下列技术文件:
1 平台控制系统图、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
2 平台软件的测试报告;
3 平台所用的设备清单、说明书、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文件;
4 平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
5 平台开放数据库访问接口和说明;
6 地址映射表;
7 完整用户使用手册。
21
7 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智慧灯杆的运行运维应建立各项维护流程与设施设备维护、维护管理、档案管理、安全
管理等制度。
7.1.2 维护单位应建立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应上报,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应接
受监督与考核。
7.2 维护工作内容
7.2.1 维护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制定智慧灯杆的巡检管理制度,应巡检,应检查智慧灯杆杆体破损、挂载设备损坏、管
道及窨井盖塌陷、电缆光缆破损等内容,并应如实填写巡检记录与巡检报告;
2 应制定智慧灯杆的维修管理制度,对巡检和多渠道报障应快速响应、处理、恢复;
3 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应按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7.2.2 维护单位对智慧灯杆运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收集整合维护区域内现有或新增的智慧灯杆信息,建立信息台账;
2 应建立不同场景下的故障分级诊断与处理机制,根据管理单位和场景业务需求确定各类设
备完好率、在线率;
3 应储备必要种类备品备件,设置专人的7×24 小时电话接报服务,收到各类的报障,应在
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处置、恢复;
4 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过程资料,应做好记录与留存,上传至平台。
7.2.3 维护单位对平台运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硬件设备和平台软件运维;
2 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
定,日志保存历史记录不应少于6 个月;
3 应核发用户权限和定期更换系统密码;应备份与检查重要配置文件、数据;应对系统软件
实时更新漏洞或补丁;
4 应加强平台软件配置文件的管理,对系统稳定性进行检查,系统故障或错误应清除;
5 应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应呈报相关设备的运行状
态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提出对策解决。
7.3 维护作业管理
7.3.1 依据智慧灯杆在不同场景下的功能,当遇到维护需求时,应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维护工
作。具体级别说明宜符合表7.3.1 要求。
表7.3.1 运维场景管理表
场景应用设备说明设备运维内容
城市照明智能照明、窨井盖监测、供配电设施监管
杆体;灯具、单灯控制设备、行人感应设备、井盖智能传感器、运维
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22
续表7.3.1
场景应用设备说明设备运维内容
市容管理
户外广告监管、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城
市家具监管
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公园管理
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一键呼叫、气象环境
监测、无线网络、辅助充电等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公共广播设备、一键呼叫设
备、充电设备、无线AP;环境监测设备、气象监测设备、运维设施
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市政绿地
管理
行道树监管、侵占绿地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垃圾分类
管理
垃圾分类宣传、违规行为识别、收运过程监
控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
道
环境卫生
管理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监管、无
人清扫车监管
视频采集设备;智能网联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城中村管
理
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无线网络、辅助充电、
设施监测、气象环境监测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充电设备、无线AP;环境
监测设备、气象监测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绿道管理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7.3.2 维护作业应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护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应急物资应由专人管理,应
保证完好和随时可用;
2 应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地点、故障严重程度、对挂载设备业务运
行的影响程度等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3 应急情况出现时,对事件的发现、响应、处置、恢复应根据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对各种事
件和处理结果应详细记载并资料归档。
7.3.3 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护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维护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设备;
3 应对智慧灯杆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巡检、安全风险评估,对巡检、评估产生的风险应采
取措施管控。
7.3.4 维护单位应制定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应留存必要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宜包括下列内
容:
1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 各类维护制度、报表、报告;
3 资产材料,含维护、迁移、改造和报废的记录与资料;
4 巡检、维修的过程和统计资料;
5 安全排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安全档案;
6 系统设计、施工、竣工、维护等相关技术资料;
7 系统的硬件、软件配置清单、使用手册、维护手册;
8 上述资料的变
提问网友:少年歌行
提问日期:2024-06-27 09:14:14
很疑惑,室外雨水和污水的路径基本是平行的。
为啥室外雨水系统没用转换材质,依然采用UPVC管道。还是说按铸铁管一起考虑?
