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2017北 京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一201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 0 17 年 9 月 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7北 京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 发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刀7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 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 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 划的通知》(建标函C2015]273号)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修订 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11) 118号)间时废止, 在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 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前言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 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3号)的 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 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 实际需要,进行了深人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 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 标。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并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 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等, 与2011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 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 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做出具体规定。 同时,将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型 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 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郎政编码: 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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