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导则(辽宁省)》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Livable Rural Houses in Liaoning Province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 辽宁省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导则 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7月2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沈阳建筑大学组织召开《辽宁省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专家评审会。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在听取《导则》编制单位方案介绍后,专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成果,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导则》工作扎实,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辽宁省农房建设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指导性,有利于推进辽宁省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导则》。 为完善《导则》成果,专家组建议: 1. 优化图文表达,进一步与国家有关要求相结合,完善附图附表。 2. 进一步突出地域特色,考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要求,细化适老化设计有关内容。 专家组: 刘伟 李建军 刘小龙 2025年7月29日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及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沈阳建筑大学,立足辽宁实际,编制《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导则(辽宁省)》。 本导则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结合辽宁省实际和工程实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导则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选址与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设备、节能环保与绿色宜居、施工与验收、使用与维护。 本导则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沈阳建筑 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编制人员:陈兵 刘思锋 邹宁 刘宁 孙艳丽 张玉琢 李晓 郭宪辉 赵东阳 周志广 于瀚 李忠辉 王越 姬文婷 王竹 景锐 郝添威 田皓源 万路通 “` 目 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3 3 选址与布局 4 3.1 一般规定 4 3.2 住宅选址 5 3.3 农房布局 6 4 建筑设计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功能空间组织 9 4.3 立面与造型设计 10 4.4 适老化设计 16 5 结构设计 18 5.1 一般规定 18 5.2 地基基础 19 5.3 墙体结构 20 5.4 楼盖结构 22 5.5 楼梯 24 5.6 屋盖 25 5.7 生土结构 27 5.8 装配式 29 5.9 主体结构材料 33 6 建筑设备 35 6.1 一般规定 35 6.2 供暖、通风、空调、热源 36 6.3 给水、排水 39 6.4 电气 43 7 节能环保与绿色宜居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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