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豫建科[2024]31号)的要求,编制组在总结《河南省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41/136-2014和《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68-2019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光伏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系统能效评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调整了部分术语;2.增加了“基本规定”;3.补充完善了“光伏建筑一体化”、“构造要求”的内容;4.增加了“储能和柔性直流配电”和“发电量计算”的内容;5.增加了“运行维护”和“系统能效评估”。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邮箱:jzxybsb@163.com)。 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实验室 河南省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科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潘玉勤 杜永顺 付梦菲 徐超 刘国存 范晓伟 常建国 龙天艳 陈瑞峰 邓慧凡 刘忠 刘 羽 杨彦芳 赵德伟 李 联 王 亮 任秋英 王旭荣 刘海燕 黄凡凡 卫 旭 郝丽娜 王富雷 张明亮 任丽丹 高景良 高新花 宋朝峰 杜国帅 赵梦蕾 宋龙龙 华 聪 吴明华 王进强 韩振龙 孟光运 苏晓燕 王贺丽 潘玉会 付子超 审查人员:徐公印 时常青 于秋波 张中善 耿 雪 岳明生 宋立新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 6 4 规划与建筑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规划设计 7 4.3 建筑设计 8 4.4 光伏建筑一体化 8 4.5 构造要求 9 5 结构设计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 设计荷载 12 5.3 荷载组合 14 5.4 光伏构件结构设计 17 5.5 支撑结构设计 17 5.6 连接结构设计 17 6 光伏系统设计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系统接入 21 6.3 光伏发电一次系统 22 6.4 光伏发电二次系统 23 6.5 主要设备选择 23 6.6 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26 6.7 自用电源 27 6.8 无功补偿装置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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