解答网友:再见理想丶
铂金专家
1.5为界
解答网友:代安装算量报价
白银专家
依据计算规则给水外墙1.5、排水第一个检查井为界,管材也以这个界面区分材质
提问网友:小楠
提问日期:2024-06-26 15:48:47
解答网友:天涯浪子
钻石专家
按不同材质贴墙面
解答网友:xagcc
钻石专家
都应当画到中心截止才可以的。
提问网友:MOMO
提问日期:2024-06-26 11:47:18
解答网友:一杯红酒
黄金专家
系统一样才可以连接,其实不连接也不影响管道工程量
解答网友:天下为攻
材质不一样 它就是不连接到一起,不影响汇总工程量 无需纠结
提问网友:gao hui
提问日期:2024-06-24 16:41:10
解答网友:喵十一
相同材质
提问网友:落叶秋风
提问日期:2024-06-24 15:53:05
市政雨水、污水管道什么材质的需要做闭水试验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混凝土管、塑料管。
解答网友:wt991213
一般雨水管道不做闭水试验,污水管道必须做。不论什么管材,污水都要做。
提问网友:blue
提问日期:2024-06-24 15:15:36
2024-06-24 15:19:26 补充
为什么都是用灰浆搅拌机呢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4是混合砂浆,6是水泥砂浆,材质不同。
解答网友:蓝天
铂金专家
规格型号相同的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提问网友:LA
提问日期:2024-06-24 11:24:57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同给水管材质。
解答网友:河畔晨光
白银专家
同其他管道材质
解答网友:大家广联
钻石专家
钢管
资源简介/截图:
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 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 2024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令第58号),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统一验收标准、提高审批效能, 受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单 位和专家多次深入研讨,通过剖析工程案例,梳理高频热点问题,编写了《烟 台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汇总》,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建设、设计、施 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人员和消防审验人员使用. 本问题汇总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包括建筑、给排水、 暖通空调和电气专业. 本问题汇总由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在使 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至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家大厦A座10楼,联系电话: 0535-2150891 电子邮箱:160067290qq.). 本问题汇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烟台市建设工程消防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烟台市勘察设计审查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青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驰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森建筑消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基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学宁、王志洪、崔恩富、董洪禹、于萍、袁雅彬、 王龙雨、张建辉、刘在芳、张丽丽、兰雪梅、张明辉、 郭菁、邵迎旭、孙吉勇、曲毅、李海燕、陈富田、 张伟娜、李帅、唐先亮、葛召峰、马惠杰、崔洪文、 王吉亮、柳广春、吴让、李振兴、徐文波、赵鑫、 解荔珍、刘清芬、于明君、张雪伟、高朝朝、张卿忠 岳宏杰、刘海燕 主要审查人:冯涛、戴宇、蔡雅娜、于明武、王新强、孙红军、 于德水、谷有法、刘斌、宋群、孙文军 …
目 录
1. 建筑专业…………1
1.1 总平面布局..1
1.1.1 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1
1.1.2 室外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间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8
1.1.3 消防车道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0
1.1.4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2
1.2 消防救援设施……….. 14
1.2.1 建筑外墙消防救援口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4
1.2.2 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含合用前室)、电梯机房等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16
1.3 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 19
1.3.1 有顶商业步行街防火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19
1.3.2 民用建筑内的特殊部位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20
1.3.3 厂房、仓库增加非生产性质的使用功能,不满足规范要求……..21
1.3.4 疏散走道两侧玻璃墙防火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22
1.3.5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23
1.3.6 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24
1.3.7 建筑内公共厨房防火分隔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25
1.3.8 汽车库的楼梯间、电梯厅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26
1.3.9 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分隔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27
1.3.10 建筑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28
1.3.11 民用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29
1.3.12 建筑内排烟机房、变配电室等设备间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30
1.3.13 建筑物房间隔墙、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等防火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31
1.3.14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防火分隔不满足规范要求…………..32
1.4 建筑构造与装修……. 33
1.4.1 防火墙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33
1.4.2 防火隔墙不满足规范要求 36
1.4.3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防火分隔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37
