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234)—灌注桩超出图示长度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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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注桩超出图示长度计价的争议

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基坑支护图纸标明支护灌注桩的长度,各单体工程桩基础图纸在出图之前进行了“一桩一孔”施工勘察,并在桩基定位平面图每一根工程桩上注明长度,且图纸备注该长度为预估桩长,合同约定灌注桩的结算长度按实结算,发承包双方对灌注桩实际施工桩长超出图示长度的工程量能否结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结合勘察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形成相应的施工记录,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批准超出设计图纸图示长度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计量。

承包人认为,桩长计算应按照施工记录中实际成孔深度并结合合同相应条款计算,桩底超出图纸部分的工程量应计取。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基坑支护图纸对支护灌注桩没有贯入岩层的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即可;工程灌注桩出图前进行了“一桩一孔”施工勘察,出图时已注明每一根工程桩长度,故结算时支护灌注桩和工程灌注桩原则上均应按设计图纸长度计算。施工记录中实际成孔深度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建议发承包双方厘清成孔深度超出设计图纸长度的原因,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超出部分不得计算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7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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