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霍伟
提问日期:2025-12-28 15:14:09
我们有一个管网工程,投标时甲方只给一个控制价(260万),也未给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只报总价(218万),合同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管网打压试验未施工。工程结束后双方共同签认已完工程的工程量。甲方按照工程量确认单重新做一版预算,总价为297万,其中管道注水打压部分造价为5.1万,甲方要把5.1万扣除,请问:
1、管道注水打压部分造价扣除是否合理?
2、如需要扣除,扣除造价是不是也必须有个下浮系数?
解答网友:竹风
白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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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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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造价按总价297-5.1,施工方还能有意见么?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没有做的,要扣除的。按5.1万扣。
解答网友:大海
钻石专家
扣除合理,结算给你218万也合理,因为是固定总价合同。
解答网友:牧狼人
你做的是压力管吧,打压试验不做你就能竣工验收了?只要你能验收合格,满足设计要求,这个5.1万元的是不应该扣减的。打压只是验证你施工质量的方法。固定总价合同,前期没有清单,那就是固定图纸,只要你完成图纸范围内的东西,验收合格,就不能扣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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