1.4.4 建筑幕墙防火封堵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 39
1.4.5 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不满足规范要求…………. 41
1.4.6 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窗与其两侧门窗洞口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42
1.4.7 变形缝内防火封堵不满足规范要求 43
1.4.8 土建竖向井道或风道未封堵………… 44
1.4.9 管道穿楼板、防火墙未封堵不满足规范要求45
1.4.10 防火门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48
1.4.11 防火窗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51
1.4.12 防火卷帘门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52
1.4.13 建筑室内装修材料选用不当,材料的燃烧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54
1.4.14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采用镜面反光材料不满足规范要求..56
1.4.15 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不满足规范要求……56
1.4.16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不燃材料防护层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58
1.4.17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建筑外墙装饰层未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材料….59
1.5 安全疏散和避难……. 61
1.5.1 疏散楼梯间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61
1.5.2 疏散门开启方向不满足规范要求…. 62
1.5.3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门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65
1.5.4 屋面疏散通道的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66
1.5.5 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前室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67
1.5.6 室外疏散楼梯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68
1.5.7 高层病房楼避难间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69
1.5.8 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70
2. 给排水专业……71
2.1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 71
2.1.1 设计为两路市政供水,施工现场为一路,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71
2.1.2 消防车取水口未作永久性固定标识、防坠网、保温井盖…………72
2.1.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未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或水位显示装置无刻度,消防控制室内消防
水池、消防水箱水位显示装置设定值有误…… 73
2.1.4 消防水泵吸水管变径处未采用管顶平接,形成气囊….74
2.1.5 消防水泵吸水管上未设置压力表…. 75
2.1.6 消防水池有效水容积不足,或消防系统未充水,不满足设计要求…………76
2.1.7 消防水泵房门口未设置挡水门槛…. 77
2.1.8 高位消防水箱间或消防泵房内稳压泵启、停泵压力值设置有误78
2.1.9 带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设于设于室外地下表井、阀门井内,设置位置有误……. 79
2.1.10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选用暗杆阀门没有开启刻度和标志..80
2.1.11 各类管线穿防火墙处未作防火封堵…………… 81
2.1.12 室外消火栓采用 SS150/80 型,消火栓取水口与水龙带接口不匹配…….. 82
2.1.13 暗装的消火栓箱破坏了隔墙的耐火性能…… 83
2.1.14 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停车位,不便于取水操作…………..84
2.1.15 消防水箱(水池)溢流管安装方式有误…… 85
2.1.16 消防水泵房没有检修通道………….. 86
2.1.17 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低于 IP55;消防水泵、稳压泵
未设置就地强制启停泵按钮………….. 87
2.1.18 消防系统完工后未作系统调试,消防泵无法启动……88
2.1.19 车库消防箱宽度超出柱子,影响停车,或设置在柱子后面,不便于取用…………. 89
2.1.20 消火栓栓口安装在门轴侧………….. 90
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2
2.2.1 车库内预作用自喷系统采用下垂型喷头时,应采用干式下垂型喷淋头,且安装后应满足小型
车净空高度不小于 2.2 米要求……….. 92
2.2.2 报警阀组和末端试水装置(阀)处未设置排水措施….93
2.2.3 水力警铃设置在房间内,未设置在走廊等公共场合….94
2.2.5 喷淋头设置在走廊风管上方,或局部吊顶面积较大,阻挡喷水96
2.2.6 通透性吊顶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70%时,未在吊顶下设置喷淋头………….. 97
2.2.7 斜坡顶棚下喷头安装不符合要求…. 99
2.2.8 喷淋头布置不满足规范要求………. 100
2.2.9 架空消防管道标识不符合要求…… 103
2.3 高压细水雾、消防炮、气体灭火系统..105
2.3.1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管件材质不符合要求……105
2.3.2 泵组系统供水装置功能不符合要求………….. 106
2.3.3 消防炮设置在保护区中央位置时,其安装形式错误..107
2.3.4 灭火剂输送管道管件安装不符合要求………. 108
2.3.5 气体灭火防护区泄压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109
2.3.6 气体灭火系统管材、管道连接件选型………. 111
2.4 灭火器设置……………113
2.4.1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113
3. 暖通空调专业115
3.1 通风空调系统……….115
3.1.1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距防火分隔的距离超过 200mm………….115
3.1.2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设置独立支吊架.. 116
3.1.3 风管管道连接采用 C 形插条(弹簧夹)连接,未采用螺栓连接…117
3.1.4 现场安装任意减少风管有效截面,影响风速,增加局阻……….118
3.1.5 风管穿越防火隔墙处的缝隙未做防火封堵.. 119
3.1.6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未设置防火阀………….. 120
3.2 防烟排烟系统……… 121
3.2.1 悬吊安装的重力大于等于 1. 8kN 的消防设备未设置抗震支吊架…………121
3.2.2 排烟风机与风管的软连接采用绿帆布(耐温 150℃),不满足规范要求.122
3.2.3 排烟风管法兰垫料采用橡塑海绵(B1 级),不满足规范要求.. 123
3.2.4 排烟口未设置在储烟仓内,不符合规范要求…………..124
