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30 CCS Z 00 DB2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3/ T3828—2024 黑龙江省排污许可填报技术指南 2024 – 08 – 30 发布 2024 – 09 – 29 实施 黑龙 江 省 市 场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 T3828—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管理类别 .1 6 填报要求 .1 7 信息校核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断流程 .6 参考文献 .7 I DB23/ T382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玄立春、杜世超、徐欧、赵哲、刘丽君、刘昕、刘芳、鲁月、翟新月、郎晓玉、 王可心、张连臣。 II DB23/ T3828—2024 黑龙江省排污许可填报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排污许可填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管理类别、填报要求、信息校核。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和指导黑龙江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申请系统的填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120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 HJ 13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无术语。 4 基本原则 4.1 对照排污单位所属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填报。 4.2 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审批部门填报申 请。 4.3 排污单位在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从事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需填报所有 行业类别,管理类别按照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4.4 排污单位承诺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和合法,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4.5 首次申请或者重新申请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证材料前,通过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和拟申请许可事项,并提交说明材料。公开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 5 管理类别 按照GB/T475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确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 许可管理类别包括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断流程见附录A 。 6 填报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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