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变电站(所)安全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田变电站(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安全培训与考核及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油气田具有 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之族,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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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kV~110kV 变电站,司规范
GB 5005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S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
GA1551.1 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油气田企业
DLS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术语和定义字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
4.1电力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安全承包责任制。
4.2 企业电力主管领导应对本企业变电站(所)及其相关场所负主管责任。
4.3 电力企业行政正职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变电站(所)及其相关场所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4 企业电力主管部门应对本企业变电站(所)及其相关场所安全生产负行业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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