3.2.5 设置在高处的自然排烟窗(口)未设设置手动控制装置……….125
3.2.6 排烟阀(口)未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和复位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26
3.2.7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时,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未
设手动开启装置.127
3.2.8 防排烟风管达不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耐火极限..128
3.2.9 活动挡烟垂壁未设现场手动控制装置………. 130
3.2.10 排烟口风速和风量排烟量达不到设计要求131
3.2.11 排烟风机直接露天安装,未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不符合规范要求……..132
4. 电气专业……..133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3
4.1.1 消防火灾报警电话系统的设置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33
4.1.2 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布置及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134
4.1.3 火灾报警控制器线缆未绑扎成束或未标明编号……….136
4.1.4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未设置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37
4.1.6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图形显示装置无备用电源……139
4.1.7 探测器设置安装未考虑梁的影响.. 140
4.1.8 探测器在有格栅吊顶的场所安装不符合要求…………..141
4.1.9 超高层住宅建筑套内未设置火灾探测器…… 142
4.1.10 电气管道井内未设置火灾探测器 143
4.1.11 厨房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或功能设置不完善….144
4.1.12 宾馆、饭店等场所未在每个区域设置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145
4.1.13 消防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不符合要求…146
4.1.14 自喷系统部分电动控制阀未采用专线接入消防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147
4.1.15 气体灭火系统逻辑关系编写不准确………… 148
4.1.16 防火卷帘旁设置温感探测器时,不符合规范要求….149
4.1.17 消防联动控制器不能联动打开疏散通道上的疏散门150
4.1.18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传输线路保护方式不符合要求151
4.1.19 不同的线路穿在同一管内或强弱电线路敷设在同一桥架内等问题……..152
4.1.20 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53
4.1.21 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 154
4.1.22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的完善……..155
4.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59
4.2.1 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59
4.2.2 安全出口在疏散走道侧边时,标志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60
4.2.3 灯具配电回路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61
4.2.4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62
4.2.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线路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163
4.2.6 系统导线的绝缘电阻太低不符合规范要求..163
4.2.7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164
4.2.8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的接线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165
4.2.9 疏散走道转角处的标志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66
4.2.10 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67
4.2.11 楼层标志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68
4.3 消防供配电…………. 169
4.3.1 重要消防设备供电的双电源切换设置及标识…………..169
4.3.2 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设置,消防水泵、稳压泵强制启停泵按钮设置…………. 170
4.3.3 电气竖井内防火封堵措施规范要求………….. 171
4.3.4 配电室正式电未接通或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接入两路电源……….172
4.3.5 自备发电设备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172
提问网友:X
提问日期:2024-06-20 17:58:53
解答网友:山高水长
专家
前面所指是女儿墙至于其材质是砌体墙还是砼墙要看设计说明,后面两个下面的是砼板用板做构件,上面的是屋面做法用屋面做构件,这是个建筑剖面图,建构件要看结构平面图
附件 2 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实施细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 年 11 月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初步设计》)编制,提高《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质量,保证《初步设计》文件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林业 和草原建设项目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中央政府投资的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其他林业和草原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已出台相应编制规定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已出台规定 执行。 1.0.3 《初步设计》应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并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明确工程 规模、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标准,深化建设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 建议,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 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预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劳 动安全卫生等“三同时”的要求,做到文字简明扼要,图纸齐全准确。 