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DBJ04/T 389—2026 批准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26年9月1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 览 专 用 **前 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科〔2025〕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本省工程地质特点和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DBJ04/T 389—2019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系统规划;5 勘察;6 总体设计;7 结构设计;8 附属设施设计;9 管线设计;10 结构施工;11 附属设施施工;12 管线工程施工;13 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管理;14 安全与绿色施工;15 运营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章节有:调整了第7、8、9、13、14章的顺序,修改了2.0.4、3.0.7、4.3.4、6.3.1、6.6.2、6.6.7、8.1.2、8.1.6、8.1.7、8.1.8、8.1.9、8.2.2、8.2.8、8.2.9条,增加了第6.3.6、8.2.10、10.3.2、14.1.14~14.1.18、14.2.12~14.2.17、15.0.6、15.0.7条,删除了第2章中非综合管廊专用的术语,第6.6.9条、第10.7节,将第5.2、5.3、5.4节融合成一整节。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取消缆线管廊类型,增加小型综合管廊类型;分别对干线、支线、小型综合管廊的断面尺寸、管线安装尺寸、附属设施设置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取消了舱室内的防火分隔设置要求及防火分区概念;取消了容纳电力电缆的干、支线综合管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要求;调整了手提式灭火器的设置要求;取消了天然气、蒸汽管道独立成舱设置的要求,取消了燃气舱室采用防火花地坪等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各类更新标准、通用规范,同步更新了本标准。 中的相关条文。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新化路8号;邮政编码:030032;邮箱:sxazjgszx@sxcig.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文国、吴书源、朱红满、王涌涛 梁 波、朱 勇、张海玲、翟海英 杨庆锋、李 劼、樊春义、谢 亮 曹军岭、王庆滨、薛肖芳、冯 怡 李同庆、何仁香、雍 琦、周孝桂 白晓宇、梁 霞、杨 锦、杨 攀 高艳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玉屏、王敏泽、张兴惠、王旭霞 毛绪显、华 靖、段鹏飞、李跃飞 王 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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