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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40
CCS P 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5807-2020
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microseismic monitoring of rockmass stability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20-10-23发布 2021-02-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通过调查总结国内外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实例,作了专题研究,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监测系统设计、监测施工、监测与维护、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
5监测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2传感器布置
5.3监测基站、监测中心站和监控中心布置
5.4通信方案设计
5.5设备选型
6监测施工
6.1一般规定
6.2施工准备
6.3安装埋设
6.4调试与验收
7监测与维护
8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
8.1一般规定
8.2微震信号识别
8.3微震事件定位
8.4微震事件震源参数计算
8.5岩体稳定性分析与预警
8.6微震监测报告编制
附录A微震监测设备技术指标
附录B微震监测基本信息记录表
附录C岩体波速计算
附录D微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记录表
附录E监测区域微震参变量信息表
附录F基于微震监测信息的岩爆预警法
附录G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简报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
1.0.3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及时设计监测方案,安装埋设微震监测设备,实施微震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对岩体稳定性进行分析预警。
1.0.4水电工程岩体稳定性微震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微震microseism
岩体破裂产生的微小震动。
2.0.2微震监测microseismic monitoring
利用微震专用设备对岩体破裂产生的震动数据进行实时采集。
2.0.3微震辐射能radiated microseismic energy
岩体在开裂或滑动过程中,以弹性波的形式释放的能量,也称为微震释放能或微震能。
2.0.4视体积apparent volume
微震源非弹性变形区岩体的体积。
2.0.5纵波到时P wave arrival time
纵波到达传感器的时刻。
2.0.6横波到时S wave arrival time
横波到达传感器的时刻。
2.0.7微震事件定位microseismic event locating
求解微震发生时刻和微震源空间位置。
2.0.8持续时间duration time
微震信号振幅从超过预先设定触发值到低于预先设定的结束阈值所经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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