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 CCS C 80 D B 4 4 0 3 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537—2024 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small fire and rescue station 2024-11-22 发布 2024-12-01 实施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03/T 537—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规划布局与选址 . 2 6 建设要求 . 2 7 装备要求 . 4 8 人员配备 . 5 9 执勤管理 . 5 10 标牌标识 . 5 附录 A(规范性) 小型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器材配备 .7 附录 B(规范性) 小型消防救援站消防员防护器材配备 .16 附录 C(规范性) 小型消防救援站通信系统配备 .19 附录 D(规范性) 小型消防救援站消防员防火巡查装备配备 .19 参考文献 . 20 I DB4403/T 53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矿业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帅、吴才贵、邵啸峰、刘振东、邓天峰、李成平、吴国华、葛聪智、周敏、 何杰、丁康、汤可、刘威、但丹、张宗嘉、周小兰、于胜云。 II DB4403/T 537—2024 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的总则、规划布局与选址、建设要求、装备要求、人员配备、 执勤管理和标牌标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已有小型消防救援站管理可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建标 152—2017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救援站 fire and rescue station 各类消防救援队伍的驻在基地。 注:主要包括建筑、道路、场地和设施等。 3.2 城市消防救援站 city fire and rescue station 城市范围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站级执勤单位的驻在基地。 注:主要包括建筑、道路、场地和设施等。也是城市范围内的,主要承担城乡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的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基层站级执勤单位。 3.3 小型消防救援站 small fire and rescue station 适应构建网格化快速灭火救援体系的需要,由各级政府在街道、社区建立的小型化、规范化的消防 救援站(3.1),是街道、社区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驻在基地。 注:主要包括建筑、道路、场地和设施等。小型消防救援站同时也是街道、社区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执勤单位。 4 总则 4.1 小型消防救援站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布点、统筹建设、规范管理。 4.2 小型消防救援站不替代拟规划建设的城市消防救援站。 4.3 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管理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实用、保障功能、方便生活、利于执勤战备的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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