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省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 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建筑工人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 2017 年以后印发的海南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配式、综合管廊、绿色建筑、防护密闭等工程综合定额,其建筑工人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122. 53 元/工日调至 135 元/工日。
- 2015 年印发的《 海南省装饰 装修工程综合定 额》, 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 1. 27计算。
二、本次调整的建筑工人定额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 费,按 价差处理, 只计算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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