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琼发改体改[2019]1116号)规定,现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2017]337号,以下简称《评标办法》)修改内容《征求意见稿》(附件)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结合《评标办法》实施情况,对修改内容《征求意见稿》及《评标办法》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纸质内容和电子内容)反馈我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睿晟
联系电话:65335090
电子邮箱:564241405@qq.com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1日
关于修改《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经研究,现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2017]33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1款技术标中第⑵项“施工组织设计或应用BIM技术施工方案 10~20分”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或应用BIM技术施工方案 14~26分”。
二、将第四条第1款技术标第⑵项“项目管理机构 6~10分”修改为“项目管理机构 6分”。
三、将第四条第1款第⑶项“企业诚信评价 14~20分”修改为“企业诚信评价 10~18分”。
四、将第八条第三款“本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0m2以上的公建项目及采用资格预审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应用BIM技术”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0m2以上的公建项目或招标控制价≥8000万元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应用BIM技术”。
五、将附件1中(一)款“施工组织设计(权重10%~20%)”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权重14%~26%)”。
六、将附件2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细则(权重6%~10%)”修改为“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细则(权重6%)”;删去序号2中“招标控制价在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权重4%)(按100分计)及对应的评审标准”。
七、将附件3中“企业诚信评价的评审和评分细则(权重14%~20%)”修改为“企业诚信评价的评审和评分细则(权重10%~18%)”;表格内序号1“投标人的企业诚信评价等级评审得分(权重6%~12%)”修改为“投标人的企业诚信评价等级评审得分(权重10%~18%);删去序号2“纳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诚信(总分100分,权重8%)”;删去备注第2条关于纳税诚信的表述。
此外,对修改后内容顺序作相应调整。
需要海量造价知识的同学请大力按压下面的二维码入群,几百款知识及软件(都是一些造价极品高阶视频材料+案例实训+考证,某宝叫卖价上万元),总有一款适合你: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海南省BIM中心):关于修改《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请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