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风电场升级改造工程投资编制导则》(NB/T 11909-2025)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NEA/TC1/SC1)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乙57号,邮 编:100011)。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宏宇,姚亚礁,刘春高,张娟,杨元钊,王永刚,赵桂芝,关宗印、盛哲。 李莹璐、杨帆、周春旭、钱洪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