1.0.4 《初步设计》应有分析、论证,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当工程项目中有本实施细则未列入 的内容时,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1.0.5 本实施细则对《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执行本实施细则时应根据项目 建设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实施细则的条文进行合理取舍。 1.0.6 《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和能力水平,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编制 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等。 1.0.7 《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坚 持独立、公正、科学、适用的原则,对《初步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0.8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实施细则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2 2 一般规定 2.0.1 《初步设计》文档名称应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初步设计,具体项目名称应与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名称一致。 2.0.2 《初步设计》文件由前引部分(包括封面、扉页、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等)和设计内容(包括 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概算书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等)组成。 2.0.3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不多时,可将《初步设计》文件前引部分与设计内容合并装订成一册; 当《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较多时,可将《初步设计》文件前引部分与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 概算书、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分别组卷装订成册,视具体情况,主要设备材料表可以与概算书合并, 但设备材料表应置于相应子项的概算书后。 2.0.4 《初步设计》涉及专业(单项)工程内容较多时,可增加设计总说明书,并将专业(单项) 工程分别组卷装订成册,前引部分可只体现在总说明书中。 2.0.5 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国际或国内习惯用法。除此之外,对 理解《初步设计》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在《初步设计》总说明书中做出必要的定义。 2.0.6 设计图纸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0.7 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对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中。确需使用无 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首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在《初步设计》 总说明书中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2.0.8 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并在全称后的圆括号内写缩略词汇或简称。 2.0.9 使用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和林草行业标准的规定,数字精度宜保留 2 位小数,计量单位和数字精度应保持全文一致。 2.0.10 编排与印制 1 《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宜用 A4(210 mm×297 mm)或 A3(297 mm ×420 mm)标准复印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2 《初步设计》设计图纸宜用 A4(210 mm×297 mm)或 A3(297 mm×420 mm)标准复印纸单面 印制,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大于 A3 标准复印纸的可制作蓝图。 3 3 编制要求 3.1《初步设计》说明书 3.1.1 《初步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 1 封面: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 宜加盖公章可增加相同内容的普通打印纸材质封面,并在编制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 2 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标有项目匹配使用权限的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 3 扉页:包括编制单位职签页和编制单位人员名单页。 编制单位职签页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编制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编制部门技术质量负责 人(签字或签章)、项目主要涉及专业的注册人员(注册专用章)、有关资质证书。 编制单位人员名单页应分别列出承担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员、项目参加人员、执笔、制表、 制图、校对等人员名单(含姓名、专业、职称等内容)。 4 前言:(可选) 5 目录: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取舍。 3.1.2 《初步设计》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 1 总论 1)项目提要 2)设计依据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含现场复核情况说明) 4)项目建设规模与功能(或产品)方案 5)设计指导思想 6)项目总技术路线(或工艺流程) 7)环境保护 8)劳动安全卫生 9)消防 10)节约能源 11)抗震防灾与人防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 13)项目总指标 14)初步设计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与可研批复内容对比分析说明 15)提请初步设计审批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阶段设计的要求(建议) 16)初步设计文件组成 1 17)重要参考文献(可选) 18)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可选) 2 项目总平面设计 3 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 4 设备选型 5 建筑设计 6 结构设计 7 节能节水设计 8 环境保护设计 9 供电与通讯设计 10 给排水设计 11 采暖通风设计 12 消防设计 设计说明书附表 设计说明书附件 3.1.3 《初步设计》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说明 1 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 2 大纲中部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当大纲中部分内容没有时,后续相应的 顺序号应依次调整。 