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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本标准规定了餐厨废弃物油水自动分离设备的型号、结构和参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设备型号由处理量、功率和油桶容积等参数表示;结构应设进料口、进料格栅、绞龙毛刷、固液分离腔、油水分离腔、电控箱、排油装置、出渣口、排水口、排泥口、加热装置、标准垃圾桶和专用油桶等,并设置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固液分离腔采用螺旋推送器和不锈钢格栅,格栅孔径应小于 6 mm,固体废弃物应自动输送至废渣桶;油水分离区应自动分离油脂,分离后出水中的动植物油脂含量应符合 CJ 343 的规定,收集油脂含水率不应大于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