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29-2020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renewable energy of civil building DG/TJ 08-2329-2020 J 15388-2020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1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0]48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 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 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主编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 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08-2329-2020,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济 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二0年九月十五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 (沪建标定[2018]753号)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 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 结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 技术及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 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 利用量核算等。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反馈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沽 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bzgl@zjw.sh.gov.cn),同济大学 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 邮编:200092),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 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l:bzglk@zjw.sh.gov.cn),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弘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车学娅王健李阳徐桓 白燕峰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