3 根据现场复核情况,说明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情况相比是否需要优化调整相关内容。 3.1.4 《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要求 3.1.4.1 总论 1 项目提要: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或项目区范围)、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目标、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期及建设进度安排、项目设计概算与资金来源等。 2 设计依据: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复文件;设计引用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等;项目区气象、水文、地质及主要资源条件等基础资料。 3 项目基本情况概述(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可简要描述以下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区相关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 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条件等。 2)项目建设单位运营管理概况: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建设成就、 经验及问题等。 3)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情况:如土地资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 劳动力资源、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种质资源保护情况,以及现场复核情况说明等。 2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四川省建筑工程 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 (机电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4 月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前言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是一本为四川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编写的指导手册, 旨在为大家提供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方法。其中,机电篇主要聚焦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方 面的常见质量问题,具体对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系统和电梯安装等五方面 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图文并茂对问题进行直观展示,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内容通 俗易懂、可操作性强,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及基层一线 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等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希望通过手册的发布,能够帮助全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提高对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质量问题的 认识,加强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水平。 手册在编制与审核过程中,得到了行业专家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在手册 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4 月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主编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工程公司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审核人员:程 刚 许冰清 刘光胜 陈 锐 陈 静 周吉日 代弋戈 林 东 吴兴平 欧俊峰 张听夏 阿木小锋 何炳宏 唐 琳 王 月 涂 茜 编制人员:李宇舟 贺 丘 王 超 熊 林 郑云德 蓝 天 杨大洋 何 跃 王 映 尹 凯 梁 汶 张 庆 余 军 姚 准 邓小飞 陈作祥 廖文杰 吕静涛 陈永生 徐海波 周巾枫 伍 宵 陈 炜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目录 一、建筑给水排水 . 1 1、室内给水系统 .2 1.1 管道套管规格选用、安装高度、内外封堵不符合要求 .2 1.2 电热熔或热熔管件连接不规范,出现漏水或脱落 .3 1.3 管道支架安装间距过大,管道局部“下挠” .4 1.4 支架下料、钻孔采用熔焊 .5 1.5 不同材质的支架、管箍与管道之间未按施工规范要求加非金属隔垫或衬套 .6 1.6 管道通水后,出现返潮或者局部空隙冒水 .7 1.7 给水管道流水不畅或堵塞 .8 1.8 给水管道出水有异味或者浑浊 .9 2、室内排水系统 .10 2.1 排水不畅、堵塞、水平横管倒坡 .10 2.2 立管出户的弯头安装不正确 .11 2.3 排水管道渗漏或漏水 .12 2.4 阻火圈、伸缩节安装错误 .13 2.5 排水管支吊架间距超标、未设置防晃动支架 .14 2.6 排水管未安装清扫口或安装位置错误 .15 2.7 压力排水管道软接头安装位置错误 .16 3、卫生器具 .17 3.1 面盆安装不稳固 .17 3.2 小便器安装不稳固 .18 3.3 大便器进出水接口处渗漏 .19 3.4 洗脸盆排水管接口渗漏 .20 3.5 地漏返臭 .21 4、室外给水排水系统 .22 4.1 排水管道堵塞、排水不畅 .22 4.2 给水管道漏水 .23 4.3 柔性连接给水管道拐弯处无支墩 .24
附件 1 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细则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 年 11 月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编制,提升编制成 果质量,更好地为项目审批立项提供决策参考,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央政府投资的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 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已出台相应编制规定的项目,从 其规定执行。 1.0.3 《可研报告》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林业草原生态建设方针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已 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发展现状 和潜力、项目需求等编制。 1.0.4 《可研报告》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从生态、经济、社会、政策、技 术、管理、环保、风险、安全等方面,研究分析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紧迫性、技术先进 性、建设条件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安全性、风险可控性、组织实施的科学性、保障措 施的可靠性等,提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结论和建议。 