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30 CCS Z 04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333—2024 湖北省幸福河湖评价指南 Guideline for the evaluation of felicific rivers and lakes in Hubei Province 2024 – 12 – 31 发布 2025 – 02 – 28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2333—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一般规定 . . . 1 5 评价指标体系 . . . 2 6 指标计算方法 . . . 3 7 指标赋分权重 . . . 8 8 综合评价 . . . 9 9 标准实施及评价 . . . 10 附录 A(资料性) 幸福河湖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 . 11 附录 B(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 . 12 I DB42/T 233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 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 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 由湖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 起草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三峡大学、湖北省湖 泊保护中心 。 本文件 主要起草人: 高猛、彭锋、刘路广、王平章、吴瑕、高明亚、王敬、张建涛、陈述、吴梦琪、 范杨臻、陈绪勋、何娟、梁昌梅、王剑、廖炜、华平、袁修猛、罗楠、杨小琴、李䶮、张培青、秦嘉 楠、 夏倩、刘军武、刁雨晴、张欢、陈学福、周发超、刘超、王小娉、杨琛、谭亚丹。 本文件 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水利厅,联系电话: 027 -87221 277 ,邮箱:jngmy@163.com ; 或者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 027 -6539 0791 ,邮箱: gao2009012090@163.com 。对本文 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 027 -6539 0791 ,邮箱: gao2009012090@163.com 。 III DB42/T 2333—2024 湖北省幸福河湖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计算方法、指标赋分权重、综合评价、标准实施及评价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幸福河湖评价工作。水库及其他水体评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DB42/T 2061.1 湖北省河湖管护工作指南 第1部分:河湖管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幸福河湖 felicific rivers and lakes 能够维持自身健康,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人水和谐,让区域内人民具有高度安全感、 获得感与幸福感的河湖。 生态堤岸 ecological embankment 自然岸线与人工生态堤岸的合称。 河湖“四乱”问题 four illegal actions of river and lake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的统称。 4 一般规定 评价主体 幸福河湖评价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对象 4.2.1 评价对象为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及岸线。 4.2.2 河流宜按河段进行评价,河段长度原则上不小于10 公里。跨县以上河流可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 进行评价。 4.2.3 湖泊宜按整体进行评价,湖泊水面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0.067 平方公里。跨县以上湖泊可以县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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