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为规范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原则、方法、内容
和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
1.0.3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应进行资源评估,分析多能互补特性,
提出设计水平年和供电范围,分析电力市场空间,提出规划方案和布局。
1.0.4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设计,应分析项目建设条件,明确电源组成、
规模和特性,进行工程设计,并分析项目开发经济性。
1.0.5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应提出运行和管理的技术要求。
1.0.6水风光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项目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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