1.0.5 《可研报告》应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做到内容完整齐全,数据准确,论据 充分,结论明确,相关附表、附件和附图完备。深度应能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 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应能满足项目预定货要求。 1.0.6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开展的相应咨询业务,应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 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并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坚持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并对咨询成果质量负总责。 1.0.7 《可研报告》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可研报告》 项目负责人对《可研报告》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项目参加人员对其编写的章节内容负责, 咨询工程师(投资)对《可研报告》成果质量负审核责任。 2 2 一般规定 2.0.1 《可研报告》名称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 《可研报告》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及附表、附件、附图组成,编写要求如下: 1 前引部分内容及顺序为封面、扉页(编制单位职签页、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 录,应提供编制单位资信评价证书影印件。 2 正文部分主要内容及顺序为概述,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项目 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风险管控方案,项 目影响效果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 3 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但不宜超过三级。大纲及以下“正文编制要求”中部分内容 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当部分内容没有选择时,后续相应的顺序号应依次调整。《可研 报告》部分内容如篇幅过长,可另作附件,并在文中注明见附件**(标明附件编号)。 4 各类附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0.3 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对理解《可研报告》 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做必要的定义和解释说明。 2.0.4 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对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确需使用无 对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集中汇 集为词汇表。 2.0.5 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并在全称后的圆括号内写缩略词汇或简称。 2.0.6 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数字精度宜保留 2 位小数, 计量单位和数字精度应保持全文一致。 2.0.7 编排与印制 1 《可研报告》章、节的编号参照 GB/T 1.1 或本单位质量体系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 编号。章标题用 2 号黑体,节编号宜小于三级,第一级节标题用 3 号黑体,第二级节标题用小 3 号 黑体,第三级节标题用 4 号黑体,所有标题宜左对齐并首行缩进 2 字符,行间距 28 磅。 2 正文宜用 4 号宋体或仿宋字体,宜左对齐并首行缩进 2 字符,行间距 28 磅。 3 正文、附件应用 A4(210 mm×297 mm)标准复印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应制作电子介 质副本。 4 附表宜用 A4(210 mm×297 mm)或 A3(297 mm×420 mm)标准复印纸双面印制、宋体或仿宋 字体双面印制,同时应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5 附图宜用 A4(210 mm×297 mm)或 A3(297 mm×420 mm)标准复印纸单面印制,同时应制作 电子介质副本,大于 A3 标准复印纸的可制作蓝图。 2.0.8 《可研报告》应按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若附表、附 件、附图单独装订成册应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或分别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 3 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2.0.9 目录页码的编号格式宜用“I、II……”,正文、附表、附件、附图页码的编号格式宜用“1、 2……”,页眉顶端和页脚底端的距离宜为 1.5cm。 4 3 编制要求 3.1 前引部分 3.1.1 封面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 章可增加相同内容的普通打印纸材质封面,并在编制单位落款处加盖公章。 3.1.2 扉页 扉页包括编制单位职签页和编制单位人员名单页。 编制单位职签页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编 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编制部门项目负责人(签章)、编制部门技术质量审核人(签章)、咨询 工程师(投资)(签执业专业章)。 编制人员名单页按顺序列出承担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参加、执笔、制表、制图及校对等人 员名单(含姓名、专业、职称等内容)。 3.1.3 前言(可选) 3.1.4 目录 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设置。 3.2 正文部分 3.2.1 《可研报告》编制大纲 1 概述 1)项目概况 2)项目单位概况 3)编制依据 4)关键术语定义及说明(可选) 5)主要结论和建议 2 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建设背景 2)规划政策符合性 3)建设必要性 4)指导思想与原则 3 项目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 1)需求分析 5
ICS 65.020.40 CCS B 64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804—2024 储备林改造和培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improvement and cultivation of reserve forests 2024 – 04 – 15 发布 2024 – 05 – 1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 发 布 . DB34/T 480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速生丰产林项目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林业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速生丰产林项目办公室、合肥市九龙林场、定远县林业发展中心、合肥市 林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传胜、黄先青、李晓伟、刘珊珊、张正海、陈勇、陈从敬、徐玲、朱本路、 郭荣、王春银。 