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水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修订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共设定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对应组织策划、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以及实施效益6个方面。二级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必备项,必须满足要求;一般项是指有一定实施难度、要求较高,原则上要求落实的选项;优选项是指实施难度较大、要求更高,鼓励企业实施的可选项。
一级指标得分为二级指标得分之和。评价结果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70-79分为一星,80-89分为二星,90分及以上为三星。
为推动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指导试点项目编制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以下简称《评价指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共设定6个章节,分别对应《评价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具体规定了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项目策划、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实施效益。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对照《评价指标》编制智能项目实施方案,保证智能建造项目试点顺利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电子邮箱:jw.kjc@qd.shandong.cn,电话:0532-8578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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