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洞注浆钢管计价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1年2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场地存在溶洞,采用袖阀管注浆施工工艺进行处理。现发承包双方就注浆钢管能否另行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城轨定额”)钻孔及袖阀管制安定额子目已包含了注浆钢管费用,不另行计算。
承包人认为,依据溶洞注浆施工方案,注浆钢管伸至溶洞底部注浆,属于单独的施工工艺,且钻孔及袖阀管制安定额工料机表中无注浆钢管消耗量,故应单独计算。
三、我站观点
注浆钢管为摊销使用,根据2018城轨定额说明已包含在袖阀管注浆相应定额子目的其他材料费中,不另行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9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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