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 1 At…
正文摘录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明确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程序,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对其检查、评价、审核等相关活动。
1.0.3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模式循环运行。
1.0.4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注:图片中包含斜向水印文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
2 术语
2.0.1 安全管理职责 safety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单位或岗位为配合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0.2 相关方 related parties
与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业绩有关、可影响决策或活动的组织,包括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
2.0.3 审核 audit
依据本标准的要求,获取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关证据,评价确定其符合性和有效性,并形成文件的活动。
2.0.4 监督审核 surveillance auditing
在审核有效期内,对上次审核后的改进效应进行跟踪评价,确定其符合性和有效性,并形成文件的活动。
2.0.5 管理要素 management factors
围绕人、机、料、法、环的实体,及其相关行为、组织等活动。
2.0.6 项目部 project department
是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