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 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7 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方案》(国发(2024)7 号)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 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 方案》《浙江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推进浙江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浙 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 编制了《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 称“本导则”)。 本导则内容以现行相关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经过广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浙江省已有家装装配化装修工程实践经验,并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导则共分 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 要求和认定。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或建议,请寄送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 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48 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楼,邮编:310023, 邮箱:jzf@zuadr.com),以供修改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深海宏添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鼎美智装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金星铜工程有限公司 I 浙江大学平衡建筑研究中心 浙江金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莫洲瑾 金振奋 张 轲 桑松表 傅春燕 项伟民 鲁哲锋 沈月青 李 佳 李少华 盛旭东 高天宇 姬斌芳 曹 辉 皋 鹏 房朝君 张 玮 吴建挺 主要审查人:游劲秋 赵宇宏 贾华琴 陆伟东 金关波 II 目录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技术要求.4 4.1 一般要求.4 4.2 装配式厨房更新.5 4.3 装配式卫生间更新.7 5 认定.8 资料性附录.10 III 1 总则 1.0.1 为指导和规范浙江省“厨卫换新”工作,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 提高装修质量和效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的设计、施工和 认定。 1.0.3 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 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装配式“厨卫换新”assembled kitchen and bathroom renov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厨卫内装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 安装的装修方式,以实现对厨卫的局部或整体更换。 2.0.2 集成式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楼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 厂生产,在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3 集成式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楼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 在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4 装配式吊顶 prefabricated ceiling 由工厂生产的,具有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且满足空间功能 的部品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吊顶。 2.0.5 装配式墙面 prefabricated wall finishing 在结构墙体或隔墙上采用干式工法安装,起到保护和装饰建筑墙 体作用的内装部品。 2.0.6 装配式地面 prefabricated flooring 由工厂生产的,具有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且满足空间功能 的部品集成,在楼面或地面构造基层上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 起到对建筑地面的保护和装饰作用的装饰部品或装饰部件。 2.0.7 装配式集成管井 Modular Integrated Pipe Chamber 墙面及管道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 法装配而成的管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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