I DB34/T 4804—2024 储备林改造和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家储备林改造和培育的原则、类型、措施、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等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储备林的改造和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 2118 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导则 LY/T 2787 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 DB34/T 293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家储备林 national forest reserves 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 速生丰产、珍稀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的森林。 3.2 改造和培育 improvement and cultivation 对林分采取更换树种、间伐、补植、割灌、施肥、修枝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 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生长量和生态功能的森林经营活动。 3.3 目标树 goal tree 在目的树种中,对林分相对稳定性和生产力发挥重要作用的长势好、质量优、寿命长、价值高,需 要长期保留直达目的直径方可采伐利用的林木。 3.4 干扰树 disturbing tree 对目标树生长直径产生不利用影响、或显著影响林分卫生条件、需要在近期采伐的林木。 3.5 大径级用材林 large-size timber forest 指以培育大径材为主要目的的林分(大径材比例达到 50% 以上)。大径材标准执行 LY/T 2118。 1 DB34/T 4804—2024 3.6 珍稀树种用材林 precious and rare timber forest 列入国家或省级珍贵树种名录,具有较高价值或优良材质的用材林分。 4 改造和培育原则 4.1 基本要求 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要求,贯彻全周期森林经营理念,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4.2 树种选择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速生、珍稀或生长年限长且材性优良的树种为改造和培育树种。 4.3 改培目标 通过改造和培育,建立健康、稳定,综合效益高的多功能森林。 4.4 权属条件 改培林分要求林地和林木权属明确、无纠纷。 5 改造和培育类型 5.1 改造培育型 立地质量较好,由于未适地适树、未及时经营;或受病虫鼠害及森林火灾影响,造成林木生长停滞; 或目的树种不明确,通过采取改培措施,能够达到预期培育目标的林分。立地质量符合 LY/T 2787 要 求。 5.2 提质培优型 立地质量较好,林木总体生长状况正常,急需通过采取综合性技术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和生长条件, 林分质量和生长量能进一步提高的林分。立地质量符合 LY/T 2787 要求。 6 树种确定 不同区域适宜树种见附录A。 7 技术措施 7.1 改造培育型 7.1.1 更新改造 7.1.1.1 对象 未适地适树的林分;或多代萌芽更新且已退化残败的林分;或受自然灾害或人为干扰严重,林木生 长不良、林相残破的林分;或郁闭度<0.3,生长量较正常偏低的中龄以上林分。 2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四川省建筑工程 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 (机电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4 月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前言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是一本为四川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编写的指导手册, 旨在为大家提供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的防治方法。其中,机电篇主要聚焦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方 面的常见质量问题,具体对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系统和电梯安装等五方面 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图文并茂对问题进行直观展示,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内容通 俗易懂、可操作性强,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及基层一线 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等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希望通过手册的发布,能够帮助全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提高对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施工质量问题的 认识,加强施工过程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水平。 手册在编制与审核过程中,得到了行业专家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在手册 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4 月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主编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工程公司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审核人员:程 刚 许冰清 刘光胜 陈 锐 陈 静 周吉日 代弋戈 林 东 吴兴平 欧俊峰 张听夏 阿木小锋 何炳宏 唐 琳 王 月 涂 茜 编制人员:李宇舟 贺 丘 王 超 熊 林 郑云德 蓝 天 杨大洋 何 跃 王 映 尹 凯 梁 汶 张 庆 余 军 姚 准 邓小飞 陈作祥 廖文杰 吕静涛 陈永生 徐海波 周巾枫 伍 宵 陈 炜 四川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手册—机电篇 目录 一、建筑给水排水 . 1 1、室内给水系统 .2 1.1 管道套管规格选用、安装高度、内外封堵不符合要求 .2 1.2 电热熔或热熔管件连接不规范,出现漏水或脱落 .3 1.3 管道支架安装间距过大,管道局部“下挠” .4 1.4 支架下料、钻孔采用熔焊 .5 1.5 不同材质的支架、管箍与管道之间未按施工规范要求加非金属隔垫或衬套 .6 1.6 管道通水后,出现返潮或者局部空隙冒水 .7 1.7 给水管道流水不畅或堵塞 .8 1.8 给水管道出水有异味或者浑浊 .9 2、室内排水系统 .10 2.1 排水不畅、堵塞、水平横管倒坡 .10 2.2 立管出户的弯头安装不正确 .11 2.3 排水管道渗漏或漏水 .12 2.4 阻火圈、伸缩节安装错误 .13 2.5 排水管支吊架间距超标、未设置防晃动支架 .14 2.6 排水管未安装清扫口或安装位置错误 .15 2.7 压力排水管道软接头安装位置错误 .16 3、卫生器具 .17 3.1 面盆安装不稳固 .17 3.2 小便器安装不稳固 .18 3.3 大便器进出水接口处渗漏 .19 3.4 洗脸盆排水管接口渗漏 .20 3.5 地漏返臭 .21 4、室外给水排水系统 .22 4.1 排水管道堵塞、排水不畅 .22 4.2 给水管道漏水 .23 4.3 柔性连接给水管道拐弯处无支墩 .24
提问网友:杨多肉
提问日期:2024-06-11 16:02:06
解答网友:张张
专家
应该不是吧,对照建筑图纸看一下
解答网友:下雨天
黄金专家
应该不是,建议参考其他建筑图或者大样等一起看
解答网友:红梅傲雪
铂金专家
不是 吧
箭头部分是不是有柱
有没有其他节点大样图
解答网友:曼彻斯特联
应该是砌体住或者其他材质的外装
解答网友:雪花飘 飘
铂金专家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