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消防设计指南(2026版) 宣贯培训 2026.3 CONTENTS 目录 01 体系与使用路径 02 总则、基本规定 03 建筑与结构 04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05 防烟与排烟 06 消防电气 01 体系与使用路径 01 顶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建部58号令》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02 强制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 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提出基本性能要求 03 推荐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等 对通规的性能要求作出具体的推荐性措施 04 地方标准/政策——《成都指南》《北京指南》《南京指南》等 在国标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更加落地的深化完善 既有建筑改造的定义 “改造”是一个广泛的概念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对改造的定义: 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既有建筑的室外环境、建筑本体、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更新,使其建筑空间、结构体系、使用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的工程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对改、扩建的定义: 扩建——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 改建——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于改建项目。在改建的同时,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效益的项目,一般称为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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