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243)—打桩遇到地下旧桩基础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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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遇到地下旧桩基础计价的争议

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部分工程桩位置存在原有房屋旧桩基础,发承包双方就打桩遇到旧桩基础是否可另计入岩增加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项目原有旧基础在招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已确认按旧基础拆除计价,不再另计入岩增加费。

承包人认为,旧基础拆除不包括拆除旧桩,部分桩基遇旧桩基础部分应按照入微风化岩清单计算工程量。

三、我站观点

查询来函资料显示,招标清单“旧基础拆除”项目特征描述为“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现状室外地坪拆除、室内地坪及以下基础、水池、化粪池等的拆除”,属于施工现场能见物的拆除,应不含打桩所遇见的地下旧桩的拆除,另“灌注桩”清单项目特征也未包含遇到地下旧桩的相关描述,故在打桩时遇到旧钢筋混凝土桩,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岩石的分类标准判断是否达到入岩条件,若达到入岩条件的,则计算入岩增加费,若达不到入岩条件则不予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7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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