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造林作业设计程序,规定了造林作业设计总体要求、设计依据、设计总体和基本单元、造林地选定、作业设计调查、内业设计、设计文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的作业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LY/T 1821 林业地图图式 LY/T 5005 林区公路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工造林 afforestation -1- 在疏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规划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上,通过人工措施营造森林的过程。 **3.2 更新造林 reforestation** 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迹地上,或在林木采伐前的林下,通过人工措施重新营建或恢复森林的过程。 **3.3 造林作业设计 design for forestation operation** 为计划开展造林的地块编制的指导造林施工的技术文件。 **3.4 立地类型 site type** 地域上不相连接、立地条件基本相同、林地生产潜力水平基本一致的地段的组合。 **3.5 造林模式 forestation model** 在县级单位或工程项目区域内,分别不同立地类型和培育目标,明确造林树种、种苗、造林密度、配置方式、整地、栽植和未成林抚育管护等造林要素的设计。 **3.6 造林定额 forestation quota** -2- 单位面积用苗或种子、造林辅助材料(包括肥料、用水、种植土等)、用工、机械台班、工器具等的数量。 4 总体要求 造林作业设计总体要求如下: a)遵循植被自然演替规律,将科学绿化理念贯穿于作业设计全过程; b)与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合理确定造林地; c)根据立地条件和培育目标,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树种、设计造林模式; d)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坚持节约集约,合理设计苗木规格、整地规格、造林时间、造林密度等技术要求; e)设计调查应深入实地、实事求是,内业设计应依据充分、科学规范,设计深度应能指导造林施工; f)国土绿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以项目为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其中,涉及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的任务,应符合本文件技术要求。 5 设计程序 造林作业设计程序见图1。 -3- 设计依据(见第6章) ↓ 设计总体和基本单元(见第7章) ↓ 造林地选定(见第8章) ↓ 作业设计调查(见第9章) ↓ 内业设计(见第10章) ↓ 设计文件(见第11章) 图1 造林作业设计程序图 6 设计依据 设计主要依据如下: a) 国家和地方各级国土绿化相关规划,以及经批复的国土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 b) 国土“三调”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林草资源图及其年度更新成果数据、最新遥感影像数据、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数据等; c) 相关社会经济指标; d) GB/T 15776、GB/T 26424、LY/T 1821等相关技术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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