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Construction 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DB65/T 8029—2024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5年3月1日 中国建筑科技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ess Co., Ltd. 2025 北京前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告》(2022年第9号)的要求,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体系框架。 本标准体系框架共分6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构成、专项任务目标标准体系框架、专业基础标准体系框架等。 本标准体系框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编制组(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25号;邮政编码:830002;联系电话:0991-8865683;电子邮箱:xadi@vip.163.com),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科学研究院新疆长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华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总
则
1.0.1 为落实自治区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加快
标准化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提升
城乡宜居环境建设的标准化水平,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进高质
量发展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针对自治区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高
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修订本标准体系框架。
1.0.2 本标准体系框架适用于新疆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管理工
作,为新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管理提供依据,是
政府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工程建设市场宏观调控、推动科技进步
和提高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供相关人员在开展标准化工作中学
习参考。
1.0.3 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管理工作除了以本标准体系框架为前
提依据外,尚应结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以及
新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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