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定编号:国网(基建/3)803-202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前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和“一体四翼”发展布局要求,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前期管理职责,内容与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依法合规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前期,指项目取得核准后至工程开工前的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开工准备工作三个阶段工作内容。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及批复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物资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以及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划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等;开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及通道、施工许可办理等。 第三条 工程前期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原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国土、林业(草原)、环保、水保、交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施工许可规定,满足公司发展、基建、财 务、物资、设备、调度、档案等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条 推动将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名录,依靠地方政府推进前期手续办理、民事协调等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工程前期工作效率。 第五条 建立工程前期协调属地化管理机制,委托工程项目所在地供电单位开展对外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确保对外协调工作规范有序。输变电工程应按照“分级管理、政企协同、属地协调”的工作原则,开展“先签后建”工作。 第六条 建立工程前期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基建部门与发策、物资、财务、设备、调度、档案等相关专业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工作衔接,实现工程前期工作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深化项目前期和工程前期融合,抓好可研和设计一体化管理,做精、做细、做实前期工作,提升前期管理质效。 第七条 加强工程前期作业风险管理,组织风险评估专家深度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前期即降低作业风险,分析评估二级作业风险识别准确性、机械化施工可行性,预控措施完整性、费用计划合理性。 第八条 加强工程前期工作质量管理,落实各阶段各参与方工作责任,杜绝因前期深度不足、把关不严、征求意见不充分等,导致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更、影响工程按期开工投产等“颠覆性”问题的发生。 第九条 对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管理,符合公司“绿色通道”、应急项目管理范畴的“紧急工程”,在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后,可先行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境内35千伏至75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前期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公司总部(分部)层面管理职责 (一)国网基建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归口管理;负责工程前期重大问题协调及跨区跨省输变电项目工程前期总体协调;负责跨区跨省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水保方案的内审及报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队伍选择专业管理及初步设计批复;负责对省公司工程前期管理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二)国网发展部(碳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工作和电网基建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具体负责组织跨区跨省电网项目的可研工作;负责办理跨区跨省电网项目变电站(换流站)用地预审;负责跨区跨省电网项目上报核准工作。 (三)国网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相关物资及服务类招标采购的归口管理;负责物资合同履约及物资供应等工作管理;负责组织纳入总部集中招标范围的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四)国网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前期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五)国网财务部、安监部、设备部、科技部、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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