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则
1.0.1 为规范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加固工程的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
1.0.3 建筑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performance-based seismic designof structure
以结构抗震性能目标为基准的结构抗震设计。
2.1.2结构抗震性能水准seismie performance levels of structure
对结构震后损坏状况及继续使用可能性等抗震性能的界定。
2.1.3结构抗震性能目标seismic performance objectives of structure
针对不同的地震地面运动水准设定的结构抗震性能水准。2.1.4 抗震性能设计指标seismic performance design index
为实现预期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而设定的结构和构件的承载力及变形等具体设计指标。
2.1.5抗震构造措施seismic comstruction measures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2.1.6抗震措施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7 关键构件 keycomponents
其失效可能引起结构连续破坏或危及生命安全的构件。2.1.8普通坚向构件ordinaryvertical components
除关键构件外的其他竖向构件。
2.1.9耗能构件energy-dissipation components破坏后影响承担竖向荷载较小、且其在破坏过程中起到消耗地震能量作用的构件,包括连梁、框架梁、耗能支撑等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