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桩变更计量的争议
某市政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5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在河堤驳岸增加密排施打的松木桩支护,现发承包双方对松木桩变更工程量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松木桩根数应按驳岸延长米除以木桩大头直径0.1678m计算。
承包人认为,松木桩根数应按驳岸延长米除以木桩中心距离0.12m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松木桩为形状、尺寸不规则的柱体状,采用密排施工时,其工程量应按照设计、监理确认的桩位布置方案按实计量。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