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桩下搭接旋喷桩重叠部位能否计价的争议
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3年4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基坑支护图纸显示,整个基坑止水采用三轴搅拌桩,当搅拌桩遇花岗岩无法施工时,需采用搅拌桩下接旋喷桩搭接处理。现发承包双方就已完工的搅拌桩与旋喷桩重叠部位能否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三轴搅拌桩下搭接旋喷桩时,旋喷桩上方为三轴搅拌桩,已计取搅拌桩实桩,不应再计算旋喷桩空桩。
承包人认为,搅拌桩与旋喷桩重叠部位应按照旋喷桩空桩计算,即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2围护及支护工程说明第三条高压旋喷桩第四点的规定“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均按空桩计算,空桩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计算。
三、我站观点
依据施工图纸及施工工艺要求,三轴搅拌桩下接旋喷桩搭接处理,上部已完工的搅拌桩与旋喷桩重叠部位施工时也需钻机高压旋喷成孔,其施工工艺与正常旋喷桩空桩部分的施工工艺做法相同,故重叠部位可按旋喷桩空桩进行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8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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