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40.01 CCS C 5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958—2024 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refecture-level health emergency command and disposal centers 2024 – 09 – 14发布 2024 – 10 – 1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95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健、杨锟、吴铭、季洁、赵志荣、吴家兵、龚磊、侯赛、王斐、安洲、吴起 乐、查兵。 I DB34/T 4958—2024 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设区的市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的总体要求、整体架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管理 平台、流程设计和功能实现、环境和安全等功能建设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1458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103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 health emergency command and disposal center 专门从事涉及健康影响和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的紧急响应情况下指挥、控制和协调的卫生应急行 动中心,具备卫生应急处置相关的人员、物资、用品用具的准备、清洗、消毒和隔离防护等功能,可供 进行紧急作业、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等业务活动,具备卫生应急队员培训、操作和演练等能力提升的综 合性条件。 卫生应急指挥调度 health emergency command and dispatch 卫生应急行动计划或预案启动后,依据法律、法规或管理的权限,进行的卫生应急相关的管理、指 导、命令、协调或控制行为,能够实时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信息,有效整合、调用和分配资源,以 保证应急行动措施的及时、准确实施。 卫生应急作业 health emergency operation 卫生应急行动计划或预案启动后,按照组织构架和职责分工,进行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测、 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卫生应急相关的业务活动或专业措施。 1 DB34/T 4958—2024 应急会商 health emergency consultation 在卫生应急行动计划或预案响应期间,机构内部或相关机构之间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研讨等 方式进行沟通、协调和决策的过程,通常包括信息共享、问题研讨、形势分析、策略制定、任务分配和 资源调配等内容。 4 总体要求和整体架构 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传染病的防控形势和任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数量和规模,科学 规划和确定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的建设规模;根据使用功能和服务能力,合理配置相匹配的管理、运 行和维护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应急响应及管理相关的计划、制度和预案。 由相对独立的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卫生应急物资仓储中心、卫生应急处置作业中心、卫生应 急培训操练中心以及配套建设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数据管理平台构成。 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设立指挥调度区和应急会商区等功能区;卫生应急物资仓储中心设立应急 准备区和物资储备区等功能区;卫生应急处置作业中心设立清洗消毒区、应急作业区和临时观察区等功 能区;卫生应急培训操练中心设立新闻发布区、专业培训区和实践操练区等功能区。 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整体架构及功能区分布图详见附录A。 5 功能分区 一般要求 5.1.1 应综合实现“指挥调度—应急会商—应急准备—物资储备—清洗消毒—应急作业—临时观察— 新闻发布—专业培训—实践操练”等卫生应急一体化运行能力。 5.1.2 协同构建指挥调度、分析展示、应急会商、应急处置前准备、应急物资仓储、湿式清洗消毒、 干式消毒、消毒后保洁、应急作业、临时观察(休息)、新闻发布、理论培训、技能培训、样本采集操 练、应急装备操练、人员防护操练和环境消杀操练等专业性卫生应急功能点。 5.1.3 各功能区宜根据卫生应急指挥处置流程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分区。 5.1.4 宜在醒目处配置功能分区分布示意图标牌,以引导卫生应急队员快速识别。 功能区设置 5.2.1 指挥调度区 5.2.1.1 应实现指挥调度中心与各部门、卫生应急现场处置点和监测点的互联互通,具备分析展示图 表、文字、图片和声视频等各类数据和信息的条件。 5.2.1.2 宜配套建设和连通具备相应承载容量的分布式系统和不同功能定位的信息化系统。 5.2.2 应急会商区 5.2.2.1 应实现服务指挥调度中心运行时的应急研讨和会商功能。 5.2.2.2 宜在指挥调度中心临近区域设立一定数量的能够独立使用的会商室。 5.2.3 应急准备区 5.2.3.1 应实现卫生应急行动出发前的人员、设施、物资及专业服装的检查、核对和准备等功能。 5.2.3.2 宜分设男、女准备区域,并与卫生应急队员响应数量相匹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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